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涉外文书的几点体会
翻译工作的个人心得体会总结

翻译工作的个人心得体会总结翻译工作的个人心得体会总结(精选5篇)翻译工作的个人心得体会总结篇1我在一家准备海外上市公司的进出口子公司工作,在承担销售任务的同时,也担任了上市工作和日常工作的主要的翻译, 在半年多的摸爬滚打中, 翻译文件80篇以上, 超过18万字。
从一个不懂得翻译外行人,到现在对翻译有了一些个人的想法和体会, 在这里愿意跟大家一起分享。
什么是翻译?在我的父母看来, 翻译无非是拿字典对比的体力劳动, 是稍微有懂一点英语的人都可以完成的事情。
而在我还没有接触这个行业的时候, 我的理解则为只要是英语好的人, 就完全能够胜任翻译工作。
可是,经过了半年多的锤炼和摸爬滚打, 我终于明白, 翻译,并不是一项简单文字转换的工作, 而即使懂英语, 并且英语很好的人, 也不见得就会翻译。
一、翻译, 汉语英文, 二者须兼备。
汉语和英文, 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 是完全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 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
想起一个很有名的笑话:曾经有人把How are you?(你好么?)这句话翻译成:怎么是你?而把How old are you?(你有多大?)这句话则翻译为:怎么老是你?虽然是笑话, 但却明显的体现了二者间的差异。
我们有句俗话叫做:茶壶里的汤圆, 倒不出来。
很多时候, 我们即使读懂了英文的含义, 却不见的能够完整的把它的意思用汉语表达出来, 或是由于句子太长, 意思表达有所遗漏;或是因为逻辑思维不清晰, 东拉西扯, 张冠李戴;或是因为语言组织能力不够好, 说话颠三倒四, 层次不清在以前学习英语的时候, 我们可以把汉语的思维模式暂时抛在一边, 完全用英文的思维模式来思考,在日常生活中, 又抛弃英文思维模式完全进入汉语的思维模式;而在翻译的时候无论抛弃哪一种思维模式都不行, 并且还需要在两种思维模式中进行快速切换, 这就是会英语和会翻译二者最大的区别所在。
我认为, 要做好翻译工作, 以下的能力尤为重要。
1、逻辑思维能力东方文化和西方的文化有很多的不同, 导致了汉语和英语的许多不同, 东方人感性居多, 具备重形象, 重直觉, 重整体的思维方式, 而西方人理性居多, 是具备重理性、重逻辑、重个体的思维方式。
涉外介绍信的翻译实践体会

涉外介绍信的翻译实践体会张琳琳【摘要】本文就涉外介绍信进行了简要概述,通过中英文本对比分析,旨在探讨翻译的重难点及翻译技巧.【期刊名称】《产业与科技论坛》【年(卷),期】2011(010)023【总页数】2页(P145-146)【关键词】涉外介绍信;英语翻译;重难点【作者】张琳琳【作者单位】河南大学外语学院【正文语种】中文一、涉外介绍信概述介绍信是为介绍本单位人员到相关单位从事参观学习、联系工作、了解情况或出席会议等活动所写的一种书信,是用来介绍、联系、接洽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体,它具有介绍、证明的双重作用。
使用介绍信,可以使对方了解来人的身份和目的,以便得到对方的信任和支持。
介绍信的格式一般包括称呼、正文、结尾、署名和日期等。
正文中一般应包括被介绍人的姓名、身份、人数、事由以及有效日期等。
结尾部分就接洽事项向接洽单位或个人提出希望,可写上“请接洽”、“请予协助”等话语。
涉外介绍信是相关单位或个人在联系、接洽涉外事务时开具的介绍文书。
在涉外事务中,初次见面时呈送介绍信一般能够建立良好的交际氛围。
除在结构上具有一般介绍信的特点外,涉外介绍信好具有语域的跨国性,在语体上具有简洁凝练、正式直接、信息密度大等特点。
二、涉外介绍信的中英文本对比涉外介绍信是一种应用文体,因此无论是翻译还写作都应注意格式的准确性,以及语言简洁、正式的特点。
现就以下文的介绍信为例进行对比。
原文:May 20,2011Dear Sir or Madam,This is to introduce Miss Mary Green,our Marketing Director who will bein New York from June 7 to June 10 on business.We shall appreciate any help you can give to Miss.Green and will always be happy to reciprocate.Yours Sincerely,David译文:尊敬的先生/女士:现向您介绍我们的市场总监玛丽·格林女士。
对翻译涉外经贸文章的几点体会(最新整理)

对翻译涉外经贸文章的几点体会山东省肥城矿业集团公司王庆升内容摘要:翻译是一项非常艰苦和细致的工作,要做好翻译要求个人的素质非常高,做好涉外经贸文章资料的翻译,需要有国际贸易、外语、法律、母语等各方面深厚的功底,还要有缜密的思维习惯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没有做过翻译工作的同志,很难理解其中的深刻内涵。
关键词:翻译经贸文章体会在国际贸易交往过程中,双方从询盘到合同具体执行,会涉及到各种不同体裁的文件资料,如产品介绍说明书、函电、双方合同或协议、执行情况通知书等。
为了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翻译工作是极为重要的。
根据近来翻译工作的经验,总结如下:翻译涉外经贸文章貌似简单,实则不然。
涉外文章是一种特殊的应用问题,重在记实,用词行文的一大特点就是准确与严谨,力求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力求准确严谨。
一、用词正确经贸合同必须写的正确,译的忠实。
因为这类文章都牵涉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各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依据。
用语正确应表现三个方面:(1)词语正式:正式词语要用在正式的经贸法律文章中,而非正式的词语一般用于报告、报纸、交谈等方面。
例如:“本合同的取消或提前终止,均不影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翻译为:“The obligations shall neither be affected by the liquidation of the contract nor by a premature termination of the name.”这个条款中的“取消”用了“Liquidation”;“终止”用了“Termination”,都属于“正式用语”,相反,“Cancel”(取消)和“End”(终止)就属于“非正式用语”。
(2)叙述正确:经贸合同属于庄严性的文章。
叙述时一定要正确,做到内容既不夸大,也不缩小,使语言具有真实可信。
例如,把US$600、000写成了US$60、000就相差五十四万美元。
(3)术语准确:在涉外文章中有很多专门的术语,按照《INCOTERMS2000》共有十三种,可分为四个组别:即E组、F组、C组、D 组;在使用这些术语时应特别谨慎,因为这些术语中,增加一个字母或修改一个字母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概念,那么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就完全不同了。
翻译实践心得体会500字

翻译实践心得体会500字翻译是一项非常细致且需要耐心和专注的工作。
在我的翻译实践中,我学到了许多重要的技巧和体会。
以下是我个人对于翻译实践的心得体会。
首先,翻译是一项需要不断学习的工作。
无论是语言知识还是专业背景,都需要持续地学习和更新。
语言是活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语言的用法和词汇会有所变化。
因此,我始终保持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并不断通过阅读、听力和交流来扩展我的语言知识。
其次,翻译需要全神贯注和专注力。
在翻译过程中,任何一个细微的错误都可能严重影响到整个翻译的质量。
因此,我会尽可能地排除干扰,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翻译任务上。
这意味着我需要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工作环境,并尽可能减少打扰。
另外,翻译需要注重细节和精确性。
语言的表达方式往往与文化和背景有关,因此在翻译时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
一个词或一个短语可能在不同的文化中有不同的含义,翻译者需要具备跨文化的理解能力,以确保翻译的准确性和质量。
在翻译过程中,我会仔细研究原文的语义和语法,确保译文与原文一致,并且传达正确的信息。
此外,翻译也需要有一定的创造力和灵活性。
有时候,直译可能不能准确地传达原文的意思,这时候就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整和改变。
在这种情况下,我会根据上下文和读者的背景知识,灵活运用语言知识,以便更好地传达原文的意思。
这需要翻译者有一定的判断力和良好的文化素养。
最后,翻译的核心目标是传达信息。
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商业文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将作者的思想和意图传达给读者。
因此,翻译作品必须具备清晰、准确和流畅的特点,以便读者能够理解和接受翻译的内容。
在我的翻译实践中,我始终牢记这一点,并努力提高自己的翻译水平,以便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
总结起来,翻译实践对于我来说是一次宝贵的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通过不断练习和反思,我不断提升自己的翻译技巧和专业素养。
翻译需要不断学习、全神贯注、注重细节和精确性,同时也需要一定的创造力和灵活性。
最终,翻译的目标是传达信息和思想,让读者能够理解和接受翻译的内容。
涉外公证文书的英汉翻译

涉外公证文书的英汉翻译涉外公证是我国公证机关对发生在国内的法律行为及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件或事实向国外出具的公证文书,这类公证文书设计面广,难度高,具有特殊的效力。
为了使用方便,大多数发往国外的公证书均要附英译文,有的国家还要求对涉外公证文书应出具中文与译文相符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内容的真实和可靠。
所以能否准确地英译涉外公证书,直接影响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落实和我国公民、法人在域外的合法权益。
本文拟就涉外法律关系、涉外法律行为、涉外法律事件以及文书言辞等公证文书的英译谈谈个人体会。
例一、涉外继承公证(格式)继承人:王利,女,1940年4月20日出生,现住ⅩⅩ省ⅩⅩ市、光明路33号。
被继承人:李明,男,生前住美国西雅图克拉克大街第二十二号。
查李明于1991年9月20日在ⅩⅩⅩ(地名)死亡。
死后在ⅩⅩⅩ(地名)留有遗产。
死者生前立有遗嘱。
根据死者遗嘱,死者李明的遗产应由王利继承。
分析:涉外继承是继承人或被继承人一方在域外的财产继承适宜。
这类公证书的英译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继承人,有人译为 successor 不妥。
因为 successor 主要指 a person who takes an office or position formerly held by another ,如:王位的继承人译为 the successor to the Throne 。
涉外公证书的继承人是指 a person who has the lawful right to receive the property of one who dies ,故应选用 heir 。
(2)遗产一词是很重要的,汉英词典上有legacy, estate, inheritance,但这几个词是有很大区别的:legacy 主要指遗产中的动产部分: estate 指被继承人死后留下尚未被继承的全部遗产,既包括动产也有不动产: inheritance 指已被当事人继承了的遗产。
涉外公证书翻译实习报告

涉外公证书翻译实习报告一、实习目的:为了并使自己更加深入细致介绍英语在社会和实际工作中的应用领域,多样已研习过的专业课内容,培育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升在语言应用领域中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为了更好地为顺利完成毕业论文打下基础,为了以后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进修,还应当介绍英语在外贸,及民商事和服务行业中的关键地位,介绍和累积更多的实践经验,培育爱好专业,奉献国家建设的思想。
我们采用有关专业课教材,及进修单位提供更多的有关材料通过参予一个完备的笔译过程(资料,情报译者)或口译过程(民商事招待,贸易谈判等),并使自己掌控和提升娴熟采用英语的技能。
翻译单位是本市唯一的一家经工商局审批注册的专为国内外各机构和个人提供专业翻译服务的企业。
拥有各行业的专业翻译人员、高级审译顾问、外籍专家、审译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组成的优秀工作团队。
本单位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本着“团结拼搏,勇创一流”的精神,恪守“追求卓越挑战极限”的原则,积极为焦作地区的经济、文化和对外交流与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单位长期对外承接的翻译服务有:英、日、法、俄、德、韩、蒙、越南、阿拉伯、西班牙、意大利,等近40种语种与汉语不同形式的笔译,陪同口译,交替传译,同声传译等业务。
涉及机械、化工、汽车、金融、文学等各个领域。
我们实行的是“翻译―副译审―总译审”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
合理的翻译运作流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独特的翻译员审核标准以及完善的跟踪回访服务是我们优质翻译的保证。
我们始终信守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的原则。
秉承“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宗旨,用我们的辛勤工作换来沟通无限和您的微笑。
二、译者过程的基本环节与具体内容建议(一)实际翻译程序可以归纳如下:1、快速译者,侧重于文体。
有些译者指出口述的译文更多样、更简洁。
但无论译者就是口述、写字、还是手写,关键的就是必须并使译文节奏简洁;2、初稿应该保留约一周左右。
这样,修订译稿时就可以获得全新的感受,排除翻译初稿时留在耳边的余音,更加客观地评估译文;3、深入细致检查译文内容,特别着重于译文的准确性和连贯性。
涉外商务信函翻译报告心得

2涉外商务信函+翻译报告心得文本说明:随着国际商务活动日益频繁,商务信函翻译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涉外商务信函,主要是指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使用的各种函件,是指用信函的形式与外商与企业进行涉外商务活动和处理各类业务问题所使用的文书,如商务交往和联系;洽谈贸易,商务契约等。
毫无疑问,涉外商务信函属于信息型文本,其主要特点概括起来包括:完整、简洁、客观、具体、礼貌、真实。
本次涉外商务信函翻译涉及两个文本:一个是关于对方询价的回函,称为“发盘”,主要确认收到对方询价函,向对方介绍本公司产品样本、质量信息,期望双方能够达成贸易;一份是接受对方还盘的回函,内容主要包括接受对方还盘,确认顾客订单、商品数量、交货时间,要求开立信用凭证等信息。
文本分析: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以及文本比较,本文应归属于信息类文本中的“商务函电文书”。
涉外商务函电主要有四个部分组成:对方询盘——我方发盘——对方还盘——我方接受。
本文初略涉及两个环节:我方发盘、我方接受,其内容主要涉及产品介绍、合作洽谈明细、订单数量、信用证、会签存档等事宜,双方来函洽谈目的是达成贸易协议。
基于文本分析,我们对要翻译的文本的“类型”、“特点”以及及文本所传达的信息和目的有了宏观的了解,这对于接下来的翻译工作来说尤为重要。
因此,我们在翻译此类文本的过程中务必注意商务函电的特点,在尊重商务函电“客观性”、“简洁性”与“真实性”的基础上,注重商务函电内容的“完整性”与商务洽谈的“委婉”与“礼貌”。
其次,在词汇方面,注重词语使用的规范、准确,主义专业术语运用,如“询价函”、“还盘”、“信用证”等词的使用,避免无疑;注重商务洽谈套语的处理和使用,如:请会签后寄回我方存档;如约履行,敬请放心;如蒙贵方......我们不胜感激。
翻译评估:通过文本比较分析,我将自己的两份译稿做了以下分析:1.贵方9月10日询价函已收悉,首先对贵方有兴趣购买我方皮鞋和手提包表示感谢。
译文1.We have received your inquiry of sept.10th, and thanks for your interest in our leather shoes and handbags.译稿2. Your inquiry of sep.10th has receive our attention,and thank you for your interest in our leather shoes and handbags.(注:译稿2 为商务翻译实用教程的案例)译稿3:I have a acknowledge receipt of your inquiry, and thank you for your interest in our leather shoes and handbags.分析:该句结构简单,并无任何难词、难句,主要的难点集中在“贵方9月10询价函已获悉”,首先该句省略了“获悉”的主语,因此在翻译时如何处理该主语,成为该翻译的“关键”,其次这里还涉及一个商务信函翻译套语的使用,通过查找平行文本,我发现对于“贵方9月10询价函已获悉”的翻译,比较倾向于译稿2和译稿3的翻译,因为译文2与译文3都很好地注重了商务信函翻译的客观性,但在委婉与礼貌的角度,个人认为译文3既兼顾了客观性又做到了“委婉”。
涉外公证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意见建议

涉外公证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意见建议涉外公证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意见建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涉外公证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
尽管涉外公证在处理涉外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在国内外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并不一致,有时甚至会受到质疑。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涉外公证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法律地位和效力。
2. 涉外公证的办理程序不够规范。
由于涉外公证的办理涉及到多个环节和部门,一些程序和流程不够规范,导致办理时间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
因此,需要加强涉外公证办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办理效率。
3. 涉外公证文书的翻译质量参差不齐。
涉外公证文书通常需要翻译成多种语言,但目前翻译市场较为混乱,翻译质量难以保证。
因此,需要加强对涉外公证文书翻译的监管和管理,提高翻译质量。
4. 涉外公证宣传不够。
由于涉外公证业务相对复杂,许多人对涉外公证了解不足,甚至存在误解。
因此,需要加强涉外公证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涉外公证的认识和了解。
针对以上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涉外公证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涉外公证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为涉外公证的发展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2. 加强办理规范化和标准化。
建议涉外公证办理部门加强办理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减少办理时间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提高办理效率。
3. 加强对翻译市场的监管和管理。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涉外公证文书翻译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建立翻译质量保障机制,提高翻译质量。
4. 加强宣传和普及工作。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涉外公证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传播涉外公证的知识和作用,提高公众对涉外公证的认识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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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涉外文书的几点体会
一、与英文经济合同对比,可看到我国涉外经济合同的不足。
xx年,我在司法部涉外经济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学习期间,受国防科工委中国卫星发射测控系统部的委托,翻译一份招标合同的草案,该合同是设立在英国伦敦的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Satellite Organization)为支持其在太平洋上空的第二代卫星跟踪、遥测及指令
(TT&C)系统而发给我国防科工委的招标书的一部分,这份英国律师起草的合同草案对该项目的所有法律问题都作了详尽而准确的规定,充分地保护了其当事人英国海事卫星组织的利益,而我方参与投标的技术人员根本没有重视这份在整个招标书中只占很少一部分的合同草案,只作了技术性分析后就投了标,以至于对方因我方接受如此苛刻的合同条件不提出任何异义而感到无法理解,来函询问我方对招标书合同草案某些条款如何理解,我方这才发现这些技术人员根本没有弄懂也不能够确切翻译这一使用了大量限制性条款、逻辑性很强、包含大量法律术语的合同草案,于是委托我们尽快翻译。
我们在翻译过程中深深感到,该合同的起草人对其所要起草合同的具体招
标项目了解得非常细致,包括一些技术细节问题,都作了准确的说明,确保自己一方的利益在各种可能发生情况下不受损失,很多条款列举了多种可能出现(有的是几乎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处理规定,为了避免因法律制度及体系的不同而引起争议,该合同把关键性的法律名词术语包括象“当事人”、“签约人”这样的常用术语都给了定义,避免分歧产生。
比较而言,我国外贸实践中,法律文书的起草往往不够认真、谨慎,为此造成损失的例子也不少见。
我在工作中遇到一例。
我区某厂从意大利进口一套面包生产线,其合同附件有一项条款是要求外方“免费提供烤盘”(烤盘是用于烤花样面包的附加设备),在谈判中,双方都清楚免费提供的是全套烤盘共360个,但由于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外方只给了10个烤盘,因而发生纠纷。
长期以来,我国外贸大量使用固定格式合同,这种应急措施危害很大,使从事外贸的同志不钻研国际经济交往所涉外的法律问题,也不寻求律师的帮助,把格式合同作为良药妙方使用。
其实,格式合同无法体现不同种商品买卖的特点,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同的商业习惯,甚至不同的商业或法律术语,只能笼统地规定一些原则,千篇一律地使用,只能增加商业交往中的法律风险。
过去,我听说美国律师柯恩(教授)为准备来华投资的外商起草一份合资或合作企业的合同草案收费10万美元感到非常吃惊,在翻译了上述合同后,
我部分地理解了国外的律师为什么收费如此高。
他们的收费是和他们的工作量及对自己所担负工作的认真负责态度紧密联系的。
这同时也是欧美国家律师的社会地位很高的原因。
他们的工作态度应该为我们的学习榜样,但他们千方百计为其当事人谋利益的精神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如果我们疏忽了,就有可能让他们钻空子,造成我方的损失。
二、英文法律书籍和法律文书的翻译质量需要提高。
英语已成为国际经济和文化交流离不开的语言工具。
律师在处理涉外法律事务时,除了要解决大量由于不同法律体系及法律制度带来的冲突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查阅案件中法律文书及其所涉及到的法规的翻译件(有时是正式的,有时是非正式的)。
这就必然涉及到翻译的准确性问题。
对于不懂英语的律师而言,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如果有关法律文书的译本不准确,就会影响律师对案情的了解及进行客观而准确的分析。
事实上,对一份法律文书的准确翻译是很困难的,由于各国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不同,同一个法律术语在不同的语言中或不同的国度里有可能相差很大,有时甚至完全不同,这就需要作为法律文书的翻译者,或者我们律师本人对于对方国家的法律,包括法律名词的含义有较深的了解,并学习过专业的法律英语,才能初步适应工作的需要。
在个别情况下,必须对译文加以注释,才能让人理解原文的全貌。
欧美各国有几百年的不间断的法制史,都形成一整套的法律体系,其内容庞杂,只有内行人才能理出头绪来。
在美国,没有律师的帮助,打官司几乎是不可能的,且不谈其浩如烟海的各种法规,仅翻开其厚厚的法律词典,如美国的《布兰克法律词典》(Black Law Dictionary),就可以看到大量的法律名词和术语是其它词典根本没有的。
据说这些术语连普通美国人也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有律师和法官才使用。
即使大多数常用的单词,在法律词典中的释义也与普通字典的释义相去甚远。
这些艰深的法律语言提高了司法制度在整个社会的地位,并成了维持法官、律师高收入及高社会地位的工具之一。
我们在翻译涉外法律文书时,要切实注重这些术语的特别意义。
例如,英文“Accord and satisfaction”是美国商法上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和解和清偿”,但我见到有些文章,包括正式出版的法律译著都简单地根本其本义误译为“符合和满意”,使读者不知所云,再如,英国的两种律师“barrister”和“solicitor”,大多数人都译为“高级律师”和“初级律师”,但其实际意义和我国的“高级律师”和“初级律师”差别很大,对不了解英国律师制度的人而言,这样译只能造成误解。
我国目前英文法律书籍及法律文书相当大一部分是由不懂法律的同志翻译的,不免造成许多法律术语翻译不准确或不规范,影响实际使用,这就要求我们法律界,特
别是律师行业培养自己的既懂法律又懂外语的人才,并在大量的涉外法律事务中得到锻炼,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三、我国对外使用的法律文书的质量有待提高。
与欧美国家律师所起草的法律文书相比,我国对外使用的法律文书大多显得粗糙。
事实上,一份法律文书的内容往往能够反映出其起草者的工作态度、业务素质,而对外的法律文书,甚至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整体文化素质。
我在给一些准备在国外使用的涉外公证书进行英文翻译时,发现一部分公证书起草很不认真,连司法部颁发的最基本的格式都不符合,翻译起来特别别扭。
这样的公证书,如果再加上没有法律常识的人进行翻译(而这又是大量的),那么,拿到国外使用的公证书就完全失去了代表一个国家的公证机关所出具的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如同一个小学生的作文一样,在对外经济贸易中,由于我国走入国际经济圈中的时间太短,大批从事外贸、法律工作的同志对有关国际经济交往、国际贸易的公约、惯例和习惯做法不够了解,因而大量采用格式合同,简单明了,原则性强,但过分粗糙,造成许多纠纷。
我国目前涉外法律诉讼案件少并不是因为这类争议少,而是国内大多外贸公司不愿暴露自己的失误,以及外商对我国司法制度缺乏信心,宁愿私下和解而带来的表面现象,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
的加强和涉外法律体系的完善,对外贸易及对外各项经济合作中对高层次、高质量的法律人才的需求必然逐步迫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