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务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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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工作流程

律师服务工作流程

律师服务工作流程接着是案情分析。

律师在收到客户的案件信息后,会进行初步的案情分析,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和评估,包括案件的法律性质、可能的争议点和可行的诉讼策略等。

接下来是委托代理。

如果客户决定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双方将签订委托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等。

在这个阶段,律师会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证据和文件,以备进一步分析和处理。

然后是法律研究。

律师将对客户的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判例和学术资料,以确定案件的法律依据和辩护策略。

律师可能还会与其他专业人士如律师助理、律师同行等进行案件讨论和讲座,以获得更全面和准确的意见。

接着是起草文件。

在代理诉讼案件时,律师需要起草各类诉讼文书、申请书等法律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准确、严谨,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律师还可能为客户起草其他有关法律文件,如合同、授权书等。

然后是证据收集。

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需要帮助客户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包括书面文件、合同、电子邮件、短信、证人证言等。

律师将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的要求,确定证据的重要性和可信度,并将其整理成有力的证据链。

接下来是诉讼代理。

如果案件需要诉讼解决,律师将代表客户在法院进行诉讼。

律师将在法庭上进行辩论,提交证据材料,并与对方当事人及其律师进行争论。

律师将根据案情,提出有力的辩护策略和诉讼方案,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然后是审判辩护。

如果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律师将为客户进行审判辩护。

律师将准备辩护材料、辩护陈述和辩护策略,与对方当事人及其律师进行辩论,并向法庭提供有力的证据和证人证言,以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最后是案后服务。

在诉讼过程结束后,律师仍会为客户提供案后服务。

这些服务可能包括向客户解释和分析判决结果,评估判决的法律效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以及协助客户执行判决、起草执行申请书等。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工作流程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工作流程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工作流程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工作流程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工作流程孙裕广目录一、刑事律师工作之阅卷〔一〕申请阅卷的时间〔二〕阅卷流程〔三〕阅卷时需着重理解的事项二、刑事律师工作之法律文书初稿〔一〕辩护意见或辩护词初稿〔二〕质证意见初稿三、刑事律师工作之会见〔一〕会见前备忘〔二〕会见流程〔三〕会见交流提纲〔四〕会见目的〔五〕会见考前须知四、刑事律师工作之调查取证〔一〕审查起诉阶段的取证方式〔二〕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要求〔三〕律师制作调查笔录的内容五、刑事律师工作之向检察院提出律师意见〔一〕适用情形〔二〕意见分类六、刑事律师工作之变更强迫措施〔一〕申请条件〔二〕申请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三〕常见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四〕较难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五〕与及其家属讲解取保候审〔六〕申请变更强迫措施为取保候审七、刑事律师工作之代理申诉或控告〔一〕代理申诉或控告的情形〔二〕受理部门〔三〕搜集进犯权利相关证据〔四〕申诉或控告书的内容决胜于庭前,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工作的质量将直接影响辩护效果的实现。

本文将系统归纳刑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详细工作,承接前文《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工作流程》。

对于刑事律师从审查起诉阶段才介入案件的,有关委托手续、与办案机关获得联络、研究案件罪名及辩点的流程不再负担,如需理解可参见前文。

一、刑事律师工作之阅卷〔一〕申请阅卷的时间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二〕阅卷流程1. 向检察院预约阅卷时间;2. 持律师事务所信函、受权委托书及律师证;复印卷宗,或带上便携式扫描仪、相机、足够容量的手机现场拍摄卷宗,或带上U盘拷贝电子卷宗〔如有电子卷宗〕;3. 案卷拿到手后,需核对卷宗材料是否齐全,以免漏下卷宗材料;4. 取回案卷后,制作卷宗索引表;5. 根据案件情况制作阅卷方案;6. 阅读时通过图表、摘录等方法制作阅卷笔录;7. 如研读卷宗过程中发现证据有疑点、关键信息拍照或复印不明晰,需要再次到法院查阅的,应预约并告知需要查阅的卷宗编号。

律师工作流程

律师工作流程

律师工作流程1. 理解客户需求律师在开始工作之前,首先要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和目标。

这包括与客户进行面谈或电话交流,以了解案件的背景信息、时间限制和客户的期望。

理解客户需求对于正确执行后续步骤至关重要。

2. 收集证据和信息一旦律师理解了客户需求,接下来的步骤是收集相关的证据和信息。

这可能包括调查、查阅相关文件、与相关的人员交流、审核法律文献等。

收集到的证据和信息将有助于律师为客户制定有效的法律策略。

3. 分析法律问题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和信息之后,律师需要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这意味着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文、先例和法律解释,以确定适用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法律风险。

经过分析后,律师将能够为客户提供明确的法律建议。

4. 制定法律策略在理解法律问题之后,律师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目标制定相应的法律策略。

这可能包括起草法律文件、准备法庭辩护材料、提供咨询建议等。

制定强有力的法律策略将有助于客户在法律事务中取得成功。

5. 履行法律职责一旦法律策略制定完成,律师需要履行其法律职责。

这可能涉及与其他律师、法院、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商。

律师应确保按照法律和道德规范行事,并代表客户维护其合法权益。

6. 解决争议或达成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律师需要帮助客户解决争议或达成协议。

这可能涉及与对方律师进行谈判、参与调解或代表客户出庭。

律师需要运用其谈判技巧和法律知识,以实现客户的最佳利益。

7. 维护客户关系最后,律师应努力维护与客户之间的良好关系。

这包括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提供必要的法律更新和建议,以及确保客户满意度。

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对于律师事务所的长期成功至关重要。

以上是一般的律师工作流程。

具体的工作流程可能会因案件类型、客户需求和法律要求而有所不同。

律师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工作流程,以达到最好的法律服务效果。

律师办案工作流程及律师办案小结范本

律师办案工作流程及律师办案小结范本

律师办案工作流程及律师办案小结范本1.接案:律师通过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和案件背景,并签订委托协议。

2.案件调查:律师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收集案件相关证据,与相关人员面谈,整理案件相关材料。

4.策划案件战略:律师分析案件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制定诉讼策略和辩护方案,为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5.起草法律文件:律师根据案件需要,起草各类法律文书,如起诉状、抗辩状、申诉状等。

6.诉讼代理:律师代表客户出庭,参与庭前调解、庭前准备和庭审,向法庭提交证据和辩论,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7.审查法律文书:律师审查对方律师提交的法律文书,并提出异议或陈述意见,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进行。

8.解决纠纷:律师通过诉讼、调解、仲裁等方式,为客户解决纠纷,争取合理的赔偿或结果。

9.跟踪执行:律师在案件结束后,跟踪执行结果,协助客户获得判决决定或调解协议的履行。

10.案后总结:律师对整个案件过程进行总结,反思自身在案件处理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办案提供参考。

律师办案小结范本:案件名称:XX诉XX侵权纠纷案案由及背景:我所代理的客户XX因XX产品的侵权行为,起诉对方公司XX。

工作内容及过程:1.案件接收:我所接到此案后,与客户进行了详细的面谈,了解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

2.案件调查:通过调查取证,收集了对方公司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包括产品设计图纸、专利申请等。

4.策划案件战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案件实际情况,我所制定了起诉策略,包括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和证据呈现方式。

5.起草法律文件: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我所起草了符合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的起诉状、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件。

6.诉讼代理:我所代表客户出庭应诉,参与了庭前调解和庭审过程,主张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7.审查法律文书:我所认真审查了对方公司提交的法律文件,及时提出异议和陈述我方的观点。

8.解决纠纷:在庭审过程中,经过双方的充分辩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对方公司同意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

律师办理案件主要流程

律师办理案件主要流程

律师办理案件主要流程1.案件接洽:律师与当事人进行初步接触,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

在此过程中,律师需要与当事人沟通以确保双方对案件的理解相一致,并确定是否能够接受该项案件。

2.调查研究:律师在接洽之后,开始进行案件调查研究工作。

这一步骤包括收集相关证据、查阅相关法律文件和相关法规、了解当地的司法实践等,以便能够对案情有深入的了解和全面的把握。

3.法律分析:在收集完足够的证据和案件相关资料之后,律师需要对案件进行法律分析。

这一步骤包括评估案件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可行性,确定可能的法律策略,并预估结果。

4.资格检验:律师在着手办理案件之前,需要检验自己是否具有代理该案件的资格。

这包括检验自己是否具备执业律师的资格、是否存在与当事人利益冲突等。

如果检验通过,律师可以进入下一步办理程序;如果未通过,律师需要婉拒案件或者寻求协助。

5.起草诉讼材料:如果律师决定以诉讼的方式解决案件,他们需要起草相应的诉讼材料。

这包括起诉状、申请书、答辩状、证据清单等。

起草诉讼材料需要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法庭的受理。

6.庭前准备:在开庭之前的阶段,律师需要做一些庭前准备工作。

这包括准备证据、准备辩护词或陈述、研究旁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庭前会议等。

此过程中,律师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以提高案件胜诉的机会。

7.庭审阶段:庭审阶段是案件办理的核心环节。

律师需要出庭应诉,并进行对方当事人的质证和辩护,争取利用证据、法律和相关法规进行辩护。

庭审期间,律师需要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并与法庭、对方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8.判决或和解:庭审结束后,法庭根据所掌握的证据和法律条款进行判决或裁决。

律师需要对判决进行评估,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决不满意,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提起上诉或采取其他合法的救济手段。

9.结案和后续事务:如果判决得到执行,案件即告结束。

律师需要进行结案工作,包括收取费用、整理案件材料、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等。

律师所工作流程

律师所工作流程

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附律师工作登记表)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一)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工作机构,受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律师承办的一切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协调、统一收费。

(二)律师的全部业务活动,必须忠实于事实,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依法执业,廉洁自律,保守秘密,珍惜职业声誉,使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的职业形象。

二、接待、咨询、代书(一)接待1.律师事务所主要由接待人员负责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代写各种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2.律师进行上述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热情接待当事人,态度和蔼,服务诚恳,认真细致,不因事小、无偿而敷衍。

4.律师接待来访人,应填写来访登记簿所列各项目,以备入卷查考。

(二)咨询1.解答法律咨询,是律师就当事人所叙述的法律事实依法给予解答的活动。

2.法律咨询分口头咨询、书面咨询、特邀咨询和连续咨询。

口头咨询,是当事人来律师事务所述说事实,由律师就该事实提供法律帮助。

书面咨询,是当事人来函要求解答的法律问题,由律师以文字解答复函。

特邀咨询,是当事人要求律师亲赴解答的法律咨询。

连续咨询,是当事人就某一诉讼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多次来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给予具体法律帮助、指导。

3.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要一听、二记、三归纳、四解答。

即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叙述,要记事实、情节、归纳问题,依法一一解答。

遇到疑难或没有把握解答的问题,应找好相应法律依据或请示研究后,再向当事人解答,切忌草率解答。

4.如遇到咨询人所要解答的问题不属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的范围,接待律师应向咨询人告知不能解答的原因,或告知其应找相关的职能部门咨询。

律师服务工作流程

律师服务工作流程

律师服务工作流程律师服务工作介绍律师服务工作是一项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旨在为个人和组织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

以下是律师服务工作的基本流程:流程1.初步咨询和需求确认–客户与律师进行初步接触,描述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和需求。

–律师通过提问和倾听来详细了解客户的情况,并确认其需求。

–律师判断是否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资源来满足客户的需求。

2.法律研究和分析–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案例和先例,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

–律师分析客户的个别案情,评估其法律风险和可能的结果。

–律师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以便为客户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

3.文件准备和代理–律师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法律要求,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文件。

–律师代表客户与相关人士和机构进行沟通和谈判。

–律师在司法程序中代表客户出庭,并陈述客户的观点和辩护。

4.解决方案的提供和执行–律师向客户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包括诉讼和非诉讼选项。

–律师协助客户执行解决方案,监督合同和协议的履行。

–律师与客户保持沟通,及时更新案件进展和建议。

5.问题解决和事后支持–律师协助客户解决法律问题引发的任何纠纷或争议。

–律师提供事后支持和法律咨询,确保客户在类似情况下可以做出正确的决策。

–律师保护客户的权益,为客户提供长期的法律服务。

结论律师服务工作是一个多阶段、复杂而又关键的流程,旨在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

通过充分了解客户需求,进行法律研究和分析,并与客户密切合作,律师能够确保客户获得最佳的法律结果。

注:以上仅为通用的律师服务工作流程,实际流程会因案件性质和客户需求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律师业务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律师业务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合伙、合作)业务工作流程1.申请1.1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3名以上的律师。

1.2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书;(2)符合法律规定的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合伙所需);(3)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保证书;(4)资金证明;(5)办公场所证明;(6)材料真实保证书。

1.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申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具体初步受理单位为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开办地的属地司法局,属地司法局统一将申请材料上报苏州市司法局。

1.4申请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受理和初审2.1受理及标准:(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申请合伙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执业证书号码;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总额,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③合伙人的权利、义务;④合伙人收益分配比例、方式以及债务的承担方式;⑤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条件和程序;⑥合伙协议的解释、修改;⑦合伙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违反合伙协议应承担的责任;⑧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和程序,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⑨律师事务所的解散与清算;⑩合伙人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内容。

(3)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执业场所;②律师事务所的宗旨;③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④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⑤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职责以及产生和变更的程序;⑥律师的权利和义务;⑦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⑧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和债务承担方式;⑨律师事务所变更、终止的条件和程序;⑩律师事务所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5)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6)有三名以上的律师;(7)申请人必须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并在申请之日前三年的执业活动中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申请合作所的发起人仅要求三年以上执业经历);(8)若申请人曾经是其它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该律师事务所成立两年内,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则该申请人在申请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时应说明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原因;登记机关也可以向该律师事务所调查申请人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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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合伙、合作)业务工作流程1.申请1.1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3名以上的律师。

1.2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书;(2)符合法律规定的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合伙所需);(3)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保证书;(4)资金证明;(5)办公场所证明;(6)材料真实保证书。

1.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申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具体初步受理单位为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开办地的属地司法局,属地司法局统一将申请材料上报苏州市司法局。

1.4申请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受理和初审2.1受理及标准:(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申请合伙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执业证书号码;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总额,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③合伙人的权利、义务;④合伙人收益分配比例、方式以及债务的承担方式;⑤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条件和程序;⑥合伙协议的解释、修改;⑦合伙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违反合伙协议应承担的责任;⑧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和程序,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⑨律师事务所的解散与清算;⑩合伙人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内容。

(3)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执业场所;②律师事务所的宗旨;③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④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⑤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职责以及产生和变更的程序;⑥律师的权利和义务;⑦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⑧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和债务承担方式;⑨律师事务所变更、终止的条件和程序;⑩律师事务所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5)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6)有三名以上的律师;(7)申请人必须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并在申请之日前三年的执业活动中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申请合作所的发起人仅要求三年以上执业经历);(8)若申请人曾经是其它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该律师事务所成立两年内,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则该申请人在申请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时应说明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原因;登记机关也可以向该律师事务所调查申请人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原因。

若申请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且应受停止执业以上处罚的执业行为退出合伙或被除名,则不得作为申请人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仅限合伙所的申请人)。

(9)申请人原为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且该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法律规定被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若该申请人对此处罚行为应负重大责任,则该申请人三年之内不得申请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仅限合伙所的申请人)。

本岗位责任人: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进行查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2.2初审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当场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补齐、补正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符合标准的,将初审材料上报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对不符合标准,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本岗位责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初审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初审。

时限:15日。

3.交纳费用、发证及归档对省司法厅审核通过,予以核准登记并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申请人,按照江苏省律师协会标准要求,统一收取费用。

省司法厅准予登记后,将向律师事务所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分为正、副两本。

省厅将下发给苏州市司法局,并逐级发放给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凭执业证书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办理税务登记。

律师事务所开办申请的全部材料进行归档,由登记机关和受理机关归档,并长期保存。

本岗位责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时要求申请人交纳费用,及时发放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将申请材料全面、准确、规范归档。

时限:即时(十)本市律师转所业务工作流程1.申请1.1申请本地市转所须提交材料:(1)转所申请表(省内)一式二份,并贴足一寸照片;(2)与原所的解聘合同(原是合伙人的要先出具退伙协议;原聘用合同已到期不再续签的,不需出具原聘用合同);(3)与原所财务、案件已结清的证明;(4)与拟加入所的聘用合同;(5)律师执业证原件。

1.2申请材料标准:齐全、规范、有效并符合法定形式。

2.受理和审核2.1受理的标准:(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并符合形式。

(2)是否与原所结清财务、案件。

2.2受理和审核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当场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一次性告知,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补齐、补正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符合标准的,在律师执业证上进行变更,并将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本岗位责任人: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进行查验、受理和审核,将申请材料归档。

时限:即时(十一)跨省执业调档业务工作流程1.申请1.1申请调档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调档申请;(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户籍非本地的,要提供暂住证及租房协议;(6)品行良好证明(执业律师申请的,由执业地省级司法厅出具;非执业律师申请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7)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8)与拟加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意向书;(9)个人材料真实保证书。

1.2申请对象:拟在苏州从事律师职业人员(包括外省转入苏州执业的专职律师)。

1.3材料标准: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受理和初审2.1受理的标准:(1)材料真实、齐全、规范、符合形式要求;(2)调档申请中个人简历叙述完整(学历、工作经历等);(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无民事行为的或限制民事行为人员;②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③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④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受过行政处分的;⑤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律师资格或律师执业证的;⑥具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不适宜从事律师职业行为的。

2.2受理和初审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当场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一次性告知律师事务所,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补齐、补正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律师事务所当场更正。

对符合标准的,将初审材料上报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对不符合标准,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本岗位责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初审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初审。

时限:即时。

3.告知和归档调档申请报省厅后,由省厅审核,审核通过,省厅发调函至申请人资格档案所在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待档案发回后,通知苏州市司法局。

市局将即时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归档。

本岗位责任人: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即时告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归档。

时限:即时。

(十二)执业律师省内转所业务工作流程1.申请1.1申请转往外省市需提交材料:(1)转所申请表(省内、省外两种)一式二份,并贴足一寸照片;(2)与原所的解聘合同(原是合伙人的要先出具退伙协议;原聘用合同已到期不再续签的,不需出具);(3)与原所财务、案件已结清的证明;(5)律师执业证原件。

1.2申请材料标准: 齐全、规范、有效并符合法定形式。

2.受理和初审2.1受理的标准:(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并符合形式。

(2)是否与原所结清财务、案件。

2.2受理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当场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一次性告知,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补齐、补正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符合标准的,收回律师执业证,并开具执业期间品行证明。

并将申请材料、品行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上交省厅。

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本岗位责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初审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受理和初审。

时限:即时。

(十四)律师事务所年检工作流程1.申请1.1律师事务所年检应提交材料:律师事务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律师事务所年度财务报表;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的纳税凭证;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2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到5月31日。

1.3申请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受理和初审2.1年检的受理机关为苏州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将年检材料上报住所地司法局,由住所地司法局统一上报市司法局。

2.2苏州市司法局有权要求律师事务所提交补充材料,要求事务所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也可以到事务所进行检查。

2.3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苏州市司法局可以根据情况提出建议给江苏省司法厅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执业证的处罚: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登记事项有重大变更,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有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2.4律师事务所因机构分立、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该所已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应当应予注销,由苏州市司法局提出建议给省司法厅。

2.5律师事务所逾期不参加年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可以注销该律师事务所(市局建议)。

2.6应受停业整顿的处罚未参加年检的律师事务所,可在恢复执业后30日内申请补办年检手续。

本岗位责任人: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进行查验、受理和初审。

时限:按省厅规定时间。

3.交纳费用和发证律师事务所年检收费标准由江苏省律师协会统一规定,各级律师协会统一收取,并上缴省律协。

律师事务所的年检材料由苏州市司法局上报至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后,作出决定。

通过年检的,将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副本)加盖年检专用章,省厅将许可证等材料发放给苏州市司法局,逐级发放至各律师事务所。

本岗位责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时要求申请人交纳费用,及时发放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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