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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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8•【字号】金政办发[2011]132号•【施行日期】2011.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11〕1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2号),设立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入原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职责。

(三)增加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职责,组织拟定相关规划、政策及标准,做好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对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促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

(四)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将市教育局的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将有关公民境外就业管理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六)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七)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人才开发职责,健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激励机制,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金政办发[2014]73号【发布部门】金华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8.26【实施日期】2014.08.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14〕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26日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浙政发〔2013〕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48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工商质监体制和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4〕12号)精神,设立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1.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市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社会共治,推动建立健全市场诚信体系制度。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9•【字号】金政办发[2011]135号•【施行日期】2011.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11〕1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2号),设立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挂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牌子。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主管市级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职责。

(二)增加市文化中心的安全保卫、消防、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职责。

(三)加强接待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市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推动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二)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的有关共性问题,对市级机关及县(市、区)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产权的统一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住宅等建设的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和基建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房产的修缮管理。

(四)负责市级机关有关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

(五)负责制定市级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保障市领导公务用车,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工作用车以及接待用车。

法制办公室的职责

法制办公室的职责

法制办公室的职责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咨询: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

2. 法规制定与修改:负责起草、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政府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

3. 法律培训与宣传:开展法律培训活动,向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传达和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能力。

同时负责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4. 法律监督:对行政机关的法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机关是否合法、合规地行使职权,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并提出相关建议。

5. 司法事务协调:协调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执法工作,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合作顺畅。

同时负责行政机关在涉诉案件中的审查和协调工作。

6. 重大法律事务处理:负责处理行政机关涉及的重大法律事务,如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法律纠纷等,提供法律指导和支持。

总之,法制办公室是行政机关内部的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法律咨询、法规制定与修改、法律培训与宣传、法律监督、司法事务协调和重大法律事务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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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公室的职责

法制办公室的职责

法制办公室的职责一、背景介绍法制办公室是一个重要的部门,负责协助管理机构或组织的法律事务和法律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它在保障机构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制办公室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二、法制办公室的职责1. 法律政策制定与执行法制办公室负责参与机构或组织的法律政策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它需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确保法律政策的顺利制定和执行。

2. 法律咨询与解释法制办公室是机构或组织内部的法律顾问,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解释。

它需要对各类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为机构或组织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并解答内部员工的法律疑问,确保机构或组织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规定。

3. 法律事务管理法制办公室需要负责管理机构或组织的法律事务。

它需要对机构或组织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起草,确保其合法有效;处理机构或组织的法律纠纷和诉讼事务,代表机构或组织进行法律诉讼;与外部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

4. 法律风险评估与预防法制办公室需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预防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它需要对机构或组织的各项工作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制定并推广法律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定期进行法律合规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5. 法律监督与合规审查法制办公室需要对机构或组织的各项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和合规审查。

它需要建立合规监督体系,对机构或组织的各项工作进行合规性评估和审查;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协助机构或组织配合相关部门的法律监督工作。

6. 法律宣传与教育法制办公室需要进行法律宣传与教育工作。

它需要制定并推广法律宣传计划,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组织法律培训和讲座,提高员工和社会大众的法律素养;发布法律咨询和解释,解答公众的法律疑问。

7. 法律政策研究与参与法制办公室需要进行法律政策研究与参与工作。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9•【字号】金政办发[2011]141号•【施行日期】2011.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11〕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2号)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38号)等文件规定,对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予以修订。

市行政服务中心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为主管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建立和维护市政府网上办事平台职责。

(二)增加负责组织、协调机动车特殊牌号竞拍与上牌服务工作职责。

(三)加强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代表市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规范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牵头整合行政审批服务资源,健全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开展行政审批服务领域各类管理、服务模式及改革方案的调研、设计、实施、协调工作。

(二)审核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行政审批各项制度;审核各部门在市政府办事大厅设置或撤销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督促执行;对进入市政府办事大厅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法制办公室职责

法制办公室职责

法制办公室职责一、背景介绍法制办公室作为一个组织机构,是负责协助管理和推进法制工作的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为政府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监督和法律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制办公室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内容。

二、法制办公室的职责1. 法律咨询与解释法制办公室负责向政府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为政府机构制定法律政策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法制办公室还负责解释法律法规,确保政府机构在法律适用方面做出正确的决策。

2. 法律监督与合规性审查法制办公室负责对政府机构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律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

法制办公室会对政府机构的决策、规章制度等进行审查,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法制办公室还负责对政府机构的合规性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法律风险。

3. 法律培训与教育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开展法律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法制办公室会根据政府机构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邀请专业法律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政府机构人员的法律水平。

4. 法律研究与法规制定法制办公室负责开展法律研究工作,跟踪国内外法律动态,为政府机构提供法律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建议。

法制办公室还负责起草和修订政府机构的规章制度,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 法律风险防控与处理法制办公室负责对政府机构的法律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并及时处理发生的法律纠纷。

法制办公室会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并与政府机构的其他部门进行协调合作,以保障政府机构的合法权益。

6. 法律宣传与普及法制办公室负责开展法律宣传与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法制办公室会组织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活动等,向公众传递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

7. 其他职责根据具体情况,法制办公室还可能承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职责,如参与重大法律事件的处理、协助政府机构应对法律挑战等。

三、法制办公室的工作流程1. 收集信息与调研法制办公室会收集与政府机构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信息,并进行调研分析,为后续的工作提供依据。

法制办公室的职责

法制办公室的职责

法制办公室的职责一、背景介绍法制办公室作为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法制工作,确保组织内部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组织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制办公室的职责及其工作内容。

二、法制办公室的职责1. 法律政策研究和法律咨询法制办公室负责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研究和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

同时,为组织内部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指导各部门依法开展工作。

2. 法律风险评估与预警法制办公室负责对组织内部各项工作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保障组织的合法权益。

3. 法律合规监督与检查法制办公室负责对组织内部各项工作进行法律合规监督与检查,确保组织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法制办公室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推动问题的解决。

4. 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审核法制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组织的法律文书,如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对外部与组织有关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核,以保护组织的合法权益。

5. 法律培训与宣传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法律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组织内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

通过培训和宣传,使员工了解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组织的合法权益。

6. 法律纠纷处理与维权法制办公室负责处理组织内部的法律纠纷,协调各方当事人,寻求解决方案,并代表组织进行维权工作。

在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法制办公室将与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合作,确保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7. 法律监督与协调法制办公室负责对组织内部各项工作进行法律监督与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与政府相关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建立联系与合作,及时了解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政策的动态。

三、工作案例为了更好地理解法制办公室的职责,以下是一个工作案例:某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了一起合同纠纷,对方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给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为了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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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158号)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2号),设立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是主管综合性法制工作事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增加负责市政府重大涉法事项的法律论证,参加重大涉法事件的处置,对涉及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相关合同行为进行指导、审核等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政府的日常法制事务,负责、牵头或参与市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论证、协调、指导和审核,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和意见。

(二)统一安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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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组织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审查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六)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其它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

(七)负责办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省政府备案的具体工作。

(八)负责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九)调查研究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

(十)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

(十二)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政府法制干部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年审及日常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办理与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资格审核确认和日常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指导。

(十七)组织清理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编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

(十八)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市政府法律顾问处和金华经济法研究会(行政法制研究会)工作;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十九)指导管理金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设3个职能处室:
(一)行政复议处。

负责法制办公室的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受理并审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起草行政复议工作的配套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涉及复议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受理并审理市政府的行政赔偿案件。

了解、研究全市行政赔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进行调查统计、分析研究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和上报;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浙江省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的管理;联系金华仲裁委和市经济法研究会(行政法制研究会)。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市政府法制建设的综合调研;拟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负责有关议案提案办理、法制信息编撰;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有关部门起草拟送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审核、论证;协调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上报备案、解释、清理和汇编;承办市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法律审核、听证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征求、立法调研;承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

(三)执法监督处。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检查,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机关贯彻执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承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和委托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审查,负责全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定期统计分析及上报;组织和参与开展对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办案情况检查;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与公布;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管理;负责行政执法投诉的处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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