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夏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1•【字号】合政办秘[2011]64号•【施行日期】201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1〕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意义粮食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对于掌握调控粮源,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十二五”良好开局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好部门协调,服务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经营秩序,为广大种粮农民创造良好的售粮环境,确保整个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各地要认真做好夏粮收购前各项准备工作,合理布设库点,方便农民出售。
认真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和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一旦市场价格水平达到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条件,要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及时启动预案,保护农民利益。
三、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督促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引导各类企业理性入市收购,重点加强对企业自营收购的引导,坚持理性收购,合理定价,加强经营风险防控,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稳定。
在收购过程中坚持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做到以质论价、不压级压价、不抬级抬价,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与省内外销区的联系,抓好与中央企业、粮食销区、加工企业和龙头企业的对接,巩固已建立的粮食产销合作伙伴,实行代储代存、代购代销、委托收购、联营收购,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拓宽渠道、搞活经营。
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参与竞争,搞活流通。
关于切实抓好“三夏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三夏”生产是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抓好夏收、夏种、夏管工作,事关农业丰收和农民增收。
为切实抓好今年的“三夏”生产,特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增强“三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因天气持续干旱,降雨偏少等因素影响,造成小麦成熟期相对集中,麦收压力增大。
据气象部门预测,在麦收期间,降雨量高于往年20%,可能影响小麦的正常收晒。
为此,各村要切实增强“三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抓农时,全力做好“三夏”生产的各项工作,确保夏粮丰产丰收。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三夏”生产措施的落实今年“三夏”生产的总体要求是:立足一个“抢”字,突出一个“快”字,狠抓一个“好”字,切实把“三夏”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农业机械。
“三夏”期间,天气变化无常,各村要立足实际,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及早动员农机户、电焊工等,对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秸秆粉碎机等农机具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小麦机收率达到100%;各村与6月15日前上报本村机械预定与维修情况,各片各村要共享机械信息,保证村村有机械,任何村不得出现没有或收割机械不足等情况;同时各村要组织对进山路进行全面整修,确保农机具顺利进出麦田;协调供电所积极做好线路检修工作,以确保麦收期间线路畅通。
做到成熟一块,收割一块。
组织农民在抢收的同时,抓紧晾晒,确保颗粒归仓。
(二)严防火险,抓好“三夏”安全。
各村既要组织抢收抢种,又要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今年,市政府对所有联合收割机都免费配置了秸秆粉碎设备,各村委要引导农民搞好秸杆综合利用,严禁焚烧作物秸杆;对机械、电气设备进行认真审验,严禁违章或带病作业;坚决制止在主要公路上打场晒粮现象,避免交通、火灾事故。
要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加强“三夏”安全生产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三)加强指导,加快夏播进度。
各村在抓好小麦抢收的同时,要抢农时、争主动,做好秋作物抢种工作,努力做到秋粮面积不减少、播期不推迟。
2019年度夏粮入库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9年度夏粮入库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做好夏粮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2019年度夏粮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事项通知如下:1、加强粮食机械设备、设施的检查。
在夏粮收购前各库点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并切实开展岗前业务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收购期间加强对设备的巡检力度,做到每日一检,坚决将隐患止于萌芽之中。
2、加强收购现场车辆及人员安全管理。
各库点在夏粮收购期间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维持运输秩序和安全监督管理。
3、加强粮食机械操作安全管理。
各库点严禁带电移动机械设备、严禁带病运转设备、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4、加强粮食入库安全及质量管理。
各库点要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程序入仓装粮,严禁超仓容装粮,对满仓状态的老旧仓房要检查,防止发生仓房倒塌事故;在码放包装粮食时,要严格按规定限高和码放方式作业,防止出现粮垛倒塌事故;各库严把粮食质量入库关,加强粮食入仓前的整理工作,收购工作过程中,检验人员必须按照收购质量标准,严把收购质量关卡,陈粮、质量超标、参杂使假的粮食一律拒收;满仓后要及时平仓,做到满一仓、平一仓并及时清理卫生。
5、加强对消防安全的宣传与检查。
在夏粮收购前库点备足配齐消防设备,以及防汛器材,对排水道要进行疏通清理,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6、各库点要加强用电管理。
定期检查输电线路和电器设备的运行状况,坚决纠正不良用电习惯,防止出现人员触电和因电火灾事故的发生,简易仓、机械罩棚在不用时及雷电、暴雨等情况下及时断电,确保安全。
7、认真执行查仓制度。
夏季空气湿度较大,温度高,存粮易发虫害、高水分粮易发热等,不能因粮食收购忙而忽视库存粮食的检查,要严格查粮制度,查粮同时查仓,及时分析粮情变化趋势,及时关注仓房及粮食堆垛安全,确保安全储粮。
8、切实做好储粮化学药剂管理。
各库区要严格遵守储粮化学药剂运输、使用、回收的管理,切实防止储粮化学药剂丢失、自燃、爆炸、泄露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夏”生产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夏”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6.02•【文号】农办农〔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06.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夏”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当前,正值“三夏”生产的大忙时节,也是农业防灾减灾的关键时期。
今年夏收夏播农时紧迫,任务繁重,需要统筹安排,强化指导,狠抓落实,确保“三夏”生产顺利开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抓好“三夏”生产工作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始之年,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
农业能否保持发展的好势头,结构调整能否取得积极进展,对增强“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的信心至关重要。
“三夏”是全年农业生产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抓好“三夏”生产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环环紧扣,落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三夏”生产各项任务,赢得全年粮食稳定发展和农业转型升级的主动权。
二、精心组织实施,抢收快打确保夏粮“颗粒归仓”夏收期间气候多变,易发生烂场雨等灾害,影响收获进度和产品质量。
要充分发挥农机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跨区机收,周密安排部署,强化信息引导,搞好机具调度,做到“麦熟有机收,机到有活干”。
加强与发改、公安、交通部门及石油石化企业沟通协调,落实重点地区柴油供应,保障机收用油需要,及时疏导跨区机收作业机具,确保顺畅安全转移。
大力推广农机深松整地、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等新技术、新机具,努力改善耕地质量,促进秸秆禁烧。
三、科学布局安排,有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结构调整是今年农业农村经济的主线和主旋律。
要科学安排作物结构,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0•【字号】天政办发[2012]139号•【施行日期】2012.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12〕1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当前,正值“三夏”生产的重要时期,夏粮收购将进入旺季。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最大限度的扩大收购,掌握粮源,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确保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现就做好夏粮收购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夏粮收购是国家掌控粮源、实施宏观调控、保障供应安全的基础,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和粮食生产、市场供应的大事,对于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稳定物价总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对粮食工作的部署上来,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夏粮收购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精心组织安排,完善工作措施,加强资金衔接,,搞好指导协调。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油收购政策,加强信息服务和市场监管,做好价格沟通与协调,指导各类企业准确把握市场形势,搞好购销经营,促进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扩大粮食收购,充分发挥国有粮食收购主渠道作用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合理分析预测今年夏粮收购价格走势的同时,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主渠道作用,按照“少站点、大网络、宽辐射”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夏粮收购模式,推行“四个结合”,把设立网点收购与走村串户上门收购相结合、当地收购与外地收购相结合、固定网点收购与委托经纪人收购相结合、集中收购与常年收购相结合,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能收尽收。
要积极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准确把握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带头模范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同时,大力培育和发展粮食经纪人、粮食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多种方式,扩大粮食收购,最大限度掌握粮源,充实各级粮食合理库存,真正形成多渠道调剂余缺的粮食工作格局,确保粮食收购市场平稳有序。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全市粮食仓储和谷物磨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全市粮食仓储和谷物磨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7.04•【字号】•【施行日期】2023.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全市粮食仓储和谷物磨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粮食事业发展中心),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为深刻汲取宁夏银川市“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筑牢守好安全底线,确保全市粮食仓储和谷物磨制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6月22日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6月30日省粮食和储备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精神以及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粮食事业发展中心)、济南产发集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
要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培训、“审计式”监督检查等内容,研究具体举措,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狠抓防范措施,补齐短板弱项,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粮食事业发展中心)、济南产发集团按照《济南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对照《粮食行业企业重点检查事项》,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全面自查,重点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制定措施、应急预案和整改期限,实现闭环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督促指导企业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是对粮食出入库、进出仓等外租外包情况开展排查,加强统一协调管理,举一反三摸排风险隐患,坚决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稳定。
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粮食局•【公布日期】2008.11.04•【字号】黑粮储字[2008]112号•【施行日期】2008.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粮储字[2008]112号)各行署、市、县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粮食局,省直属粮库管理公司、黑龙江新良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今年我省粮食生产又喜获丰收,粮食收购工作已经启动。
在国家政策性收购的拉动和市场化购销进一步活跃的情况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收储和烘干任务繁重,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加大。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粮食收购的各项工作,确保全省粮食收购期间生产安全,不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管理。
各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企业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把各部门和环节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和人员,要认真查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本地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指导、督查力度,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二、强化安全生产制度管理。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要结合粮食收购期间的工作特点,对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并加以补充和完善。
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员工进行对照学习,切实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企业员工凡未经岗前培训的,坚决禁止上岗作业;凡企业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凡违反操作规程的,坚决调离工作岗位;凡违反带班、值班岗位职责制度的,坚决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强化安全生产环节管理。
要针对粮食购销企业生产环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认真做好“三夏”麦收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政发[2011]26号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三夏”麦收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各办事处党总支、村,镇机关、镇直各部门:一年一度“三夏”麦收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认真做好麦收期间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夏粮丰产丰收、颗粒归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及早安排,切实加强对麦收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麦收安全保卫工作是“三夏”工作的重点,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麦收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为党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从建设“平安”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麦收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认真总结往年麦收安全保卫工作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今年“三夏”麦收生产的新形势、新特点,立足一个“早”字,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麦场早选址,农机、农电工早培训,机电设备早检修,防火、灭火器材早准备。
为加强对今年麦收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麦收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同志任第一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副镇长、,镇长助理、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安监中队中队长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执法办、农委办、农机站、安监办、供电所、8个党总支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党委、政府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三夏”安全保卫督导组,分赴各党总支、村,具体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各党总支、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办事机构,负责对“三夏”麦收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和调度,安排专人,及时向镇麦收安全保卫办公室上报麦收进展情况,实行“三夏”麦收安全保卫工作零报告制度,坚持每天一报,确保情况及时掌握,未雨绸缪。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麦收防火安全意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针对麦收实际情况,围绕落实各项麦收防火安全措施这一重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简报、标语等组织形式,广泛宣传麦收防火的重要性,通过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火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自觉遵守麦收防火规定,认真履行防火义务,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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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夏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做好夏粮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夏粮收购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下面的就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切实加强夏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2018年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做好夏粮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夏粮收购安全生产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收购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加强粮食收购设备检查。
在夏粮收购前各收购企业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检查,并切实开展岗前业务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2、加强收购现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
各收购单位在夏粮收购期间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维持运输秩序和安全监督管理。
3、加强粮食机械运转操作安全管理。
各收购单位严禁带电移动机械设备、严禁带病运转设备、严禁违反规定操作设备。
4、加强粮食入库安全管理。
各收购单位要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程序入仓装粮,严禁超仓容装粮,对满仓状态的老旧仓房要检查,防止发生仓房倒塌事故;在码放包装粮食时,要严格按规定限高和码放方式作业,防止出现粮垛倒塌事故。
5、加强对消防安全的宣传与检查。
在夏粮收购前各企业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组织演练,备足配齐消防设备,以及防汛器材,对排水道要进行疏通清理,时刻做好应急救援准
备;各企业要加强用电管理,定期检查输电线路和电器设备的运行状况,坚决纠正不良用电习惯,防止出现人员触电和因电火灾事故。
6、认真执行查粮和查仓制度。
夏季空气湿度较大,温度高,存粮易发虫害,高水分粮易发热等,不能因粮食收购忙而忽视库存粮食的检查,要严格查粮制度,查粮同时查仓,及时分析粮情变化趋势,及时关注仓库及粮食堆垛安全,确保安全储粮。
7、切实做好储粮化学药剂管理。
各企业要严格储粮化学药剂运输、使用的管理,切实防止储粮化学药剂丢失、自燃、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粮食进行熏蒸作业前,必须制定熏蒸作业方案,进行熏蒸作业时,应划定明显的作业区域并设立警告标识,并严格按程序操作,防止人员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8、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各粮食收购单位要经常对本单位各环节的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及时治理、消除。
9、加强装卸工队伍管理。
企业使用装卸工,要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办理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培训民工安全注意事项。
二、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忠
副组长:杨宏仕、隆晓枫
成员:周育安、周保臣、杨仲将、黄帆、黄尚学、黄立东、余电学、黄应猛、莫绳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安全生产各方面。
联系电话:***。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