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民发展经济需要法律保护
涉农法律法规内容

涉农法律法规内容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农业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法律法规起着重要的作用。
涉农法律法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农田水利法、农业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将对这些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1.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土地权益的取得、转让和保护的法律关系。
其中,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是重点内容之一,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鼓励农民投入土地进行农业生产。
2. 农田水利法农田水利法主要针对农田水利管理进行规范,以提高农田灌溉水平,保证农田灌溉用水的供应。
法律强调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改善。
该法还规定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制度和运行维护的责任,确保其有效运行,为农业生产提供必要的水资源保障。
3. 农业生产法农业生产法主要关注农业生产的组织管理以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权益保护。
该法规定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强调农业生产要遵循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
该法还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的安全生产。
4.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疫要求,并明确了相关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建立。
该法还规定了对虚假农产品广告和农产品侵权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保护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利益。
以上是涉农法律法规内容的主要介绍,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执行对于保护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利益以及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的基础。
我们要深入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为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权益保护贡献力量。
新时代农民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依据

新时代农民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依据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农村地区的发展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和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劳动权益等方面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为了维护农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他们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将就新时代农民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依据进行探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农民农民工提供了宪法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业现代化。
”这一规定明确了国家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义务,要求国家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还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等内容,为农民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宪法保障。
二、《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是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土地管理法为农民的土地权益提供了保障。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权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权要求国家对土地实行保护、合理利用。
土地管理法还规定了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为农民提供了土地的产权保障。
通过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资源得到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维护。
三、《劳动法》《劳动法》是一部专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也为农民工在城市的工作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有权休息休假,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们在城市从事劳动工作,也同样享有《劳动法》的相关权利。
《劳动法》还规定了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签订等内容,为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部专门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法律,对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保护,不得侵犯。
推动乡村振兴的政策保障

推动乡村振兴的政策保障乡村振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下,乡村振兴已经成为一个全面推进的重要任务。
为了有效推动乡村振兴,需要政策保障的支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推动乡村振兴的政策保障,包括法律保障、资金保障、人才保障、基础设施保障、产业保障、生态保障、科技保障、文化保障、农村治理保障以及对外交流合作保障。
1.法律保障乡村振兴需要一系列的法律保障,包括制定符合乡村发展实际的法律法规,并确保其严格执行。
相关政策还应加大对农村土地、农民权益的保护力度,并为其提供多项补偿政策。
此外,应加强对乡村建设及环境保护的法律监督,严厉打击违法乡村建设行为,确保法律保障的有效落地。
2.资金保障资金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制定完善的资金保障政策,确保向乡村振兴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此外,应推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鼓励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乡村发展资金渠道,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3.人才保障乡村振兴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参与,因此政府应注重培养和引进农村发展相关人才,制定人才激励政策,提高乡村发展行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此外,还应加强对农村人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力量。
4.基础设施保障基础设施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需要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这包括道路、水电、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为乡村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
5.产业保障产业是乡村振兴的核心驱动力,需要政府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政策,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农民合作社、农村电商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同时,政府应加大对传统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支持力度,提高农村产业竞争力,推动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6.生态保障生态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需要政府坚决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推动绿色发展,加强乡村环境保护。
这包括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监测和治理,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倡导农民环保意识的提高,保障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
新时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十大对策

新时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十大对策我国农村经济进展迈入新时期以后,一方面加入wto迫使我国农民越来越多地面对来自国际市场质优价廉进口农产品的竞争,另一方面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与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造成农业生产规模效益差,农产品出口经常受到绿色壁垒的阻碍,国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效果不明显,劳动力转移不完全,农村经济进展还没有步入良性循环。
要改变这一局面,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在政府管理体制、组织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
(一)免征农业税,消除对农产品的负保护很多国家对农业实施各类形式的保护与补贴,与此相反我国很多农产品的有效保护率(epr)与生产者补贴等值(pse)均是负值,表示政府对这些农产品的征税大于对它们的补贴,因此我国还存在如何消除负保护的问题。
政府决策部门应改变指导思想,将从农业与农民处抽取剩余资本来支持工业进展转变为由工业化支撑起来的财政来支持农业。
许多国家都不征收农业税,免征农业税能够作为政府在wt0框架下支持农业的一个有效手段。
由于我国农业税的计税方式是按照历史的产量基数确定的,因此农产品主产区农业税赋较重,免征农业税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有效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
从减轻农民负担看,由于很多乱收费总是跟着农业税来搭车收费,免征农业税能够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最有效地完成税费改革。
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进行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试点,在实际操作中有两种补法:一种是按照农民人头补,另一种是按照承包地面积补,由于农村的实际情况较复杂,有些农户人多地少,假如按照面积补这些农户就比较吃亏;而另一些农户人少地多,假如按照人头补又不合理。
由于wto规定绿箱支持只能以不刺激生产为前提对生产者提供直接支持,如按耕地面积、农业人口、收入水平为根据提供各类直接补贴,不能与产品挂钩。
因此这种直接补贴搞得不好会造成新的矛盾与不公平,农民即使让耕地抛荒也能够照样领补贴,从而培养懒汉农民。
农民按一种标准向国家交税,政府再按另一种标准向农民提供补贴,农村基层干部收税时难,向农民提供补贴时繁,很难做到公平合理。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是我国农业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法规,旨在加强农业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该法的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进行解读。
一、农业法的主要内容1. 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农业法明确了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即农民以个体经营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形式。
法律规定,农民有权自愿选择农业经营形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经营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
2. 农业生产经营者权益保护农业法强调保护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这包括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对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确保农业生产运行的公平、公正,禁止非法收购农产品。
3. 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法鼓励农村科技创新与进步,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法律规定了农业科技创新、新品种培育、农业机械化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和保护措施,为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4. 农业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农业法对农业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法律规定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保护土壤资源和水资源;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防止农业污染;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绿色化。
5. 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保障农业法强调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保障的重要性。
法律规定鼓励发展农村产业,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加强农村金融支持,提供农村信贷和金融服务;加强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保障农民基本社会权益。
二、农业法的适用范围农业法适用于我国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包括:1. 农田土地的使用与管理;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变更和终止;3. 农产品生产与销售的质量安全监管;4. 农田水利建设与水资源管理;5. 农村产权交易与转让;6. 农村金融服务与支持;7. 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8. 农民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9.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三、农业法的意义与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国农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1. 保障农民权益,促进乡村振兴。
农地保护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农地保护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农地保护对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
因此,保护农地不仅关乎农民的生计,也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一、加强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农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也是他们实施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之一。
加强对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可以有效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和界限。
为了确保农民的承包经营权不受侵害,相关法律法规应明确承包期限、承包面积等具体细则,确保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
其次,要建立健全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制度。
通过登记,可以确保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监督,减少非法侵占和乱用农地资源的行为。
再次,要加强对违法侵害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于侵犯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处罚力度,让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二、推进农地流转监管体制建设农地流转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但也存在一些潜在风险,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保护农民的权益。
首先,要严格落实农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规范流转行为。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地流转的指导,确保流转过程合法、公正、透明,减少农民在流转中权益受损的风险。
其次,要加强对农地流转中介机构的监管。
鼓励成立农地流转中介组织,但同时也要对这些中介机构进行监管,提高其服务质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再次,要加大对违法流转行为的惩罚力度。
对于恶意损害农民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对违法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土地征收补偿机制改革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的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犯。
因此,需要加强土地征收补偿机制的改革,保护农民的权益。
首先,要制定明确的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
相关部门应制定科学、公正的征收补偿标准,确保征收补偿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减少农民在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受损的风险。
其次,要加强对征收过程的监督和评估。
保障农民权益的措施有哪些

保障农民权益的措施有哪些保障农民权益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保障农民权益的一些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障体系。
政府应加强顶层设计,确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农民的权益范围和保障机制。
同时,建立健全农民权益维护机构,加强对农民权益的监督和保护,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
其次,加强土地权益保护。
土地是农民的核心资产,保护土地权益是保障农民利益的关键。
政府应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确保农民的承包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加强对土地流转、征收和补偿的监督,确保农民合法权益的得到维护。
第三,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
农民工是城乡发展的重要力量,应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力度,建立失信企业名单制度,严惩拖欠工资行为。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第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农产品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农民利益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建立健全质量检测体系,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同时,加强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交易透明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
农村金融服务的滞后是制约农民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为农民提供便捷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增强其融资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六,加强农民教育培训。
农民素质的提高和技术的应用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教育培训的投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科技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科技水平,增加其自我发展的能力。
总体而言,保障农民权益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
政府、社会和农民本身都应共同努力,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保障机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目标。
三农工作的法规

三农工作的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农村工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本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工作,包括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民就业、农村土地、农村生活、农村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群众互助合作作用,促进农民参与农村事务管理和公共事务决策。
第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和督促有关方面做好农村工作。
第五条全社会应当关心农村工作,支持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农业生产第六条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第七条农村地区应当加强农业科技支持,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第八条鼓励农民合作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九条支持农村合作社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和销售。
第十条保护农业生态环境,防治和治理农田污染,保障农产品安全。
第三章农村经济第十一条支持农村工业、农村企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
第十二条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三条支持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第十四条加强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持,促进农民融入金融体系。
第十五条支持农村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第四章农民就业第十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农民就业。
第十七条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十八条加强对农村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
第五章农村土地第十九条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第二十条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
第二十一条加强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六章农村生活第二十二条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第二十三条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
第二十四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帮扶和关爱。
第七章农村社会保障第二十五条完善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农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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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农民发展经济需要法律保护(一)根据市委统一部署,麻阳苗族自治县从去年3月10日开始,从县直机关、各乡镇抽调干部1156名,组成312支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政策法律集中教育活动,经过为期2个月扎实工作,全县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农民的法律意识大为增强,实现了由初步涉法向积极学法转变,现大多数农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
在活动形式上,我们主要采取了:一是多种媒体交叉使用。
运用了标语、横幅、专栏、墙报、简报等多种手段,对活动开展进行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宣传,让农民眼里看得到,耳里听得到,脑里想得到:二是因材而异,登门施教。
针对农民群众具体情况的不同,我们采取了因材施教的方法,上门辅导,对个别重点户实行登门施教。
舒家村乡将政策法律知识编成了对联形式,根据不同的情况把对联贴到每家农产的大门上,既使宣传入情入理,又使活动呈现出节日般的喜庆气氛。
三是开办夜校,分类施教。
我们采取开办农民夜校的办法,并编写了乡土教材,对村民实行集中宣传教育。
四是鸿雁传法,惠及游子。
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乡镇创造性地摸索了一套催、叫、劝、寄、导的特殊服务方法,共请回外地务工、经商人员5672人次,寄出法律书籍7829套,确保教育尽量无死角。
五是集市咨询,有奖竞答。
我县利用赶集日,在各乡镇设立法律政策咨询台,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政策服务。
如县法院在长潭乡设立了临时法庭,实行现场办案,现身说法,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和平溪乡还开展了有奖竞赛抢答活动,由于全民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县涌现出爷孙同学、母子互教育、夫妻竞学的喜人局面。
六是文艺下乡,富教于乐。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文化下乡活动十分活跃,向村民送去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戏、法制影片、法制电视录相片。
组建了一支由原法院院长田良藻为团长的退休老干部政策法律宣讲团,深入乡村宣讲,以县花灯剧团为主力军的文艺演出队深入到各乡镇巡回演出,深受农民朋友欢迎。
在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中,根据农民居住分散,外出打工人员和流动人口、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我们对不同层次的对象采取了多层次的普法教育,主要普及了三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第一,涉及农民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的刑法、刑诉法、行诉法、税法、村民组织法、农民承担劳务和费用管理条例、减轻农民负担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第二是涉及农民正常生活的婚姻法、继承法、教育法、九年义务教育法、计划生育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第三是涉及农民之间交往的民法通则、民诉法等。
随着活动的广泛深入,依法治理力度的加大,目前,我县广大农民的民主与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其意义远远超过活动本身。
1、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心贴近了。
以往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干部们对农民搞政策法律封锁,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如减负、税费)的政策法律,生怕让农民知道。
农民一旦从其他渠道了解到这些政策法律的具体内容,就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我县通过这一活动,把涉及农村方方面面的农村政策法律读本等书籍共13万册亲手送到农民手中,又不收一分钱,还登门到户宣讲,使农民消除了以往的不满甚至对立情绪,无形中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距离。
2、深化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
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
前些年各村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自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开展以来,农民对照法律读本进行修改、完善。
村民议事,以往只讲个理,现在先要看是否合法。
如谭家寨乡政府搬迁,征用了弄里村土地。
由于在征用后,该政府机关工程设备没有完善,造成农民部分土地荒芜。
该村农民通过学习《土地法》,按照法律程序,向乡人大主席团提出议案,要求对荒芜土地收取荒芜费。
通过协商乡政府按《土地法》有关规定每年给弄里村补偿荒芜费1500元,直到没有荒芜为止。
3、提高了广大农民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过去一些农民对自己应履行的义务不甚明了,只片面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视甚至否认自己应履行的义务。
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大大增强了农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舒家村乡丁家村过去各项上交提留一直收不上来,乡政府组织干部进村催收,多次遭到村民围攻殴打。
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中,我们向农产开展政策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进行综合整治,收到良好效果。
目前,该村已由过去的失控村变为治安模范村,上交提留不须村组干部上门催收了。
4、广大农民敢于依法维权。
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绿溪口乡洲上村农民向村委会实行三承诺,即(1)遵守法纪,积极交纳税项税费;(2)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3)做一个合格村民。
农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村委会公开向群众承诺以下三项内容: (1)提供一切法律服务;(2)提供生产技术服务;(3)向特困、五保护等提供相应的服务。
相互间还签定了承诺书:自承诺公开后,洲上村秩序井然有序,农民遇事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该村二组女青年张某某,原与中医院一医生自由恋爱,后男方中止了恋爱关系,女方家族准备纠集近百人向男方讨回公道,在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中,通过学习,张某便打消了这一念头,主动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解决了这一纠纷。
5、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共为全县7.8万农产中16岁至45岁村民发放了《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在每个村建立了农民普法夜校。
同时与农民签订综治责任状,建立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
现在,农村中打牌、赌博、扯皮、打架等违法现象大幅度减少。
去年,全县有235个村委会被评为市、县安全文明村,占总比例的70%,有6.3万农产被评为双文明户、遵纪守法光荣户,并涌现大批各种养殖专业户、重点户、省科技致富典型等一大批新型农民。
(二) 目前,我县通过开展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那么现阶段我县农民最需要的是什么,希望是什么? 据调查,得到的回答是:农民最需要的是社会稳定,最希望的是发家致富,最怕的是加重负担,为此,农民呼唤法律进农家,需要法律进农家,因为法律是他们的护身符,法比神灵验。
一、农村社会治安形势相当严峻,农民需要法律保护,今年元月至4月份,我县各乡镇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37起,其中重大案件14起,特大案件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刑事案件发案数比去年的105起上升30.48%。
今年3月6日,江口墟镇大禾田村三组龙弟弟为泄愤将本组村民龙社友已挂果三年的179株桔树砍掉,价值3万元余元;谭家寨乡咸池坳村一组的张青玉与该村二组村民李叶林因土地纠纷,张青玉对村委会调解不服,为泄私愤,张青玉将李叶林的柑桔树砍断24根,价值1000余元。
还有家庭暴力犯罪、凶杀、纠纷械斗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地痞流氓骚扰~,在少数乡镇农民缺乏安全感,需要法律的保护。
二、农村山、林、地界纠纷、因催收提留款等经济交往引发的问题增多,农民需要法律保护。
如我县石羊哨乡跃马寨村因百亩山地的权属问题发生争执,乡政府指令国土站进行调查处理,国土站获得大量证据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该争议山地的所有权归李家村所有》的决定。
然而跃马寨村以村、组干部为首无视党纪国法,纠集数十人,手持刀斧趁夜赶往争议地将该地承包经营大户符某已挂果的柑桔树砍掉一千余株,价值数万元。
公安部门出面才平息了这一事件。
当今,我县农村渔塘、水库、果园的承包农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为了吃上定心丸,不少的合同办理了公证手续,这些都说明了农民急需得到法律保护。
三、农民减轻不合理负担需要法律保护。
前几年,我县不合理上交仍然存在,据农户反映我县和平溪乡的牲猪屠宰税变成田亩税、人头税。
绿溪口乡的柑桔特产税也变成田亩税、人均税,而不按实征收,违背了上级的有关规定。
此外,还有个别乡镇为了解决经费不足,下达创收任务,乡干部便在农民头上打主意。
(三)经过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农民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但从我县农村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不难看出,还有少数农民法律意识仍不强,导致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要落实好我县四五普法提出的抓好基层乡、村农户普法与依法治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任重而道远。
如何进一步促进农民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给人们留下了深深的思考。
思考之一:应强化基层领导带头学法,把农村依法治家活动抓好抓实。
农村问题事关大局,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没有我县的经济发展,人们要切实转变观念,走依法治村、治家之路,这就要求我们把法律交给农民。
事实证明,农民掌握了法律,就可以变成生产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变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强大武器,要推动农民学法用法守法,至关重要的是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应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思考之二:有针对性地做工作,农民普法才能收到好的效果,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的任务才能落到实处。
要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与农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当前要围绕农民普遍关心的减轻农民负担、农民的权利与义务等问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思考之三:要用法律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目前,我县农村群众对有关政策法律的理解仍带有片面性和模糊认识,如果不去占领农村这块思想文化阵地,不及时把有关政策法律交给农民,农民容易受喜欢钻政策法律空子的人的影响,一些封建的、迷信的甚至反政府的东西就会见缝插针。
95年8.9、8.11杀人抬尸冲击、打砸县委和政府机关,其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思考之四:完善农村立法,确保农民有法可依。
现在涉及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已经不少,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
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仍然存在一些法律空白点,如耕地抛荒怎么办,这类问题既无政策又无法律法规规定。
另外,国家重点工程需要征用大量土地,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乡、村、组、农民个人的分配比例均无法统一规定,有的地方因处理不当造成农民阻工、~。
还有农民外出打工仅凭一张身份证即可,无需在乡、村办理任何手续,有的在外赚了钱,盖起了楼房,并且银行有了存款,而他们的上交却分文不给,乡、村、组无法对他们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农民反映强烈。
思考之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齐抓共管,以加强农民普法教育和农村依法治理的领导与管理。
现在乡镇除了党政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抓这项工作外,主要靠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在抓,这是远远不够的,既要充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力量,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又要动员法庭、派出所、国土站、林业站、农业站、工商、税务等部门,一齐上阵,还应发挥村支两委、调解治保小组、村民小组长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