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习惯性违章四十条
发电厂 运行人员 习惯性违章与规范

运行人员习惯性违章与规范
习惯性违章是指在日常工作中沿袭不良的工作习惯和错误做法,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所规定的安全操作技术或操作程序的行为,不论是否造成后果,统称为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产生误操作或人身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两票三制”及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习惯性违章行为,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
与运行人员相关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及规范列举如下,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了考核标准,造成异常者将加重考核。
常见的习惯性违章行为60条

常见的习惯性违章行为1.接触有毒有害、腐蚀性物体时,不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2.电气、电解和焊接人员上班未穿戴绝缘鞋、靴。
3.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未佩戴防毒口罩、面具。
4.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紧帽带,将安全帽当凳子使用。
5.危险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6.新进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未经安全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7.未办理各种安全作业证、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或事后补证、涂改而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票证作业。
9.未办理电气操作票、填写内容不符或事后补票的重要操作(拉合开关、刀闸等)。
10.安全作业证超过作业时间而未办理延期手续或未按时进行分析。
11.无证操作特种设备(叉车、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焊接、充装气瓶等)。
12.检修负责人未对人员落实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而作业。
13.检修设备或管道时未置换合格或未加设盲板而作业。
14.检修人员未经允许私自操作运行设备。
15.高空作业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16.高空作业中,乱扔工具、材料或上下抛掷物件。
17.起重、拖动设备在尖锐棱角处穿套绳索不加垫块,起吊设备前未检查起重设备的制动装置。
18.在起重作业吊物下人员停留、通过、歪拉斜吊或吊物上站人。
19.生产现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20.临时用电作业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21.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作业,乱拉、乱接、乱拆电源线。
22.未使用带地线的插头插座,使用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和垫绝缘垫。
23.无人监护或监护人未下达操作令,自行进行操作。
24.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效验。
25.灭火器使用后未与安环科联系更换;或私自按下消防手动报警按钮。
26.用湿布抹布擦试带电设备、运行设备的转动部位。
27.跨越运行或备用的运输皮带或在皮带上站立。
28.擦洗、清扫运行中的转动设备或私自移动防护罩、遮栏。
29.进入生产区的车辆未带阻火器。
- 1 - 班长组织班员认真学习30.上班玩手机、窜岗、看闲书、打盹、睡岗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发电企业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表现

附件2发电企业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表现(共199条)管理类违章1、违章指挥,安排员工违章、冒险作业或默许无票作业。
2、不按规定制定和完善设备检修工艺规程、运行规程及管理制度或不能有效地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不按规定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或不制定现场工作的安全措施。
4、制定的规程、制度、措施不符合实际,执行中导致发生事故、延误事故处理或扩大事故。
5、布臵生产任务的同时,未布臵安全措施或不检查、不落实安全措施。
6、默许或同意机组运行中强制解除保护。
7、设备未按规定使用双重编号。
8、电气防误闭锁装臵不齐全、未按规定保管、使用钥匙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9、易燃易爆危险区域、重点防火部位距离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消防器材配备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规定。
10、在有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及埋设物等)的地方进行土方工程施工,设备管理部门无人监督。
11、未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带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
12、未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未采取安全措施,对带电或氢、油的容器及管道进行焊接。
13、未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在楼板上、结构上、控制室、保护盘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
14、非电气人员进电气区域工作时,未设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到位。
15、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即进入燃烧室进行清焦、抢修等工作。
16、各种类型运输机械刹车装臵不正常或有其他重大缺陷仍在使用。
17、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18、五级以上风力天气,在露天进行焊接、气割、高空、起重作业;桥式门吊、抓斗机未上轨道夹,未设地锚固定。
29、起重操作没有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20、工作人员变更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未经考试合格即上岗工作。
21、未经特种作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焊工、行车工、起重工、架子工、电梯工、机动车辆驾驶工等)。
22、机组启停或正常事故处理过程中在场领导越级指挥(未通过值长下令)。
习惯性三违重点整治项目40条

习惯性三违重点整治项目40条矿属各单位:根据上级检查隐患分析和矿日常隐患整改情况,由矿井八大系统罗列的习惯性三违整治项目经认真筛选,确定40条习惯性三违重点整治项目,现予以下发,请各科队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系统习惯性三违重点整治项目1、入井不带合格证或岗位与所持证件不符者。
2、携带超长、超重物件乘坐人车、猴车、罐笼者。
3、打钻作业时戴手套上下钻杆或扶钻杆者。
4、无通行证行走大巷及封闭巷道者。
5、携带非防爆电子产品(照相机、摄像机、手机、普通干电池、电子表)无审批措施入井者。
回采系统习惯性三违重点整治项目1、支架拉移后支架限位装置不使用的责任者。
2、支设封口柱不上尺上线造成柱距大于规定或提前回柱的的责任者。
3、液压支架护帮板未按规定打起者。
4、小梁、单体柱用铁丝代替防倒链者。
5、泵站乳化浓度不达标的责任者。
开掘系统习惯性三违重点整治项目1、前探临时支护吊环未拧满扣的责任者。
2、敲帮问顶执行不到位的作业者。
3、使用风动钻机不加油的责任者。
4、涨拉锚索时不使用压力表的责任者。
5、矿压观测管理牌板填写不及时或填写数据与现场不符的责任者。
机电系统习惯性三违重点整治项目1、不发信号或者信号不清晰随意停开皮带、溜子等设备的。
2、非专职司机擅自操作各类电气设备的。
3、不按规定试验各种保护装置或机电设备甩保护、更改保护参数运行设备、电气设备未按标准规定设置保护接地的。
4、检修设备时开关不打到零位、不闭锁或操作各类设备停机后不闭锁、闭锁不到位以及授权装置不起作用的。
5、皮带跑偏、绞车拨绳临时用构木、管子、托辊等代替调整的。
运输系统习惯性三违重点整治项目1、斜巷运输超拉多挂车辆的。
2、车辆未停稳的情况下进行摘挂钩作业,未按规定使用保险绳的。
3、物料交接不详细,未对物料数量及捆绑固定情况进行检查的。
4、皮带机头、机尾无护栏、护网或损坏不使用的。
5、耙岩机钢丝绳断丝超规定继续使用的。
通防系统习惯性三违重点整治项目1、机组喷嘴堵塞或不雾化而继续使用,各类除尘、喷雾设施未按规定使用者;2、局扇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迎头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而继续作业者;3、瓦斯监测设施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或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者;4、放炮时未按规定使用水炮泥者;5、瓦斯检查员在瓦斯检查过程中未按规定线路检查瓦斯或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的。
电工习惯性违章内容

电工习惯性违章内容二、化工生产作业:1、不严格按照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2、不及时翻阅DCS画面,出现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发现。
3、私自串岗、聚岗、替岗、脱岗,动用非本岗位管辖范围的设备、阀门等。
4、不按规定要求巡检,巡检或操作存在超前记录,巡检记录错记、漏记、假记录等现象。
5、巡检不走安全通道,上下走梯不把扶手、跨越栏杆、在设备管线上行走、跨越转动设备。
6、启动机泵前未盘车检查。
7、锅炉或加热炉点火时,点火前不做气体分析,正对看火门、检查门查看炉情。
8、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轴流风机不及时开启。
9、机械设备未停稳前用手脚或异物强制执行。
10、擦洗或拆卸运转中的机动设备零部件。
11、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衣物、工具等。
12、用湿抹布、湿拖布轻擦或用水浇洗电机等带电设备。
13、装置区内雨天打伞巡查。
14、在个人更衣柜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在装置区内随意设立休息区。
七、电器作业:1、电器作业不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护眼镜、穿绝缘鞋、使用绝缘隔板、不站在绝缘垫上。
2、电器作业不按规定挂警示牌,设警戒线,不设置隔断设施。
3、不严格按顺序逐项进行电器操作。
4、电器作业前不对工具进行检测,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
5、电器操作不使用安全器具,用电笔代替螺丝刀作业。
6、接临时线时,直接用线头代替插头插接。
7、临时用电时,电线未架空或架空高度不够或不使用绝缘物体架设。
8、在装置区、罐区或其他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使用的电器设备防爆等级没有达到所在场所要求或防爆实施不完好,临时用电线路有接头。
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要求连接漏电保护器或者使用失效的漏电保护器。
10、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作业前没经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
11、使用潜水泵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抽水时下面有人作业,潜水泵电源线有接头,提拉绳用铁线代替。
12、多台临时用电设备用同一开关控制。
13、电器配电箱门敞开使用或距地面高度不足1.3-1.5米。
电厂各种违章行为汇总一

电厂各种违章行为汇总:1、工作中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与起重滑车;2、工作人员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与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她防护设备;3、检修人员在机器尚未完全停止以前就进行修理工作;4、工作人员对运行设备的旋转与移动的部分进行清扫、擦拭与润滑机器,或把手伸入栅栏内;5、工作人员擅自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与坐立;6、安全措施未执行就擅自开工或安全措施不符合工作票或施工方案要求即下令开工;7、工作票没有终结就投运所检修的设备;8、无票作业或擅自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9、无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10、无动火工作票在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11、擅自变更作业现场主要安全措施;12、不按规定办理停送电联系单而约时停送电;13、装设接地线时不进行验电,装、拆地线不按规定顺序进行;14、为赶工期而强行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章作业;15、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16、大型脚手架(炉膛吊架)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或超荷载使用;17、非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18、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19、酒后作业或酒后、无证驾车;20、在运煤设备运行中不停设备就去上链条,钢丝绳或皮带;21、未严把质量关、将不合格产品引入本部门投入使用;22、将资质不合格或无资质的施工队伍引入本部门进行工作;23、有意隐瞒事故或隐瞒事故真相;24、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睡岗、醉岗;25、机车尚在运行时擅自上下车辆或跳车;26、在一个煤车内同时进行机械卸煤与人工卸煤;27、非司机的其她人员擅自开动运煤机;28、使用吊斗、抓斗载运人员或工具;29、在扒煤机、卷扬机等设备运行时,工作人员随意跨越钢丝绳;30、工作人员在制粉设备内部有煤粉空气混合物流动时擅自打开检查门;31、工作人员进入煤斗站在煤层上捅堵煤;32、工作人员在给煤机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直接用手去拨堵塞的煤;33、运行人员在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进行排污;34、在禁止烟火区吸烟;35、清扫煤粉仓时,工作人员将火柴或易燃物品及其她非必需的物件带进煤粉仓内;36、工作人员在燃烧室内工作时带电移动110、220伏的临时电灯;37、工作人员在起重机吊着的重物下边停留或通过;38、在起吊汽缸大盖过程中,工作人员将头部或手伸入汽缸法兰接合面之间;39、汽机转子起吊时采用工作人员站在转子上的方法使起吊平衡;40、检修油管道时不做防火措施,工作人员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41、工作人员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查、清洗与检修工作时向内部输送氧气;42、化验人员用口含玻璃管吸取酸碱性、毒性及有挥发性或刺激性的液体;43、化验人员用口尝与正对瓶口用鼻嗅的方法来鉴别性质不明的药品;44、检修人员在制氢室中或氢冷发电机与储氢罐近旁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而味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45、工作人员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她物体上进行焊接工作;46、工作人员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工作;47、在脚手架与脚手板上起重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48、工作人员随手用木桶、木箱、砖及其她建筑材料搭临时铺板来代替正规脚手架;49、悬吊式脚手架与吊篮使用麻绳;50、悬吊式脚手架与邻近的悬吊式脚手架中间用跳板跨接使用;51、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52、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搭放梯子进行工作;53、工作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54、随意搬动或任意增减起重机上的平衡荷重物;55、使用未经固定的卷扬机;56、雷电时,进行倒闸操作;57、未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未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者;58、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59、接地线未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60、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与标示牌;61、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62、未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63、值班人员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64、通过屏蔽服断、接地电流、空载线路与耦合电容器的电容电流;65、在瓷横担线路上挂梯作业;66、带负荷断、接引线;67、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造成人体串入电路;68、用断、接空载线路的方法使两电源解列或并列;69、在转动着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回路上工作,或用手触摸高压绕组;在运转中的电动机的接地线上进行工作;70、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将变流器二次侧开路;71、使用导线缠绕短路变流器二次绕组;72、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与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73、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使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74、雷电时,测量线路绝缘;75、雷电时,在室外变电所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与试验;76、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与线尺 (夹有金属丝者) 进行测量工作;77、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与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未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就下现场随同参加工作,并单独工作者;78、巡视高压设备时,擅自移开或越过遮栏;79、所有投运的闭锁装置(包括机械锁)、保护、联锁、报警装置不经值班调度员或值长同意就退出或解锁;80、倒闸操作由单人执行的、监护人兼做其她工作或者参与工作的;81、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未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造成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者;82、带电作业未设专人监护或监护人直接操作;83、在转动着的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进行工作时,未先提起碳刷或将电阻完全切除;84、高压试验工作少于两人,电气高压设备上单人工作;85、在转动的输煤皮带上清煤;86、不按程序操作、跳项操作,随意解除防误闭锁;87、不按规定填写保护申请投退手续,擅自退出主、辅设备保护运行;88、在转动着的高压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回路上进行工作;89、各部门的规定与政府有关文件、集团公司、分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各部门规定的安全条款与安规有关条款相抵触;90、各级管理人员违章指挥;91、检修期间,将盖板取下,没有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在施工结束后没有恢复原状;92、检修期间,因需要将栏杆拆除后,没有装设临时遮栏,检修结束时未将栏杆立即恢复;93、喷灯点火时,把喷嘴正对着人或易燃物品;94、不检查安全措施就开工;95、将不合格产品、不成熟技术引入本部门投入使用;96、外包工程不签定安全合同或协议,人员未接受安全教育即进入生产现场开工;97、清理煤粉仓积粉时,未使用可防止产生火花的铜质或铝质工具;98、转动机械检修后,检修工作人员自己进行试运行的操作;99、引风机、送风机、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等检修后,检修工作负责人与运行值班人员不认真检查燃烧室、烟道、空气预热器等处就是否有人工作,就开始试运行;100、将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等易燃物品或其她可燃气体的气瓶一起运送;101、工作人员采用火烤方式对减压器进行解冻;102、移动上面有人工作的脚手架或梯子;103、与工作无关人员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104、不经通行桥跨越皮带;105、特殊工作场所作业前,不进行有害、易燃气体测试,盲目作业(如氢、粉尘、一氧化碳、油气浓度等);106、未经批准直接用万用钥匙操作;107、生产现场不服从安监人员监察,有抵制行为的;108、违反本部门管理制度与技术规程的;109、从事电气工作过程中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操作中使用超期或严禁使用的安全工器具;110、工作人员随意在铁道上或车底下休息;111、厂内铁道有机车驶近时,仍然抢过铁道;112、工作时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与设备;113、工作人员在风力超过5级时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工作;114、焊工在起吊部件过程中边吊边焊;115、将装有氧气的气瓶与乙炔气瓶或其她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116、在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米距离以内堆置可燃物品或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工作;117、把乙炔及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与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体压在软管上;118、工作人员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高处作业;119、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物品。
电厂习惯性违章200条

习惯性违章200条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1)进入生产场所不戴安全帽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2)进入生产场所着装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长发和辫子没盘入帽内。
(3)特殊岗位(化学、焊工、除灰等)未穿规定的工作服和佩戴防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或无齿锯进行工作时,不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等防护用品,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不戴绝缘手套。
(5)接触热体、导体工作时,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
(6)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伤害的场所进行工作时,未戴防毒面具,未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2、作业环境类(1)未经公用相关部门许可在楼道和建筑上打孔或在厂区内开挖土方。
(2)在厂房内外的工作场所,将井、孔、坑、洞或沟道的盖板打开,周围未装设栏杆和设置警告标志,或未加装夜间警示灯。
(3)现场装置的各种安全设施挪作它用。
(4)生产现场重要设备区内照明不足或无照明两天以内未恢复。
(5)私自乱拉、乱接临时电源进行工作。
(6)检修中将栏杆、护板及设备防护罩拆除,工作结束后未及时恢复。
(7)检修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乱堆乱放,阻塞通行及消防通道。
(8)更换的设备、截门、管材等废品一天以内不及时回收,在检修现场到处堆放。
(9)检修后的设备及系统发生变更,一周内不向运行人员提供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10)冲洗地面后不关水门,或水管未盘放整齐,或未经批准使用消防水冲洗地面。
(11)在道路、通道、平台、步道、电缆竖井、建筑物旁堆放杂物。
(12)检修或点检、巡检后不及时关闭接线盒、控制盘柜门、端子箱门。
(13)现场高压试验,各种金相试验,微波设备的检验及其它工作不设围栏、不挂警告牌、不派专人监护。
(14)拆开的油、汽管道不封,污染地面。
(15)工作期间在值班室、现场睡觉、吃零食。
(16)厂区内吸烟。
3、消防交通安全类(1)、油区、制氢站、电子间、电缆夹层等防火区域、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未备足灭火器材。
(2)、在禁烟区内吸烟。
(3)、在制氢站、发电机氢冷系统、油区及易燃易爆场所检修时,不使用防爆工具。
电力系统习惯性违章及表现

电力系统习惯性违章行为及表现一、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纠正1.工作后工作场所不能保持整洁【举例】在工作现场随意堆放工器具和用料,每天工作结束前,不进行工器具和物料的清整与摆放,不打扫工作场所即下班。
【纠正方法】应向班组职工讲清楚:良好的作业环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工作现场的工器具和物料摆放无序,地面不整洁,不仅会给正常工作造成不便,而且还可能伤害作业人员。
应依据安全规程要求,督促并教育职工养成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文明施工的良好习惯。
2.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举例】有的作业人员为图方便,未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楼板或建筑物结构必须保持完整和稳固,才能起到支撑的作用。
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既不美观,又会妨碍其稳固性。
对不经批准,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的应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罚。
3.用管道悬挂重物或起重滑车【举例】需要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时,有的作业人员留省事,竟用已安装好的管道进行悬吊。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重物或起重滑享有一定的质量,悬吊在管道上,会造成管道塌陷或折裂,损物伤人。
因此,①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②加强现场监督,发现利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的行为时坚决制止。
4.在需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举例】有的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在厂房内外,工作场所预留的井、坑、孔、洞或沟道上不加盖盖板,对危险视而不见,习以为常。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
违反这条规定,在井、坑、孔、洞或沟道上不加盖盖板,就会发生人员坠落伤害事故。
应准备坚固适用的盖板并对现场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有遗漏之处及时补盖。
5.在通道口随意放置物料【举例】经常在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存放容易使人绊倒的物料。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是人员行走和物料转运的必经之地。
如果在这些地方放置物料,必然会阻碍通行,给工作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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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四十条
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或其它违章指挥命令。
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
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高跟鞋、凉鞋,长发未盘在帽内,工作时戴围巾和穿长衣服。
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在备用的输煤皮带上行走、站立或跨越、穿越皮带。
使用没有防滑垫的梯子或登在距梯顶少于1 米的梯蹬上工作。
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抹布或绵纱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
厂区内抽烟。
9、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掌)的鞋子。
10、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各种特种作业设备。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12、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未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上下投掷工具及物件。
13、操作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
14、操作砂轮、气锤或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工作时不戴防护镜。
15、接触联胺、氨、酸、碱等有害液体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
16、设备运行时在下列区域长期工作(大于30分钟)未戴防护耳塞:空压机房、负压风机房、输灰气泵房、灰浆泵房、二期汽动给水泵小室。
17、在下列作业时未使用防护口罩:磨煤机内部检修和燃烧器拆装检修;空预器清灰,炉膛、烟道电除尘器内部清灰;船舶清仓;煤仓间加仓;拆装保温;容器内打磨。
18、擅自变动现场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设施。
19、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0、将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绕在闸刀上使用;接临时电源未挂“临时接电牌”。
21、将220V电灯当行灯使用。
22、使用未带漏电保安器或未可靠接地的电气工器具。
23、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未垂直放置并固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小于5米。
24、起吊重物时,未设隔离带和没有监护人。
25、人站在物体上使起吊平衡。
26、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
27、用钢丝绳绑扎吊运压缩气瓶。
28、用吊斗、抓斗或其它载货设备运送人员。
29、检修工作时打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未及时加设围栏。
30、作业点地面(瓷砖、格栅、水磨石地面)未铺垫。
31、检修人员作业时未按要求随身携带相关文件包(检修技术记录卡)。
32、执行文件包(检修技术记录卡),未按要求擅
自越点作业。
33、检修文件包(检修技术记录卡)现场杠改后未及时签字确认。
34、使用的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35、拆下的设备或零部件未按规定要求保管和存放:泵轴、门杆拆下后其接合面、键槽、螺纹等重要部位未进行包扎;泵、风机及电机拆除后地脚螺丝未戴好螺母;拆下的键、垫片等未妥善保管。
36、解体后的阀门、打开后压力容器的人孔、打开后的管口未及时封堵包扎。
37、焊接作业时未正确接焊机二次地线,使电流流经转动设备、阀门的动静部分;有条件使用二次地线接地钳而未使用。
38、设备检修时,电缆头拆下后未进行绑扎和固定。
39、开关室、配电室、控制室、电缆间、及各类配电盘(柜)和控制盘(柜)等检修或更换电缆后电缆孔洞没有用耐火阻燃材料进行封堵。
40、对于微机控制系统,在其机柜进行控制卡件拔、插或维修或清扫时,维修人员没有采取防静电措施,如戴接地手腕、铺防静电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