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下一步工作计划

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下一步工作计划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在我国的城市交通中越来越普遍,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加,一些安全隐患也愈发凸显出来。
为了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交通秩序,我市将启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教育首先,我们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如媒体报道、宣传海报、宣传视频等,向市民普及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用车知识,警示市民不酒后驾驶、不拼装改装电动车等违法行为,呼吁市民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二、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其次,我们将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监管机制,包括加强监测监控,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通过加强对电动车经销商和生产厂家的监管,规范生产销售行为,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市场,保障市民的安全出行。
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同时,我们将加强电动自行车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完善相关法规,明确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范围和执法措施,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安全。
四、加强技术监管和安全标准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电动车技术监管和安全标准的制定,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通过加强对电动车相关技术的研发和监测,提高电动车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促进电动车产业的稳健发展。
五、加强社会共治和协同联动最后,我们将加强社会共治和协同联动,推动各部门、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市民自觉的良好局面。
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互相配合,共同推动电动车市场的规范发展,维护市民的出行安全。
综上所述,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我们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建立监管机制、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技术监管和安全标准、加强社会共治和协同联动等工作,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市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公共秩序。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02•【字号】镇政办发[2013]144号•【施行日期】2013.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3〕144号)京口区、润州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市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2日市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等特点,已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但是,随着电动自行车交通快速发展,保有量迅猛增长,电动自行车上路违反交通法规行驶、不按规定生产销售等问题相对突出,交通秩序乱、安全隐患等大量存在。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生产、销售管理,决定从2013年5月1日至7月31日,在市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通过规范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停放规范有序,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下降,电动自行车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升的目标。
二、工作范围市区建成区。
三、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1.各区各部门明确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2.各区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局、文明办、团市委。
(二)实施推进阶段(5月21日至7月20日)1.整治行车秩序。
以市区主干道、主要路口为重点,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违反交通信号、占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行车秩序。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区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区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28•【字号】宣政办秘〔2015〕95号•【施行日期】2015.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区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15〕95号宣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宣城市区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4月28日宣城市区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着力解决城区电动车(含二轮、三轮和四轮)、燃油助力车无序行驶的突出问题,减少安全隐患,维护城市形象,决定对我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开展专项治理。
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控制新增,规范现行,限制通行,严格管理”思路,分类开展治理,着力解决市区电动车(含二轮、三轮、四轮)、燃油助力车在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交通环境,创建文明城市。
二、组织领导成立宣城市区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徐艾平、宣州区政府副区长孙恒志、市交通局副局长刘初兴、市住建委副主任袁忠国、市工商局副局长曹晓峰、市质监局副局长管志芳、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海洋、市城管局副局长江政义、市安监局副局长隋成彬、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周遊为成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周海洋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警支队卢东林政委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三、治理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8日至5月7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大力宣传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措施,做好正面舆论引导,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整治电动车宣传方案范文

整治电动车宣传方案范文近年来,电动车以其便捷、环保、经济等特点,在我国城市交通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然而,随之而来的电动车乱象也日益严重,如电动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随意穿行等,给城市交通秩序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本文将针对电动车乱象提出一系列整治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
一、电动车乱象整治措施1. 加强电动车管理。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电动车的注册、挂牌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进行淘汰,同时加大对电动车违章行驶的处罚力度。
2. 优化电动车行驶环境。
在城市交通规划中,应充分考虑电动车行驶的需求,设置专门的电动车道,减少电动车与机动车的冲突。
3. 提高电动车驾驶者的安全意识。
通过举办电动车驾驶培训班,提高电动车驾驶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4. 加强电动车停放管理。
政府部门应制定电动车停放规范,设置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区域,对乱停乱放的行为进行处罚。
5. 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政府部门应定期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对电动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二、电动车整治宣传方案1. 制作宣传海报。
制作一系列以电动车整治为主题的宣传海报,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电动车整治的重要性,提高市民的参与意识。
2. 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举办电动车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市民普及电动车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3. 利用媒体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电动车整治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4. 开展电动车安全知识竞赛。
举办电动车安全知识竞赛,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提高市民的电动车安全意识。
5. 设立电动车整治宣传栏。
在公共场所设立电动车整治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提醒市民遵守交通规则。
6. 开展志愿者活动。
组织志愿者参与电动车整治宣传活动,通过实际行动,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7. 加强与社区合作。
与社区合作,开展电动车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电动车安全意识。
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查工作。
三、工作措施(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检查1.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严禁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管,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管理1.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工作的指导,确保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发放和管理,严厉打击伪造、变造、转让号牌、行驶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1.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的整治,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2. 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的管理,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引导驾驶人按照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 宣传部门要组织各级媒体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2. 教育部门要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五)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1. 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024年专项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实施方案

2024年专项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力三轮车作为一种传统的载货和交通工具,逐渐被淘汰。
然而,由于部分地区的交通拥堵和人们对廉价交通的需求,一些非法人力三轮车搭客营运活动越来越盛行,给城市管理秩序带来了一定困扰。
为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二、整治目标1.根除非法人力三轮车搭客营运现象,恢复城市交通秩序。
2.提高城市交通效率,减少交通拥堵。
3.保障市民乘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
4.规范人力三轮车市场,推动城市绿色交通发展。
三、整治措施1.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对非法人力三轮车搭客营运行为予以严惩。
2.加强执法力度,组织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
3.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市民主动举报非法人力三轮车搭客营运行为。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非法人力三轮车搭客营运行为的认知度。
5.加强对人力三轮车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6.积极引导人力三轮车驾驶员转型就业,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和培训机会。
四、总体实施步骤1.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排查,确定非法人力三轮车搭客营运的地点和数量。
3.加强执法力度,对非法人力三轮车搭客营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对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4.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市民参与整治行动,提供举报线索。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非法人力三轮车搭客营运行为的认知度,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
6.加强对人力三轮车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7.积极引导人力三轮车驾驶员转型就业,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和培训机会,助其摆脱非法搭客营运。
五、实施效果评估1.对非法人力三轮车搭客营运现象的整治力度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2.通过数据统计和市民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市民对整治行动的评价和建议。
3.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整治策略和措施,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
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范本(二篇)
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范本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电动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加强市区非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实现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停放规范有序,人力三轮车规范运营,加快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速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二、行动时间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第二阶段:实施推进(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第三阶段:总结提高(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三、___领导成立市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城管工作领导小组。
四、职责分工(一)设置“百米一岗”卫生督查员的市区主干道、广场、商贸区域,由“百米一岗”卫生督查员按交巡警部门划定的区域负责有偿看护,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有偿看护时间内,“百米一岗”卫生督查员负责缴费车辆的停放引导、整理工作,看护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责任单位:局城乡公环处。
(二)划定区域以外的道路、街巷、广场、商贸区域非机动车停放纳入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范畴,由市容环卫责任主体对责任区内的非机动车停放进行引导和规范,属地___局、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对市容环卫责任主体的履约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单位:京口、润州区___局、新区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市区执法巡查工作,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破坏市容市貌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拒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支队、京口、润州区行政执法分局、新区行政执法局。
(四)加快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确保在___月___日第二批___辆公共自行车投入正式运营,同时提高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公共停车管理处。
(五)加强市区人力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按照“控制总量、逐步淘汰”的原则,做好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人力三轮车在营运过程中车容车貌整洁、遵守交通法规、无乱停乱放。
2024年专项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实施方案
2024年专项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实施方案一、前言人力三轮车作为一种传统的非机动车辆,在我国一些城市仍然存在广泛的使用。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非法搭客营运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给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带来了许多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加强对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的整治,提高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
二、整治目标1. 减少人力三轮车非法搭车现象,提高城市交通秩序;2. 提高人力三轮车行业的规范化水平,保证乘客的安全和权益;3. 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三、整治措施1. 完善立法和执法制度(1)加强立法,制定相关法规和条例,明确人力三轮车的使用范围、限制和规范,并明确非法搭客营运行为的处罚条款。
(2)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城市交通执法人员对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进行集中打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 加强监管力度(1)建立健全人力三轮车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和分工,加强对人力三轮车行业的管理和监督。
(2)制定和完善人力三轮车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3. 加强宣传和教育(1)通过媒体渠道和社区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他们对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行为的警惕和防范。
(2)加强对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4. 改善交通基础设施(1)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增加和改善人力三轮车停靠和候客地点,合理规划和设置人力三轮车专用停车区域。
(2)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减少交通拥堵和混乱现象,为人力三轮车提供更好的运营环境。
五、整治效果评估1. 通过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调查和统计,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
2. 对整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和完善整治工作的措施和方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12.10.26 • 【字 号】沪工商公[2012]354号 • 【施行日期】2012.10.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工商公【2012】354号) 各分局,市局有关处室、检查总队: 《关于开展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非法客运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对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为的执法力度,改善本市道路交通和社会公共秩序,市局决定在本市开展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属地管理机制,通过全面排摸掌握本市销售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情况;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控制新增经营主体;加强对现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严格核查经营者的进货台账,落实消费者退货制度;加强商标管理,规范广告宣传;进一步健全工商、公安、交通、质量技监等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徐枫副局长为组长,公平处、注册处、监管处、消保处、商标处、广告处、法制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控新增经营主体 一是在清理整顿期间暂停核发本市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电动三轮车”、“三轮车”生产、销售等经营范围和名称登记;二是根据市政府关于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生产、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定点销售。 (二)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范围表述 一是将经营范围中含“电动三轮车”、“三轮车”的经营主体,设置为重热点行业企业或加注特殊标识。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发放统一印发的《通告》,及时做好日常巡查结果的记录。三是在2012年度年检验照工作开始前,做好对经营范围中含“电动三轮车”、“三轮车”的经营主体的监控。明年年检期间,结合日常巡查结果,规范经营主体的经营范围。对从事“电动三轮车”、“三轮车”生产、销售的,责令当事人变更、取消“电动三轮车”、“三轮车”经营范围,或明确表述为“人力三轮车”,拒不改正的,不予通过年检或验照。 (三)加强进货查验,落实退货制度 一是严格核查经营者的进货来源,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和无检验合格证的产品。二是督促经营者张贴统一印发的《通告》或以店堂告示等形式向消费者告知车辆能否取得公安、交通部门核发的有效牌证等真实信息。对消费者购买后三个月内,无法获得本市公安部门上牌资格的,经营者应当无条件办理退货。三是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这一载体,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本市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政策,引导消费者理性选购商品。 (四)加强商标管理,规范广告宣传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行业违规使用“上海市著名商标”的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者的广告宣传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和广告违法行为。 (五)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双向抄告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经销无法提供进货来源文件资料及不合格产品、销售非目录车辆、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六)加强法规研究,提供执法保障 全面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收集整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并研究解决方案,为基层一线的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提供指导。同时,积极参与《通告》的制定。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摸底阶段(2012年10月22日至11月2日) 各分局要认真组织动员,广泛宣传加强本市非法客运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对辖区内从事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销售的经营主体,要落实专人展开逐户排查,摸清底数并登记造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1月5日至2013年1月30日) 各分局根据摸底情况,对有照经营者及其房东逐一发放统一印发的《通告》,明确告知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会同公安、交通、质量技监等部门对各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各分局对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3年2月1日至2月9日) 各分局应对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成果,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探索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容易产生交通安全隐患,也是形成非法客运市场的重要原因之一。各分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从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把开展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市场监管的重要任务,力争在明年春节前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分局要充分利用大联动、大联勤等工作平台,协调辖区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发现预警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和联合整治机制,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对于重点地区以及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销售集中的区域,要加大检查频次和整治力度。 (三)坚持跨前一步,加强消费维权 各分局要对辖区所有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检查,核查其主体资格、进货台账、产品合格证明等,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资源,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非目录车辆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销售的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要严格落实消费者退货制度。 (四)加强工作督查,落实长效机制 各分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暗访,并将督查结果通报辖区工商所,落实后续监管措施。要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要将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经营主体列入重点回访对象,积极探索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五)加强宣传报道,做好情况报送 各分局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媒体,对经营主体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加强非法客运整治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分局要及时收集整治情况,每两周上报工作报表、工作推进情况、动态信息和典型案件,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2013年1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附件: 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项整治工作报表 单位: 年 月 日
开封三轮车整治方案
开封三轮车整治方案问题背景随着开封市交通工具的多样化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三轮车作为代步工具。
这种车辆的造价相对较低,又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所以在一些特殊的行业,如垃圾清运、蔬菜水果运输等,三轮车还是非常受欢迎的。
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违法、占道、逆行、乱停乱放等现象频发,给城市管理和市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开封市将对三轮车进行整治。
整治措施加强管理对于没有注册、无牌无证上路的三轮车,整治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拒绝配合的,将依据行政处罚法律规定采取罚款、强制拆除等措施。
配套设施增加三轮车停车位,安排统一的三轮车停车点,同时还可在这些停车点周围增设公共自行车、电动车充电设施,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加强执法力度开展对三轮车的日常执法,及时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以及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特别是对于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如醉驾、未带安全带等,一律依法严厉惩罚。
引导市民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普及三轮车的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鼓励市民通过购买保险等措施,为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整治成效通过开展全面的三轮车整治工作,可以有效地减少城市的交通堵塞、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率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城市的形象和环境质量,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更加便利、安全、舒适的环境,提升了市民的幸福指数。
结语三轮车整治是一个长期而庞杂的系统性工程,各个环节之间需要密切配合,各个部门之间需要确立明确的分工和责任,加强协调和合作,才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
通过制定整治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加强执法力度,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相信三轮车整治工作一定会切实落实到位,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
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规范、疏堵结合、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
合治理”原则,依法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为
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对象
(一)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三轮车的企业和个人。
(二)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
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以
及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超载的三轮车。
(四)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没有营运手续,非法运营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
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联合执法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中队长兼任,负责“电动自
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村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路
面管控工作实施督导检查。
四、方法步骤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
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
案,明确责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数,要认真清理排查本辖区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
车的数量;二是积极宣传注册登记时间和流程,确保广大群众能顺利注册登记。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路
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
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
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检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电
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
稳定。
(四)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
行全面、系统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
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
化措施,疏堵结合,完成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任务,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
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三)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
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
项整治长效机制,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巡查,常抓不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
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建设平安东升,建设和谐社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