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10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卷烟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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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5.12.21•【字号】•【施行日期】2005.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上海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本市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委办[2005]3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05]380号)精神,现就加强节日期间本市价格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

各级价格部门要从维护发展改革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

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严控制出台地方政府调价项目,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传统佳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做好节日期间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节日期间,各区、县要加强粮油、肉禽蛋菜等主副食品以及液化气、成品油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要切实做到在市场波动的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上报情况。

密切关注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灾害性天气等突发事件对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影响,完善各项预案措施,必要时按照法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价格矛盾。

三、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各区、县要围绕群众关注的节日市场热点问题,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餐饮、液化气、运输、旅游等行业的价格违法行为。

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全国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开展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5]2591号),加大对商业促销价格欺诈行为的检查力度。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 烟酒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汇编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 烟酒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汇编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烟酒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汇编乡镇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工作重点(一)重点品种:豆制品、肉及肉制品、米面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蔬菜、水产品、酱油、醋、白酒、啤酒、葡萄酒、糕点、饼干、水果、植物油、食盐、饮料、油炸小食品、果冻、饮料、膨化食品、糖果及其他休闲(方便)食品、散装食品等。

(二)重点区域:以广大农村和集镇为重点,对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饮食摊点、学校(幼儿园)周边等区域进行整治。

(三)重点内容: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和定点屠宰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食品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整治时间安排整治时间为20XX年12月27日至20XX年2月18日。

(一)20XX年12月27日至12月30日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指导、监督有关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二)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2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严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三)20XX年2月16日至2月18日为总结阶段。

各成员单位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专题报告。

三、整治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要进一步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把20XX年“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巩固深化全市食品安全大整顿、大督查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和节日期间食品供需旺盛、渠道多元、流通迅速、容易假冒等特点,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狠抓薄弱环节和问题品种,强化农村市场监管。

烟草专卖局(公司)一季度工作情况

烟草专卖局(公司)一季度工作情况

烟草专卖局(公司)一季度工作情况**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一季度工作情况一季度,**市局〔公司〕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三效劳,三提升”中心任务,以推进根底管理进入“深水区”为总目标,以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标杆管理为总手段,以信息集成为总支撑,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加强营销效劳,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工作开展情况〔一〕专卖管理工作情况今年以来,专卖管理秉承“内管外打,守土有责”的方针,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扎实开展卷烟市场整顿,严厉打击涉烟犯罪,市场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市场净化率进一步提高。

一季度,共查获涉烟案件179起,同比83起上升115%;查获非法卷烟331.62万支,同比33.18万支上升899.51%〔其中真品卷烟147.34万支,同比20.37万支上升623.48%,假冒卷烟184.28万支,同比12.81万支上升1338.11%〕;累计涉案值145.8万元,同比41.08万元上升254.91%;共打击追刑14人,其中刑拘2人,批捕3人,判刑9人。

1、建立卷烟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一季度,以市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三个文件:一是由于分管领导调整,下发了关于调整卷烟市场整顿力度小组的文件;二是下发了关于建立政府主导卷烟市场整顿长效机制的文件;三是下发了关于建立市委涨幅为主导的打击涉烟犯罪长效机制文件。

2、开展了三次卷烟市场集中整顿行动。

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卷烟市场专项集中整治,保市场稳定,促旺季销售;春节后开展了以“回流烟”、“礼品烟”为主的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目前正在开展为期三个月〔2022年3月18日至6月20日〕的宾馆、饭店、名烟名酒店专项整治行动。

每次专项行动均根据不同的市场状况,制定不同的行动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不同的整顿重点对象,取得了较好效果。

4、召开打击涉烟犯罪公捕公判大会。

2月26日,**市召开打击涉烟犯罪公捕公判大会,依法对**安勇等13名涉烟犯罪分子宣布公开逮捕和公开宣判。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纸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纸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纸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日期】2005.08.12•【文号】国烟专[2005]502号•【施行日期】2005.08.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卖、专营正文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纸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烟专〔2005〕502号)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为加强卷烟纸专卖管理工作,现将《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纸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纸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为规范卷烟纸生产经营行为,巩固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卷烟纸行为工作的成果,建立卷烟纸专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卷烟纸行为的工作方案》(国烟专[2004]372号)要求,严格执行检查、监管等五项工作制度,建立卷烟纸专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使卷烟纸专卖管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一)建立健全卷烟纸生产经营专卖管理制度。

有关省级局和卷烟纸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局要制订内容明确、操作性强的卷烟纸生产经营日常专卖管理制度。

(二)实行卷烟纸生产经营专卖管理工作责任制。

有关省级局要成立人员相对固定的工作组,由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对卷烟纸生产企业的检查工作。

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作统一规范的检查记录表,详细列明检查的项目内容。

检查结束后,要详细记录检查结果,检查工作组负责人和卷烟纸生产企业负责人要在记录表上签字,存档备案。

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检查工作到位,结果真实可靠。

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弄虚作假,出现卷烟纸流失到制假窝点等严重问题的,要追究检查组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各直属局、分局:2010年元旦、春节来临,两会召开在即,为更好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整顿和规范节日期间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规范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抓住关系国计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问题,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见成效地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大力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健康和生活安全。

二、工作重点1. 认真组织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市场执法检查。

一是认真组织以食品为重点的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对辖区食品市场进行一次集中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肉、菜、粮及其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酒类等节日食品,严格市场商品准入,强化索票索证管理,增加食品质量监测频率。

二是要加大节日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

各地要认真落实市场早市值班、日常巡查制度,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菜霸、欺行霸市、短斤缺两、强买强卖、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和未经许可擅自销售易燃易爆商品等违法行为,落实对问题食品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工作,确保监管到位。

三是要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各地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对甲型H1N1流感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思想上决不能松懈麻痹。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三)切实加强防治水工作。煤矿企业和煤矿建设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 "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存在水患的煤矿企业,要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情况,特别是本矿区范围内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准确掌握矿井水 患情况。采掘工作面物探不能代替钻探,必须进行打钻探放水。探放水要制定专门措施,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布孔科学合理并 保证一定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穿老空水体;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受威胁区 域的所有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作业。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39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9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名企业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受 到党纪、政纪处分(详见附件2)。同时,责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中煤能源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 局依法对华晋焦煤公司处以225万元罚款,对中煤一建公司处以210万元罚款。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安委办〔2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五条纪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五条纪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
序五条纪律》的通知
【法规类别】烟草专卖
【发文字号】国烟办[2003]113号
【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2003.03.13
【实施日期】2003.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
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五条纪律》的通知
(国烟办[2003]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鼓励公平竞争,严肃财经纪律,打破地区封锁,遏制体外循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国家局制定了《进一步整顿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五条纪律》,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局(公司)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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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的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的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日期】1993.04.07•【文号】国烟专发[1993]第27号•【施行日期】1993.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卖、专营正文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的意见(国烟专发〔1993〕第27号1993年4月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国家局驻南方及西南特派员办事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国发〔1993〕7号文,以下简称《通知》)是我国自实行烟草专卖制度以来,国务院下发的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第一个文件。

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国家烟草专卖局为认真贯彻执行《通知》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学习《通知》,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工作。

《通知》是在党的十四大以后,全面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发出的,表明了国务院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的态度。

《通知》强调,要全面加强烟草专卖管理。

这即充分肯定了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是一项成功的改革政策,重申禁止开办各种计划外烟厂(包括变相办烟厂)和继续抓好限产压库促销工作;又强调要有效控制烟叶盲目发展并提出一系列相应改革措施,要求切实加强市场管理和明确规定了开办卷烟批发市场的组织领导及审批原则;指出了《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尚未发布之前,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要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规定》执行,并提出了烟草行业当前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同时,明确地回答了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即专卖和市场的关系问题,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加强烟草专卖管理二者并不矛盾。

澄清了种种错误观念和糊涂认识。

当前,要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首先就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通知》的精神。

各级烟草专卖局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通知》的方案和措施,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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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10年元旦和春节期间
卷烟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局、基层稽查队:
适值“元旦”和春节来临之际,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卷烟市场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卷烟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双节”期间是卷烟销售的旺季,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意义重大。

各单位要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专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要针对节日市场特点,结合本地实际,严密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春节期间卷烟市场监管到位,为卷烟销售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抓好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管。

“双节”期间,各单位对辖区卷烟市场的日常市场监管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原则上专卖人员一律不准休息,要对卷烟市场进行不间断地集中治理整顿,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在时间上不出现断点,在空间上不出现死角。

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三查”,一是各单位要组织开展自查,重点检查辖区内的高档烟经营场所;二是“双节”期间市局要组织各单位开展交叉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的倒烟大户、钉子户;三是“双节”期间市局要对各单位市场整顿的情况进行抽查。

三、继续深入开展百日专项整治活动。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对高档卷烟市场进行整顿,重点是加大城区高档卷烟销售较大的商
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以及连锁店、专卖店、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等集散地的检查力度,净化高档卷烟市场,增加一、二、三类卷烟销量,为提高卷烟销售结构奠定良好基础。

同时要加大对无证经营、公开摆卖假冒卷烟和农村集贸市场等低档烟市场的检查力度,坚决堵住各种非正常渠道卷烟的流入,确保“双节”期间卷烟市场秩序的稳定。

四、重点抓好卷烟打假工作。

各单位在抓好日常市场专卖管理的同时,要密切关注制假、售假动态,对制假售假行为,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同时,要重点打击制售假网络,加强现有案件线索的追查力度,坚决做到追根朔源、一查到底,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五、切实加强基层稽查队驻队工作。

各单位、基层稽查队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的驻队和领导副职驻队制度,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要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所有驻队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

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立即上报,及时妥善处置。

市局将对各单位驻队值班情况和市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凡发现未按要求落实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各单位在“双节”期间市场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和问题,要随时上报市局专卖科,对元旦期间市场上打假成果,于2010年元月3日下午5点以前上报市局专卖科。

市局专卖科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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