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加倍关爱防癌疾病保险(家庭版)条款
招商信诺加倍防护重大疾病保险(家庭版)

招商信诺加倍防护重大疾病保险(家庭版)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1. 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起10天内称为犹豫期。
犹豫期之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犹豫期之后,您仍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会存在退保损失。
15.2.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7.✓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1. 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返还本合同所有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由意外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则不受上述180天的限制。
7.2. 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我方将不支付任何保险金。
8.3.请您留意合同中关于保险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
13、16.4.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请尽快通知我方。
17.5.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25.6.请您留意保险条款中重大疾病的种类与定义。
32.7. 请您留意保险条款中一些重要术语(“意外伤害”、“酒后驾驶”等的定义和范围) 的详细解释。
33. ✓条款目录第一章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1. 保险合同构成2. 投保信息变更3. 合同内容变更4. 本合同的有效性5. 双方遵守本合同的义务第二章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6. 投保年龄7. 保险责任8. 责任免除第三章保险金额及保险费9. 基本保险金额10. 保险费率的调整11. 保险费的交纳12. 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第四章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13. 保险期间14. 本合同效力恢复15.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6. 合同效力终止第五章保险金申请17. 保险事故通知18. 调查权19. 诉讼时效20. 保险金申请资料21. 保险金给付22. 其它核定结果23. 宣告死亡处理24. 欠交保险费的处理第六章其他规定25. 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26. 我方合同解除权的限制27. 受益人28. 保险单借款29. 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理30. 您方把本合同用于其它目的的处理31. 争议处理32. 重大疾病的种类与定义33. 释义招商信诺加倍防护重大疾病保险(家庭版)条款第一章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1. 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协议构成。
招商信诺附加家庭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条款

招商信诺附加家庭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条款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依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我方同意后,附加在主合同上。
主合同的各项条款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如果主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第二条 投保年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符合我方规定的投保条件的人可作为主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如属续保,则主被保险人的年龄最高可至六十四周岁。
经我方同意,主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可作为次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次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生满六十天至六十周岁。
如属续保,则次被保险人的年龄最高可至六十四周岁,但有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以下如无特殊说明,被保险人指主被保险人和次被保险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在世界各地全天二十四小时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受到身体伤害并且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或被保险人因本合同规定的保障疾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我方将按照被保险人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住院天数支付保险单中所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每日保险金。
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每日保险金的给付还须符合以下规定:一、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每日保险金给付天数每次住院最多可达三百六十五天。
如果被保险人本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与前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原因相同,并且前次离开重症监护病房与本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间隔不超过九十天,则本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将与前次视为同一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
如果前次离开重症监护病房与本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间隔超过九十天,那么我方在决定保险金给付时,将作为两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
二、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日期起六十天之后首次发生的疾病和症状才属于保障疾病。
三、被保险人入住医院之日必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
四、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或保障疾病而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在住院期间又需要治疗意外伤害之外的身体损伤或非保障疾病,我方将仅赔偿因意外伤害或保障疾病而导致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住院治疗。
招商信诺生命树癌症医疗险索赔资料

招商信诺生命树癌症医疗险索赔资料无论购买何种保险,人们对保险索赔都是非常关心的,以招商信诺的生命树癌症医疗险的索赔资料为例,大致包括申领人需填写《索赔申请表》、保险合同、提供医疗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随着社会生存环境的恶化和人们生活工作压力的增大,人们患上癌症的机率越来越高,据调查,癌症是人类的第一杀手,每年死于癌症的人数都有所增长。
为此很多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了不少保障癌症的保险,例如招商信诺最近上线的一款保险产品—生命树癌症医疗险,主要是针对癌症的保险,对应癌症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进行费用的报销,为此,我们就来了解下它的索赔资料和产品介绍吧。
生命树癌症医疗险索赔资料购买了这款招商信诺生命树癌症医疗险了,如出险后所需准备的索赔资料下文会有详细说明,一般都是申领人需填写《索赔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所有证明和资料原件:1、保险合同;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3、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入院、出院证明;4、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及费用清单;5、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完整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和确诊疾病必要的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影像学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的检查报告;6、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证明和资料。
对于招商信诺的生命树癌症医疗险索赔资料就有上述所列的,只要在索赔时准备充足所需的资料,根据索赔的流程走,人们就可以快速地理赔成功了。
生命树癌症医疗险的产品介绍了解完上述生命树癌症医疗险的索赔资料,我们再来看看这款产品的介绍吧。
它的产品特色有:1、价格方面便宜、性价比高,最低15元/月,更有两种套餐,分别为有无社保人群定制,20岁男性(有社保),100万保额,首年仅需435元。
2、赔付范围不限社保目录,住院/门诊,癌症诊断、手术、复查、放疗化疗、靶向药物,都能报,最高赔付240万,按合同约定,年度赔付额度高达100万,累计最高240万,原位癌也能赔。
3、理赔方面无免赔额,理赔简单,小额快赔绿色通道,特设小额快赔绿色通道,3000元以下快速赔付。
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

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现在越来越多的朋友为了自己和家人能够得到一个更好的保障,他们决定购买一份保险,在此建议大家选择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下面本文就为大家介绍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
解读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受到身体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住院施行手术,或被保险人因本合同规定的保障疾病住院施行手术,我方按附表《住院手术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列明的该手术项目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住院手术保险金额给付住院手术保险金。
住院手术保险金的给付还须符合以下规定:一、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24 时起60 天之后首次发生的疾病和症状才属于保障疾病。
二、被保险人入住医院之日必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
三、被保险人在一个保单年度内多次住院施行手术,或一次住院施行多次手术,住院手术保险金可累计给付,但累计给付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住院手术保险金额。
四、被保险人同一次手术涉及多个手术项目时,不累计给付,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的手术项目的住院手术保险金。
五、对任何在《住院手术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没有列明的手术项目,我方将根据手术所属科别或手术部位参照此表中的相近项目确定手术给付比例。
六、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因意外伤害和保障疾病住院治疗,我方不累计给付住院手术保险金。
购买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需注意的事项购买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需注意以下几点:1. 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自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60天之后首次发生的疾病和症状才属于保障疾病;但因为意外伤害住院施行手术不受60天的限制。
2.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手术,我方不支付保险金。
3.请您留意合同中关于保险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
4. 请您留意自动续保的条件,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请在保单周年日前通知我方。
招商信诺健康之诺家庭医疗险为您提供多项保障

招商信诺健康之诺家庭医疗险为您提供多项保障招商信诺推出了新的健康医疗保险产品——招商信诺健康之诺家庭医疗保障计划,这款产品能提供了重疾等多项保障,为消费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下面大家就随着本文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招商信诺健康之诺家庭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
招商信诺健康之诺家庭医疗保障计划产品特色1、可单独购买的医疗险,确保“专款专用”,节省开支;2、住院津贴当年最多可赔付365天;3、定额给付形式赔付,与社保或其它医疗保险理赔不冲突;4、住院、手术、重症监护等多项保障,为全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招商信诺健康之诺家庭医疗保障计划产品内容及责任范围1、意外/疾病住院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等待期之后因保障疾病而住院治疗,我司将将给付的意外/疾病住院保险金=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每日住院保险金。
2、重大疾病住院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自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等待期之后,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我方将给付的重大疾病住院保险金=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重大疾病每日住院保险金。
3、意外/疾病住院手术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等待期之后因保障疾病而住院施行手术,我方将按照《住院手术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列明的该手术项目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给付住院手术保险金。
4、重大疾病住院手术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自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等待期之后,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并且因该重大疾病住院施行手术,我方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手术保险金。
5、入住重症监护病房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后因保障疾病而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我方将给付的入住重症监护保险金=被保险人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住院天数×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每日保险金。
招商银行高端信用卡附加保险服务手册[1]
![招商银行高端信用卡附加保险服务手册[1]](https://img.taocdn.com/s3/m/f1b3e87eb9d528ea80c779f7.png)
招商银行高端附加保险服务手册只要您使用招商银行高端购买公共工具票款或支付80%以上(含)的团费,您和您的同行配偶或子女(限两名3个月至18周岁子女)即可享有招商银行中心为您送出的公共工具乘客意外保险和旅行不便保险(旅行不便保险仅限持卡人本人享有,同行配偶或子女不包含在内)。
本服务手册将详细介绍您的保险利益以及其它有关事项,请您详阅.注意事项* 配偶和子女必须为法律认可的配偶和子女* 子女年龄限满3个月至18周岁,人数限两人以内(含两人)* 同行指配偶、子女与持卡人同时出行(乘坐同一公共工具)*旅行不便保险仅限持卡人本人享有,同行配偶或子女不包含在内*延误时间:指实际乘坐的航班到达目的地时间和原计划航班原计划到达时间之间的时间差* 航班取消:航班最终状态为取消(以飞常准反馈航班状态为准),按照航班取消定额津贴的标准赔付。
航班取消定额津贴和航班延误定额津贴不可兼得。
投保方式只要您使用招商银行高端刷卡支付您本人和同行配偶或子女的全额公共工具票款;或80%以上(含)的旅行团费.无需事先办理任何手续,当您在申请书及卡片背面签名之时即视同您已接受本行的赠送,便可免费获得招商银行中心为您送出的高额公共工具乘客意外险和旅行不便保险.保险服务对象招商银行白金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及同行的配偶或子女。
保险费用本项保险是招商银行高端的权益,保费由招商银行中心支付,持卡人无需额外X费。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起期:本项保险自本手册规定的高端开卡日零时起生效。
保险期限止期:以招商银行另行和为准。
公共工具乘客意外保险须知事项一、公共工具乘客意外保险责任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公共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下落不明,经人民XX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3。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招商信诺安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招商信诺[2018]疾病保险001号招商信诺安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本合同自您方签收之日起15天内为犹豫期,如果您方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我方将向您方无息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5天后,您方仍然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会存在一定的退保损失。
6.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重大疾病、特定高发恶性肿瘤、特定轻症疾病或身故的,我方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2.✧您方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8.✧请留意关于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期间的条款。
2. 24.✧请留意主合同所保障的重大疾病和特定轻症疾病的种类及定义。
29. 30.✧请留意保险条款中特定用语的脚注及其释义。
✓条款目录第一部分本保险合同的共同条款第一章合同的构成与效力1. 合同的构成2.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3. 合同效力恢复4. 联系方式变更5. 合同内容变更6. 您方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第二章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7. 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理8. 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9. 我方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第三章保险费10. 保险费的支付11. 宽限期第四章事故通知与责任核定12. 保险事故通知13.申领保险金的注意事项14. 保险金核定15.其他核定结果16.宣告死亡处理17. 调查权第五章其他规定18. 未还款项及其处理19. 管辖权及争议处理第二部分主合同的特别条款第六章保障范围及责任免除20. 投保范围21. 保险责任22. 责任免除第七章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23. 基本保险金额24. 保险期间第八章现金价值权益25. 保险单借款第九章保险金申领及其他26.诉讼时效27. 受益人28. 保险金申领资料29. 重大疾病的种类和定义30. 特定轻症疾病的种类及定义招商信诺安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一部分本保险合同的共同条款第一章合同的构成与效力1. 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包括以下部分: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协议。
招商信诺周全保有哪些癌症是2倍赔付

招商信诺周全保有哪些癌症是2倍赔付招商信诺周全保也称为女性防癌保险,除了对恶性肿瘤进行保障外,针对女性特定癌症将给予2倍赔付。
因此,吸引了很多女性投保。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哪些属于2倍赔付的癌症,本文将告诉大家。
招商信诺周全保的2倍赔付有哪些癌症?
根据招商信诺周全保的附加女性防癌疾病保险条款了解到,在180天等待期过后,若被保者首次经专科医生确诊发生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且该恶性肿瘤属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按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向被保者给付2倍女性癌症保险金。
此外,如果被保者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保险合同约定的女性恶性肿瘤,将不受180 天的等待期限制,保险公司同样将按合同约向被保者给付2倍的女性癌症保险金。
而该保险合同中所指的女性恶性肿瘤包括六种,分别为乳房、子宫、子宫颈、卵巢、输卵管和阴道的恶性肿瘤。
需要提醒的是,周全保保险合同中所保障的恶性肿瘤是指被保者在保险期间内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首次患恶性肿瘤或首次达到恶性肿瘤状态或在医院首次接受恶性肿瘤手术。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的恶性肿瘤范畴。
而且该保险合同规定,原位癌、转移恶性肿瘤或病理学描述为癌前病变的肿瘤,都不属于保障责任范围内。
以及患有恶性肿瘤的被保者,同时存在着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保险公司也将不予理赔。
因此,大家在购买招商信诺周全保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这样才能避免引发误会,造成后期理赔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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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附加加倍关爱防癌疾病保险(家庭版)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1. 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起10天内称为犹豫期。
在犹豫期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犹豫期后,您仍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会存在退保损失。
11.2.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3.✓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1. 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或特殊恶性肿瘤,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返还本合同及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家庭版)》累计已交全部保险费。
由意外事故导致的恶性肿瘤或特殊恶性肿瘤,则不受上述180天的限制。
3.2. 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恶性肿瘤或特殊恶性肿瘤,我方将不支付任何保险金。
4.3.请您留意合同中关于保险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
9、12.4.请您留意本合同所保障的恶性肿瘤及特殊恶性肿瘤的种类和定义。
20.5. 请您留意保险条款中一些重要术语(“专科医生”、“意外伤害”等的定义和范围) 的详细解释。
21.✓条款目录第一章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1. 保险合同构成第二章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2. 投保年龄3. 保险责任4. 责任免除第三章基本保险金额及保险费5. 基本保险金额6.保险费的交纳7. 保险费率的调整8. 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第四章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9. 保险期间10. 本合同效力恢复11.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2. 合同效力终止第五章索赔13. 诉讼时效14. 保险金申请15. 保险金给付16. 其它核定结果17.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处理第六章其他规定18. 受益人19. 保险单借款20. 恶性肿瘤及特殊恶性肿瘤的定义21. 释义1招商信诺附加加倍关爱防癌疾病保险(家庭版)条款第一章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1. 保险合同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依主保险合同《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家庭版)》(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我方(见21.1)同意后,附加在主合同上。
主合同的各项条款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如果主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本合同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您方(见21.2)须一并阅读并核对构成本合同的任何资料,以确保我方所提供的保障是您方所需要的。
本合同为非分红保险。
第二章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2. 投保年龄出生满18周岁至50周岁(见21.3), 符合我公司规定的投保条件的人士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3. 保险责任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在世界各地全天24小时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癌症保险金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见21.4)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返还本合同及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家庭版)》累计已交全部保险费,本合同终止,且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家庭版)》同时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我方将按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向癌症保险金受益人(见21.5)给付癌症保险金(见21.6),本合同终止,且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家庭版)》同时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见21.7)导致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不受以上180天的限制,我方将按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向癌症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癌症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且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家庭版)》同时终止。
二、特别癌症保险金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且该恶性肿瘤属于本合同所约定的特殊恶性肿瘤,我方将在给付癌症保险金的基础上给付特别癌症保险金,特别癌症保险金金额等同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终止,且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家庭版)》同时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约定的特殊恶性肿瘤,不受以上180天的限制,我方将按本条约定向特别癌症保险金受2益人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且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家庭版)》同时终止。
4. 责任免除如果被保险人因下述任一事项罹患恶性肿瘤或特殊恶性肿瘤,我方将不支付任何保险金: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21.8);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21.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21.10),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21.11)的机动车;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21.12);六、战争(见21.13)、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见21.14),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21.15)。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恶性肿瘤或特殊恶性肿瘤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方向癌症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21.16)。
发生上述其他情况导致被保险人罹患恶性肿瘤或特殊恶性肿瘤的,本合同终止,我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情况处理。
第三章基本保险金额及保险费5.基本保险金额及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我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发生保险事故(见21.17)时,如果投保人累计已经交纳的本合同及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家庭版)》的保险费低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如果投保人累计已经交纳的本合同及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家庭版)》的保险费高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投保人累计已经交纳的本合同及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家庭版)》的保险费。
6.保险费的交纳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同主合同。
7. 保险费率的调整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内,在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况下,我方有权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调整本合同的保险费率。
如有保险费率调整,我方将以书面形式于保险单周年日前通知您。
自该保单周年日起的各期保险费以及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将按调整后的费率和现金价值执行。
8.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若投保人在保险费到期日(见21.18)未交纳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费的,自保险费到期日的24时起60日内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我方承担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各期保险费。
宽限期结束时,若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则自宽限期结束的24时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我方对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3第四章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9.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同主合同的保险期间。
10.本合同效力恢复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医院(见21.19)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我方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欠交的保险费及其利息(见21.20)之日24时起,本合同恢复效力。
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需一并申请恢复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家庭版)》效力。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投保人和我方未达成协议的,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除本合同时,我方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
11.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24时起10天内称为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日起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交付的全部保险费。
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则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我方将从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日起30天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在退保申请审核通过之日的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
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如果投保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须一并解除。
12.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终止:一、主合同效力终止;二、您方或我方按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三、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四、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五、本合同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而终止。
第五章索赔13.诉讼时效受益人向我方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4.保险金申请一、申领癌症保险金及特别癌症保险金时,申请人应填写《索赔申请表》,并向我方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原件:(1)保险合同;(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必要的身份证明;(3)受益人身份证明;(4)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完整的门诊、住院病历和确诊疾病必要的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影像学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的检查报告;4(5)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领保险金时其他注意事项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时,受托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该监护人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以及该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以上证明或资料不完整的,我方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15.保险金给付我方收到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或者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方将在调查核实后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方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方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以人民币支付,不含利息。
16.其它核定结果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我方提出索赔申请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