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016032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览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览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览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基坑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施工工程,地下暗挖、顶管、水下工程,预应力工程,四新工程。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且需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超过一定规模的所有工程。
具体要求:1.基坑及降水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基坑深度≥3m,降水量≥10kN/m²。
2.土方开挖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土方开挖深度≥3m,施工总荷载≥15kN/m²。
3.模板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工具式模板工程(如爬模、飞模、滑模等)搭设高度≥5m,混凝土模板支撑承重支撑体系满堂支撑体系,非常规起重设备单件起吊≥10 kN。
4.起重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吊装工程,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落地式钢管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集中线荷载≥100 kN。
5.脚手架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脚手悬挑脚手架工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搭设跨度≥5m,集中线荷载≥300 kN。
6.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爆破拆除。
7.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施工工程、地下暗挖、顶管、水下工程、预应力工程、四新工程:尚无相关技术标准。
以上工程需专家论证。
同时,这些工程涉及易发有毒有害气体事故或粉尘扩散事故,易发易燃易爆事故,影响行人、交通、电力、通信安全,文物保护建筑等方面的问题,需格外注意。
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2009-6-2 16:16:59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字体:大中小】【颜色:红绿蓝黑】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安全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出3m(含3m)或虽未超出3m但地质前提和周边情形庞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出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持系统(一)各类对象式模板工程:包含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持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分散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持程度投影宽度且相对自力无接洽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持工程.(三)承重支持系统:用于钢构造装配等举座支持系统.四.起重吊装及装配装配工程(一)采取非通例起重装备.办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取起重机械进行装配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装备自身的装配.装配.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晋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克己卸料平台.移动操纵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裁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修建物裁撤工程.(二)采取爆破裁撤的工程.七.其它(一)建筑幕墙装配工程.(二)钢构造.网架和索膜构造装配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功课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取新技巧.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及尚无相干技巧尺度的安全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2:超出必定例模的安全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出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出4m,但地质前提.四周情形和地下管线庞杂,或影响邻接建筑(修建)物安然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持系统(一)对象式模板工程:包含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嵬峨混凝土模板支持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分散线荷载20kN/m2及以上.(三)承重支持系统:用于钢构造装配等举座支持系统,推却单点分散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装配装配工程(一)采取非通例起重装备.办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装备装配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装备的裁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晋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晋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裁撤.爆破工程(一)采取爆破裁撤的工程.(二)船埠.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裁撤中轻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集中.易燃易爆变乱产生的特别建.修建物的裁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举措措施.通信举措措施或其它建.修建物安然的裁撤工程.(四)文物呵护建筑.优良汗青建筑或汗青文化风貌区掌握范围的裁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装配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构造装配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构造装配工程.(三)开挖深度超出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督工程.水下功课工程.(五)采取新技巧.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及尚无相干技巧尺度的安全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3:安全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组技巧交底记载年月日1.本表一式五份,监视站及专家组.扶植.监理.施工各一份.2.专家评估看法可附页.附件4:慈溪市建筑安然安全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告诉表注:1. “专项施工筹划审批及专家论证情形”只需在筹划初次施工筹划告诉时填写,如是深基坑工程的,还应填写“深基坑相干单位情形”.2.“专项施工筹划内容”应填写:“深基坑工程”或“嵬峨模板支持工程”或“高处功课吊篮”或“附着式晋升脚手架”.3.“安全性较大工程施工筹划”中“告诉内容”应填写: (1)“土方开挖施工开端”或“地下室底板施工停止”; (2)“嵬峨模板支持搭举措措施工开端”或“混凝土构件浇捣施工完毕”;(3)“高处功课吊篮搭举措措施工开端”或“高处功课吊篮裁撤施工完毕”;(4)“附着式晋升脚手架搭举措措施工开端”或“附着式晋升脚手架裁撤施工完毕”. 附件5:安全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评估看法年 月 日3.本表一式五份,监视站及专家组.扶植.监理.施工各一份.4.专家评估看法可附页.附件6:安全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结合验收记载年月日本表一式五份,监视站及专家组.扶植.监理.施工各一份.附件7:安全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核查记载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二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
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
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四条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
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如涉及请在 括号里打√(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 ) (二)土方开挖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 )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 )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4.吊篮脚手架工程。
(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 ) (六)拆除、爆破工程( )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 )—1—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 ) (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 )5.预应力工程。
(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如涉及请在 括号里打√(一)深基坑工程( )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XXX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晋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修建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根据本企业特点,以及对施工现场危害因素识别,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措施:1、高度超过20米的大型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6.5米高的满堂红脚手架;2、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和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安装、顶升、拆除作业;4、起重吊装作业;5、装饰工程的消防安全。
下列为大型脚手架、深基础土方工程、塔式起重机、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控制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解析

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专项方案、编制的内容、依据、审核程序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施工单位专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专人实施检查记录、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记录
第十七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验收记录(签字)
卸料台验收记录、模板支撑验收记录、脚手架验收记录、塔机附着安装验收记录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监理单位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涉及危险源的部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
论证报告
(修改完善的专项方案、签字)
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06-18 16:45分类:国家部委规章文件字号:大中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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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且单件重量≥100k
N (2)起重量300kN及以 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3)高度≥200m内爬起 重设备的拆除 (1)高度≥50m落地式钢 管脚手架 (2)提升高度≥150m附 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 架 (3)架体高度≥20m悬挑 式脚手架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 卸工程
卸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
闫波 案例分析 2. 相关法规
1.案例分析 案例一: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
基坑支护
事故简介 2007年5月30日,安徽合肥某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施工过程发生一起边坡坍塌 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 工程概况 该排水工程造价约400万元,沟槽深度约7m,上部宽7m,沟底宽1.45m
5.脚手 架工程
4.脚手 架工程
2.相关法规
A工程 B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 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 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 除工程 6.拆除、 5.拆除、 爆破工 程 爆破 工程 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 拆除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
1.案例分析 案例二:河南省郑州市“9.6”模板支撑体系
模板工程及 支撑
事故简介 2007年9月6日,河南郑州,某商业广场工地发生天井顶盖现浇混凝土梁、板、 柱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17人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96.2万元 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115993.56平方米,工程造价11800万元,发生事故是B2区地上中厅 四层天井的顶盖,原先设计为观光井,后改为现浇混凝土梁板柱 直接原因 在没有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安排架子班按常规外脚手架支搭;混凝土浇筑工艺 不合理,造成荷载相对集中,加剧了模板支撑体系局部失稳,导致坍塌 间接原因 (1)施工过程发现重大事故预兆没有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让工人立即撤离 (2)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清,针对性不强,也未得到有效执行 (4)重大事故隐患未认真组织整改、验收,安全员把关不到位 (5)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完毕后未组织严格的验收,把关不严 (6)监理公司监理员超前越权签发混凝土浇筑令
升降机坠落
1.案例分析 案例五:远安县“5·21”较大起重伤害事故
事故简介 2013年5月21日10时左右,宜昌市一建筑工地拆除塔吊时,发生塔吊倾覆事故, 致5人死亡 工程概况 事故发生在一安置小区二标段工程,二标段5#、7#楼为砖混结构,6+1层,建筑 面积8093平方米 直接原因 在塔式起重机设备拆除时,无拆除方案,未向监理单位报告,4名无操作证人员 进行拆除作业,在拆除设备标准节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在起重臂和顶升油 缸处于同一侧的状态下,反向顶升作业,导致塔机上部结构整体失稳 简介原因 1.承包商塔吊租赁、安装、使用、拆除等环节管理不到位(单位手续造假、特种 作业证造假、未交底、未办理拆除手续) 2.监理履行职责不到位,未认真核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未核查塔吊备安装单位 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检验机构检验验收 3.塔吊产权备案单位对设备管理不到位
工程及
支撑体 系
工程及
支撑体 系
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 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
2.相关法规
A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 法,且单件重量≥10KN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 工程 拆卸 (1)≥24m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 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吊篮脚手架 (5)自制卸料、移动操作平台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4.起重 吊装及 安装拆 3.起重 吊装及 安装拆 B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
2.相关法规
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① 不需要专家论证的(A工程) ② 需要专家论证的(B工程)
修改方案
1 2
是
召开专家论 证会
形成论证 报告
重大 修改?
否
3
4
5
完善方案
方案签批
方案 实施
施工单位或 施工总承包 单位组织
专家签字
专家条件
(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专业工作≥15年或具有丰富的专
2.相关法规
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目的
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
适应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建筑工程)的新、改、 扩、装、拆
1.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 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 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 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2.相关法规
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① 不需要专家论证的(A工程) ② 需要专家论证的(B工程)
非EPC 编写 EPC 总承包单位或专业 承包商 总承包单位技术部 门组织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单 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技术部门 组织
审核1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 人签字
审核2
监理单位审核,总监签字 方案生效
直接原因 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放坡(方案要求1:0.67,实际仅为1:0.4),同时在边坡临 边堆土加大了边坡荷载,且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间接原因 (1)施工以包代管,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2)监理单位不具备承担市政工程监理的资质。 (3)施工、监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对事故隐患未 督促整改。 (4)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盲目施救,发生二次塌方导致死亡人数的增加。
业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①总包或施 工单位技术 负责人 ②总监 ③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2.相关法规
哪些人应参加专家论证会:
(1)专家组成员(≥5人)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员
开挖超过3m(含3m)或虽
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 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 降水工程
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
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 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相关法规
A工程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 飞模等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高度≥5m;跨度≥10m;总荷 载≥10kN/㎡;集中线荷载≥1 5kN/㎡;高度大于支撑水平 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 3.模板 2.模板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 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高度≥8m;搭设跨度≥18m, 总荷载≥15kN/㎡;集中线荷 载≥20kN/㎡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 B工程
塔吊倾覆
1.案例分析
启发
1.群死群伤
2.重大经济损失
3.很大的社会影响 4.企业的生死存亡 5.企业、相关企业、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负 责人受到法律制裁
目录
1. 案例分析 2. 相关法规
2.相关法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涉及的相关法规:
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93号令)
1.案例分析 案例三:长沙绿地广场“3.7”高处坠落事故
事故简介
吊篮脚手架 坠落
2013年3月7日,长沙市岳麓区一建设工地在进行外墙涂料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吊 篮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85.45万元的严重后果。 工程概况 绿地中央广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5.78万平方米,出事建筑物建筑面积为 4.5353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住宅,地下3层,地上35层,建筑高度98.3米 直接原因 吊篮悬挂机构与悬吊平台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连接的绳夹未拧紧,吊篮乘 坐人员超员(3人),乘坐吊篮时未将安全带挂在独立外的安全绳上,导致3人 随着吊篮一起坠落地面 简介原因 1.吊篮的安装不规范。未按照(建质[2009]87号)的要求编制安装方案。 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擅自使用未验收吊篮;有关管理人员未全面、准确传达 并监督落实安监分站的指令,也未制止民工违规使用吊篮的行为
定义与说明
2.相关法规
两个工程范围:
①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A工程)
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B 工程)
A工程 B工程 1.基坑支 护、降水 工程 1.深基 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 的基坑(槽) 2.土方开 挖工程 (1)超过5m(含5m)的基 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 降水工程 (2)虽未超过5m,但地质 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
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2009]87号)
③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
证办法》(鲁建管发〔2010〕4号)
2.相关法规
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 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 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案例分析 案例四:武汉市 “9· 13”升降机坠落重大事故
事故简介 2012年9月13日,武汉市一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造成19人死亡 的重大建筑施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 工程概况 发生事故1号楼,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年6月25日主体结构封顶,事故发生 时正处于内外装修施工阶段 直接原因 事故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第66、67标准节连接处4个连接螺栓只有左侧两个有效 连接,而右侧(受力边)两个螺栓连接失效无法受力。事故升降机超过备案额 定承载人数(12人),承载19人和约245公斤物件,上升到第66节标准节上部 时,产生的倾翻力矩大于对重体、导轨架等固有的平衡力矩,造成吊笼倾翻 简介原因 1.升降机未经验收,操作员资质系假证 2.施工升降机使用安全生产检查和维护流于形式 3.总包单位将单位和项目经理资质出借给他人使用 4.现场负责人及大部分安全员不具备资格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6.建设手续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