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关于2020年在校生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给家长一封信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深圳市委、市政府对青少年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统一组织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由深圳市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买,通过招投标方式确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
现已进入2011-2012年度投保工作阶段,我们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继续关注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主动为孩子办理此项保险。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参保对象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籍学生和幼儿。
二、缴费标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每年每人15元,保费支付实行学生家长自愿购买、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补助的办法,保险费用由学生家长、财政、教育发展基金按1:1:1比例分担,即学生家长支付5元,财政、基金会各补助5元。
三、投保方式(一)学生监护人不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不予补助,学生将不享有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基金会分别补助5元,学生将享有15元份额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监护人所承担的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四、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2011年9月1日0:00时至2012年8月31日24:00时止)。
五、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费按学生每年每人15元计算。
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
六、参保办理各学校、幼儿园作为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的承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在园幼儿的参保登记、投保学生信息收集、保费收缴等工作。
七、投保流程: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家庭增添一份安心和保障。
欢迎自愿参与!请广大学生家长认真填写好《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明确选择是否参保并签名确认后,由学生交回学校。
青岛学生社保保险给家长一封信10.14

关于少年儿童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你们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第235号令)已正式出台,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全市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重大举措。
社会医疗保险由政府举办,最大特点是公益性、不盈利。
新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整合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少年儿童参保就医实现了均一缴费,均一补贴,均一待遇,全市少年儿童总体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年最高保障额度达到88万元以上,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保障1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年最高保障6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年最高保障10万元以上。
相关政策规定如下:一、参保范围:具有本市中等以下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均属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其中学前教育机构非本市户籍在册儿童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需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
原已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2015年可继续参保缴费, 从2016年起按上述规定执行。
5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440元,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参保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本市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50%。
三、参保方式和缴费时间:已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由其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代收。
缴费时间:各类学校学生和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于2014年10月15日--20日结束。
四、保险年度:保险年度为一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五、少年儿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住院待遇和门诊大病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的,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
学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4篇

学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4篇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与栽培都离不开学生家长的支持。
因此,学校需要通过书信等形式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
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学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对你有帮助。
学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一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值此新学期来临之际,首先,请允许我们代表学校全体师生对您的孩子来到环境优美、学习氛围浓厚的中南林科大并在这里求知、成长和实现自己的理想而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对您和您的家人表示最亲切的问候!菁菁校园,神圣的象牙塔,被誉为“天之骄子”的当代大学生在这里演绎着多姿多彩的人生,释放着傲人的青春活力。
他们带着亲人的嘱托和期望从四面八方来到学校,为自己美好的未来而努力拼搏。
子女离家在外,做家长的除了担心他们的学业外,更担心他们的安全。
每次通电话都要反复强调子女的身体、学习、安全问题。
看到别人的子女按时回到家中,家长望眼欲穿,着急心切,生怕路途上出现什么意外,直到平安回家心里才踏实。
进入大学的学生承担着一系列繁重的学习工作任务,把大量精力都投入到了对理想的追求和对新生活的向往中,然而却往往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安全”。
有的学生由于安全知识匮乏,时常发生财物被骗、物品丢失、自行车、手机被盗等案件,给宁静的生活平添了许多麻烦; 有的同学安全意识淡薄,在行车、旅游、实习的过程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溺水事件、煤气中毒等安全问题;有的无视法律法规,打架斗殴、酗酒赌博,被开除学籍;有的缺乏逃生自救技能,面对紧急情况,不知所措,甚至丢掉性命------。
每次看到这种情况,家长痛不欲生,学校也深感惋惜,作为高校保卫工作者更深感责任重大。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何其宝贵,它不仅属于个人还属于家庭、学校、社会,这些惨痛的教训时刻提醒我们加强大学生的法律常识和安全教育已是迫在眉睫。
安全是人的根本需要,任何人都不可能不考虑安全问题,将安全教育拒之门外,只有我们时时讲安全、事事求安全、人人懂安全,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才有基础,生命财产才有保障。
弘毅中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弘毅中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学生家长:你们好!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是明天的希望。
生活在新时代的少年儿童,享受着经济迅速发展、社会日益进步所带来的温暖和幸福。
让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每个家长的心愿。
然而,突如其来的伤病却会给家庭生活和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蒙上阴影,媒体上也多次报道一些患病儿童的家庭陷入绝望的消息,亲朋好友帮助、社会募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
大家每人都拿出一小部分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充分体现了医保互助共济的功能和优势。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参保缴费是居民医保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学生家长的积极参与下,一定会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实事做好做实。
一、筹资标准:2023年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0元。
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照一档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
二、医疗待遇:1、住院待遇:参保学生患病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报销。
在定点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一级和二级定点医院、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每次起付标准分别200元、400元、8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65%。
2、门诊慢特病待遇:参保学生患恶性肿瘤、白血病、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耐多药结核、广泛耐药结核、儿童脑瘫、儿童智障、儿童孤独症、儿童听力障碍、儿童视力残疾、儿童言语障碍、儿童肢体运动障碍、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疾病、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碟呤缺乏症、其他高苯丙酮尿症、尿毒症肾透析、高血压病(Ⅲ期)、糖尿病、冠心病、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脑出血(并发后遗症)、脑梗塞(并发后遗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股骨头坏死、系统性红斑狼疮、一般精神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癫痫、中风后遗症、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病种的,可以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支付限额为2000元--40000元不等。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深圳市委、市政府对青少年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统一组织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由深圳市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买,通过招投标方式确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
现已进入2011-2012年度投保工作阶段,我们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继续关注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主动为孩子办理此项保险。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参保对象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籍学生和幼儿。
二、缴费标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每年每人15元,保费支付实行学生家长自愿购买、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补助的办法,保险费用由学生家长、财政、教育发展基金按1:1:1比例分担,即学生家长支付5元,财政、基金会各补助5元。
三、投保方式(一)学生监护人不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不予补助,学生将不享有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基金会分别补助5元,学生将享有15元份额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监护人所承担的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四、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2011年9月1日0:00时至2012年8月31日24:00时止)。
五、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费按学生每年每人15元计算。
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
六、参保办理各学校、幼儿园作为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的承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在园幼儿的参保登记、投保学生信息收集、保费收缴等工作。
七、投保流程: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家庭增添一份安心和保障。
欢迎自愿参与!请广大学生家长认真填写好《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明确选择是否参保并签名确认后,由学生交回学校。
致家长的公开信,关于xx的少儿医保方案

致家长的公开信--关于xx的少儿医保方案尊敬的各位家长:你们好从xxxx年x月x日开始,本市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重可以参加被值民基本医疗保险了!学生、儿童的健康直接维系着民族的兴展和祖国的未来,维系看广大居民的家院幸强和社会稳定。
长期以来由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不够完善。
绝大多数学生、儿里的医疗保障责任由家庭承担。
近年来。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解决学生、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障问期。
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
xx市政府于今年xx月颁发了(xx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xxx (xXxx)XXX号).并从今年6月1日开始办理参保登记。
现将《办法)的主要内容简介如下:一、参保人群范围本市行政辖区内的下列人员。
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及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以下简称“未成年人”)、无业居民、无养老待遇的老年居民、在本市小学、中学、职技学校、大专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以下筒称“在校学生”)。
二、参保缴费标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家庭(或个人)缴费xx元1人年,政府瓷助xx元1人年。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家庭或个人免墩费)。
三、参保缴费办法在校学生及入托幼机构的未成年人分别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他未成年人由家长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何一个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费的困难学生、儿童,由家长或代理人到各区民改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家庭(或个人)缴纳的城镇居民医保费由市地税部门委托指定的银行代征。
四、医疗保险待遇(一)医拧待遇范围:参保人员因疾病、意外事故,以及符合计划生有政策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享受医疗待遇种类包括: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门诊基本医疗恃遇。
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致家长的一封信关爱孩子,从拥有学平险开始!尊敬的家长:您好!首先,恭喜您(您)的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国家的未来,让孩子健康茁壮成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
中国人寿作为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几十年来始终为千万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从而为广大家长和学子解除了后顾之忧。
为了便于您进一步了解中国人寿学生保险方案,特作如下简介,本信不作为投保人索赔和确认被保险人身份的依据,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将向家长出具正式保险凭证。
【投保条件】凡在学校或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保险费及保险金额】:以下摘录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 6月向中国保监会报备的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 款)、附加学生儿童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等条款的部分内容,未尽事宜,具体以相应保险条款规定为准。
1、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款):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或疾病伤害身故,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2、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实际发生并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对其余额按约定给付比例80%给付医疗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门诊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九十日为限。
本公司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3、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续保保险期间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患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诊疗,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对被保险人累计发生并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100元后,对其余额按正式保单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约定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缴纳合作医疗致在校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缴纳合作医疗致在校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学生家长们: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更好的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发展,医疗费用也在逐渐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为患者减轻个人负担,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为学生可能发生的疾病风险提供保障,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请学生家长们按照自愿缴、乐意缴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
一、参保对象
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校学生和托”机构的在册儿童(统称为在校学生),不分户籍、国籍身份均于我市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二、在校学生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由个人缴费部分和各级财政补助部分共同组成;2023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23年的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
(-)2024年6月30日前,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2024年7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的合计费用(合计费用为1020元/人,最终金额以上级文件为准)。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第一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深圳市委、市政府对青少年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统一组织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由深圳市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买,通过招投标方式确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
现已进入2011-2012年度投保工作阶段,我们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继续关注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主动为孩子办理此项保险。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参保对象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籍学生和幼儿。
二、缴费标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每年每人15元,保费支付实行学生家长自愿购买、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补助的办法,保险费用由学生家长、财政、教育发展基金按1:1:1比例分担,即学生家长支付5元,财政、基金会各补助5元。
三、投保方式(一)学生监护人不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不予补助,学生将不享有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基金会分别补助5元,学生将享有15元份额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监护人所承担的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四、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2011年9月1日0:00时至2012年8月31日24:00时止)。
五、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费按学生每年每人15元计算。
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
六、参保办理各学校、幼儿园作为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的承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在园幼儿的参保登记、投保学生信息收集、保费收缴等工作。
七、投保流程: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家庭增添一份安心和保障。
欢迎自愿参与!请广大学生家长认真填写好《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明确选择是否参保并签名确认后,由学生交回学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致家长的一封信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4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开始了。
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文件的精神,自2024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380元/人,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注意事项:
1.根据分中心要求,★未办理社保卡的学生,请家长及时给孩子办理社保卡并激活,以免影响学生治疗和报销。
2.参保期间学生因疾病在门急诊和住院治疗,须持社保卡办理医保联网结算。
3.低保、重残、特困等学生不再享受全额减免政策,请您按政策缴费。
4.请家长按照学校的时间要求将家长信下方的“家长回执”填写完整上交班主任。
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保,请家长必须填写原因,签字。
5.缴方式:教培e托管,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3日。
XX小学
2023.11.9 ——————————————————————————————————
XX小学学生参保家长回执
1.家长信的内容已知。
2.同意在校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日期: ——————————————————————————————————
XX小学学生不参保家长回执
您的孩子不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年度发生的医疗及意外费用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特此说明。
不参保原因: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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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关于2020年在校生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给
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为做好2020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于2020年7月1日完成。
二.需提交给学校的参保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新参保提供);(2)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卡需提交一寸免冠白底彩照(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4)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
三、在学校参保的在校学生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为“个人自缴”的在校学生仍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
参保后,地税系统将自动分配一卡通缴费用户号(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