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执行董事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执行董事章程

衢州xxxxxx有限公司章程(执行董事章程范本)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衢州XXXX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衢州市XXXXXXXXX。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于X年X月X日前缴足。
实收资本XX万元。
第五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第六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证照号码)XXX 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XXX 货币XX万元2006年2月1日前出资X万元XXX 货币XX万元2006年2月1日前出资X万元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由公司盖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2)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本公司是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
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二、公司住所: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股东名称: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三、股东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遵守公司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但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一、股东会的职权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利机构。
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 设执行董事+监事)

第三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壹份。
(以下无正文)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年月日
有限公司
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与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
第二章
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章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半数以上的股权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二)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三)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全票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章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整。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监事)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内资企业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

内资企业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仅供参考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设执行董事)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住所:。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1、。
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第六条经营范围(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注:1、工商部门不再登记企业经营范围,从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经营范围由商事主体通过章程或者协议等文件记载,用语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商事登记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际惯例、行业标准适时更新发布。
(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www./),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
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重新评估作价。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设执行董事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全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本公司住所位于:[公司详细地址]。
第三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人数]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如: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自产产品等]。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股东资格本公司股东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 按照公司法及本章程的规定出资。
第六条股东出资股东应当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股东出资可以采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法律规定的形式。
第七条股东权利1. 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2. 依法转让股权;3. 分配公司利润;4.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5. 依法请求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6. 依法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提出建议或者要求。
第八条股东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泄露公司秘密;4. 不得利用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和职权谋取非法利益;5. 遵守公司章程。
第三章股东会第九条股东会组成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股东会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1.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2.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3. 临时会议在以下情况下召开:a.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b. 监事会提议时;c.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时;d.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其中:实缴出资—万元,未缴出资于—年—月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白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全资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版本新)

全资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公司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三条公司依法设立,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
公司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公司以资产为纽带,与子公司建立母子公司体制。
公司通过其产权代表或者以股东身份参与子公司和其他参股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
公司对其子公司履行股东职责,子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公司的监管。
第五条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兼任职务。
经批准任职或兼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对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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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一)名称:XX有限公司
(二)住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二、经营范围:XXX、XXX的销售(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
股东:XX;身份证号:46XXXXXXXXXXXXXXXXX,以货币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 %,约定于公司注册之日起XXX(时间)内缴足。
股东:XX;身份证号:46XXXXXXXXXXXXXXXXX,以货币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 %,约定于公司注册之日起XXX(时间)内缴足。
五、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公司秘书。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⑴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⑵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⑶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⑷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⑸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⑹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⑺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⑻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⑼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⑽修改公司章程;
⑾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以上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股东会议事规则:
(1)股东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每年X月X日为股东会定期会议日期,定期会议应按章程规定召开。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2)股东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执行董事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2、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⑴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⑵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⑶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⑷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⑸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⑹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⑺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⑻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⑼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⑽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⑾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经理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⑴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⑵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⑶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⑷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⑸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⑹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⑻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监事
1、公司不设监事会,设X(1-2名)名监事。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2、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3、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⑴检查公司财务;
⑵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⑶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⑷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⑸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⑹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⑺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五)公司秘书
1、公司秘书由股东选举和更换。
公司设一名公司秘书。
2、公司秘书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2)负责向社会公众披露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司信息;
(3)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查询公司的相关情况;
(4)筹备公司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5)管理股东材料和公司文件、档案;
(6)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选举执行董事(经理)XX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七、财务管理制度与利润分配形式。
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⑵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作为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八、营业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九、股东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⑴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依法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⑵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本章程未作规定的事项,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⑶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各持壹份,公司登记机关壹份。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XX年XX月XX日股东签名盖章:
二○XX年XX月XX日
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设执行董事的公司设立时提交该文件)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 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于年月日在召开,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有限公司章程》。
二、选举为公司第一届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三、聘任为公司经理。
四、选举、为公司第一届监事。
五、选举为公司秘书
六、会议一致同意设立XX 有限公司,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股东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