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全年法制工作计划与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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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篇

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篇

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调研和风险评估:了解农业生产的风险状况,包括天气灾害、病虫害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需要保险的农作物和地区。

2. 设计保险产品:根据农作物种类和地区特点,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确定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并制定保费收取规则。

3. 合作机构选择:与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确定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利益分配。

4. 农户宣传和培训:通过农民培训和宣传活动,向农户介绍农业保险的意义和作用,让农民了解保险产品的具体内容和购买流程。

5. 保险购买和投保管理:建立保险购买渠道,通过各种途径(线上、线下)方便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并建立农户投保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保险投保、理赔等全过程管理。

6. 保险风险监测和评估:定期监测农作物生长状态,及时掌握保险风险情况,对农作物灾害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保险责任与赔偿标准。

7. 理赔管理:建立高效的理赔申请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农户的理赔申请,并对理赔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8. 保险结果评估:定期评估农业保险的实施效果,包括保险购买率、投保金额、理赔率等指标,不断改进和优化保险工作。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实际实施时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二)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数据收集和评估:农业保险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对农作物、家畜等农业资源进行调查和数据收集,包括产量、价值、生长周期、灾害风险等。

这些数据将用于评估农业风险和确定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

2. 风险评估和建模:利用历史数据和技术手段,对农作物、家畜的自然和人为灾害风险进行评估和建模。

涉及的技术包括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

建模结果将帮助农业保险机构确定保险费率和制定保险条款。

3. 保险产品设计:根据农作物、家畜的特点和农业风险,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明确职责,协同推进。
3.保险公司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六、监督与评估
1.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评估机制,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保险条款和费率应报监管部门备案。
(五)理赔服务
1.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理赔制度,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2.理赔资料包括:保险单、损失清单、损失证明等。
3.保险公司应在接到报案后及时进行查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理赔。
五、组织保障
1.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政策宣传等工作。
1.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
2.农民自缴保费比例不超过总保费的20%,具体比例根据保险品种和地区差异进行调整。
3.建立保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四)保险条款与费率
1.制定统一、规范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确保保险责任明确、费率合理。
2.保险条款应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等内容。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生产风险保障能力,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1.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中央财政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险种确定。

2023年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

2023年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

2023年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一、背景分析在当前全球气候变暖、自然灾害频发的形势下,农业保险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持手段,既能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又能稳定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为确保农业保险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指导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升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增加农业经营者的风险承受能力;2. 夯实农业保险的基础,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能力;3. 推进农业保险的创新发展,加强技术应用,提高农业灾害风险评估和损失评估的准确性;4. 健全农业保险的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农业保险市场秩序;5. 提升农业保险机构的服务水平,加强农民的保险意识和理解。

三、工作重点1. 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

制定和完善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基金制度,设立农业保险风险补偿金,增加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降低农业保险的费率等。

同时,加强与其他政策的衔接,如农业补贴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实现政策的协同效应。

2. 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创新。

根据不同农业区域和主要农作物的特点,研发和推广适应性强、保障范围广、理赔速度快的农业保险产品。

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农业保险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推广使用无人机、遥感等技术进行农田监测和灾害评估。

3. 拓宽农业保险渠道。

与农业相关部门和农业保险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农业保险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和理解。

建立农业保险销售和理赔的便捷渠道,提供便利的保险服务。

鼓励农业保险机构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合作,拓宽农业保险的销售渠道。

4. 强化农业保险市场监管。

加强对农业保险机构的监管,确保其资金安全和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发布和共享农业保险相关信息,促进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竞争。

加大对农业保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农业保险市场秩序。

5. 加强农业保险评估和监测。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的评估和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农业灾害风险评估和损失评估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支持。

农业保险年度工作计划

农业保险年度工作计划

农业保险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背景:农业保险旨在为农民提供农作物和农业生产保险,帮助农民减少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带来的损失,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本年度工作计划的目标是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提高保险覆盖率和保险理赔效率,加强农业保险与农业科技创新的融合,为农民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

一、完善农业保险体系1. 拓展保险产品种类和覆盖范围,根据农作物类型和地区特点制定不同的保险方案,满足不同农民的保险需求。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农业保险政策和标准,推动农业保险发展。

3.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评估体系,对保险产品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产品质量和风险管理。

二、提高保险覆盖率和销售渠道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增加农民购买保险的意愿。

2. 拓展销售渠道,与农业合作社、农资店等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保险产品。

3. 提供个性化服务,为不同农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保险方案,满足不同需求。

三、加强保险理赔管理1. 建立健全理赔准则和流程,明确理赔条件和程序,提高理赔效率和服务质量。

2. 加强与农业技术部门的合作,提供农作物生长监测数据和天气预警信息,为理赔提供科学依据。

3. 加强现场勘查和风险把控,减少虚假理赔和不当赔偿现象的发生。

四、推进农业保险与科技创新的融合1. 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保险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保险业务的效率。

2. 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开发农作物生长预测模型,提高保险产品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

3. 积极开展农业保险创新业务,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型保险产品,如气候指数保险、损失比例保险等。

五、加强农业保险监管和风险管理1. 建立农业保险监管机制,加强对农业保险公司和经纪机构的监管,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2. 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分析风险状况和趋势,及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降低市场风险。

3. 加强农业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最新-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 精品

最新-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 精品

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关于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促进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2019年全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确保粮食安全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健全保障服务体系,为农业提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任务及安排一保险范围。

全市21个镇街。

二保险品种。

按照财政部提出的补贴险种的保险标的为种植面广,对促进三农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农业保险险种为玉米。

所有保险试点范围内的镇街都可以开展玉米的承保工作。

在农民自愿交足保费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等其它险种的试点工作,保费补贴由各镇街自行承担。

三保费标准、保险金额、保险责任。

保险费10元亩,保险金额300元亩,保险责任为雹灾、涝灾、风灾和重大流行性病虫害。

如无特殊情况或国家、省、市统一要求,我市农业保险费率将保持相对稳定,以便承保公司和镇街政府提前着手开展工作。

四保费补贴比例。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9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对玉米保险的保费,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余20由农户自担。

其中,中央、省级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10,我市财政承担20。

五保险期限及签约、理赔时间。

保险期限为作物出苗至作物收获。

保险签约截至期为7月15日。

全年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年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年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助推产业脱贫、支持“三农”发展的保障作用,根据《X 省入民政府办公厅转发X年X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27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年X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28号)精神,结合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和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

区政府将农业保险组织实施纳入工作安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承保机构做好宣传、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和防灾防损等工作,支持农业保险顺利开展。

(二)坚持市场运作。

以商业化经营为依托,坚持竞争参与、市场化运作,逐步构建市场配置资源、保障稳定高效的农业生产风险防控保护体系。

(三)坚持扶贫优先。

农业保险优先在贫困镇(街道)、村覆盖主导产业,优先在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实行农业保险减免优惠政策,向贫困户及承担扶贫带贫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四)坚持自主自愿。

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与保险机构在自愿原则下签订农业保险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二、主要内容(一)财政补贴品种1.传统品种。

小麦、玉米、马铃薯、油菜、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公益林)、核桃9个险种。

2.创新品种。

试点实施X市蛋鸡综合收入保险、X市苹果大灾+价格指数保险(苹果大灾即苹果果实期的冰雹、大风、花期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和政策性樱桃保险。

(二)保障金额和保险费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X〕123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X年X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27号)有关要求,传统保险品种保障金额以保障农户及农业生产组织灾后恢复生产为主要目标,原则上不得低于区域内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如无法确定直接物化成本,保额不得低于上年保额的110%。

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

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

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农业保险作为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民收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十年方案写作经验,为大家详细梳理一下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的指导方案。

一、工作背景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大,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确保农民利益,我们有必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指导方案。

二、工作目标1.提高农业保险覆盖率,确保主要粮食作物和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2.优化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满足不同农业生产主体的需求。

3.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让农民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

4.加强农业保险风险防控,确保农业保险业务的稳健发展。

三、工作措施1.完善政策体系(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农业保险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减轻农民负担。

(2)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创新性农业保险产品。

(3)建立农业保险风险补偿机制,保障保险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2.优化产品体系(1)针对不同农业生产主体,开发差异化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需求。

(2)加强产品创新,开发天气指数保险、农产品价格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

(3)加强与农业产业链相关企业的合作,推出产业链一体化保险产品。

3.提升服务水平(1)加强农业保险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

(2)优化保险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农民利益。

(3)搭建农业保险信息平台,实现保险业务在线办理,方便农民投保。

4.强化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农业保险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2)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3)加强与政府、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多方合作,共同应对农业风险。

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2.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部门、各保险公司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投入保障,确保农业保险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

市政办关于基层统计工作通知与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汇编

市政办关于基层统计工作通知与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汇编

市政办关于基层统计工作通知与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汇编市政办关于基层统计工作通知为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基础,提高源头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政府统计的公信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基层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充实基层统计力量,配齐工作人员。

对乡镇(街道)统计站要继续实行派出型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承担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及社会所有行业统计),保障统计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完善工作制度。

各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机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和资质以内的企业要建立专门统计机构;规模以下、限额以下和资质以外的企业要设立统计岗位;市、县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综合统计机构和行业统计机构,设立统计岗位。

二、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统计力量,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市县乡各部门要明确统计负责人,确定专职统计人员,保持统计人员的基本稳定,对由于工作需要确需变动的,要征得本级政府统计机构同意。

乡镇(街道)统计站要坚持以专职人员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形式,抽调部分兼职人员充实到统计站,确保统计力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村(居)民委员会的统计工作;各企业要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市级统计机构要加强对县级统计机构、市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县乡统计机构要加强对县(乡)各部门、辖区内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加强基层统计管理市级统计机构要加强对县级统计机构、市政府各部门统计机构、50户重点工业企业、投资过亿元企业、销售额亿元以上贸易企业和设立省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的统计机构,以及市内所有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县乡统计机构要加强对县乡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业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各村(居)民委员会统计人员的管理。

市县乡各部门的统计资料在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必须报送本级政府统计机构,其中与政府统计相关的重要数据须事先经本级政府统计机构审核同意;各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向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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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全年法制工作计划与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汇编市政办全年法制工作计划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

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群众为根本,以实践为标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着力做好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政复议、法制培训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提供有力的法制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十八大。

一、切实抓好《纲要》和《意见》的贯彻实施1、全面落实国务院《纲要》和《意见》。

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关于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以落实全省依法行政五五规划为重点,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纲要》和《意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2、重点抓好《制度规定》的落实。

切实把实施《市推进依法行政若干制度规定》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总抓手,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依法行政进程,选择实际需要、条件具备、调研成熟的制度,尽快建立施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的作用。

不仅重视依法行政年终考核,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日常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被考核单位在依法行政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基层依法行政。

二、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以全面贯彻《省行政程序规定》为契机,切实履行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职责,今年着力做好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编号工作,定期公布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目录。

加强对各镇、街道办事处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指导和协调。

2、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明确文件审查的方式和重点,对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强化事前合法性审查,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强化事后备案,突出对增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事项的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有效。

加强对各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法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强化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职责。

定期对各镇、街道办事处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召开会议,以会代训,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3、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统一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文本格式,完善备案文件档案。

努力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开展。

三、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1、探索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探索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体制,发挥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积极向群众介绍行政复议新的申请方式、管辖机关、运行模式等信息,注重宣讲复议制度优势,引导群众更加了解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

2、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从案件报送、立案、受理、审理等各方面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研究制定复议案件办理和复议工作规范化相关制度规定,以制度化的规定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依法、高效开展。

3、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办理复议案件坚持合法性审查与适当性审查相结合,规范办案程序,完善办案制度,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

4、不断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

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争议,采取简易程序,高效、便捷地予以化解;对涉及当事人重大权益的案件,进行现场调查并实地核实证据,积极探索运用听证质证核实证据、公开审理查明事实等方式审理案件,增强认定事实的客观准确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四、大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协调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编码管理制度,继续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管理措施,一律予以取消。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推动行政审批效率提高。

2、扎实做好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及监督实施工作。

探索建设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推进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实施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以电子监察系统为平台,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规范网上办案和行政执法行为。

做好行政强制事项梳理工作,整理完善行政强制执法基础数据,适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探索执法人员记分管理模式。

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强化个案监督,做好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和查处工作。

五、不断提高政府法制研究和宣传工作水平1、积极开展政府法制研究。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结合工作实践,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增强调研成果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2、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和培训力度。

围绕全年工作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报道政府法制工作的新亮点,不断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扎实开展法制培训工作,适时组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结合全市执法证件审验、换发工作组织行政执法、复议应诉人员培训班,突出对行政强制法、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关于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促进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20**年全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确保粮食安全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健全保障服务体系,为农业提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任务及安排(一)保险范围。

全市21个镇街。

(二)保险品种。

按照财政部提出的补贴险种的保险标的为种植面广,对促进“三农”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农业保险险种为玉米。

所有保险试点范围内的镇街都可以开展玉米的承保工作。

在农民自愿交足保费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等其它险种的试点工作,保费补贴由各镇街自行承担。

(三)保费标准、保险金额、保险责任。

保险费10元/亩,保险金额300元/亩,保险责任为雹灾、涝灾、风灾和重大流行性病虫害。

如无特殊情况或国家、省、市统一要求,我市农业保险费率将保持相对稳定,以便承保公司和镇街政府提前着手开展工作。

(四)保费补贴比例。

根据《财政部关于20**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对玉米保险的保费,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余20%由农户自担。

其中,中央、省级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10%,我市财政承担20%。

(五)保险期限及签约、理赔时间。

保险期限为作物出苗至作物收获。

保险签约截至期为7月15日。

理赔期限:12月20日前理赔结束,不得跨年度赔付。

(六)承保公司。

承保公司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衔接,以优异的服务质量获得支持。

(七)保险运作。

承保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承担农业保险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

在运作机制上,各承保公司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与农业技术推广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利用再保险,建立“以险养险”的补充机制,分散经营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八)勘查定损。

参保农作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在24小时内向其投保人及镇街农业保险办公室报案,镇街在24小时内分别报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承保公司。

承保公司及时组织投保人填报《损失清单》,在48小时内负责组织聘请由农业、财政、气象、保险等核损理赔专家组到现场查勘,专家出据的《灾害损失报告书》为理赔的重要依据。

承保公司填写《初步定损清单》后,报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理赔结束后,现场查勘记录、拍摄照片、绘制平面图、灾害损失报告书等重要资料由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承保公司各自存档,以备缮制赔案。

三、资金管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四、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调整全市农业保险试点联席会议成员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核损理赔专家组成员,并把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对镇街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评内容。

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各镇街要加强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助承保公司做好农业保险试点的相关工作。

对报灾面积严重不实、贻误理赔、影响群众生产自救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五、操作程序(一)广泛发动。

承保公司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密切合作,在媒体上公布保险政策、范围、标准、条件等,使参保农户全面了解相关政策。

(二)签定保险合同。

各镇街统一组织,受村民代表大会委托,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可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投保单位与承保公司签定保险合同。

村里没有统一投保的,投保农户与承保公司签定保险合同。

投保人应及时缴纳应承担的保费,保险公司收取农民保费,必须同时出具保险单。

保险合同须按品种签署,保费须按品种缴纳,不得合并、搭车收取保费。

(三)公示参保农户名单。

承保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时,要做到“四公开”(即:农业保险政策要公开、承保情况要公开、理赔结果要公开、服务标准要公开)、“三到户”(即: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

承保后,详细承保情况要在村委“政务公开栏”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交纳数额、保险金额五项内容,便于日后的理赔监督。

发生理赔后,要在“政务公示栏”公示受灾农户姓名、受灾品种、灾害程度、面积、理赔数额。

承保、理赔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有关要求(一)加大宣传力度。

承保公司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农业保险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提高投保率;要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确保每位投保农户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保险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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