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课外教育学分和创新、奖励学分的申报规定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昆医海源学院
2011级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一、二班第五学期课程表(2013年8月26日-2013年12月27日)定稿
昆医海源学院
2011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第五学期课程表(2013年8月26日-2013年12月27日)定稿
2012级检验专业第三学期课程表(2013年8月26日—2013年12月27日)
2012级影像学专业第三学期课程表(2013年8月26日—2013年12月27日)
2013级医学影像学一班第一学期课程表(2013年9月16日—2014年1月3日)
2013级医学影像学二班第一学期课程表(2013年9月16日—2014年1月3日)
2013级医学影像学三班第一学期课程表(2013年9月16日—2014年1月3日)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课表。
创新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创新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学分是高等教育中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提高学分认定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度,推动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认定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认定原则1. 基于学术的创新和实践,以及课程及相关活动的学分认定。
2. 评价方式公平公正,采用多角度、多元化的评价指标。
3. 尊重学生个人创新特长和优势,为学生提供多样选择的认定途径。
4. 确保学分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学分认定途径学分认定采用综合评价制度,包括以下途径:1. 课程学分认定:学生在正规课程中完成课程设计、实验报告或课程项目时,可申请相应的学分认定。
2.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实习或创业项目等活动时,可根据活动的难度和完成情况申请学分认定。
3. 成果评价学分认定:学生通过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技竞赛或获得国家级奖项时,可申请学分认定。
4. 学术竞赛学分认定:学生在学术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时,可提供相关证书进行学分认定。
5. 自主学习学分认定: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和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时,可根据学术导师的推荐进行学分认定。
五、认定程序1. 学生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应材料并由指导教师签字。
2. 学生提交申请后,由学分认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和评审。
3. 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相关评价指标和综合考虑,拟定学分认定方案。
4. 学分认定方案提交教务处进行审批。
5. 教务处完成学分认定工作后,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
六、学分认定结果公示与管理1. 学分认定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示,供学生查询。
2.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学分总和,作为学业完成的依据。
3. 学生可以提出异议,并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
4. 学分认定结果将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做出适当调整。
七、实施时间和监管机制1. 本方案将于XX年X月起开始实施。
2. 学分认定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对学分认定工作进行监管和评估。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课外教育学分和创新、奖励学分的申报规定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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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香
2010092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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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香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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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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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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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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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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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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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蕊
20100924045
确认部门签章 年月日
学分
确认部门签章 年月日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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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学期
确认部门签章 年月日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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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部门签章 年月日
学分
确认部门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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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确认部门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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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部门签章 年月日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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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琼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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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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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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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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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2013—2014学年上学期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2013—2014学年上学期重新学习课程通知昆医海源学院各专业、各班:本学期基础医学课程重新学习安排如下:一、杨林校区(一)、单独开班课程1、开班科目:(1)、2012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组织学与胚胎学》,80人(2)、2012级临床医学、医学检验、药学、环境科学、口腔医学等专业《有机化学》,65人(3)、2012级护理学、药学专业《生物化学》,53人(备注:由于2012级运动康复、康复治疗专业在高新校区上课,重新学习该门课程改由下学期跟随2013级康复治疗班插班学习。
)2、开班时间:定于选修课结束后开始(第9周开课),重新学习课表第八周发到各系学办。
(二)、插班上课课程不能安排单独开课的重新学习课程需要跟随其他年级专业,按照相同的学时进行插班学习(详见附表2)。
备注:插班学习课程仅为2013-2014学年上学期学院开设的课程,详见各年级各班课表(基础教学部、教务部、学工部、各系QQ群共享可以下载)。
二、高新校区(一)、单独开班课程1、开班科目:(1)、2011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分子生物学》,43人(2)、2011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病理生理学》,52人2、开班时间:定于选修课结束后开始(第9周开课),重新学习课表第八周发到各系学办。
(二)、插班上课课程不能安排单独开课的重新学习课程需要跟随其他年级专业,按照相同的学时进行插班学习(详见附表2)。
备注:插班学习课程仅为2013-2014学年上学期学院开设的课程,详见各年级各班课表(基础教学部、教务部、学工部、各系QQ群共享可以下载)。
三、具体操作程序如下:1、单独开班课程不需要填写任何证明、申请,收到课表后直接上课。
2、各系按照《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关于重新学习课程管理规定》(附件1)要求,让需要插班重新学习的同学填写插班听课证(附件3)。
3、每一门不及格课程均需由学生填写一张,第一联学生自己留存(做为日后参加该门重新学习课程期末考试的凭证),第二联、第三联以班级为单位交系学办,系学办收齐后将第三联以系为单位交教务部备案。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通过参预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获得的一定学分,用于补充和丰富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创新活动后,向学院或者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包括个人信息、创新活动介绍、导师意见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 评审专家评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的表现等方面。
4. 结果公示: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的异议和投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期的情况,最终确定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三、认定标准1. 创新活动类型:包括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类型。
2. 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或者实践价值,能够展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 创新活动时长:学生参预创新活动的时长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学院根据不同类型的创新活动进行规定。
4. 创新成果:学生在创新活动中应有一定的成果产出,可以是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创业计划书等。
5. 导师评价:学生的创新活动应有指导教师的评价,包括学生的参预度、表现等方面。
6. 学分认定:学院根据学生的创新活动情况,按照一定的学分比例进行认定。
四、其他规定1. 学分上限: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创新学分认定上限为30学分,超过该上限的创新活动将再也不认定学分。
2. 学分转换:学生的创新学分可以转换为绩点,具体转换比例由学校规定。
3. 创新学分证书: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后,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创新学分证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证明材料。
五、实施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参预度、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以便不断完善和优化认定细则。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2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____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高校本科教育阶段的学生。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学分要求、学分类型、实践内容、评价办法、学分认定等内容。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制度和管理机制,确保学分认定的公正、科学和有效性。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对师生课外创新实践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学生和教师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学分要求第六条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是学生获取学位所必需的。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数应根据学校特色、学科特点和教育目标确定,但不得超过学生获取学位所需总学分的30%。
第八条学校应根据实践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学生参与实践的时间长短,合理确定每个实践项目的学分。
第三章学分类型第九条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可分为以下几类:(一)学术科研类:包括学术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与学术会议等。
(二)社会实践类:包括社会服务项目、参与公益活动、参与社会调查研究等。
(三)创业类:包括创业实践项目、参与商业竞赛、创业培训等。
(四)文化艺术类:包括艺术创作、参与文艺演出、文化交流等。
(五)体育健身类:包括参与体育赛事、健身活动、运动训练等。
第四章实践内容第十条学校应开设丰富多样的实践项目,满足学生多样化的课外创新实践需求。
第十一条学校应鼓励学生参与实际项目,注重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的培养。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社会实践和创业教育的培训,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业能力。
第五章评价办法第十三条学校应根据实践内容和实践项目要求,制定评价办法,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公正。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评价专家库,由专家对学生的实践成果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学校应鼓励学生进行自我评价,提供学术和专业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和成果质量。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4篇)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第八条学校和院(系)组织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按课程进行管理,由承办单位制定活动大纲或管理办法,并指定项目负责教师。
在公布活动结果或成绩后两周内,由学生所在院(系)按相应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标准审核认定后登记学分,一般在每年的____月份和____月份认定并登记。
第九条学生自行开展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达到学分认定标准的,由学生本人在获得相关证明材料____个月(寒、暑假除外)内,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院(系)在学生提出申请的当个学期,根据学校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审核认定后登记学分,并做好证明材料的存档工作。
第十条同类、同项但不同级别的多次活动和奖励,获得的学分不累加,按最高学分记____次。
第十一条学生取得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记入学生课外创新实践环节成绩栏,超过6学分的部分可以记载,但不可能冲抵课程和其它环节学分。
第十二条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纳入学生成绩管理子系统,各院(系)每学期都必须将“课外创新实践”环节加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开课计划”中,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后,由成绩管理人员按学分认定学期和认定学分数记入创新实践环节。
课外创新学分,成绩均记为良好。
第十三条学生在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定期了解、追踪自己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和获得情况,如有错漏,应及时报告或查问,追溯期以一年为限。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从我校____级本科学生开始实施,原《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关于课外创新学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二)第八条学校和院(系)组织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按课程进行管理。
由主办单位制定活动大纲或管理办法,指定负责教师,在公布活动结果或成绩后两周内,由学生所在院(系)按相应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审核认定后登记学分。
第九条学生自行开展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达到学校或院(系)认可的学分标准,由学生本人在获得相关证明材料____个月(寒、暑假除外)内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生所在院(系)原则上应在学生提出申请的当学期,根据学校或院(系)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审核认定后登记创新实践学分,并做好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证明材料的存档工作。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艺术创作等创新实践活动,主动强化专业技能,积极开展创业实践训练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全面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参与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的相关训练和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或成果,经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认定,所获得的学分。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的审核评定。
学校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教师教育中心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等。
第四条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证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并受理申报、组织评审会议、公布认定结果等。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并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证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章认定范围第六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明确以“XX 大学学生”身份参与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项目的活动,并达到相关学分认定标准,均可申请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
第七条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包括:1.发表科研论文、出版学术著作、注册国家专利、发表艺术作品、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或作学术报告。
2.参与科研立项并成功结项、参加相关学科技术研究培训、研究性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
3.参加国家、省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文体比赛并获等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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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医海源学院课外教育学分和创新、奖励学分
申报规程(试行)
一、学习、宣传。
海源学院实行学分制的班级,每学期开学第一天由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集体学习《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课外教育学分和创新、奖励学分的具体设定》,并将该学习文件在班级宣传栏公示。
二、个人申报。
在每学期开学后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撰写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报告及认定学分所需相关材料,按照《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课外教育学分和创新、 奖励学分的具体设定》填写《昆医海源学院课外学分认定个人登记表》(样表见附件一)并按要求进行认定。
三、班主任(辅导员)汇总、评分。
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由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将暑期社会实践报告进行评分(百分制),按要求登记成绩,并初审《昆医海源学院课外学分认定个人登记表》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后,按要求填写《昆医海源学院课外学分认定班级统计表》(样表见附件二)。
审核标准按照《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课外教育学分和创新、奖励学分的具体设定》执行。
四、系级审核、评优并公示。
在每学期开学后7个工作日内,由系团总支负责对暑期社会实践报告及成绩单进行审核,按10%比例推选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将文章和评优结果装订成册上报院团委;同时系团总支完成《昆医海源学院课外学分认定班级统计表》审核,抽查学生《昆医海源学院课外学分认定个人登记表》,将审核、评优结果按要求公示,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五、报认定部门复核。
在每学期开学10个工作内,由系团总支负责将公示过的审核、评优结果报院团委复核。
六、计入教学学分档案。
由系团总支负责将复核结果记入教学学分档案。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申报流程图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团委
二O 一O 年十二月
个人申报
班主任 (辅导员) 汇总、评分 系团总支
审核 并公示 报 院团委 复核 记入 教学学分 档案
学习宣传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课外学分认定个人登记表(附件一)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系年级班级填表时间:年月日姓名:学号:模块课外教育学分创新、奖励学分
参考项目
1.2.1 1.2.2 1.2.3 1.2.4 2.1 2.2 2.3 2.4 2.5 2.6 2.7
社会实践学术讲座集体活动心得体会科技项目学术论文发表发表文章、作品科技竞赛文体活动比赛资格证书先进个人
计分办法1学分/次1学分/8次1学分1学分/3篇1-2学分/人/项0.5-1学分/人/篇
0.5-1
学分/人/次
0.3-1.5学分/人/
次
0.5-5学分/人/次1学分1学分
认定部门院团委组织讲座部门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院团委教学部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参赛部门组织参赛部门学工部院团委
学分/学期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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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学期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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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学期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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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学期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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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学期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
5确认部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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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确认签章年月日
序号姓名学号
课外教育
(学分)
创新、奖励
(学分)
小计
(学分)
备注
1徐川20100201391101 2傅诗琴20100924001202 3陈丽琳20100924004101 4王宇超20100924009167 5陈仁凤2010092101010.5 1.5 6贾英娜20100924016101 7陆雯婷20100924018101 8苏晓聪20100924019101 9严凯2010092402210.5 1.5 10浦吉华20100924024123 11杨树先20100924031101 12高建香20100924034101 13赖香伶20100924035101 14安翠翠2010092403610 1 15朱江艳20100924040101 16章城20100924041101 17黄芯梅20100924042101 18補世国20100924045101 19陈蕊20100924045101 20惠琼荣20100924052101 21邓建梅20100924053156 22邹静20100924054202 23段雪玲20100924055101 24屈韩晚20100924056145 25师绍丽20100924058101
2010级医学英语专业大一第一学年
序号姓名学号
课外教育
(学分)
创新、奖励
(学分)
小计
(学分)
备注
1徐川2010020139120 2 2傅诗琴20100924001358 3陈丽琳20100924004202 4王宇超20100924009303 5陈仁凤20100921010 2 02 6贾英娜20100924016202 7陆雯婷20100924018202 8苏晓聪2010092401920.5 2.5 9严凯20100924022358 10浦吉华20100924024202 11杨树先20100924031202 12高建香20100924034303 13赖香伶20100924035303 14安翠翠20100924036358 15朱江艳20100924040202 16章城20100924041213 17黄芯梅20100924042303 18補世国2010092404521315 19陈蕊201009240452 4.7 6.7 20惠琼荣20100924052303 21邓建梅20100924053202 22邹静20100924054303 23段雪玲20100924055303 24屈韩晚20100924056202 25师绍丽20100924058202
2010级医学英语专业大一第二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