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
沛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沛政公字

沛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沛政公字[2010]2号作者:来源:日期:2010-02-02 被阅读475 次【字号:大中小】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25条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以苏政地[2009] 5028号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5.5557公顷。
现将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沛县采煤塌陷地复垦置换建新区第2批次(2009)城镇建设用地二、征收土地位置:大屯镇郝寨居委会、大屯镇花园居委会、沛城镇封楼村、沛城镇孟桥村、沛城镇甄庄居委会三、被征收土地村组及面积:大屯镇郝寨居委会0.4023公顷,其中其它农用地0.4023公顷;大屯镇郝寨居委会二组1.1973公顷,其中耕地1.0957公顷、其它农用地0.1016公顷;大屯镇郝寨居委会三组3.3791公顷,其中耕地2.9868公顷、其它农用地0.3923公顷;大屯镇郝寨居委会四组1.6882公顷,其中耕地1.6131公顷、其它农用地0.0751公顷;大屯镇花园居委会六组0.0138公顷,其中耕地0.0032公顷、其它农用地0.0106公顷;大屯镇花园居委会五组0.3199公顷,其中耕地0.2966公顷、其它农用地0.0233公顷;沛城镇封楼村封楼东组0.6669公顷,其中耕地0.6451公顷、其它农用地0.0218公顷;沛城镇孟桥村2.2605公顷,其中其它农用地0.0381公顷、建设用地2.2224公顷;沛城镇孟桥村刘楼组0.3334公顷,其中耕地0.1865公顷、其它农用地0.1469公顷;沛城镇孟桥村孟桥三组2.9082公顷,其中耕地2.6751公顷、其它农用地0.2331公顷;沛城镇孟桥村孟桥四组0.4661公顷,其中耕地0.4488公顷、其它农用地0.0173公顷;沛城镇孟桥村孟桥五组0.8660公顷,其中耕地0.8103公顷、其它农用地0.0557公顷;沛城镇甄庄居委会三教堂西组0.7208公顷,其中耕地0.6416公顷、其它农用地0.0792公顷;沛城镇甄庄居委会小甄庄东组0.3143公顷,其中耕地0.3070公顷、其它农用地0.0073公顷;沛城镇甄庄居委会小甄庄西组0.0189公顷,其中耕地0.0116公顷、其它农用地0.0073公顷;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费标准水田1600元/亩×10倍、旱田1400元/亩×10倍、其他农用地1600元/亩×8倍、建设用地1600元/亩×8倍、未利用地1600元/亩×5倍;(二)安置补助费标准安置标准13000元/人(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徐政发[2004] 84号文件执行(四)青苗补偿费标准水田1600元/亩×0.5倍、旱田1400元/亩×0.5倍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办法: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编制规程》

TD/T1011─2000《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前言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钱铭、贾中骥、郑凌志、严金明、巴特尔、胡长海、夏早发、范金梅。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目录1 范围2 引用标准3 基本规定4 准备工作5 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6 土地开发整理取得划定7 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与要求8 规划方案拟定与可行性分析9 实施规划措施10 规划成果11 规划评审与修改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附表附录 B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例条文说明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的要求、内容、编织程序、成果的提交与评审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单位(县、区、市、旗,下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
地、市级和乡级行政单位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城市郊区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流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可以参照本标准编制。
1.3 本标准所称的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188—1993 村镇建设规划标准GBJ 137—19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3 基本规定3.1 土地开发整理主要内容3.1.1 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
3.1.2 确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和任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沛县2014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沛县2014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
用地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11.27
•【字号】苏政地[2014]596号
•【施行日期】2014.1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沛县2014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
批复
苏政地[2014]596号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沛)地呈字[2014]第2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沛县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大屯镇大屯村,五段镇龙塘
村,新城区北孔庄社区居委会、镇集体,杨屯镇甘庄居委会等10.097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9.193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经济开发区孟桥社区居委会,五段镇镇集体,新城区镇集体,杨屯镇甘庄居委会8.967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同意沛县将国有农用地0.008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未利用地0.0237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097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0.1058公顷;征收土地19.0648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
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督促沛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2014年11月27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13•【字号】苏政复〔2023〕42号•【施行日期】2023.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23〕42号徐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徐政报〔2023〕74、75、76、77、7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睢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你市要指导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化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着力将丰县建成苏鲁豫皖交界地区新兴工贸城市、淮海经济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富有汉文化底蕴的生态文旅之城,将沛县建成区域综合能源基地、古沛汉风滨湖生态文旅之城、环微山湖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将睢宁县建成淮海经济区空港枢纽、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建设先行区、徐州东南部现代产业城市,将新沂市建成淮海经济区现代工业城市、苏鲁接壤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大运河畔商贸旅游城市,将邳州市建成淮海经济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大运河畔生态宜居幸福城、历史底蕴深厚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精品完整版】沛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投标文件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正本沛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投标文件投标人:日期:副本沛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投标文件投标人:日期:目录一、投标书 (2)二、投标保证金证明 (5)三、授权委托书 (7)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五、资格审查资料 (92)一、投标书投标书合同名称:沛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合同编号:工程简述:拆建中沟桥(6m1孔)1座,拆建中沟桥(6m1孔)2座,新建中沟桥(6m1孔)1座,过路涵(Φ100cm×6m)8座,过路涵(Φ80cm×6m)15座,过路涵(Φ40cm×6m)10座,小沟跌水2座,沟头护坡2座,机电井(Φ40cm×50m)18眼,水泥路(宽3m)2.27千米,砂石路(宽3.5m)1.4千米。
沛县农业资源开发局、沛县财政局: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工程的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叁佰贰拾伍万陆仟叁佰贰拾贰元的总价或按上述合同条款确定的其它总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实施、完工和维修。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数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对此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我方同意本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第 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开始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在投标人须知第 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文件中标。
在签署合同协议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
我方理解你们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抓好土地开发整理 服务三区两带建设

抓好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三区两带建设
王永波
【期刊名称】《《江苏国土资源》》
【年(卷),期】2002(000)003
【摘要】沛县地处江苏省最北部,微山湖西岸,面积1576km2,人口118万,辖15个镇、365个行政村.2001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9亿元,比上年增长12%,财政收入3.6亿元,增长10%,是淮海经济区发展较快的县(市)之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沛县县委、县政府又提出了"三区两带"5年创业规划,即:以县城中心商贸区发展为纽带,以沛县工业园区建设为支撑,以江苏能源技术开发区为依托,带动和提升东部沿微山湖、西部沿大沙河两条各具特色的观光农业产业带的发展.
【总页数】2页(P18-19)
【作者】王永波
【作者单位】沛县国土资源局徐州 221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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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专题研究之耕地整理潜力研究

沛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专题研究之一——耕地整理潜力研究沛县位于江苏省西北部,属黄河冲击平原,地势平坦,土地总面积1605.01平方公里。
随着人口增加、工业发展,耕地急剧减少,人地矛盾日趋尖锐。
实施耕地整理可以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对保证沛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沛县土地利用现状1.1土地利用结构分析沛县耕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45.63%;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比例为13.32%。
按照土地分类体系,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为沛县总面积的59.87%,是沛县土地利用的主体(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见附录、表1-1和图1-1)。
图1-1 2006年沛县土地利用结构图表1-1 2006年沛县土地利用现状表类型面积(公顷)比例(%)农用地耕地73232.75 45.63 园地8640.79 5.38 林地895.82 0.56 牧草0.00 0.00 其他农用地13313.89 8.29 小计96083.2559.86建设用地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1375.07 13.32 交通运输用地1017.91 0.63 水利设施用地1857.5 1.16 小计24250.4815.11未利用地未利用土地599.10 0.37 其他土地39569.86 24.66小计40195.9625.03合计160502.69100.001.2农用地结构特点⑴张庄、张寨、河口、敬安、栖山、朱寨六个镇的耕地面积占该镇土地总面积的60.00%以上;胡寨镇、五段镇耕地面积不足该镇总面积的35%;老煤矿生产基地——杨屯镇和龙固镇,耕地比例小于30.0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功能分区规划,沛城镇城市化水平会进一步提高,耕地有迅速锐减的趋势。
⑵园地以果园和桑园为主,果园和桑园主要分布在大沙河两岸的栖山镇、鹿楼镇和河口镇。
⑶林地以有林地为主,主要分布在大沙河两岸的沙河林场、原种场以及鹿楼镇。
⑷其他农用地包括畜禽饲养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田坎和晒谷场等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沛县及所辖沛城街道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沛县及所辖沛城街道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02•【字号】苏政复〔2018〕121号•【施行日期】2018.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沛县及所辖沛城街道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8〕121号徐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修改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徐政报〔2018〕5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沛县及所辖沛城街道、大屯街道、汉兴街道、汉源街道、安国镇、河口镇、胡寨镇、敬安镇、龙固镇、鹿楼镇、栖山镇、魏庙镇、五段镇、杨屯镇、张寨镇、张庄镇、朱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549.3748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169.7474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360.789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21.4016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191.14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减少167.1842公顷,限制建设区增加167.184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本次规划修改安排沛县规划流量指标333.33公顷,增划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500.5177公顷,你市要督促沛县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确保流量指标按期归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沛县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调整,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确保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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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沛县位于江苏省西北部,属黄河冲击平原,地势平坦,土地总面积1605.01平方公里。
随着人口增加、工业发展,耕地急剧减少,人地矛盾日趋尖锐。
实施耕地整理可以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对保证沛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沛县土地利用现状1.1土地利用结构分析沛县耕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45.63%;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比例为13.32%。
按照土地分类体系,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为沛县总面积的59.87%,是沛县土地利用的主体(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见附录、表1-1)。
表1-1 2006年沛县土地利用现状表1.2农用地结构特点⑴张庄、张寨、河口、敬安、栖山、朱寨六个镇的耕地面积占该镇土地总面积的60.00%以上;胡寨镇、五段镇耕地面积不足该镇总面积的35%;老煤矿生产基地——杨屯镇和龙固镇,耕地比例小于30.0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功能分区规划,沛城镇城市化水平会进一步提高,耕地有迅速锐减的趋势。
⑵园地以果园和桑园为主,果园和桑园主要分布在大沙河两岸的栖山镇、鹿楼镇和河口镇。
⑶林地以有林地为主,主要分布在大沙河两岸的沙河林场、原种场以及鹿楼镇。
⑷其他农用地包括畜禽饲养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田坎和晒谷场等用地。
1.3耕地利用特点与问题分析⑴耕地利用特点。
①耕地面积为73232.75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5.63%,比例较高;②园地和林地比重较小,没有牧草地;③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特别是水资源的差异造成部分乡镇主要耕地类型是旱地;④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县城所在地附近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数量减少;⑤地下矿产资源开采造成土地破坏,耕地数量减少,如沛城镇、龙固镇、杨屯镇、大屯镇以及安国镇等;⑥部分乡镇其他农用地数量和比重较大,可以通过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⑵耕地利用的问题分析。
①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建设占用耕地,耕地的数量和人均耕地量均减少,人地矛盾会进一步加深;②矿产资源的开采破坏土地,降低土地质量,促使人地关系更加紧张;③用地结构不合理,土地效益不高。
2 耕地整理潜力分析2.1耕地整理潜力的基本含义潜力是指在一定的时期、一定条件和特定用途下,某种指标可能提高或节约的能力。
耕地整理潜力是一定时期内,在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利用效率的基础上,扩大耕地有效利用面积的能力。
根据耕地整理潜力含义,可以将以下利用类型的土地归纳为整理对象:①利用率低的土地。
表现为缺少统一规划布局,布置相对零乱,地块中有较多的其他闲散土地,如苇地、荒草地、坑塘水面等;②利用效益较低的土地。
表现为有效利用土地的单位面积产量很低,如自然条件不好、配套设施布局不合理造成的资源不充分利用等;③利用率和利用效率都较低的土地。
这种类型的土地表现为上述两种之和,是农用地整理的重点对象。
2.2沛县耕地整理内容依据沛县农用地结构(表1-2)可以得出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和坑塘水面面积所占比重比较大(比例为10.64%)。
所以,通过合理布置田、路、沟、渠、林等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通过土地平整、农田灌排设施的配套和土壤改良,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表1-2 沛县2006年农用地现状结构单位:公顷,%注:沟渠、道路和田坎的比例10.64%;数据来源于2006年土地利用资料。
2.3耕地整理潜力评价与分区等级⑴评价指标体系。
耕地整理潜力评价就是综合多种相关因素,对研究区域内的耕地整理潜力进行分等定级。
因而,为了评价耕地整理潜力首先要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虽然耕地整理潜力的含义认为耕地整理的目的和内容是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率,但耕地整理潜力不是以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用效率为表征指标,而是以在当前生产水平和其他条件下的新增耕地面积。
本专题从增加耕地数量和提高土地质量两个角度考虑: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和《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要点》要求,研究主要以新增耕地系数为耕地整理潜力评价指标;二是利用沛县耕地的单产指标分析耕地整理潜力(耕地单产高,其开发整理潜力相对较低),从提高土地产出率角度分析沛县耕地整理潜力。
⑵耕地整理潜力的分区定级。
本专题研究从新增耕地系数分析沛县的耕地整理潜力。
①新增耕地系数法。
方法一:利用其他农用地(主要是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和坑塘水面)占农用地的比例与集约化利用状况下其他农用地(主要是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和坑塘水面)占农用地的比例的差值作为潜力标准。
其步骤为:①集约化条件下农田水利用地(沟、渠)和农村道路布置与面积比例计算。
根据土地规划的理论和沛县的实际情况,平原地区其面积比例大约为6.9%,i标准田块沟渠路布置见图1-2。
注:实线为中沟;虚线为小沟。
图1-2 标准田块沟渠路布置示意图ii 沟渠路占地计算。
根据国家农田布置的有关设计标准,结合沛县的自然条件确定:中沟(包括沟、渠、路)宽度一般为14米,小沟(包括沟、渠、路)宽度一般为11米。
整个样区为100公顷,沟渠路为6.9公顷,所以得集约利用后的沟渠路所占样区总面积的6.9%。
②在整理对象确定时,坑塘水面可以增加耕地和其他农用地,其比例分别按照80%和20%计算;③沛县分乡镇计算耕地整理潜力(表1-3)。
④新增耕地系数分析。
沛县各镇新增耕地系数差异大;⑤新增耕地系数理论分析。
这种方法预算的耕地整理潜力是在目前生产力水平和我国耕地资源宝贵的形势下,沛县高效集约利用前提下的耕地整理潜力。
所以,这种方法预算的潜力是比较接近实际的潜力。
⑥潜力分区和分等定级。
按照新增耕地系数和国家土地开发整理编制要点,将沛县耕地整理潜力分为三个等级(分级标准:大于等于8.00%的为一级;大于等于3.00%而小于8.00%的为二级;小于3.00%的为三级)。
表1-3 沛县分乡镇新增耕地和新增其他农用地系数计算表单位:面积:公顷;系数:%注:新增耕地系数=((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集约利用后路、沟、渠面积)+坑塘水面80%)/样区总面积表1-4沛县耕地整理潜力分区等级(方法一)方法二:基本思路与方法一相近,沟、渠、路占地计算标准相同(平原地区6.90%),数据源使用表1-5的调查数据,并且考虑零散苇地和未利用土地的面积(潜力计算见表1-5)。
在抽样统计计算的基础上,按照新增耕地系数对全县各乡镇耕地整理潜力进行定级(表1-6)。
表1-5 沛县耕地整理潜力抽样调查计算表单位:面积:公顷;系数:%注:新增耕地系数=(道路面积+沟渠面积+田坎面积+零星地类面积-集约利用后路、沟、渠面积)/样区总面积;零星地类包括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土地表1-6 沛县耕地潜力分级分区(方法二)方法二预算耕地整理潜力结果分析:①方法二预算的潜力与方法一预算的潜力相关性(方法一预算的新增耕地系数大时方法二预算的新增耕地系数大)很大;②抽样时主要集中在耕地耕作区。
所以,零星地类的数量难以对新增耕地系数形成较大影响;③从方法二与方法一预测的耕地潜力可以得出:在耕地集中的区域,沟、渠、路占地比例略微高于集约化利用的假定标准,也说明耕地的潜力比较集中在一定的区域,有利于进行耕地整理。
方法三:该方法从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角度分析沛县的耕地整理潜力,也就是利用沛县各乡镇粮食单产作为指标。
一般而言,单产低时说明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具有很高的整理潜力。
单产指标既反映了土地的质量,又反映影响土地利用的外部条件。
所以,利用单产作为衡量指标来评价土地利用效率具有理论基础和可行性。
根据沛县各乡镇的单产数据(表1-7)可以将沛县分为三个等级(表1-8)。
表1-7沛县粮食作物单产表单位:亩、吨、公斤/亩表1-8沛县耕地潜力分级分区方法三预测潜力与前两种潜力比较结果显示:沛县土地利用率不高的地方,土地产出率也不高。
2.4耕地整理潜力总量、规划期内耕地整理可行性分析⑴沛县耕地整理潜力总量。
综观沛县耕地整理新增耕地系数和潜力等级,三种方法计算的依据和方法不同,所以获得的潜力数值不同。
如果从潜力的含义角度分析,方法一计算的数值才是潜力,则沛县通过耕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为3092.78公顷(耕地整理潜力=表1-3中合计×新增耕地系数)。
⑵沛县耕地整理的可行性分析。
从实际意义上说,耕地整理潜力应该是各种潜力的叠加计算,即增加土地面积和提高土地质量的综合。
但是,潜力的理论算法在现实中很难实施,现实的潜力一般小于理论潜力,规划期内的潜力会更小。
通过调查沛县的耕地现状和沛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得出:在规划期内,沛县可以进行整理的面积为10799.0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578.77公顷。
表1-9 沛县规划期内耕地整理潜力统计表单位:公顷3 耕地整理实施原则和措施⑴制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严格按照规划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延伸和深化。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作为实现土地总体规划目标的专项规划,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综合沛县农业资源和生产情况,深入调查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情况下制定的。
所以,各镇可在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基础上,编制镇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开展土地开发整理。
⑵强化项目规范管理,确保土地开发整理质量土地开发整理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立项、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在各项工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所有工程要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在施工工程中,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施工质量。
⑶多方筹集资金,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库土地开发整理需要大量的资金,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是实现土地开发整理的关键。
所以,必须开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集体、个人以及各种经济实体共同投资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在资金管理上,要做到专款专用,加强监察和审计制度。
⑷加强土地权属管理,保证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益土地开发整理必然涉及到土地权属调整和变更,涉及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利益。
因此,土地开发整理必须确保各土地权属主体的利益。
沛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专题研究之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研究沛县地处江苏省的北部,以平原为主,地势平坦。
农村居民点过去缺少统一规划、布局分散,占地面积较大。
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住宅进行改造或向集镇迁移,提高了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程度。
为提高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和土地的利用效率,缓解部分地区的人地矛盾,切合农村社会实际进行农村居民地整理十分必要。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中农村居民点用地专题研究的思路是:将农村居民点内建设用地(宅基地、交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工商企业用地)和闲置土地视为农村居民点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资料和实地抽样调查结果,测算农村居民点的整体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