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住宅工程是人们生活的重要场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然而,在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住宅工程的安全性和舒适度。
为了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水平,江苏省制定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以规范住宅工程建设行为,防范和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基础工程。
住宅工程基础工程是整个建筑工程的基础,是保障建筑物结构安全的重要部分。
通病防治标准要求,在基础工程中要严格控制地基沉降,确保地基承载力,防止地基沉降不均匀导致房屋倾斜和裂缝的出现。
同时,要求基础工程中的防水、防潮措施要到位,确保地下室和墙体不受潮湿影响,从而有效防治地基沉降引起的质量问题。
二、结构工程。
住宅工程的结构工程是保障建筑物整体结构安全的关键环节。
通病防治标准要求,在结构工程中要严格控制混凝土强度和钢筋含量,确保结构的承载能力和抗震性能。
同时,要求加强对结构连接部位的质量控制,防止连接部位出现开裂和脱落现象,保证结构的整体稳定和安全性。
三、建筑装饰工程。
住宅工程的建筑装饰工程是保障建筑物舒适度和美观度的重要环节。
通病防治标准要求,在建筑装饰工程中要加强对装饰材料的质量控制,确保装饰材料的环保性和安全性。
同时,要求加强对装饰工艺的监督,防止装饰工艺不合理导致装饰面材开裂和脱落,影响建筑物的整体美观度和使用寿命。
四、设备工程。
住宅工程的设备工程是保障建筑物功能性和便利性的重要环节。
通病防治标准要求,在设备工程中要加强对设备材料和设备安装质量的把控,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同时,要求加强对设备工程的验收和维护,防止设备工程出现漏水、漏电等安全隐患,保障住宅工程的整体安全性和舒适度。
总之,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的出台,对规范住宅工程建设行为,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共同维护好住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行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住宅工程的建设质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住宅工程的建设质量,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旨在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标准是对住宅工程建设中常见质量问题的整理和总结,对于住宅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各个环节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关于地基基础方面的问题。
在住宅工程建设中,地基基础是整个建筑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房屋的安全性。
因此,地基基础的施工质量是至关重要的。
在实际工程中,地基基础方面的通病主要包括地基沉降过大、地基不平整等问题。
为了控制这些通病,施工单位在进行地基基础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地基基础的质量。
其次,关于结构方面的问题。
在住宅工程建设中,结构质量是关乎房屋整体稳定性的重要方面。
结构方面的通病主要包括墙体开裂、结构变形等问题。
为了控制这些通病,施工单位在进行结构施工时,必须加强材料的选用和施工工艺的控制,确保结构的牢固性和稳定性。
此外,关于建筑装饰方面的问题。
在住宅工程建设中,建筑装饰是直接关系到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美观度的重要方面。
建筑装饰方面的通病主要包括装饰材料质量不合格、装饰工艺不规范等问题。
为了控制这些通病,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装饰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装饰质量达到要求。
最后,关于给排水、电气方面的问题。
在住宅工程建设中,给排水、电气是关系到居住环境卫生和用电安全的重要方面。
给排水、电气方面的通病主要包括管道堵塞、电路故障等问题。
为了控制这些通病,施工单位在进行给排水、电气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居住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综上所述,《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住宅工程建设质量,提高住宅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相关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住宅工程的建设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J10687-20061 总则1。
0.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与规范,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得控制,其她工程质量通病得控制可参照本标准规定执行。
1、0、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得控制方法,措施与要求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省相关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2术语2.0.1住宅工程供人们居住使用得建筑、2。
0。
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完工后易发生得、常见得、影响安全与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得缺陷。
2.0.3 住宅丁程质量通病控制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从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得综合有效防治方法、措施与要求.2、0、4 裂缝在开灯或自然光下,距检查面1m正视(天棚站立仰视),明显可见得裂纹。
2、0、5 划痕表面未破坏,目测观察有明显且无法清洁掉得得痕迹.3 基本规定3.0.1 建设单位就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得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并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得合理工期:在组织实施中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保证本标准得执行、3。
0.2 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按照本标准得规定采取控制质量通病得相应设计措施,并将通病控制得设计措施与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交底.3.0.3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与施工措施》,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准后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
0.4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得《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与施工措施》,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提出要求与监控描施,并列入《监理规划》与《监理细则》。
3。
0.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得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该说明质量通病控制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3。
0.6 成品住宅应符合下列要求:1装饰施工图宜在结构标高±0、00前完成.当装修涉及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结构修改设计方案,并报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2 成品住宅工程应先施工样板套,样板套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形成装修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后方可展开施工.大面施工所用得主要材料、电气设备、卫生器具等应与样板套相一致,当有变更时,其品质不得低于样板套.3 建设单位应组织总承包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得相关管理人员,对已具备成品住宅装修得工程进行交接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
(完整版)江苏省质量通病防治

江苏省质量通病防治1 总则1.0.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0.1本条是编制本标准的宗旨和依据。
多年来,我省各地为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制定出台了一些文件、手册、指南、导则等,对做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由于缺乏规范性和强制性,往往在具体执行中得不到落实,致使一些质量通病不能得到有效防治,不仅导致群众投诉,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而且不利于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因此,从我省乃至全国情况来看,很有必要编制本标准。
这对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有力促进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
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其他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可参照本标准规定执行。
1.0.2明确本标准适用范围主要是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住宅工程,同时也明确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本标准控制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范围,以工程完工后常见的、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缺陷为主。
1.0.3明确本标准控制范围,但施工过程中易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并在施工过程中可以处理,工程完工后不产生影响的质量通病不在本标准控制范围之内。
1.0.4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方法、措施和要求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省相关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1.0.4明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法、措施和要求必须执行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的范围。
2术语2.0.1 住宅工程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完工后易发生的、常见的、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缺陷。
2.0.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从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有效防治方法、措施和要求。
2.0.1~2.0.3给出的3个术语,是本标准各章节中所引用的、国家和本省现行标准、规范中未曾出现过的术语,主要是从本标准的角度赋予其涵义。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录一、工程概况 (2)二、编制依据 (2)三、质量通病控制及防治措施 (3)(一)地下防水工程 (3)(二)土方工程 (4)(三)砌体结构工程 (5)(四)混凝土结构工程 (6)(五)楼地面工程 (8)(六)装饰装修工程 (10)(七)屋面工程 (13)(八)排水工程 (15)(九)建筑电气工程 (16)(十)建筑节能工程 (17)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建设单位:***4、监理单位:***5、设计单位:***6、施工单位:***7、建筑层数:地下室一层;1#、2#、6#楼18+1层;商业二层,局部3层8、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二、编制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GB50204-2002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12、《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1413、凤祥铭居住宅小区工程图纸及其他工程相关资料和文件三、质量通病控制及防治措施(一)地下防水工程1.1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漏控制措施1)浇筑混凝土前,应考虑混凝土内外温差的影响,浇筑应合理分段分层进行,使混凝土沿高度均匀上升;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混凝土内部预埋管道,进行水冷散热;在炎热季节施工时,采取降低原材料温度、减少混凝土运输时吸收外界热量等降温措施。
江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江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1. 前言。
作为江苏省住宅建设领域的从业者,我们时刻关注着住宅工程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着建筑的使用寿命,更关乎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文将就江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标准,以期为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的提升贡献一份力量。
2. 结构设计。
在住宅工程中,结构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不合理的结构设计可能导致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裂缝、倾斜等问题。
因此,我们应当严格控制结构设计的合理性,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3. 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是影响住宅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工艺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
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控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材料选用。
住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直接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因此,在选用材料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择,杜绝使用劣质材料,确保建筑物的质量。
5. 设备安装。
在住宅工程中,各种设备的安装也是需要重视的一环。
设备安装不规范可能导致日后的使用问题,甚至影响建筑物的安全性。
因此,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6. 完工验收。
住宅工程完工验收是保障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
在验收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应当及时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7. 结语。
通过对江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确保住宅工程质量需要从结构设计、施工工艺、材料选用、设备安装以及完工验收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把控。
只有在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关,才能够保障住宅工程质量的提升。
希望全省的建筑行业从业者共同努力,为江苏省的住宅工程质量提升贡献一份力量。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住宅工程质量是关乎人民生活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而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住宅工程建设和施工过程,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我们需要严格遵守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做好住宅工程建设和施工工作,以确保建筑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首先,我们要重视基础设施建设。
在住宅工程建设中,基础设施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因此,我们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要严格按照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的要求,确保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避免因基础设施问题导致的建筑质量事故。
其次,我们要注重材料选用和施工工艺。
材料的质量和施工工艺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质量稳定性。
在选择建筑材料时,我们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材料,避免使用劣质材料,确保建筑物的质量。
同时,在施工工艺上,我们要严格按照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的要求,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另外,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验收。
在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和质量验收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建筑质量问题,确保建筑质量。
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标准要求,同时加强对建筑质量的验收,确保建筑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最后,我们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
工程质量管理是保障建筑质量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和管理。
同时,我们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施工技术和质量意识,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提高建筑质量。
总之,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严格遵守标准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材料选用和施工工艺、监督检查和质量验收、工程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共同努力,确保住宅工程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

变形特征
平均值
最大值
沉降量(mm)
150
—
砌体承重结构
基础的局部倾斜
中、低压缩性土 0.002
高压缩性土 0.003
0.003
0.004
框架结构相邻柱基沉降差
(mm)
中、低压缩性土 0.002t
高压缩性土 0.003t
0.003t
0.004t
整体
倾斜
Hg≤24
0.004
5 桩基(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应保证有效桩长和进入持力层深度。当以桩长控制时,应有计量措施保证;当以持力层控制时,预制桩、沉管灌注桩等应严格控制压力值(电流值、锤击数),来确保进入持力层和进入持力层深度,钻孔(人工挖孔)灌注桩应对持力层岩(土)性质进行鉴别验收,在清孔,孔底沉渣(虚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后,及时封底和浇筑混凝土。
0.005
24<Hg≤60
0.003
0.004
60<Hg≤100
0.002
0.0025
Hg>100
0.0015
0.002
沉降
速率
(mm/d)ຫໍສະໝຸດ 验收标准(变形曲线逐步收敛且)
高层 0.06
多层及以下 0.10
0.08
0.12
稳定标准
高层0.01;多层及以下0.04
注:t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mm);Hg为从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m)。
6 桩基(地基处理)施工后,应有一定的休止期,挤土时砂土、粘性土、饱和软土分别不少于14d、21d、28d,保证桩身强度和周边土体的超孔隙水压力的消散和被扰动土体强度的恢复。
7 桩基(地基处理)工程验收前,按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桩身质量(地基强度)、承 载力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扩大检测和分析原因后,由设计单位核算出具处理方案进行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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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刲标准DGJ32/J 16—2005J10687-2006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其它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可参照本标准规定执行。
1.0.3 本标准控制的住宅质量通病范围,以工程完工后常见的、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缺陷为主。
1.0.4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方法、措施和要求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省相关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2 术语2.0.1 住宅工程供人们居住的建筑。
2.0.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完工后易发生的、常见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质量的缺陷。
2.0.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从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有效防治方法、措施和要求。
3 基本规定3.0.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并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在组织实施中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保证本标准的执行。
3.0.2 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采取控制质量通病的相应设计措施,并将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0.3 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0.4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3.0.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3.0.6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列入监督重点。
3.0.7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概预算。
3.0.8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相关资料。
3.0.9 本标准检查方法除有明确要求外,涉及建筑材料的要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本标准规定材料进场需复验的要检查复验报告。
3.0.10 住宅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应经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技术鉴定,并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4 地基基础工程4.1 地基基础产生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4.1.1 设计1 地基基础设计应明确沉降控制值(沉降和差异沉降),对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2条等规定的,必须进行变形验算,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表4.1.1-1的相应允许值。
表4.1.1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注:t 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mm );Hg 为从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m )。
2 同一结构单元不应采用多种类型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如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磨擦桩、端承桩等),当必须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地基基础方案时,应采取设置沉降缝等措施控制差异沉降。
3 建筑物地基基础采用桩基时,同一结构单元桩端应置于同一地基持力层上。
4 层数超过相差超过10层或平面布置复杂的建筑物,应设置沉降缝;确有困难的,必须设置沉降后浇带。
后浇带应在主体结构封顶或沉降速率达到稳定标准、预估沉降差异可满足设计要求,并经设计认可后方可封堵。
5 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时间,应进行沉降观测。
设计等级为甲级、地质条件复杂、设置沉降后浇带及软土地区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测量精度不低于Ⅱ级。
工程竣工验收时,沉降没有达到稳定标准的,沉降观测应继续进行。
4.1.2 施工1 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2 施工机械必须鉴定合格,计量设备应经计量标定且能保证正常工作,主要工种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3 施工中采用的钢材、水泥、砂子、外加剂、预制构件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要进行外观等检查,需要进场检验的应按规定抽样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 采用桩基和地基处理的,若缺乏地区经验时,必须在开工前进行施工工艺试验。
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或地基处理后承载力特征值fspk 应按规范根据静载荷试验确定。
试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处)。
5 桩基(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应保证有效桩长和进入持力层深度。
当以桩长控制时,应有计量措施保证;当以持力层控制时,预制桩、沉管灌注桩等应严格控制压力值(电流值、锤击数),来确保进入持力层和进入持力层深度,钻孔(人工挖孔)灌注桩应对持力层岩(土)性质进行鉴别验收,在清孔,孔底沉渣(虚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后,及时封底和浇筑混凝土。
6 桩基(地基处理)施工后,应有一定的休止期,挤土时砂土、粘性土、饱和软土分别不少于14d、21d、28d,保证桩身强度和周边土体的超孔隙水压力的消散和被扰动土体强度的恢复。
7 桩基(地基处理)工程验收前,按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桩身质量(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
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扩大检测和分析原因后,由设计单位核算出具处理方案进行加固处理。
4.2 桩身质量(地基处理强度)不符合要求4.2.1 设计1 人工挖孔桩不应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砂的场地。
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降水后施工。
在有砂卵石、卵石或流塑淤泥夹层土层中,在没有可靠措施时,不宜采用挖孔桩。
2 水泥土搅拌法不应用于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Ip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的土的处理。
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基适用性。
3 当桩尖位于基岩表面且岩层坡度大于10%时,桩端应有防滑措施。
4.2.2 施工1 桩基施工时应严格监测,垂直偏差应小于0.5%;采用沉管复打时,应保证两次沉管的垂直度的一致;施工中遇大块石等障碍物导致桩身(管)倾斜时,应及时予以清除或处理。
2 对预制桩进场检验结果有怀疑时,应进行破损和抗弯试验(管桩,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的产品,每进场300节必须各抽一节做破损检验和见证取样抗弯验),对桩身开裂等超过规定的不合格桩不应使用。
3 灌注桩混凝土浇筑1) 浇筑顶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和地下水位0.5-1.0m以上,确有困难时,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少于2m,混凝土浇筑测量桩顶标高,当混凝土充盈系数异常(1.0小于或大于1.3)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在有承压水的地区,应采用坍落度小、初凝时间短的混凝土,混凝土的浇筑标高应考虑承压水头的不利影响。
3) 钢筋笼应焊接牢固,并采用保护块(水下混凝土每2-3m设立一层,每层3-4块)、木棍、吊筋固定,以控制钢筋笼的位置。
4 沉管灌注桩1) 预制桩尖的强度和配筋应符合要求,拔管之前,先测量孔内深度,以防预制桩尖进入桩管。
2) 严格控制拔管速度,一般土层1-1.2m/min,软土地区0.6-0.8m/min,在地质软硬层分界处,可采用停震反插。
3) 复打桩复打拔管后,应清除管壁泥土;反插时,反插深度不应大于活瓣桩尖的2/3或不大于0.5-1.0m。
5 钻孔灌注桩1) 护筒底部应安放在不透水层并保证稳定。
2) 泥浆护壁钻孔桩在钻进过程中及清孔前,应在泥浆顶部和孔底分别测量泥浆性能,泥浆比重一般为1.1-1.3,在卵石、砂卵石或塌孔回填重钻孔时,应为1.3-1.5;在钻进过程中应保证护筒内的水头高度高于地下水位1-2m以上。
3) 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和和沉渣仪分别测量孔径和沉渣厚度,数量均不少于总桩数的10%;挤扩桩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全数检查扩径尺寸。
4) 泥浆护壁钻孔桩二次清孔后2h内(嵌入遇水软化、膨胀岩中的桩基0.5h内)必须浇筑混凝土,否则应重新清孔;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导管连接密封性进行水压试验,浇筑过程中导管埋深应控制在1-6m,每次拆除导管长度不应大于5m,在每次拔管和拆除导管前,应测量导管内外的混凝土标高。
6 人工挖孔桩1) 采用砖砌护壁时,不应干码堆砌,砌体、砌筑质量及砂浆试块的留置应符合砌体验收规范的要求,砌体与土体之间必须用M5.0以上的砂浆填实。
2) 持力层为泥岩等遇水软化岩土层时,验孔后应采用高于桩身强度一个等级或以上,且不低于C30的干硬混凝土封底。
3)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孔中积水排除干净,混凝土浇筑时,应采用串筒或溜槽,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厚度不大于振捣棒影响深度的1.5倍,当孔中积水或帮淋水较多时,必须采用水下混凝土浇筑。
7 水泥搅拌桩1) 施工前对局部泥炭土、有机质土、暗塘(浜)进行挖除换土,对松散填土区宜采取压实处理措施。
2) 计量(压力、灰浆泵入量、深度等)器具应经标定并保证正常工作。
3) 施工中保证供浆的连续性,控制水灰比、喷浆压力(0.4-0.6Mpa)、喷浆提升速度(0.3-0.5m/min)和每米每次的喷浆量并专人记录;因故停浆时,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处,待恢复时提升喷浆。
4) 水泥土搅拌桩应在成桩7d内,按总桩数的2%,用轻便触探检查桩身均匀性和判断桩身强度;成桩7d后,按总桩数的5%,开挖桩头检查搅拌均匀性和成桩直径。
8 桩基(地基处理)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机械行走路线,避免压坏(偏)已施工的桩基等;表层土应有足够的承载力保证机械行走过程中的稳定性;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在表层采取铺垫等压实处理措施。
5 地下防水工程5.1 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5.1.1 混凝土裂缝、渗水1 设计1) 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地下水、地表水和毛细管水对结构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而引起的周围水文地质变化的影响确定设防高度。
2) 地下室墙板宜优先采用变形钢筋,配筋应细而密,网片钢筋间距应≤150mm,分布宜均匀;水分分布钢筋设置在竖向钢筋外侧。
对水平断面较大变化处,宜增设抗裂钢筋。
3) 地下结构用混凝土,应采用防水混凝土;自防水混凝土设计时,应采取预防混凝土收缩的措施。
4)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平面形状、荷载、地区变化等合理设置后浇带和变形缝。
5)设计图中,应注明或绘制加强带、后浇带、变形缝和施工缝等构造详图。
2 材料防水混凝土掺入的外加剂掺合料应按规范复试符合要求后使用,其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3 施工1) 浇筑混凝土前,应考虑混凝土内外温差的影响,采取适当的措施。
2) 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的低碳钢丝不应接触模板。
固定模板而穿过的螺栓应加焊止水环。
拆模后,将留下的凹槽封堵密实,并在迎水面涂刷防水涂料。
3) 采用预拌混凝土,其质量指标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时应加强现场监控力度,安排专人检测混凝土的坍落度,其和易性应满足要求。
4) 混凝土采用分层浇筑,泵送混凝土每层厚度宜为500-700mm,插入式振动器分层捣固,板面应用平板振动器振捣,排除泌水,进行二次收浆压实。
5) 防水混凝土水平构件表面覆盖塑料薄膜或双层草袋浇水养护,竖向构件宜采用喷涂养护液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1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