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报告模板-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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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R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TSGR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许可工作,加强移动式容器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从事《条例》适用范围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的单位,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涉及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介质包括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

注;充装介质的具体含义见《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四条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单位,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下简称《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工作。

第五条承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的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

第二章许可条件第六条充装单位应当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合法注册,并且在注册经营范围内从事充装经营活动。

第七条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二)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四)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五)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充装许可具体资源条件见附件A,充装质量保证体系与充装工作质量要求附件B。

第三章许可程序第八条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九条充装许可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申请充装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登录发证机关的网站,填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格式见附件C),并且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一)《申请书》的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二)《申请书》中的申请许可项目表(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三)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五)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六)充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也可为其他格式的电子本)。

TSG-R4002-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TSG-R4002-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TSG R4002-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许可工作,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从事《条例》适用围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的单位,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涉及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介质包括压缩气体、高(低)亚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

第四条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单位,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下简称《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许可围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工作。

第五条承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的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

第二章许可条件第六条充装单位应当取得所在地方政府部门的合法注册,并且在注册经营围从事充装经营活动。

第七条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二)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四)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五)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第三章许可程序第八条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九条充装许可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申请充装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登录发证机关的,填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且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一)《申请书》的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二)《申请书》中的申请许可项目表(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三)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五)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六)充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也可为其他格式的电子文本)。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1年5月10日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许可工作,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从事《条例》适用范围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的单位,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涉及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介质包括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

注:充装介质的具体含义见《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四条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单位,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下简称《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工作。

第五条承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

第二章许可条件第六条充装单位应当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合法注册,并且在注册经营范围内从事充装经营活动。

第七条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二)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四)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五)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充装许可具体资源条件见附近A,充装质量保证体系与充装工作质量要求见附件B。

第三章许可程序第八条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九条充装许可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加气站充装证现场鉴定评审整改报告的格式及编制要求

加气站充装证现场鉴定评审整改报告的格式及编制要求

整改报告的格式及编制要求一、整改报告格式XXXX(公司名称)现场鉴定评审整改报告申请单位:申请项目:申请类别:首次/增项/换证评审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协会评审日期:目录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协会:由你协会派出的评审组于2022年3月27日对我单位进行了LNG充装证的现场鉴定评审。

我单位就《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所提出的*个方面的*个问题,于**年**月**日完成了全部整改工作。

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存在问题与整改情况二、其他说明:1、………我单位承诺所提交的整改报告及见证材料真实可靠。

************(盖章)年月日现场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分析整改表二、整改报告编制要求1.总体要求a.申请单位提交的整改报告应按照协会提供的格式编制。

b.整改资料应按《现场鉴定评审整改报告》封面、目录、《特种设备鉴定评工作备忘录》(复印件)、整改报告正文、附件1、附件2……顺序装订成册。

c.《现场鉴定评审整改报告》封面、目录、正文应采用计算机输入后打印。

d.材料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

e.整改见证需提供书面材料一份。

f.全部整改材料加盖公章后需扫描一份PDF格式的电子版,同时报送评审组。

2.《现场鉴定评审整改报告》封面的填写a.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与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

b.申请类别:填写“首次”、“增项”或“换证”。

c.评审机构: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协会”。

d.评审日期:填写现场鉴定评审的日期。

3.《现场鉴定评审整改报告》目录的填写“目录”按协会提供的格式如实填写,并注明每个附件的页数。

4 《现场鉴定评审整改报告》正文的编制a.正文的前半部分,按协会提供的格式,进行替换即可。

b.“存在的不符合项”栏:填写《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中对应项的内容,不允许修改,并按其顺序逐一填写。

c.“整改情况(详细描述)”栏:填写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应简要准确。

d.“见证材料(注明页数)”栏:填写见证材料所在的附件序号(含附件的页数),如“附件2(共10页)”。

TSGR4002-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TSGR4002-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许可工作,加强移动式容器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从事《条例》适用范围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的单位,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涉及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介质包括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

注;充装介质的具体含义见《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四条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单位,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下简称《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工作。

第五条承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的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

第二章许可条件第六条充装单位应当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合法注册,并且在注册经营范围内从事充装经营活动。

第七条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二)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四)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五)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充装许可具体资源条件见附件A,充装质量保证体系与充装工作质量要求附件B。

第三章许可程序第八条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九条充装许可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申请充装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登录发证机关的网站,填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格式见附件C),并且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一)《申请书》的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二)《申请书》中的申请许可项目表(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三)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五)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六)充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也可为其他格式的电子本)。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自查报告20121217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自查报告20121217

场地地面承载能力和水平度符合充装要求; (2)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场地与介质储存区之 间、充装场地与机房、泵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以及 隔断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规定。 3 工 艺 设 备、 管 道 与 设 施 3.1 基本要求 (1)选用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应当符合 《条例》 、相关规章、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 准规定,并且由取得相应许可的设计、制造、安装 单位生产; (2)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 应当按 照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具有一定的固定式储存能力; (4)充装系统调试合格; (5)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装卸附件等应 当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并且确保按照有 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定期检验; (6)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7)储罐应当设置防超装(超压)、 超限装置或者 超装报警装置; (8)具备复核充装量[介质为高(低)压液化气 体、冷冻液化气体、液体)]或者充装压力(介质为压 缩气体)的能力与装置; (9)有对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有效处理的 设施; (10)充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充装区域, 应当具有监视录像系统; (11)充装系统应当具有紧急切断、紧急停车功 能; (12)充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管路系统,应当设 置阻火器; (13)充装台的液相管道上应当装设紧急切断装 置;
(1)不适用 (2)氧纯度分析仪、微量氧分析仪、露点分析 仪、碳氢分析仪、色谱分析仪 (3)不适用 (4)符合要求。 (5)地磅 (6)查见 (7)查见
(1) 、现场有明显的标示标记(MSDS 及警示标 识) (2) 、禁火标识有 (3) 、有规定,进入现场严禁携带火种,在充 装区域严禁拨打手机; (4) 、符合规定 (5) 、查见防雷检测报告 (6) 、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耳塞、面屏 (7) 、不适用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1年5月10日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许可工作,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从事《条例》适用范围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的单位,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涉及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介质包括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

注:充装介质的具体含义见《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四条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单位,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下简称《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工作。

第五条承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

第二章许可条件第六条充装单位应当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合法注册,并且在注册经营范围内从事充装经营活动。

第七条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二)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四)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五)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充装许可具体资源条件见附近A,充装质量保证体系与充装工作质量要求见附件B。

第三章许可程序第八条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九条充装许可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评审报告(2012年完整的空白表)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评审报告(2012年完整的空白表)

报告编号:XTX20 -05-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报告申请单位名称:企业法定全称申请许可项目: XX气体充装充装设备种类:汽车罐车、铁路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管束式集装箱鉴定评审类别:取证、换证、增项、场地变更、名称变更湖南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目录一、鉴定评审结论二、充装许可品种明细表三、鉴定评审组人员名单四、监督鉴定评审工作的安全监察机构人员名单五、现场鉴定评审报告六、现场鉴定评审表(一)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二)人员力量(三)场地厂房条件(四)工艺设备、管道与设施条件(五)电气、仪器仪表、计量器具(六)消防、安全设施条件(七)充装工作质量七、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备忘录八、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组整改确认报告九、评审发现问题告知书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不符合条件评审结论通知书一、鉴定评审结论二、充装许可品种明细表车、铁路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管束式集装箱。

充装介质类别分别填写: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液体压缩气体。

(2)确认的充装地址如果与确认的项目有关,请分别在确认的充装地址前面加上充装项目。

(3)如果申请单位同时申请单位更名、场地变更等,请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未经湖南省质量技术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同意的单位更名、场地变更一律不予评审确认。

三、鉴定评审组人员名单被评审单位:评审日期:四、监督鉴定评审工作的安全监察机构人员名单被评审单位:评审日期:注:本页为人员签字后的复印件。

五、现场鉴定评审报告(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文字概述:申请单位历史(包括建站时间、相关部门建站批准情况、首次取证时间、充装范围、单位改制更名情况、单位改造搬迁情况等);申请单位现有证照情况(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工业产品(气体)生产许可证等,内容包括上述证件发证部门、证号、取证时间、有限截止时间等)。

文字概述组织机构设立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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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文件
编号
关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情况的整改报告
郑州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研究中心:
根据鉴定评审组在年月日提供的鉴定评审报告(编号:TSZP41013-YDCZPS20-)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备忘录(编号:BWLCZ)的要求,我们对备忘录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总报告。请审查,上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申请单位:
(盖章)
20年月日
附件1整改情况汇总表
附件2整改完成见证件
附件1:
关于整改情况汇总表
序号
备忘录中所提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见证件
备注
1
附:见证件号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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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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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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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附件2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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