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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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初步设计说明10.13

宁波初步设计说明10.13

鄞州区云龙镇金水苑初步设计说明第一章建筑设计说明一、设计依据(一)、宁波市规划局提供的地形图,规划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二)、设计任务书:宁波水木清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三)、项目立项文件(四)、华升建设集团浙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宁波水木清华置业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五)、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地方法规和相关文件。

二、设计概况(一)、工程概况:1. 该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小区总用地28794平方米,规划范围内现状为宁波双燕奶业有限公司用地,用地周边基本为农田。

规划区南面临规划10米宽的规划道路,西面临规划中的城市次级干道,东面为15米宽自然河道,北面为农田。

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根据宁波市城市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规划要求地块退让:南侧退让红线5M,北侧退让红线9M,东侧退让红线10M,西侧退让红线10M。

同时宁波市规划局在充分考虑了该地块的商业价值的基础上,要求对容积率,绿地率以及建筑密度进行合理的控制,以改善地块的周边环境。

其容积率≤1.7,建筑密度≤27% ,绿地率≥30%。

2. 工程规模:本工程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8160m2,地上建筑面积为48949m2。

均为二类高层居住建筑和多层居住建筑。

3.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高层建筑、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4. 设计内容和范围:本工程主体建筑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及总图工程;本工程室内精装修设计及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玻璃幕墙设计由甲方另行委托。

(二)、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8794㎡,共14栋单体,住宅建筑地上最高建筑18层。

(三)、设计指导思想和建设特点:1、确立“以人为本”的规划指导思想,致力于创造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活空间。

2、充分利用自然条件,整体设计和安排外部空间环境,精心布局,合理引入人行步道及组团空间。

讲究空间的序列性,交通的可达性。

3、可参与性:人性化的设计,适宜的尺度,局部景点的细腻打造,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视线的调配、视角的高低,都源于亲身的体验中。

关于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旧小区改造的探索

关于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旧小区改造的探索

关于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旧小区改造的探索作者:刘海峰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32期摘要:2010年,鄞州区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大民生实事工程之一,以有效改善我区居民的居住环境。

本文基于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关于街道范围一个集资房的旧小区改造,对旧小区改造的一些问题进行探索,以期对今后旧小区改造提供一定的经验。

关键字:旧小区改造、协调Abstract: In 2010, Yinzhou District, took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old district included the commitment to the public is one of the top ten practical livelihood projects to improve living conditions of residents in our region.This article is based on the street, Yinzhou District Zhonggongmiao streets of the old financing housing a range cell transformati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old district to explore some of the issues in order to provide for the future transformation of the old district some experience.Keywords: old cell transformation、coordination中图分类号:TU8文献标识码:A引言在现代城镇化的进程中,一些90年代左右的大部分住宅由于受当时城市规划不完善、房屋建设标准低、缺少维护管理等多方面问题的影响,以及设计、施工技术和经济条件的限制,现在已无法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不利于城镇化的进展。

陈国祥、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国祥、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国祥、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房屋拆迁【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20【案件字号】(2020)浙02行终5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碧儿贾红霞汪佳娜【审理法官】陈碧儿贾红霞汪佳娜【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陈国祥;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当事人】陈国祥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当事人-个人】陈国祥【当事人-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代理律师/律所】王闽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闽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闽【代理律所】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陈国祥【被告】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本院观点】鄞州拆迁中心作出(2019)第1号《答复书》的时间在2019年5月15日之前,故本案应当适用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权责关键词】合法证明驳回起诉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原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现已更名为鄞州拆迁中心。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鄞州拆迁中心作出(2019)第1号《答复书》的时间在2019年5月15日之前,故本案应当适用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本案上诉人认为其获得的风险评估报告记载的内容不完整、存在虚假,因此请求被上诉人鄞州拆迁中心进行信息更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款规定,原告起诉被告拒绝更正政府信息记录的,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过更正申请以及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相关且记录不准确的事实根据。

结合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1
1.7 联络..............................................................................................16 1.8 严禁贿赂......................................................................................17 1.9 化石、文物..................................................................................17 1.10 知识产权....................................................................................18 1.11 保密............................................................................................19 1.12 《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19 1.13 责任限制....................................................................................20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20 第 2 条 发包人............................................................................................20 2.1 遵守法律......................................................................................20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1 2.3 提供基础资料..............................................................................22 2.4 办理许可和批准..........................................................................22 2.5 支付合同价款..............................................................................23 2.6 现场管理配合..............................................................................23 2.7 其他义务......................................................................................24 第 3 条 发包人的管理................................................................................24 3.1 发包人代表..................................................................................24 3.2 发包人人员..................................................................................25 3.3 工程师..........................................................................................26 3.4 任命和授权..................................................................................27 3.5 指示..............................................................................................27 3.6 商定或确定..................................................................................28 3.7 会议..............................................................................................29

慈溪市城镇成片危旧住宅改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慈溪市城镇成片危旧住宅改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慈溪市城镇成片危旧住宅改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2015年3月18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精神,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宁波市关于推进以成片危旧住宅区为重点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甬政发〔2014〕87号)要求,切实推进我市国有土地上以多层多业主住宅为主,安全隐患严重、住房条件困难、群众改造要求迫切的连片城市旧住宅(包括非成套房片区)以及安全隐患特别严重的零星单幢多层多业主住宅改造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规划、属地为主、合力推进原则。

改造工作要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等相衔接,与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相结合。

各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以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为重点的危旧房屋解危改造实施主体责任。

市级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强化土地、资金、政策等各项要素保障,简化项目审批,加快项目实施,切实推进危旧房屋解危排险工作。

(二)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能动、市场运作原则。

要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

注重业主主体能动作用的发挥,充分尊重业主意愿。

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调动相关企业和危旧房屋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努力实现“旧房换新房、危房换安房”的目的。

(三)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原则。

市政府统筹确定全市危旧住宅棚户区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各镇(街道)应当综合考虑本地建设任务和建设资金筹集情况、财政状况、负债水平、偿债能力,因地制宜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危旧住宅改造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

优先安排安全隐患严重、连片规模较大、居住条件差、群众要求迫切的危旧住宅改造项目。

以危改促棚改、以棚改带危改。

(四)坚持通盘考虑、注重规模、改善人居原则。

宁波梅沁园拆迁计划

宁波梅沁园拆迁计划

宁波梅沁园拆迁计划【原创实用版】目录1.宁波梅沁园拆迁计划的背景和原因2.拆迁计划的具体内容和范围3.拆迁计划对当地居民和环境的影响4.当地政府对拆迁计划的立场和政策5.拆迁计划的进展和未来展望正文宁波梅沁园拆迁计划是近年来我国城市更新的重要项目之一。

随着宁波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面积不断扩大,一些老旧小区和建筑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于生活品质和城市形象的要求。

因此,宁波市政府决定对梅沁园地区进行拆迁改造,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拆迁计划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包括梅沁园小区内的住宅、商业用房和公共设施等。

根据政府的规划,该地区的拆迁工作将分为几个阶段进行,以确保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居民生活的稳定。

在拆迁完成后,该地区将建设成为集商业、住宅和公共设施于一体的新型城市综合体。

拆迁计划对当地居民和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拆迁计划将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另一方面,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如噪音、灰尘等。

为此,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减少拆迁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如合理安排拆迁时间、加强环保监管等。

当地政府对拆迁计划的立场和政策是积极推进,力求在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将依法依规进行拆迁补偿工作,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此外,政府还将加强对拆迁过程的监管,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减少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目前,宁波梅沁园拆迁计划正在稳步推进。

随着拆迁工作的不断展开,该地区的城市面貌将得到极大改善,居民生活品质也将得到提升。

首南街道规划

首南街道规划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YZ08)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YZ08)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0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7)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南起鄞州大道,西至奉化江,北连鄞县大道,东接高教园区到钱湖南路。

规划用地面积766.71公顷。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至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

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

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思路、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2.1功能定位根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宁波鄞州新城区的核心区,是以行政职能、商业商务、文化休闲、生活居住作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复合功能区块。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建设标准项目的通知-建标〔2017〕11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建设标准项目的通知-建标〔2017〕11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建设标准项目的通知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建设标准项目的通知建标〔2017〕118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为充分发挥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提高建设标准的时效性和严肃性,经审查清理,决定对不适应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要求或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68项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予以废止(具体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5月18日附件废止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目录序号标准名称批准文号1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2技工学校(机械类通用工种)建筑规划面积指标-3铝电解厂建设标准建标[1991]247号4铝矿山建设标准建标[1991]701号5脉锡矿山建设标准建标[1991]701号6铅锌矿山建设标准建标[1991]701号7铜钼镍矿山建设标准建标[1991]701号8钨矿山建设标准建标[1991]701号9肉类冷库建设标准建标[1992]137号10商业普通仓库建设标准11地质队基地建设标准建标[1992]741号12浮法玻璃厂建设标准建标[1992]760号13海港集装箱码头建设标准建标[1992]836号14河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建标[1992]836号15铝加工厂建设标准建标[1992]894号16单板贴面板车间建设标准建标[1992]918号17胶合板厂建设标准建标[1992]918号18浸渍纸贴面板车间建设标准建标[1992]918号19刨花板厂建设标准建标[1992]918号20刨切单板车间建设标准21木材干燥车间建设标准建标[1992]918号22木门窗车间建设标准建标[1992]918号23栲胶厂(车间)建设标准建标[1992]918号24硬质纤维板车间建设标准建标[1992]918号25木地板块车间建设标准建标[1992]918号26松脂加工厂建设标准建标[1992]918号27制材厂建设标准建标[1992]918号28中密度纤维板厂建设标准建标[1992]918号29甜菜糖厂建设标准建标[1993]25号30甘蔗糖厂建设标准31油田油气集输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993]122号32小电机生产车间建设标准建标[1993]180号33丙纶长丝厂建设标准建标[1993]234号34毛纺织厂建设标准建标[1993]234号35棉纺织厂建设标准建标[1993]234号36印染厂建设标准建标[1993]234号37粘胶短纤维厂建设标准建标[1993]234号38粘胶丝厂建设标准建标[1993]234号39苎麻纺织厂建设标准建标[1993]234号40新建工矿企业项目住宅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指标41海盐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993]693号42招待所建设标准建标[1993]852号43炭素厂建设标准建标[1994]121号44蛋品冷库建设标准建标[1994]145号45微波接力通信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94]676号46长途通信光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994]676号47铅锌冶炼厂建设标准建标[1995]48号48铜冶炼厂建设标准建标[1995]48号49氧化铝厂建设标准建标[1995]49号50新型干法水泥厂建设标准51海港煤炭、矿石专业化码头建设标准建标[1996]188号52海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建标[1996]188号53河港煤炭、矿石专业化码头建设标准建标[1996]188号54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96]298号55稀土冶炼厂建设标准建标[1996]560号56油田供配电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97]3号57油田注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97]3号58油田含油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997]3号59铁路机车车辆修理厂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97]30号60铁路既有线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标准61铁路新建单线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97]30号62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97]30号63铁路新建双线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97]30号64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建标[2000]213号65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建标[2006]206号66输油管道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9]11号67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9]11号68劳动教养管理所建设标准建标[2009]63号——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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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2020)
函悉。

经研究,同意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统一项目代码:2020-330212-78-01-109374)初步设计。

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

二、项目地址:项目分布在鄞州区潘火街道、福明街道、东柳街道、明楼街道、百丈街道、东胜街道、白鹤街道、钟公庙街道等8个街道。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涉及17个小区,居民楼517栋,住户19627户,房屋建筑面积173.29万平方米。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东莺新村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居民楼85栋、住户1988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防水修缮、外墙面修补、车棚翻新、围墙修复、楼道翻新、局部车位改造、安防监控改造、消防设施改造、景观绿化局部提升及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二)碧水和城总建筑面积11.97万平方米、居民楼33栋、住户1276户,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整体翻新、消防系统修缮、楼道内翻新、一层墙根防渗改造、小区出入口翻新、围墙改造、停车位改造、消防系统改造、安防监控升级改造、景观绿化提升等内容。

(三)明东小区总建筑面积14.76万平方米、居民楼56栋、住户2227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防水改造、外立面改造、楼道内翻新、沿街立面改造、新增小区出入口门头、学校南侧围墙改造、垃圾房改造、停车位改造、道路提升改造、安防监控改造、景观绿化提升及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四)泥堰小区总建筑面积5.18万平方米、居民楼13栋、住户799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整体翻新、外墙面修补、楼道内翻新、小区公共休憩场所及文化设施提升改造、消防设施修缮、弱电智能化提升、安防监控升级、景观绿化提升及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五)宁舟小区总建筑面积6.94万平方米、居民楼30栋、住户1052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整体翻新、外立面涂料翻新、楼道内翻新、单元门更换、道路改造、安防监控提升、景观绿化局部提升及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六)潜龙小区总建筑面积4.92万平方米、居民楼18栋、住户666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防渗维修、外立面涂料修补、楼道内翻新、雨污分流、道路改造、垃圾房改造、单元门更换、安防监控提升、景观绿化提升及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七)写意春秋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居民楼6栋、住户234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渗水修补及天沟落水管更换、外立面涂料翻新、楼道内翻新、入口门头翻新、雨棚更换、单元门更换、小区局部路面修复、停车位改造、弱电智能化升级、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提升、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八)安居幸福苑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居民楼63栋、1833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渗漏水修补、外墙面局部粉刷、楼道内翻新、单元门更换与新增、停车位改造、沿街商铺立面改造、雨污分流、消防设施改造、强弱电分类整改、安防监控智能改造、景观绿化提升及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九)繁裕二村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居民楼49栋、住户1514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渗漏水修补、外墙面整体翻新、楼道内翻新、单元门、车棚改造、停车位改造、垃圾房改造、局部道路修复、雨污分流、景观绿化提升、安防智能化提升及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十)葛家新村总建筑面积1.59万平方米、居民楼5栋、住户147户,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局部修缮、楼道内翻新、楼道布线整理、信奶箱及车棚雨棚改造、雨污排水管道及路面改造、景观绿化提升等内容。

(十一)华侨城小区总建筑面积15.38万平方米、居民楼28栋、住户1284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渗水修补、外墙面整体翻新、楼道内翻新、道路改造、安防监控改造、景观绿化提升、门卫等配套设施更新及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十二)明南小区总建筑面积11.96万平方米、居民楼48栋、住户2061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渗水修补、外立面局部修缮、楼道内翻新、小区道路修复和拓宽、停车位改造、小区门头改造、安防监控提升、景观绿化提升及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十三)金鹰金宝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居民楼18栋、住户807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整体翻新、外立面涂料翻新、楼道内翻新、道路改造、安防监控提升、景观绿化提升及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十四)南大步巷黄栀花巷土地巷总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25栋居民楼、1631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整体翻新、外立面涂料翻新、楼道内翻新、安防监控提升、景观绿化提升及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十五)曙光大地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居民楼4栋、住户130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局部渗水修补、外立面局部修缮、楼道内翻新、小区路面改造、消防设施修缮、小区出入口门头改造、弱电智能化提升、安防监控提升、景观绿化提升及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十六)天水华都总建筑面积5.87万平方米、居民楼10栋、住户373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渗水修补、外立面局部修缮、楼道内翻新、单元门更换、入口门头及车棚门翻新、道路翻新改造、停车位改造、消防设施修复提升、停车位改造、安防监控提升、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综合管线改造等内容。

(十七)芝兰新城总建筑面积21.62万平方米、居民楼26栋、住户1605户,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渗水修补、外立面局部修缮、门卫岗亭改造、单元门改造、楼道内翻新、围墙改造、沿河栏杆改造、广场及道路改造、停车位改造、安防监控改造、消防设施改造、智能化提升、景观绿化提升及综合管线提升等内容。

五、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2468.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741.41万元,建设资金通过区财政安排和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六、项目实施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0个月。

七、请按有关法规、规章开展招标工作。

此复。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30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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