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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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助管理制度小学

学校资助管理制度小学

学校资助管理制度(小学版)一、前言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教育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资助管理制度。

二、资助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资助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2. 资助与励志并重原则: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精神。

3. 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4. 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动态调整资助措施。

三、资助对象1.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2. 农村特困供养学生;3. 孤残学生;4. 烈士子女;5. 残疾人子女;6. 因灾、因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资助标准1. 生活费补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月发放生活费补助。

2. 交通费补助:对家庭住址较远、交通不便的学生,可给予交通费补助。

3. 学习用品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供学习用品补助。

4. 意外伤害保险:为所有受资助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资助申请及审批程序1. 申请: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评议:学校成立资助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议。

3. 公示: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 审批:学校领导审批资助名单。

5. 发放:学校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六、资助资金管理1. 专款专用:资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定期审计:学校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 信息公开: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在学校公示。

七、资助工作监督1. 设立举报电话:学校设立资助工作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2. 定期检查:学校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具体措施1.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档案,记录其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品德表现等信息。

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学生资助工作,包括资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

3. 各学院(部)负责对本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4. 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资助资金严格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资助资金来源1. 国家财政资助资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拨付给学校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学校自筹资金: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社会捐赠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资助对象及标准1. 资助对象:我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者。

2. 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类型的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定,分为一等、二等,分别按照相应标准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3)国家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4)学费减免: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

(5)临时困难补助:对突发意外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给予临时经济援助。

六、资助资金申请、审核及发放1.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 审核与认定:学院(部)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3. 发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寄宿生和非寄宿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对象准确、资助资金合理使用。

第二章资助对象与标准第四条资助对象: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无法承担正常学习生活费用,经学校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2.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指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在学校寄宿的学生。

3. 特殊群体学生:指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

第五条资助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金额为1000元。

2.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人每年资助金额为1500元。

3. 特殊群体学生:每人每年资助金额为2000元。

第三章资助申请与认定第六条学生资助申请:1.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第七条资助认定:1. 学校成立资助认定小组,负责资助认定工作。

2. 资助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活费用支出等情况,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3. 资助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资助对象。

第四章资助发放与管理第八条资助发放:1. 学校按照资助标准,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2. 资助资金发放采取分期发放的方式,确保资助对象能够及时获得资助。

第九条资助管理:1. 学校设立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2. 资助管理办公室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助资金合理使用。

3. 学校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审计,确保资助资金安全、合规。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充分发展个人潜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贫困学生的资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

第四条学生资助包括奖学金、助学金、贫困学生生活费、减免学杂费等,以及其他经学校认定符合资助要求的资助项目。

第五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包括贫困生资助、成绩优秀生资助、特长生资助、奖励学生资助等。

第二章贫困生资助管理第六条贫困生资助是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实现更好的教育机会。

第七条贫困生资助的申请条件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良、品德良好等。

第八条贫困生资助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人数确定资助标准,资助金额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九条贫困生资助申请材料应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成绩单、学生本人的申请书等。

第十条贫困生资助工作按照网上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成绩优秀生资助管理第十一条成绩优秀生资助是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和扶持,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

第十二条成绩优秀生资助的评选应当以学生成绩为基础,注重全面发展,兼顾品德等因素。

第十三条成绩优秀生资助可以以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形式给予。

第十四条成绩优秀生资助的评选应当具有公平性和权威性,需要经过教师评选、部门审核、校方最终确定。

第四章特长生资助管理第十五条特长生资助是对在其中一特定领域有出色表现的学生给予奖励和发展机会。

第十六条特长生资助可以包括奖学金、培训机会、社会实践机会等。

第十七条特长生资助是根据学生展示的特长,经过教师评选、部门审核、校方最终确定。

第五章奖励学生资助管理第十八条奖励学生资助是对品学兼优、积极向上的学生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第十九条奖励学生资助可以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活动优先参与等。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对象准确、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设各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学生的资助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和推荐工作。

第六条各班级设立资助工作联络员,协助班级同学了解资助政策,收集资助申请材料,并及时上报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

第三章资助对象与条件第七条资助对象主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八条资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三)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四)符合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

第四章资助申请与审批第九条学生根据学校发布的资助通知,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

第十条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推荐意见。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等级。

第十二条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批后,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资助资金的发放手续。

第五章资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第十三条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十四条资助资金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应合理使用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学费、生活费等必要开支,不得用于其他非学习性支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生资助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资助事务,学校建立了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一、资助对象学校学生资助对象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特殊困难情况下的学生。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资助方案。

对于特殊困难情况下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救助。

二、资助范围学校学生资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书费、生活补助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按照一定比例免除或减免学费,提供住宿和书费的补助,并根据情况发放生活补助。

对于特殊困难情况下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别资助,确保其正常学业和生活需求。

三、申请与评估学生资助的申请和评估将进行严格的程序。

学生需要填写学生资助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及其他材料。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资助资源的合理分配。

四、资助管理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学生资助的管理和监督。

该机构将根据学生资助的政策和规定,对学生的资助进行细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公平和透明。

五、资助效果评估学校将对资助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不断完善。

通过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学校将评估学生资助对受助学生的帮助程度,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资助政策和措施。

六、监督与反馈学生及其家长可以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反馈。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渠道,接受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和纠纷,以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可持续性。

七、宣传与教育为了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资助意识,学校将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学校将通过校园官方网站、公告栏、家长会议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介绍学生资助政策,引导他们正确了解、合理利用资助资源。

结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提供经济支持和帮助,确保学生能够积极学习、全面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文将从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资助类别和标准、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学生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1.1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制定学生资助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学业发展。

资助政策囊括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境补助等项目。

具体政策内容和资助标准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够享受到相应的资助待遇。

1.2 申请流程学校应当建立简便高效的学生资助申请流程,以方便学生及时申请并获得资助。

申请流程应包括申请表的填写、资料的提交、申请审核、结果通知等环节。

同时,学校还应指定专人负责资助申请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二、资助类别和标准2.1 奖学金奖学金是对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的奖励,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

奖学金的类别通常包括综合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

其资助标准可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和专业技能表现来确定。

2.2 助学金助学金是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资助,旨在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助学金的资助范围可以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支出,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等因素来确定资助额度。

2.3 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的通过勤工俭学获得资助的机会,既可以缓解经济压力,又可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经验。

学校应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时间和完成任务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

2.4 困境补助困境补助是针对遇到严重突发事件或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的一种短期紧急资助。

学校应建立应急资助基金,及时帮助有需要的学生度过困难时期,并通过专人指导和辅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困境。

三、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为确保学生资助管理的公正透明和有效执行,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五章:资助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详细记录每位受资助学生的基本信息、资助类型、资助金额及资助周期等,确保资助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便于对资助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发放:根据评审结果发放资助。
第五章:资助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及时更新学生资助信息。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了解资助效果。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冒领等现象。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资助对象包括:
(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三)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的学生;
(四)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第五条资助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贫困线标准。
第十二章:资助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资助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鼓励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参与资助工作的监督与评价,积极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资助政策和服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关注国内外学生资助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第六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五条学校应明确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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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助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资助对象为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
一、本校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进入低保线的或有农村贫困证家庭就学的子女;
三、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
五、因其它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因重大疾患、意外事故等)造成经济困难的;
六、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助学金资助(享受政策性减免除外),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推荐。

第十四条各班审送人数:各班资助审送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人数的,应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方可。

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审批办法:
一、在审送受助学生过程中必须实施“爱心工程”。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提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实。

二、在学校核实的基础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如实填写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上报学校。

三、对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与费用,要实行公开的原则,提高透明度,力求每个困难家庭的孩子都能享受资助,力求每个困难家庭孩子不辍学。

第十六条资助标准:
一、减免学费:学校按全年学费的30%、50%、70%、100%几个等级予以减免学费。

二、定期困难资助:
一等资助:每月100元;
二等资助:每月80元;
三等资助:每月50元。

三、临时困难资助:对家庭发生临时性的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经申请,并获得学校认可后,视具体情况予以资助。

第十七条资助活动内容:
一、认真开展“帮扶结对”活动。

要求每位教师都要和需要帮助的学生结对,除了给这些学生以经济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帮助外,更要给这些学生以心灵上的温暖和成长的引导,让这些学生与其他学生一道健康成长。

二、全面开展“众生帮一生,共育友谊花”活动。

即要求家庭条件好的多位学生帮助本班内的一名贫困学生,号召全体学生坚持每天节省积攒自己的零用钱,然后用来帮助困难学生渡过暂时困难,同时,通过共育友谊花等活动,在学生心中种下关爱种子,培育关爱情怀,使学生在相互关爱中,学会节俭,学会珍惜,并帮助贫困学生正视贫困,养成自尊、自强的意志品质。

三、要求受助学生定期向资助人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四、积极争取社会支援,使困难学生感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温暖,更加坚定求学的信心和毅力。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

档案材料还包括:
一、贫困生建档
(一)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二)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三)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历届学生统计表
二、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
(三)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统计表
(四)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

(五)上级下达的银行单
(六)学生签领凭证
(七)资助对象受助后相关情况反馈
三、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
(一)受助学生汇总表
(二)学生申请材料
(三)签领凭证等
四、校内资助资金
(一)受助学生申请表
(二)公示材料
(三)受助学生汇总表
(四)发放签领表
(五)学生品学兼优相关资料。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负责核定各资助项目的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批。

每学期结束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要将各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资金的下达、发放等情况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资助工作的督查指导。

第七章受助学生管理
第二十条关于贫困生的申请条件及申请认定程序均依据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为贫困生建立档案,由所在班对其进行日常量化管理,实行学期考核。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考核期间,发生以下情形者,给予相应表彰:
一、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且学期学生干部考核优秀的;
二、学习成绩优异,或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
三、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的;
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参加志愿者活动等的;
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的。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考核期间,发生以下情形的,给予相应减分或依据学校其它有关制度或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一、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
二、不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安排的志愿者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的;
三、学期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的,或在补考中仍未通过的。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考核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形,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并承担其它相应责任: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理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三、违反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
四、购买奢侈品或佩戴名贵金银饰,或经常烫发、染发者以及平时生活消费超度,如抽烟、酗酒、铺张浪费、通宵上网者等的;
五、配备电脑或其它高档消费品的;
六、拒绝参加班级、学校举行的公益活动,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或舞弊的;
七、发生休学,转学,退学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考核期内取消资格的学生,由所在班班主任书面说明事实原因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之后再做处理。

第二十六条每学期第一个月,重新填写并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

根据班级考核结果,经过班级评议,班主任初审,年级审核,学校审批,重新确定相应等级。

第八章班级评议小组管理
第二十七条班级评议小组管理条例:
一、评议小组成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贫困生评选,考核工作;
二、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要加强与贫困生交流和沟通,随时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反馈;
三、评议小组成员不能将受助同学的情况作为和他人聊天的话题;
四、评议小组成员在与贫困生交流时应注意方式;
五、评议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全心全意为受助同学服务。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xxxxx学校
2016年7月1日
附:
1、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
2、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诚信承诺书
3、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4、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6、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
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诚信承诺书
我保证提供的个人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家庭贫困证明真实有效,没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和行为。

承诺人:xxxxx学校高年级班
个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月日
xxxxx学校—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就读学校名称:年级班别:填表时间:
(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
xxxxx学校—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年月日
附件5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6
xxxxx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
附件7
xxxxx学校 - 学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学校名称: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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