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4•【字号】揭府[2011]28号•【施行日期】201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揭府〔201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3月26日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本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揭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第一篇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揭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
必须抓住和用好重要黄金发展机遇期,加速发展,加快转型,赶超进位,力拔粤东“五年大变化”头筹、争拔粤东“十年大发展”头筹,实现一代而强、振兴揭阳,全面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新局面。
第一章发展基础“十一五”时期,揭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全面实施“一三二”发展思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调整发展重心,加快提升发展层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突破,综合实力不断壮大,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为揭阳赶超进位、后来居上,力拔粤东“五年大变化”头筹打下了坚实基础。
揭阳市城市规划区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揭阳市城市规划区城乡规划管理规定(揭阳市人民政府二0一0年六月十一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揭阳市城市规划区(也称都市协调区)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揭阳市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承办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原市区181平方公里和市空港经济区19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总规下位规划的组织编制、原市区城乡规划的实施、市空港经济区核发“一书两证”的审查工作以及本规定的组织实施;揭东县负责市空港经济区城乡规划的实施工作;市区外各县(市、区)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总规下位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城乡规划实施工作。
发改、国土、建设、公安、工商、环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水务、卫生、文广新、公路、人防、地震、房管和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乡规划是进行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揭阳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一经依法批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乡规划和服从城乡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六条揭阳市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揭阳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有关部门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揭阳市人民政府审批。
王修波、揭阳市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修波、揭阳市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1.29【案件字号】(2021)粤52民终103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方文双黄志成吴海燕【审理法官】方文双黄志成吴海燕【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修波;揭阳市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王修波揭阳市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修波【当事人-公司】揭阳市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郭首凯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黄琳淳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郭首凯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黄琳淳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郭首凯黄琳淳【代理律所】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修波【被告】揭阳市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王修波提交的认购协议及收款收据与本案无关,本院不予审查;其所提交的广东省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不足以证明其所要证明的内容,本院不予采信。
本案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权责关键词】无效欺诈撤销继受取得实际履行违约金过错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第三人民事主体资格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撤诉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和解【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二审围绕上诉争议的问题进行审理。
关于一审审理程序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首先,涉案《紫苑名邸售房协议书》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该合同签订的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依约履行。
其次,因涉案项目地块无法办理产权手续,2015年6月,为解决涉案紫苑名邸小区历史遗留问题,揭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军分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及营院改造项目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揭府函143号)。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19•【字号】揭府〔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品工业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2024〕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揭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6月19日揭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和绿美揭阳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引领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到2027年,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全市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1倍、达2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超6万辆;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05•【字号】揭府办〔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揭府办〔201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揭阳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五届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5日揭阳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揭阳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即揭阳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以下简称服务热线,其相应的管理平台简称热线平台)服务优质、程序规范、反应快速、处理高效、职责明确、监管到位,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服务热线,是指市人民政府以12345码号资源为基础,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页等方式,建设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平台,以“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为原则,通过“集中受理、分类办理、分级负责、全面反馈”的方式,办理市民咨询、投诉、举报、建议等诉求的综合服务平台。
第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服务热线提出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相关事项以及本市行政机关受理、办理服务热线的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平台建设第四条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督查工作小组负责服务热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管办),负责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及中央、省驻揭有关单位为服务热线成员单位(以下简称热线成员单位)。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2.18
•【字号】揭府办〔2017〕14号
•【施行日期】2017.0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揭府办〔2017〕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揭
阳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创先”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东(市长)
副组长:陈定雄(常务副市长)
姚丽璇(副市长)
成员:陈家鹏(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育文(市教育局局长)
陈少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俊波(市编办主任)
黄伟忠(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袁文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林利潮(市公安局副局长)
蔡淡群(市财政局局长)
贝舒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郭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海忠(市文广新局局长)
李春明(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傅友好(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黄克新(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林奕涛(市法制局局长)
庄少琼(市妇联主席)
吴仕贤(市残联理事长)
市“创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陈家鹏同志兼任主任,陈育文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8日。
揭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情况报告

揭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情况报告市委: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202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围绕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关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的工作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高质量推动政府立法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市政府推动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揭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2部,完成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揭阳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1部;制定政府规章《揭阳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1部,推进《揭阳市全民义务植树规定》《揭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立法工作4部;制定出台《揭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制定规章计划》《揭阳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库(2023年-2027年)》,以高质量立法先行,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揭阳建设迈上新台阶。
现将2023年立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23年立法工作情况(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将党的领导作为政府立法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
持续增强服务中心工作的政治自觉,确保立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政府立法全过程各方面。
严格执行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要求和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一切重要立法活动都在市委领导下进行,以市政府党组名义向市委报告2022年度政府立法工作情况,报请市委批准市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二是坚持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谋划确定立法项目。
聚焦服务和推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科学编制2023年度立法计划,同时,市司法局提前谋划立法工作,科学编制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库,将《揭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等20个立法项目纳入《揭阳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库(2023-2027年)》,强化制度供给,提升法治合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广东揭阳市交通十二五规划附表

项目名称
建设阶段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起止年限
总投资
(万元)
十二五投资计划(万元)
备注
1
华润大南海工业园区进场路
新建
一级公路10公里
2013-2015
20000
20000
2
中海油进场路
新建
一级公路3公里
2010-2013
6000
6000
3
中电投物流中心进场路
新建
一级公路3公里
2011-2013
6000
2011-2012
4800
4800
2
X096新大线
改建
二级公路37.383公里
2012-2013
4400
4400
3
X097京梅线
改建
二级公路11.113公里
2012-2013
1300
1300
4
X101隆高线
改建
二级公路12.517公里
2013-2014
1500
1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阶段
建设内容及规模
2011-2013
28000
28000
2
省道335线揭普高速公路霖磐互通立交至揭阳高新区一级公路改建工程
改建
一级公路18公里
2010-2012
42957
42957
3
省道238线揭西至普宁段改建工程
改建
一级公路37.8公里
2013-2015
48227
4822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阶段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起止年限
6000
4
中石油原油码头进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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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揭府办[2012]35号
【发布部门】揭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3.09
【实施日期】2012.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揭府办〔201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十二五”时期,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根据国务院《纲要》、《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
见》)和《法治揭阳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及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法〔2011〕7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按照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提出的基本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依法行政不断深化,基本实现国务院《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完成《决定》和《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达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