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830法学综合二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答案】C【考点】公平正义理念、罪刑相适应原则2.甲怀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医院讨说法。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错误的?()A.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B.甲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C.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D.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法院可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答案】D【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寻衅滋事罪3.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答案】B【考点】刑法解释4.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答案】D【考点】构成要件要素5.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小偷翻墙入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
2014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4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体现程序正当性法律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B.婚姻自由C.无罪推定D.公序良俗2.在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中,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标准是()。
A.是否具有合法性B.是否具有社会性C.是否由法律调整D.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3.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说法,不能成立的是()。
A.法制完备表明法律体系已经形成B.法制完备意味着法治的实现C.法治要求宪法和法律具有权威性D.法治的关键就在于依法治权4.下列选项中,属于应用法学的是()。
A.法社会学B.法政治学C.法伦理学D.行政法学5.贾某与鄄某酒后斗殴,分别被科以 200 元罚款和 5 天拘留。
这类处罚属于()。
A.行政处分B.行政制裁C.刑事制裁D.民事制裁6.李某是税务局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税务局领导张某在干部调整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但长期未见回应。
李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王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张某。
于是他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王某的行为。
李某的举报行为属于()。
A.法的适用B.法的执行C.法的监督D.法的解释7.在当代中国司法活动中,法官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主要是()。
A.归纳推理B.演绎推理C.辩证推理D.类比推理8.刘女士在餐厅就餐时,左脸不幸被火锅烫伤。
刘女士向餐厅索赔无果,遂提起民事诉讼。
除要求餐厅赔偿治疗费外,她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女士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属于法定权利B.刘女士、餐厅和法院之间不存在多向法律关系C.刘女士与餐厅之间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D.如果餐厅赔偿治疗费,那么这种赔偿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9.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
A.政治权利B.人身自由C.文化权利D.平等权10.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201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答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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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答案+详解】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参考答案三、简答题:第31 - 3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31. 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
【参考答案】(一)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的实际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
危害结果可以表现为物质性和非物质性两种情况。
物质性的结果通常可以根据数量、重量、状态或价值直接计量出来。
非物质性的结果往往是无形的、抽象的,一般不能计量,但是根据案件的全部事实和情节,对非物质性的结果仍然可以确定危害的严重程度。
【参考答案】(二)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的实际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
危害结果分: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
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所有犯罪都具备的,因为任何犯罪都会有危害结果,但刑法上的危害结果仅指狭义的危害结果,即认为危害结果只是犯罪行为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现实损害,这种危害结果是直接的物质性损害【考查知识点】危害结果的分类32.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综合真题及答案详解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
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体现程序正当性法律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 B.婚姻自由C.无罪推定 D.公序良俗2.在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中,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标准是( )。
A.是否具有合法性B.是否具有社会性C.是否由法律调整D.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3.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说法,不能成立的是()。
A.法制完备表明法律体系已经形成B.法制完备意味着法治的实现C.法治要求宪法和法律具有权威性D.法治的关键就在于依法治权4.下列选项中,属于应用法学的是( )。
A.法社会学 B.法政治学C.法伦理学 D.行政法学5.贾某与甄某酒后斗殴,分别被科以200元罚款和5天拘留。
这类处罚属于( )。
A.行政处分 B.行政制裁c.刑事制裁 D.民事制裁6.李某是税务局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税务局领导张某在干部调整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但长期未见回应。
李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王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张某。
于是他又向县人大、市硷察院举报王某的行为。
李某的举报行为属于()。
A.法的适用 B.法的执行C.法的监督 D.法的解释7.在当代中国司法活动中,法官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主要是( )。
A.归纳推理 B.演绎推理C.辩证推理 D.类比推理8.刘女士在餐厅就餐时,左脸不幸被火锅烫伤。
刘女士向餐厅索赔无果,遂提起民事诉讼。
除要求厅赔偿治疗费外,她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女士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属于法定权利B.刘女士、餐厅和法院之间不存在多向法律关系C.刘女士与餐厅之间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D.如果餐厅赔偿治疗费,那么这种赔偿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9.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 )。
A.政治权利 B.人身自由C.文化权利 D.平等权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
华南理工大学_830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刑法)2010--2017年_考研真题

830
华南理工大学
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请在答题纸上做答,试卷上做答无效,试后本卷必须与答题纸一同交回)
科目名称: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刑法总论)
适用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共 2 页一、概念辨析题(每题5分,共30分)
1.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
2.继续犯与连续犯
3.生产型增值税与消费型增值税法
4.市场主体法与市场主体规制法
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6.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
1.简述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
2.简述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特殊防卫
3.简述经济法产生的前提条件
4.简述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原则
5.无效法律行为的判定标准与法律后果
6.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论刑罚目的
2.结合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分析美国供给学派的主要学说、贡献及现实意义
第1页。
2014年同等学力法学综合真题答案与解析

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法学试卷参考答案与解析注:此真题解析是根据学员提供的主观题而整理二、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1、法律权利反映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
2、非眚指的是故意,在西周时期已经区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对故意犯罪从重处罚。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4、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5、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过错而违背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因此给他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过错一方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1、责任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法律责任是由于责任主体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具有直接强制性的特定义务。
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的原则主要有责任法定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责任相当原则和责任公正原则,其中责任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有:(1)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种类由法律预先规定;(2)法律责任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等由法律预先规定;(3)法律责任的追究主体、承担主体也需由法律预先规定。
2、准五服以制罪服制是中国传统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
《晋律》与《北齐律》相继确立了“准五服制罪”的制度。
按服制依亲属远近关系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
服制不但用以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是亲属相犯时确定刑罚轻重的依据。
如斩衰亲服制最高,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卑幼犯尊长加重处罚。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综合真题教(学)案答案详细讲解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
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体现程序正当性法律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 B.婚姻自由C.无罪推定 D.公序良俗2.在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中,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标准是( )。
A.是否具有合法性B.是否具有社会性C.是否由法律调整D.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3.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说法,不能成立的是()。
A.法制完备表明法律体系已经形成B.法制完备意味着法治的实现C.法治要求宪法和法律具有权威性D.法治的关键就在于依法治权4.下列选项中,属于应用法学的是( )。
A.法社会学 B.法政治学C.法伦理学 D.行政法学5.贾某与甄某酒后斗殴,分别被科以200元罚款和5天拘留。
这类处罚属于( )。
A.行政处分 B.行政制裁c.刑事制裁 D.民事制裁6.李某是税务局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税务局领导张某在干部调整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但长期未见回应。
李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王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张某。
于是他又向县人大、市硷察院举报王某的行为。
李某的举报行为属于()。
A.法的适用 B.法的执行C.法的监督 D.法的解释7.在当代中国司法活动中,法官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主要是( )。
A.归纳推理 B.演绎推理C.辩证推理 D.类比推理8.刘女士在餐厅就餐时,左脸不幸被火锅烫伤。
刘女士向餐厅索赔无果,遂提起民事诉讼。
除要求厅赔偿治疗费外,她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女士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属于法定权利B.刘女士、餐厅和法院之间不存在多向法律关系C.刘女士与餐厅之间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D.如果餐厅赔偿治疗费,那么这种赔偿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9.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 )。
A.政治权利 B.人身自由C.文化权利 D.平等权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
2014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司法部官方版)

2014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司法部官方版)试卷二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参考答案】:C2.甲怀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医院讨说法。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错误的?A.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B.甲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C.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D.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法院可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参考答案】:D3.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参考答案】:B4.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新东方在线司法考试频道(/)分享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参考答案】:D5.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小偷翻墙入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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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刑法总论)考试大纲《民法总论》考试复习大纲
一、考试目的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专业考试的内容,目的是考察考生对
民法学基础知识的掌握水平。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
本考试是测试考生对民法基础知识和初步应用能力的水平考试。
范围包括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特征、基本制度与实务应用能力等。
三、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特征、基本制度内容;
2、可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务案例或法律问题;
3、对民法总论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内容能够系统理解掌握。
4、对民法总论相关研究方向、问题有所了解,对典型案例有基本了解与分析。
四、考试形式
本考试采取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相结合,知识点测试与综合分析应用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
题型见下列内容。
五、考试内容(或知识点)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与分类;民法典的制定与民法通则
(二)民法的性质;民法与商法、经济法等部门法的关系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四)民法的效力、适用与解释方法
(五)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能力
(六)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民事权利的内容与客体;民事权利行使与保护方式
(七)民事主体制度;自然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八)人身权制度价值;人格权及其保护;身份权;住所与居所
(九)法律的类别;法人的能力;法人机关;法人的设立和消灭;非法人组织(十)法律行为概念、分类、成立、生效;法律行为的效力;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
为
(十一)代理、代理权与代理分类;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十二)时效、诉讼时效、除斥期间;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与延长;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力
六、考试题型
说明:基本题型如下,题量、各题分值每年可能有适当调整
1、概念辨析题
要求:回答基本概念含义;回答二概念相互关系
2、简述题
要求:回答所包含知识点,并对知识点进行必要的展开论述
3、论述题
要求:回答所包含知识点,并对知识点进行较充分的的综合论述
4、案例分析题
要求: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正确答出知识要点,简单阐述法律
理由
七、参考书目:
1、参考教材:梁慧星,《民法总论》(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4月
2、参考阅读:陈华彬.《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1月版
经济法学硕士生入学考试大纲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
专业代码:030107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入学考试,旨在测试学生是否已经较为熟练地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知识与实务知识,了解经济法产生的独特背景和经济法发展的独特路径,分析与研究经济法的历史任务、调整对象、地位、价值、渊源、体系、基本原则、本质、特征、制定、实施
乃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而从中遴选出基础知识扎实、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
本入学考试是一种测试应试者具备经济法基本理论知识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尺度参照性水平考试。
考试的范围为经济法总论,即包括本大纲所规定的大致内容。
三、考试基本要求
熟练地掌握经济法总论这一知识体系的基本框架与一般概念;运用经济法独特的思维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考试形式
笔试。
五、考试内容
本入学考试内容为经济法总论:包括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概念的国内外学说以及其基本含义;经济法体系的含义;经济法渊源的种类;经济学、经济法学和经济法学体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历史使命;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等内容。
六、考试题型
本考试题型采取主观题与客观题相结合: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分析题。
七、参考书目
1.张富强著:《经济法通论》,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2.杨紫烜主编:《经济法》(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3.刘文华主编:《经济法》(第4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4.张富强主编:《税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830法学综合二〔刑法学总论〕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刑法学总论》是全日制法学硕士的考试科目“830法学综合二”中的部分考试内容。
其目的是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法学研究的知识和能力。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
本考试是考察考生对刑法学基本理论掌握程度的法学综合考试,在考试科目“法学综合二”(总分150分)中的分值为50分。
考试范围包括:刑法总论基本概念、刑法总论基本理论、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刑法总论基本概念,能准确辨析相似概念的异同;
2.掌握刑法总论基本理论,能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
四、考试形式
闭卷考试。
试题内容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
五、考试内容(或知识点)
刑法的概念、体系、解释;刑法基本原则;刑法效力范围;犯罪概念和理论;犯罪构成;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事责任与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刑罚的执行与消灭。
六、考试题型
1.概念辨析题;
2.简答题;
3.案例分析题;
4.论述题
七、参考书目:本科通用教材
1. 《刑法学》徐松林主编、胡学相副主编,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
2.《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