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一、试验室管理目标公路工程试验室是公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管理规范的试验室对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试验室管理体制,规范试验室的运行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试验室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试验室管理人员1. 试验室负责人: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试验项目的组织与协调、设备和材料的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等。
2. 试验工程师:负责试验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数据分析,具备相关试验项目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试验室技术员:负责试验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数据记录,具备相关试验项目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试验室管理制度1. 试验室设备管理:(1)试验设备的购置、验收和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试验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使用时间等信息,确保设备的使用记录真实可靠。
(3)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2. 试验项目管理:(1)试验项目应经过评审,并明确试验的目的、方法和要求。
(2)试验项目的样品管理应规范,包括样品标识、保存和处置等。
(3)试验数据的记录应准确,包括试验条件、试验结果等信息。
3. 质量管理:(1)试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和流程,提高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和外部质量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 安全管理:(1)试验室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试验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试验室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试验室的安全环境。
四、违规处理措施对于试验室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轻微违规行为一般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严重违规行为可能被取消试验室资质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管理试验室应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抽查和审计工作。
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旨在规范检测试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2. 检测试验工作应遵循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实施。
3.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检测试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检测、施工过程监控、成品检验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检测试验管理部门,负责检测试验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 检测试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检测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 监督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定期组织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 汇总检测数据,编制检测报告,并向项目管理层汇报。
三、检测试验计划1. 检测试验计划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特点制定,明确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检测方法和标准等。
2. 检测试验计划应在工程施工前制定完成,并报项目管理层审批。
3. 检测试验计划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纳入项目管理体系中。
四、检测试验执行1. 检测试验应按照计划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确保每一批次材料和每一项工序都得到适当的检测。
2. 检测机构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对于关键性能指标,应采用双重检测机制,即由两个独立的检测机构分别进行检测,以增强结果的可信度。
五、数据处理与报告1. 检测数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
2. 检测报告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结论等内容,格式应规范统一。
3. 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项目部和相关管理部门,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六、质量控制与改进1. 项目部应定期对检测试验工作进行质量评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追溯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检测试验的准确性和效率。
母体对工地试验室检查

母体对工地试验室检查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工地试验室(对内授权)监督管理办法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2013年02月20日工地试验室(对内授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及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09]3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根据交通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对检测中心授权的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属检测中心内部授权成立的工地试验室,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工程项目中标后依据合同要求组建的临时工地试验室(包括业主和监理的中心试验室),在检测中心授权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活动的临时工地试验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专业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知识、能力,经考试合格取得试验检测资格证书,并承担相应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检测中心授权建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当遵循规范、科学、公正、服务的原则,严格在试验检测中心授权的业务范围内,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约定,独立开展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第七条检测中心授权建立的工地试验室,除严格按照授权业务范围开展各项试验检测工作,接受检测中心的监督管理外,还应接受建设单位(业主)、所属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交通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公路检测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公路检测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检测工作,提高公路运输安全和效率,保障道路畅通,保障交通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路检测工作,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检测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路检测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准确的原则,做到真实、可靠、及时、全面。
第四条公路检测工作依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检测活动。
第五条公路检测工作中的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保障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检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公路检测机构的监督机制。
第七条公路检测工作应当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本规章适用于公路检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等相关活动。
第二章公路检测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第九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和执照,方可从事道路检测活动。
第十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保障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检测人员,确保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自检和互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遵守商业秘密和保密协议,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五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保持与其他相关机构的联系,共同推进公路检测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第三章公路检测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第十七条公路检测活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
第十八条公路检测活动应当合理安排检测时间和地点,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公路检测活动应当准确把握检测对象和检测要求,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条公路检测活动应当遵循专业原则和标准规范,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公路试验检测站规章制度

公路试验检测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试验检测站的管理,提高检测质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路试验检测站是指专门从事公路交通试验检测工作的单位,主要承担公路交通运输车辆和设备的性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检测任务。
第三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遵循“公正、科学、客观、准确”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技术标准和检测规程,开展检测工作。
第五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保证检测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保障检测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和用户的沟通与合作,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有序工作流程。
第十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设立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纪律规范,加强管理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十四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安全。
第十五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员工业绩的提升。
第三章检测流程第十六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根据用户需求,确定检测项目和流程。
第十七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严格遵守检测规程,确保检测过程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对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对样品进行严格保管,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第二十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对检测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事后查阅。
第二十一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用户,并出具检测报告。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制度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提高检测质量和效率,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范围1.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主要包括材料试验、路基试验、路面试验、桥梁试验等内容。
2.试验检测工作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三、工作机构1.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机构由工程单位设立,负责具体的试验检测工作。
2.工程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合格的试验检测实验室,并配备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检测人员。
四、工作人员要求1.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相关证书。
2.熟悉试验检测工作的流程和规范。
3.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五、工作流程1.接受调度:工程单位根据需要调度试验检测工作,将工作任务分配给相应的检测人员。
2.准备工作:检测人员根据任务要求,准备试验设备、材料和人员。
3.试验检测:检测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试验检测工作,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4.记录数据:对试验检测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试验设备、材料、环境等相关信息。
5.编制报告:根据试验结果编制试验检测报告,提交给工程单位。
六、工作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试验检测工作,确保试验结果准确。
2.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严格控制试验检测过程中的误差,提高试验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保护试验检测设备和仪器,确保设备仪器的正常使用。
七、工作检查1.工程单位对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符合相关规范。
2.工程单位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抽查,提高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水平。
八、工作总结1.试验检测工作结束后,对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
2.对试验检测工作中的优点和经验进行总结,并推广应用到其他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中。
以上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制度,希望广大工程单位和试验检测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工作,提高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公路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制度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制度一、总则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是公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技术支持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对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材料、工艺、设备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为了规范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管理,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制定本制度。
二、机构设置1.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实力,实行专业化管理。
2.机构应设置实验室、仪器设备室、数据分析室等相关部门,确保实验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3.机构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实验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
三、人员管理1.机构应配备相应数量和技术水平的检测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2.检测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规范,保证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机构应建立考核制度,对检测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对表现优异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晋升。
四、质量管理1.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估,对不合格的数据及时进行处理。
3.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制定纠正措施,并对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五、安全管理1.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检测工作的安全进行。
2.检测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对不遵守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3.机构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处理。
六、诚信管理1.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保证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2.机构应保护检测数据及客户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给外部单位或个人。
3.对存在诚信问题的机构应进行相应处理,一经发现将坚决纠正。
七、监督管理1.机构应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检测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审核。
2.对出现的问题应积极配合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对于不遵守规定或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监督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八、制度执行1.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进行。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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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50 梁
JTG/T H21-2011 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CJJ 77-98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
废止标准、规范、规 程代码
主要编制单位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 院
施行日期
2008.10.1 2011.9.1
出版单位
人民交通出版社 人民交通出版社 人民交通出版社
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
2004.11.1 人民交通出版社
54
JTJ026.1-1999 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
人民交通出版社
55
56
57 隧 道
58
59
60
61
JTG F60-2009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JTG/T D70-2010 公路隧道设计细则
JTG/T F60-2009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细则
GB /T8074-87
中国建材院水泥科学研究 所
中国标准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备注
序号 专业
标准、规范、规程 代码
标准、规范、规程名称
79
GB/T1345-2005 水泥细度测定方法(筛析法)
废止标准、规范、规 程代码
主要编制单位 施行日期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出版单位
中国标准出版社
80
GB/T1346-201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5
JGJ106-200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6
TB10218-2008 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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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试验检测中心业务的发展,试验检测业务不断增加为了加强对中心试验室检测活动的管理,保证试验检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试验检测中心承担的一切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三条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试验检测中心职责
第四条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各省厅有关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五条建立健全中心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监督检查制度,对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第六条负责中心内公路试验检测动态管理工作。
第七条负责与湖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进行试验检测工作信息交流,维护试验检测资质,定期上报和发布有关信息。
第三章试验检测工作和质量控制
第八条试验检测中心承接试验、检测项目,必须在资质业务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不得出具业务范围的试验检测报告,外委试验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
第九条试验检测人员应持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及省级交通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加强试验人员岗前再培训。
试验人员应熟悉检测业务,了解被测对象和所用检测仪器设备性能。
第十条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工地试验室,温度、湿度控制应满足试验规程的要求。
第十一条仪器设备管理
1、每台(件)仪器设备分别建立档案,制定《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有条件的需上墙张贴。
2、制定仪器设备周检计划和期间核查计划,定期请计量部门进行仪器设备检定,期间核查在周期计划内至少检查一次。
3、仪器设备应有标识。
第十二条工地试验室委派流程。
由项目部提交试验检测人员资质证书、设备配置等资料报请试验检测中心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盖章发证书成立工地试验室。
第十三条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工艺试验流程图、试验检测质量控制图、质量保证体系框架图;
1 、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按样品验收管理制度验收,原材料检验应按工地试验室抽检频率进行,确保其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规范要求。
2 、试验人员根据试验要求正确选择试验规程、规范、标准。
3 、仪器设备正常,仪器设备操作也应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 、各项检测样本按需要留样,复检的试样妥善保存。
5 、原始记录采用统一发放的表格如实记载,记录的信息要齐全,记录必须采用黑色的水性笔;如需更改应在作废数据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上方,加盖涂改人印章。
6 、试验检测报告统一按规定格式,报告反映的信息要齐全,文字简练,结论正确,签名必须使用黑色的水性笔手签;经工地试验室主任签字和加盖试验资料专用章后的试验检测报告方能生效。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现场监督检查是对试验检测项目组或工地试验室完成试验检测项目的实际能力、文件材料与实际状况的符合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等情况的全面核查。
现场所抽查的试验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当覆盖所需要从事的试验检测各大项目。
第十五条试验检测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公司各单位成立的工地试验室或检测项目组进行定期( 1 次/ 半年)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工地试验室12 个月内进行期间核查和内审各一次,及时纠正、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并要求各工地试验室,每季度进行自检,检查
表见附件。
第十六条工地试验室应严格按照交通部或国家颁发的标准、规范、规程对工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
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工地试验室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2 、有无超范围检测;
3 、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4 、样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5 、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校准情况;
6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7 、工地试验室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变化后能否保持原有试验检测工作水平;
8 、工地试验室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真实性;
9 、依据职责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工地试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停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活动:
1 、工地试验室超出标准的试验检测业务范围;
2 、核准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未经批准移作他用的;
3 、违规分包、转包试验检测任务的;
4 、采用无效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
5 、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的;
6 、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八条试验检测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扣发奖金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1 、不能遵守检测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造成不良影响者;
2 、应试验检测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3 、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者;
4 、冒用试验检测机构名义承接试验检测业务者;
5 、以虚假或不正当手段获得检测人员证书者;
6 、涂改、转借、出让检测人员证书者。
第十九条违规整改。
由试验检测中心提出整改意见,报请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由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