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二篇)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一、总则1.1 目的:为确保公司各项动火作业安全可控、规范有序进行,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1.3 准备工作: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3.1 安排专职消防监控人员,并明确其责任和权限;1.3.2 制定动火工作票,并明确票面要求;1.3.3 建立动火台账,并及时更新;1.3.4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进行检查、维护、替换等工作;1.3.5 进行动火作业前的必要培训和演练。
二、动火工作票的管理2.1 申请与填写2.1.1 申请人填写动火工作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作业单位;(2)动火时间和地点;(3)动火设备、工具及使用情况;(4)动火人员及其职务;(5)作业内容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2.1.2 动火工作票必须由申请人签字,并经安全主管进行审核。
2.2 审批与核准2.2.1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应由安全主管负责,并签字批准。
2.2.2 审批时应对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对,确保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3 发放与保留2.3.1 审批后的动火工作票需要打印出来,一份交给申请人,一份保留在相关部门备查。
2.3.2 动火工作票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误用。
2.4 动火作业前的必要审核2.4.1 动火作业前,需进行必要的审核,包括:(1)是否存在动火禁区或危险区域;(2)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是否到位;(3)动火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培训;2.4.2 审核人应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动火作业的实施3.1 动火人员的要求3.1.1 动火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或资质。
3.1.2 动火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规范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操作。
3.2 动火作业现场的要求3.2.1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设置和标识。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1. 背景为了确保公司动火作业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火作业。
3. 动火作业标准公司动火作业必须遵守以下标准:1.动火作业时,必须确定工作现场负责人、操作人员和监管人员,并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措施。
2.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动火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
3.动火现场必须设置专人监护和专业消防器材,并进行防火安全措施。
4.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清理和安全检查。
4. 动火工作票公司动火作业必须使用动火工作票进行管理。
1.动火工作票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填写,并在动火作业过程中进行动火负责人,监管人员,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
2.动火工作票的内容必须包含动火施工地点、动火计划、操作人员资质、监管措施、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等信息。
3.动火工作票必须依据现场任务需求进行申请和领取,并由任务执行完毕的情况下进行归还。
4.动火工作票必须存档备查,方便后续追溯。
5. 安全监控公司必须设立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动火作业安全监控。
1.安全监控系统需要对各项动火作业指标进行监测并记录,如温度和烟雾等。
2.安全监控系统必须依据动火工作票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3.安全监控系统记录必须存储,方便后续追溯。
6. 经验总结公司必须对动火作业进行经验总结,提高动火作业管理水平。
1.对动火作业进行经验总结,分析问题并采取措施。
2.不断改进和完善动火作业管理体系。
7. 结束语本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公司动火作业安全、高效、稳定的进行而制定的,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和执行。
动火工作票制度(3篇)

动火工作票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在动火作业中其作业人员的人身以及设备系统的安全,加强动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工作票的执行程序、动火级别及其它要求,适用于本公司重点防火区的动火作业工作以及禁止明火区的动火管理工作。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按照该制度执行动火工作票第三条动火工作票制度内容:1、动火工作票仅限于严禁明火区域有动火时使用,凡不是必须在现场动火的,应拆下动火部件,移到安全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若同时伴有机械检修任务则必须同时执行检修工作票规定。
几个动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工作票。
2、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3、在保证设备性能的前提下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焊接,以减少动火机会。
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6、一级动火要求必须在____小时内完成,二级动火必须在____小时内完成,三级动火必须在____小时内完成。
二级、三级在每天工作结束、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认真检查,消除火源。
次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认真检查安全措施,以防运行方式改变,破坏原有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由于动火地点、动火作业对象不同,存在的火灾危险程度也不一样,因此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审批手续都应有所区别。
为此,在保证安全动火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执行动火工作票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及火灾隐患。
根据危害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级动火”危险级别依次降低。
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如:主控室、油库区、油罐、天然气存储区、配电室、电缆夹层(间、沟道)、变压器、含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容器内等区域。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一、引言动火工作是公司工程施工中常见的一项操作,但由于其涉及到火源和热源,如果管理不严格,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公司制定了本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以明确动火工作操作程序、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全面提升动火工作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动火工作,包括施工现场动火、设备维修动火等。
三、安全责任1. 公司:公司负有对动火工作的整体安全责任,将安全管理作为首要任务,为动火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工作层面上的安全。
2. 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负责人是指在动火工作现场负责组织和指挥工作的人员。
他们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作经验,并对动火工作的安全风险有清晰的认识。
负责人要制定详细的动火工作计划和操作方案,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四、动火工作票的填写1.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应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的格式进行,包括如下内容:(1)动火部门和工作负责人的名称;(2)动火时间、地点和范围的描述;(3)动火工作的任务目的和具体工作内容;(4)执行动火工作的操作人员及其培训和资质情况;(5)动火工作所需的安全设备、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6)动火工作的执行计划和操作方法;(7)动火工作期间的监控和现场巡检要求;(8)动火工作后的处理和清理要求;(9)动火工作票的审核和批准人姓名和签字。
五、安全措施1. 动火工作前的安全措施:(1)制定详细的动火工作计划,确保所有参与人员充分了解工作内容和安全要求;(2)核实动火工作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灭火和安全设备,以及防护用品;(3)清理动火工作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和易燃物,确保现场整洁无障碍。
2. 动火工作期间的安全措施:(1)按照动火工作票的要求,使用正确的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2)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品,包括防火服、安全帽等;(3)严禁在动火现场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4)保持动火工作现场的通风畅通,避免积聚可燃气体。
3. 动火工作后的安全措施:(1)对动火工作现场进行巡检和测量,确保没有残留火源和热源;(2)清理动火工作现场,将产生的垃圾和废料进行正确的处理;(3)及时上报动火工作票的审核和批准人,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

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了加强动火工作的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程序,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消防法》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和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所指动火作业,系指在重点防火部位(即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内部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使用和管理。
1.4 公司系统所有生产及与生产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细则。
2 填用动火工作票一般规定2.1 动火工作票种类2.1.1 一级动火工作票(见附录1)2.1.2 二级动火工作票(见附录2)2.2 填用动火工作票的工作2.2.1在一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1)油罐油箱(轻柴油、汽轮机油、各类润滑油)、卸油站、油泵房、污油池等油区围墙或围栏内、锅炉燃油系统;2)汽轮机油系统;3)电缆层(间)、电缆沟道(竖井)、蓄电池室;4)所有衬胶、涂磷的防腐设备内;5)脱硝系统储氨、输氨系统2米内;6)其他需要纳入一级动火管理的部位。
2.2.2在二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1)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充油设备及系统;2)垃圾池3)机组汽机房(非一级动火范围);4)电气、热工在油库进行有关电气方面的试验操作;6)化学酸系统;7)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它管道;8)控制室、计算机房、工程师站、通讯机房、电子设备间、档案室、电气保护间;9)动火地点有可能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的;10)有防腐易燃材料的区域;11)脱硝系统储氨、输氨系统2米以外10米以内的区域;12)其他需要纳入二级动火管理的部位。
2.2.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a.油车停靠的区域;b.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c.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d.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e. 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动火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见作业活动,但其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以规范动火工作的操作流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内进行动火工作的全体员工,包括外包单位工作人员。
三、动火工作票的编制与审批1.动火工作票的编制动火工作的编制由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包括以下内容:(1)动火工作的名称、地点和时间;(2)动火必要的准备工作,如防火措施、通风措施等;(3)动火工作的责任人和监护人;(4)动火工作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工作票的审批动火工作票在进行动火前需经过相关领导的审批,包括以下步骤:(1)动火工作票的填写和签署;(2)动火工作票的报送审批;(3)相关领导对动火工作票进行审核和批准;(4)批准后,将动火工作票复印,分发给相关工作人员。
四、动火工作的操作流程1.准备工作(1)动火前需要对动火地点进行彻底检查,排除存在的火源、易燃物等安全隐患;(2)动火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动火方案,包括防火措施、通风措施等;(3)动火前需将动火区域围挡起来,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动火操作(1)动火操作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动火作业人员进行;(2)动火作业人员需佩戴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护眼镜等;(3)动火作业人员需严格按照动火方案进行操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处理(1)动火作业结束后,需对动火区域进行彻底检查,确保动火不会引发火灾;(2)动火区域需及时进行清理,清除易燃物、火源等;(3)将动火工作票交给相关领导进行审核和存档。
五、责任及处罚1.动火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不遵守动火工作票的要求,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2.对于动火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和事故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职、罚款、甚至法律处罚。
六、培训与演练1.公司将定期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掌握动火工作安全操作规程;2.公司将定期组织动火演练,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实施细则

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实施细则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实施细则一、概述动火工作是一种高危作业,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等严重事故,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
为此,采取科学、系统和规范的管理方式,是保障安全生产和减少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二、动火工作票的概念及作用动火工作票是指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时,编制的行为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说明,是动火工作实施的控制文件。
动火工作票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1)保障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的发生;(2)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3)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4)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保障合法权益。
三、动火工作票的编制动火工作票的编制应该包括如下内容:(1)作业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作业部门、作业项目、作业时间等信息。
(2)动火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技能等信息。
(3)动火设备、工具和材料的说明,包括型号、数量、质量等信息。
(4)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包括作业方式、过程、操作方法、安全措施等信息。
(5)作业单位和动火人员的安全责任,包括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责任制度等。
四、动火工作票的审批动火工作票在编制完成后,需要先由作业单位审批,然后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1)动火作业的必要性和安全性;(2)动火作业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是否到位、是否符合要求;(3)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措施是否合理、是否完备、是否严格落实;(4)动火作业所涉及的其他方面是否符合规定。
五、动火工作票的实施在动火工作开始前,需要将它按照制定的动火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实施。
实施时,应该具备以下要求:(1)动火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考核和培训,具有相应的技术和安全防护知识;(2)作业单位和动火人员必须履行严格的安全保障责任,确保动火作业安全可靠进行;(3)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动火作业的有序性、可控性和安全性。
六、动火工作票的管理动火工作票的管理需要执行严格的制度。
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

附件5: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1动火工作票1.1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其它明火作业等动火工作时,必须填用动火工作票。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燃料油罐区、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以及各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1.2动火级别动火分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两级。
1.2.1一级动火区1.2.1.1燃料油罐区防火堤内。
1.2.1.2油区内油管道。
1.2.1.3油泵房、卸油站、污油池。
1.2.1.4油处理室。
1.2.1.5网控室、主控室、集控室、调度室、计算机房。
1.2.1.6电缆夹层、竖井、隧道。
1.2.1.7油浸变压器内部。
1.2.1.8酸性蓄电池室。
1·2·1·9加油站。
1·2·1·10易爆易燃物品存放场所。
1·2·2二级动火区1·2·2·1油区内其他设备。
1.2.2.2废油箱及其管道系统。
1.2.2.3与一级动火管道连接的非油阀门以后的管道。
1.2.2.4不在油区内的油区油管道设备。
1.2.2.5变压器油系统。
1.2.2.6单台设备油量60公斤以上开关室。
1.2.2.7通讯机房。
1.2.2.8档案室。
1.2.2.9柴油发电机房内。
1.3动火工作票不能代替现场设备停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不允许办延期手续。
1.4动火工作时限规定:一级动火工作票时限一般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需超过时限,必须由动火负责部门提出方案,报送生技部门及分管领导或总工审批。
二级动火工作票时限一般不超过7天,二级动火工作票每日工作间断或终结时,工作负责人应将动火工作票交回运行值长(或值班负责人),次日开工时重新履行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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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了加强动火工作的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程序,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消防法》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和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所指动火作业,系指在重点防火部位(即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内部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使用和管理。
1.4 公司系统所有生产及与生产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细则。
2 填用动火工作票一般规定2.1 动火工作票种类2.1.1 一级动火工作票(见附录1)2.1.2 二级动火工作票(见附录2)2.2 填用动火工作票的工作,应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1)油罐油箱(轻柴油、汽轮机油、各类润滑油)、卸油站、油泵房、污油池等油区围墙或围栏内、锅炉燃油系统;2)汽轮机油系统;3)电缆层(间)、电缆沟道(竖井)、蓄电池室; 4)所有衬胶、涂磷的防腐设备内;5)脱硝系统储氨、输氨系统2米内;6)其他需要纳入一级动火管理的部位。
,应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1)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充油设备及系统;2)垃圾池 3)机组汽机房(非一级动火范围);4)电气、热工在油库进行有关电气方面的试验操作;6)化学酸系统;7)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它管道;8)控制室、计算机房、工程师站、通讯机房、电子设备间、档案室、电气保护间;9)动火地点有可能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的;10)有防腐易燃材料的区域;11)脱硝系统储氨、输氨系统2米以外10米以内的区域;12)其他需要纳入二级动火管理的部位。
,严禁动火: a.油车停靠的区域; b.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c.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d.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e. 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2.3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签发与审批2.3.1 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应根据动火地点及设备,对照动火级别的划分来选择使用动火工作票种类,并负责填写动火工作票。
填写内容包括工作负责人、班组、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动火工作内容、申请动火时间、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动火工作票一式二份,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工作期间现场备查;一份由运行人员收执。
2.3.2 动火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应正确,字迹应清晰、工整。
动火工作票禁止随意涂改,若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将错误内容划上双删除线“=”,在遗漏内容处做插入标记,在旁边空白处填写正确内容,并签名。
2.3.3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动火工作票应与手工填写的动火工作票格式保持一致,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对票面内容认真审核,要考虑动火工作的必要性、动火工作的安全性、工期的合理性,发现有误重新进行填写,确认无误后签发。
2.3.4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的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本部门负责人、经营策划部安环专业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2.3.5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的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本部门专业负责人、经营策划部安环专工审核,动火部门负责人批准。
2.3.6 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动火工作负责人送交运行许可人。
2.3.7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动火工作负责人。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2.3.8 动火工作票是工作票(主票)的附票,必须与主票一起装订。
2.3.9 动火工作票应一事、一地办理,不得兼办。
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用手续或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
动火工作票上应注明检修工作票和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名称及编号。
2.4 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20h。
,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2.5 动火的现场监护,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粉尘含量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
,动火部门负责人应指定本部门人员与工作班消防监护人始终在现场共同监护;二级动火时,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指定消防监护人始终在现场监护,不可从事其他工作。
,并测定可燃气体、粉尘含量,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2.5.4 外单位进入生产区内动火作业时,应由本公司人员进行现场监护;(长期外包单位除外),应每隔2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粉尘的含量是否合格,并按要求填写在“动火区域测量结果记录”中;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2.5.5 动火工作间断后、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和灭火等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2.5.6 动火工作暂停,预计距下次动火间隔超过4小时的,应将动火票押回,并在备注栏注明。
2.6 动火工作票的终结2.6.1 动火工作完毕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是否清洁等。
确认无问题后,在动火工作票上填明动火工作结束时间,并签名。
2.6.2 动火工作票终结后,应在第一页左上加盖“已执行”印章。
作废动火工作票应加盖“作废”印章条。
3 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安全责任3.1 有关人员基本条件3.2 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工作的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在动火期间,检查现场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负责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指导;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审查现场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向工作负责人交待现场所做安全措施情况以及注意事项;测量或指定专人测量动火部位(现场)可燃气体、粉尘含量符合安全要求。
;负责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6 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4.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阀门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4.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替代的方法处理。
4.3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4.4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6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4.7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 动火工作票填写说明5.1 编号栏:编号采用10位数字、前面四位数字表示年号,中间四位数字表示日期(**月+**日),后两位数字表示动火工作票的顺序编号。
例如:“第01号”。
编号由运行许可人统一进行填写。
(前八位数字表示动火工作票的许可日期)5.2动火部门/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部门或检修单位;5.3 动火工作负责人栏:工作监护人即为动火工作负责人;一个工作组动火,应将该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填入此栏;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应将总工作负责人姓名填入此栏;5.4 本票隶属栏:填写本票隶属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名称及编号。
5.5“动火执行人”栏:填写动火工作的具体操作人姓名。
5.6 “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栏:填写具体的动火工作地点和设备名称、编号。
设备名称要求写明设备的双重名称。
5.7 “动火工作内容”栏:填写动火工作的具体项目和内容,做到完备、明确、具体。
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
5.8 “动火方式”栏:动火方式可填写焊接、切割、打磨、电钻、使用喷灯等。
5.9 “申请动火时间”栏:填写动火工作的计划时间。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不得超过5天(120小时);5.10 “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a. 动火工作需要的工器具使用、放置措施,如氧气、乙炔瓶分开放置,相距不小于8米;b. 动火设备与易燃易爆物品的隔离措施;c. 根据现场可燃物配备正确的灭火器材的措施;d. 动火设备周边易燃易爆物品的隔离措施。
e. 现场防火监护措施;f. 工作完毕后,清理现场遗留火种的措施。
5.11 “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a. 凡动火工作需运行人员做隔离、冲洗等防火安全措施的,则将措施填写在此栏内;否则填写“无”;严禁此栏为空;b. 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5.12“审批人签字”栏:a.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动火部门负责人及经营策划部安环专业负责人审核动火工作票所填内容,确认正确无误后依次在相应栏目签名,并送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审核。
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认真审查动火工作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后签名,批准该动火工作票,转交值长准予实施。
b.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及经营策划部安环专工审核动火工作票所填内容,确认正确无误后依次在相应栏目签名,并送动火部门负责人审核。
动火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查动火工作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后签名,批准该动火工作票,转交值长准予实施。
5.13“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栏: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确认“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所提出的安全措施在现场已落实,以及现场检修防火和灭火的安全措施已落实后签字;5.14“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确认“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提出安全措施在现场已落实,以及现场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离后签字;5.15“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已符合要求。
可燃气体、粉尘测定合格”栏:由消防监护人填写,确认现场配备消防设施齐全、合格、满足要求,采取的消防措施完备;可燃气体、粉尘含量测定合格后签字;5.16“允许动火时间”栏: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及工作许可人认真检查确认动火地点及设备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气体、粉尘含量测定合格,然后分别在对应的栏目签名,方可开始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