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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 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法院认定有恶意拖欠债务或者违反执行要求等情况的当事人。
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执行法律的权威,我国于2013年开始实施了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相关限制和处罚。
下面是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规定,以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8条的规定,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违反支付令、调解文书等法律文书的义务,被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此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政协议、合同约定等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现行制度,一旦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受到以下限制和惩罚:1. 限制购买高消费品: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将受到购买飞机票、火车票、高级酒店、高级会所等高消费品的限制。
2. 银行征信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将被提交到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其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银行服务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对于拖欠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银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扣划其银行存款。
3. 限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禁止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角色,并不能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人。
4. 限制参与政府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被执行人将无法参与政府招投标、享受金融补贴、投资入股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5. 拘留、刑事处罚:对于抵押违法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拘留、刑事处罚等措施进行惩戒。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执行判决的权威性,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和惩罚,有效防范了一些当事人恶意逃离债务的行为,促进了法律的实施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然而,失信被执行人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可能存在一定困难,可能会导致一些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发生。
另一方面,一些失信被执行人可能被陷入经济困境而无法履行债务,此时对其采取过于严厉的惩罚可能不公平。
公司法人代表被判刑公司怎么办

公司法⼈代表被判刑公司怎么办公司法⼈代表有可能会因为⾃⼰犯罪的⾏为⽽被判刑,⼀旦公司法⼈代表被判刑就在监狱⾥⾯坐牢了,失去了⼈⾝⾃由,在这时候当然是不能够管理公司。
公司群龙⽆⾸也不⾏,那么,公司法⼈代表被判刑公司怎么办?关注店铺,了解更多知识。
公司法⼈代表被判刑公司怎么办1、公司法⼈代表兼总经理被判刑的,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产⽣新的法定代表⼈,然后到⼯商机关办理法定代表⼈变更登记即可。
2、法律依据:《企业法⼈法定代表⼈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的。
(⼆)正在被执⾏刑罚或者正在被执⾏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责任,⾃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并对该企业违法⾏为负有个⼈责任,⾃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负债数额较⼤,到期未清偿的。
(⼋)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的。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对企业原法定代表⼈的免职⽂件;(⼆)新任企业法定代表⼈的任职⽂件;(三)由企业原法定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法⼈代表被判刑之后,公司内部应该要拟定⼀个针对性的⽅案,保证公司之后的运营能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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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了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监督和约束,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首先,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1条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按照生效裁判文书指定的义务,或者规定的期限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以限制其乘坐特定的交通工具。
其次,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受限制在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高消费、动产交易等措施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三年内不得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受限制投资房地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高消费、动产交易等措施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用于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投资活动。
最后,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受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根据《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第5条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这些规定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和惩戒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可以有效防止失信被执行人逃避履行义务,逼迫其及时履行法律义务。
其次,限制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有效遏制失信行为在经济领域的蔓延,保障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此外,限制投资房地产和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可以遏制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投资和经商活动获取不当利益,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总体来说,失信被执行人规定的实施,对于保护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它不仅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信用施加了限制和约束,也起到了警示和示范作用,提高了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促进了公共信用体系建设。
收账公司如何对付老赖

收账公司如何对付老赖要想真正了解如何全面有效追回货款/债款的方法,首先需要解决以下几点:1)应收账款的难点在哪里?是什么原因造成的?2)起诉真的无效么?为什么会有‘无效诉讼论“?3)欠债不还/恶意躲避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4)起诉后执行的财产有哪些?法院是如何终本?5)法院执行难的原因在哪里?6)市面上的催收方案有哪些类型,以及相应的法律风险?7)如何利用智慧法院的大数据系统进行深度催收?8)必须要收藏的6个催收技巧!我们很多朋友总是会抱怨:对方都恶意转移了财产了,那能有啥招啊!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问题,但我们不能一直抱怨问题,而是要思考这个问题背后的原因,因此,我们需要从这个问题中找到原因是极为重要的:1、中国是差序化格局的人情社会结构,无论是生活还是商业行为都在遵循这样的规则,以人情世故作为商业合作的约束,这导致我们在法律意识上就显得有些不太重视,随着商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发展,我们在商业合作上的道德观念需要重新升级,以合同契约的法律保障基础上的合作是对双方的负责任,是新形态的道德形式,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之间的“人情世故”;也许你会说:你所在的行业都是口头协议合作的商业惯习啊;只能说事实是非常残酷的,总有得有失,就看自己能否坚持长远利益,建立ABC类客户管理办法,不断去筛选和沉淀信用等级高的客户,这样才能走的更加的远,有些客户即使你万般逢迎,最终还是离你而去;公司在应催收账款的风险规避要先从客户评估开始,公司不去创造利润其实就是一种罪恶,不能带来利润的客户是公司的负债而不是客户,在和客户签约前务必要对其财务状况以及信誉资料调查,对客户的信用做出评价,控制应催收账款的规模,我们都会有具体的方法和技巧;对账单是证明欠款的重要证据之一,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中对对账单的制作不够仔细和严谨,从而导致欠款方否定欠款事实或否认欠款数额而败诉;因此在与欠款方签订对账单时,应尽量在单据上加盖公章,不能随意由公司工作人员代劳,因为日后欠款方若有意否认欠款的事实,可以以签名的并非员工/没有此人为理由进行抗辩,若对账单没有盖章而只有员工签名的,应要求法院调查此签名员工的社保资料以确认为公司员工,若没有社保以及工资等资料证明授权,那么法院极大可能会认为对账单不合格而不认可;记住法条:买卖合同的送货单/对账单等交易凭证中仅有员工签名而无企业盖章的,能否认定企业为合同当事人!2、我们常抱怨法院执行难的背后关键除了上述说的缺乏法律意识以及证据保全弱化的原因外,还有另外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在催收程序和管理上会有意无意给对方提供转移财产的足够时间!公司应把收款责任落实到签约人员,很多事主过于关注签单而忽视了对货款后续的责任落实,需要完善合同的约定,尤其是要注意主体适格/纠纷处理方式和管辖的约定,欠款出现后要及时通过催款函和律师函催收,确定是坏账时马上起诉,便于做好财产保全的工作!如果公司尚不急于提起法律诉讼追讨欠款的,就应该及时向欠款方发出催款函,催款函可以起到延续诉讼时效的作用,让自己有更多时间准备和考虑,在寄出催款函后,应将催款函复印件以及快递底单留底,同时打印对方的签收情况,以便日后起诉时提交证据,作为欠款方欠款的证据之一;3、中国的法律体系过于庞大,是因为我们人口众多,56个民族,而且每个地区的风俗习惯和人情良俗的多样化,这就导致纠纷的种种问题,这是国内司法成本极其高的原因所在,每天法院新增的案件以及要处理的压力是极其大的,因此对于金额不是特别巨大或者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经济案件,一般依赖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进行深度的财产追索是很难的,因此我们在进行涉及财产方面的商业行为,务必要依靠自己以及律所再加专业的机构自主挖掘更多的线索,及时提供给法院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此笔者建议:要懂得内思反省!1 关于起诉无效论的吐槽先森先生从事法律行业多年。
公司是被执行人那么法人代表有哪些责任

公司是被执⾏⼈那么法⼈代表有哪些责任
在实践中公司拖⽋他⼈债务是经常出现的,⽽公司不偿还债务的,债权⼈可以起诉公司,法院判决后公司就会成为被执⾏⼈,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那么公司是被执⾏⼈那么法⼈代表有什么责任?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司是被执⾏⼈那么法⼈代表有哪些责任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组织,以其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作为被执⾏⼈时,法⼈需要⽤公司的资产执⾏法院判决书。
《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有独⽴的法⼈财产,享有法⼈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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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目录总则......................................................... ........................................................... ................7第一章指导原则和适用范围......................................................... .........................................7第二章处理种类、方式及规则......................................................... .....................................9分则......................................................... ........................................................... ..............13第三章领导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 .......................13第四章违反有关法人授权制度行为及处理......................................................... ...............19第五章违反法律与合规制度行为及处理......................................................... ...................20第一节违反法律工作制度行为及处理.........................................................理......................................................... ....................22第六章违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23第七章违反信贷业务制度行为及处理......................................................... .......................26第一节违反信贷基本制度行为及处理......................................................... ............26第二节违反信贷业务申请与受理制度行为及处理.................................................27第三节违反信用评级与授信制度行为及处理......................................................... 27第四节违反信贷调查制度行为及处理......................................................... ............29第五节违反信贷审查制度行为及处理......................................................... ............29第六节违反信贷审议制度行为及处理......................................................... ............30第七节违反信贷审批制度行为及处理......................................................... ............31第八节违反签订合同制度行为及处理.........................................................理......................................................... ............33第十节违反贷后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5-第三节违反货币市场业务授权授信制度行为及处理...............................................72第四节违反资金清算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73第十二章违反理财业务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74第十三章违反中间业务制度行为及处理......................................................... ...................76第十四章违反计算机、自助设备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78第一节违反计算机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78第二节违反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82第十五章违反银行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82第十六章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行为及处理............................................................................87第十七章违反审计制度行为及处理......................................................... ...........................95第十八章违反监察制度行为及处理......................................................... ...........................97第十九章违反信访制度行为及处理......................................................... ...........................99第二十章违反公文、印章、档案、保密和统计制度行为及处理..............................................101第二十一章违反员工行为准则行为及处理......................................................... .............105第二十二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 .....................108附则......................................................... ........................................................... ............110-6-总则第一章指导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依法合规经营,保障全省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章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六稿)

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六稿)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1年3月目录第一编总则 (1)第一章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 (1)第二章执行机构 (1)第三章执行管辖 (2)第四章执行依据 (3)第五章执行当事人 (5)第六章协助执行 (6)第七章执行的申请和受理 (7)第八章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10)第一节通则 (10)第二节执行债务人财产的查明 (10)第三节执行和解和执行担保 (12)第四节执行程序的暂缓与中止 (13)第五节执行终结 (14)第六节执行回转 (15)第九章执行救济 (16)第一节对消极行为的救济 (16)第二节执行异议与复议 (16)第三节异议之诉 (17)第四节许可执行之诉 (17)第十章强制措施 (18)第二编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 (21)第十一章一般规定 (21)第十二章对不动产的执行 (22)第一节查封 (22)第二节变价 (26)第三节强制管理 (32)第十三章对动产的执行 (35)第一节查封 (35)第二节变价 (35)第十四章对债权的执行 (36)第十五章对其他财产权的执行 (40)第十六章清偿与分配 (42)第三编实现非金钱债权的执行 (47)第十七章实现物之交付请求权的执行 (47)第十八章实现行为请求权的执行 (49)第四编附则 (53)第一编总则第一章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障及时、公正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平保护执行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行为,维护社会信用和市场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法性原则】执行程序的启动,应当有法律规定的执行依据。
强制执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采取执行措施应当符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独立执行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强制执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执行主体分工制约原则】强制执行程序中,执行实施权由执行员行使,执行裁判权由执行法官行使。
第五条【高效透明原则】强制执行应当及时、迅速、连续进行,非依法定事由不得停止。
为什么不要随便当法人,当法定代表人有什么风险和责任

为什么不要随便当法人,当法定代表人有什么风险和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即到律师服务平台经常接到一些人的咨询,询问有朋友或亲戚让他担任法定代表人,该怎么办?当法定代表人有什么风险么?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听上去比较好听,好像位高权重,因为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但是在目前的市场上,好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只是个摆设,既不占有股份,也无实权,所谓的执行董事或经理,只是个虚职而已,好多企业甚至用员工当法定代表人,好多人基于朋友或亲属情面,或者老板的压力,也就勉为其难充当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笔者在之前就碰上过一个案子,有个当事人去外地旅游,买机票的时候发现买不了了,显示自己已经被列入了失信执行人员名单,她非常纳闷,自己从来没有打过官司,也没有与任何人发生过经济纠纷,怎么会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她怀疑法院是不是搞错了,因此委托了律师去查了一下。
原来这位当事人曾经在上海一家企业工作,在职工作期间被老板要求当了法定代表人,期间她工作的企业与其他公司发生经济纠纷不能履行判决,结果对方申请将法定代表人也列入了失信执行人员名单。
虽然这时候,她早已经离职了,公司也在她离职的时候更换了法定代表人,但是由于经济纠纷是她在担任法人的时候发生,因为法院将她本人列入了失信名单。
而且该笔判决的金额比较大,五十七万,这时候她工作的原公司已经停止经营,这就意味着除非她自己或原公司老板善心大发履行了判决,否则她可能终生无法坐飞机,坐高铁,无法贷款,始终是失信人员。
法定代表人因为是代表公司去履行某些行为或行使某些职权,因为在公司发生违法行为或产生风险的时候,法定代表人也会承担一些风险或责任,这个责任有民事的、刑事的、也有行政的。
即到律师在这里一一详解,担任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风险?1. 民事责任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而造成的,即使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公司也有权要求法定代表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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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荐】法院对公司法人老赖怎么处理?
老赖,正规的称呼为失信被执行人。
而公司法人则是一个公司的代表和承担责任的重要人物。
但是,当公司法人是老赖的时候,对公司就会造成一些影响。
那么,法院对公司法人老赖怎么处理?到底什么是老赖呢?小编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法院对公司法人老赖怎么处理?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
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4、不得出国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二、到底什么是老赖?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