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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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8•【字号】铜政发[2007]74号•【施行日期】2007.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铜政发〔2007〕7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铜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铜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按国家规定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资产使用行为;建立资产监督管理机制,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监督用于经营资产的管理,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8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8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8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7•【字号】铜政办发[2008]32号•【施行日期】2008.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8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铜政办发〔2008〕3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事关市场经济秩序,事关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做好今年全市价格工作,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川市2008年价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铜川市2008年价格工作要点2008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是略低于上年实际涨幅。

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和物价局长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执法,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铜川建设。

具体工作任务是:一、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1、严格控制价格涨幅。

根据省上要求,今年月度涨幅连续3个月突破全省平均涨幅的设区市,原则上不得出台政府调价项目。

今年一季度,各级政府管理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一律不得出台提价项目。

继续执行政府提价项目备案制度,合理把握政府调价的力度和节奏。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等措施,切实做好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工作。

2、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安排,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求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食品、副食品、奶制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向市、区县物价部门履行调价备案程序。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完善以区县为总体农村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发[2007]78号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完善以区县为总体农村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发[2007]78号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完善以区县为总体农村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完善以区县为总体农村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发〔2007〕7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居民收入调查工作;及时为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决策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以区县为总体的农村居民收入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关键问题。

农村居民收入指标作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一个重要指标,被列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范围。

加强和规范农村居民收入调查工作已迫在眉睫。

各区县政府要站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对开展以区县为总体的农村居民收入调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积极组织,明确任务,确保此项工作尽快落在实处。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以区县为总体的农村居民收入调查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

各区县要确定专门领导牵头负责,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调和督促。

市、区县统计部门要立足当地实际,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情况,争取政府与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要立即着手开展农村居民收入统计调查有关准备工作,尽快完成摸排情况、搜集整理资料、样本设计、调查户的选定、设计误差和调查误差的及时把握等工作,确保全市以区县为总体农村居民收入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1.21•【字号】铜政发〔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21日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第三章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第五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第七章健全监督制度第八章会议制度第九章公文审批第十章工作纪律第十一章公务活动第十二章廉政和作风建设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国发〔2018〕2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陕政发〔2018〕3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市政府要在市委领导下,抓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要求的贯彻落实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四、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五、市政府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2•【字号】铜政办发〔2021〕38号•【施行日期】2021.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日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部署,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4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0〕27号)和《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铜办发〔202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本监管,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促进我市公共事业协同健康发展。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03•【字号】铜政发〔2015〕8号•【施行日期】2015.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通知铜政发〔2015〕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铜川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已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2015年3月3日铜川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全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效率,根据法律、法规及《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定职权作出的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事项。

下列事项不作为行政决策事项:(一)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基层群众组织能够自治管理的。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能够依职权决策或者决策更有效的,应当自行决策或者依市政府授权作出决策。

第三条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对突发事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重大行政决策遵循依法、科学、民主、公开、高效原则。

第五条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

市政府办公室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监察、财政、政府法制等部门,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目录包括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完成时间等内容。

目录有调整的,应及时公布。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政务信箱”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政务信箱”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政务信箱”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5•【字号】铜政办发[2007]23号•【施行日期】2007.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政务信箱”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铜政办发〔2007〕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拓宽政府服务人民群众的新渠道,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树立政府为民、务实、清廉和可亲、可敬、可信的新形象,市政府决定开通政府门户同站“市长信箱”和“政务信箱”(政府各部门信箱)。

现就认真办理群众通过“市长信箱”和“政务信箱”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办理群众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重要性设立并开通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和“政务信箱”,是新形势下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是对群众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传统渠道的延伸和拓展。

认真办理群众建议、批评和意见,对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区县、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快建设服务型、落实型政府的高度,主动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充分认识办理“市长信箱”“政务信箱”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能观念,认真办理每一条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把“市长信箱”和“政务信箱”办成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

二、专人负责,及时阅读,全面领会群众反映问题的真切要求和愿望市信息办负责,安排专人,每天及时阅读群众通过“市长信箱”提交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于翌日上午报市政府办公室,分类呈相关领导阅示。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0•【字号】铜政办发[2007]100号•【施行日期】2007.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发〔2007〕10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切实做好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28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专业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的原则,以重大基础设施立项审批、建设实施及运营维护管理等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隐患专项排查工作,严肃查处重大基础设施立项审批、建设实施及运营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排查对象和职责分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公路交通设施。

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包括:(1)隧道和跨河桥梁;(2)大跨径圬工砌体(石拱)桥梁;(3)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4)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较为集中的桥梁;(4)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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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
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政办发[2007]22号
【发布部门】铜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3.15
【实施日期】2007.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川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铜川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2007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以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市编办、市人事局要切实抓好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试点,市政府确定一个区县、每个区县确定一个乡镇进行试点。

在政府机构改革中,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合理确定编制,依法设定职能,使政府机构的设置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协调,与行政管理任务相适应。

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市编办要研究建立行政决策权限分解制度,使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政府与部门的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清晰。

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要建立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责任追究六项制度。

加强决策执行督查,形成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错机制。

同时,要把决策制度的建立、决策的执行纳入绩效评估考核之中,对违法决策或决策失误者依法追究责任。

三、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市发展改革委要健全完善政府投资制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建立投资决策程序,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强化风险意识,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投资效益。

四、加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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