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旅游公司规章制度范本大全5篇

旅游公司规章制度范本大全5篇旅游公司规章制度篇11、旅行社门市部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旅行社对其所属门市部负有管理职责。
严禁通过设立门市部名义,以承包、交纳管理费等方式,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
2、设立社应按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宣传、统一招徕、统一接待的原则,制定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3、旅行社门市部的名称统一规范为:“设立社全称﹢(县、区)街道名称﹢门市部”。
4、旅行社门市部实行登记证制度。
《登记证》不设副本,有效期为两年,旅行社在《登记证》到期前一个月内持《登记 *来到原登记机关换发。
5、旅行社须持《登记证》到其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注册手续。
旅行社门市部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
6、旅行社及所属门市部实行统一标牌、统一形象,应为门市部工作人员制作统一的工作胸牌,有条件的要制作统一工装。
7、旅行社变更门市部负责人和经营场地,歇业及撤销所设门市部,均应到原预先备案登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旅游公司规章制度篇2第一章管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
县旅游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县旅游集团公司组建方案***旅游集团公司(暂定以下简称公司),是由***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组建并授权经营***国有旅游资产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隶属***人民政府,就授权资产对***人民政府负责,按照***人民政府的授权和赋予的职责,对***级国有旅游资产进行经营管理,保证其正常营运和保值增值。
***人民政府拥有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等有形资源和冠名权、特许经营权、政策等有形、无形的两大资源,运用市场运作的办法、经营的手段,把资源变成旅游发展的资本来运行。
积极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实现以资源换资金、以景点换资金、以经营权换资金,充分挖掘民资民力.形成旅游线路的重要景区景点抓过来,对旅游资产进行评估,国有资产以股份的形式交由旅游公司经营和管理,实行灵活的政策鼓励社会融资和招商引资,以股份的形式参与旅游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以此解决资源分割、职能交叉、管理脱节、运行阻滞的现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一、公司与政府的关系***人民政府对公司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主要是:(一)决定公司的设立,审查批准公司的公司章程.(二)委派和更换公司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任命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决定其报酬和奖惩;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考核审定总经理人选。
(三)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对公司的分立、合并,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组织形式、解散或清算做出决定。
(五)审查公司的经营目标和重大投资项目,考核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并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决定奖惩。
二、公司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公司的资产和财务接受***财政局和***国资部门的监督管理;旅(!)游业务接受***旅游局的行业管理;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开发接受***建设局、旅游局的规划管理;人事管理接受***委组织部和***人事局的指导;涉及文化、宗教、林业、农业、交通、国土资源、安监部门按照行业管理执行,涉及到计划、劳动、环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事宜,按国家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其他方面事宜,按一般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处理。
文旅公司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运营,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稳定、高效、专业,全面提升公司的业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市场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架构。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审议和监督,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方向进行决策。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工作,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七条经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应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九条公司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和处置等工作。
第十一条资产购置应遵循合法、合规、经济、高效的原则。
第十二条资产使用应遵循节约、合理、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十三条资产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资产完好。
第十四条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五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第十六条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到合适的员工。
第十七条培训应结合员工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考核应客观、公正、合理,奖优罚劣。
第十九条薪酬福利应遵循市场竞争力、公平性、激励性原则。
第五章市场营销管理第二十条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公司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产品研发应结合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二十二条市场推广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创新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客户关系维护应遵循真诚、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原则。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资金运作、成本控制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稳健、高效的原则。
文旅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文旅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文化旅游企业的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依据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文化旅游企业的全体员工及与企业签订合同的各方。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企业组织结构企业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
董事会负责企业战略决策、监督经营管理团队的工作;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团队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第五条岗位职责1. 董事会:负责企业发展战略制定、重要决策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
2. 监事会:对企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经营管理团队: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决策,确保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六条招聘与选拔企业应根据发展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聘活动。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合格后正式录用。
第七条培训与发展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提升个人素质。
第八条薪酬福利企业应建立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带薪年假、员工体检等。
第九条劳动纪律员工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请假、出差等需按程序办理手续。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企业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财务制度企业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完整、准确。
财务报表应按期编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资金管理企业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大额资金支出需经过董事会审批。
第十二条成本控制企业应加强成本控制,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三条合同审批企业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合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XXX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XXX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XXX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客观准确地评价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的工作绩效,充分发挥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正规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确保集团公司经营目标和转型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室、处及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考核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客观、实效的原则,实行单向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子公司年度评优及员工绩效工资、职务晋升等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全面激活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工作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确保集团公司经营综合收入目标顺利实现。
第四条考核纪律1.考核小组必须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真实,各项考核评分必须做到有理有据。
2.考核工作必须在集团公司规定的具体时间内完成。
—1—3.经集团公司考核抽查领导小组抽查,发现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第二章绩效考核方式第五条月度考核1.月度考核为每年3至12月份,淡季1至2月份不考核。
月度考核以日常工作(30分)和重点工作(70分)为主要内容,每月组织1次。
2.人力资源部在一样平常工作检查中,发现不效率办理、不落实规章制度、不按划定着工作服、仪容仪表不符合规范、办公、生产经营秩序不正规等情况举行登记并反馈部门(子公司)和经营办理部,由经营办理部在其当月绩效考核成绩中予以响应扣分。
3.旷工1天,本人当月实发绩效工资扣除100元,扣完为止;整年累计旷工跨越5天,取消小我整年绩效工资。
第六条年度考核1.年度考核全年组织进行2次,上半年考核3至7月份,于7月31日至8月10日组织进行;下半年考核8至12月份,于12月31日至1月10日组织进行。
年度考核以经济任务和项目进展等为重点内容。
2.经济任务指标上半年完成以全年度经济任务指标的40%为准;下半年完成以全年度经济指标的100%为准,经济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得100分,未完成按照完成率百分比评分。
旅游发展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发展投资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运营,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游发展投资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高效、务实、创新的原则,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室及各部门,形成高效、协调、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重大人事任免。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总经理室及各部门的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第七条总经理室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劳动保障权益。
第十条公司建立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制度,确保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持续提升。
第十一条公司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公司财务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规划、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收支必须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五章投资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公司投资决策遵循市场导向、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需经过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决策审批等程序。
第十七条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第六章业务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公司业务管理遵循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十九条公司建立健全业务流程,明确业务审批、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责任主体。
第二十条公司加强市场调研,及时调整业务策略,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七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文化有限公司章程

文化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为“文化有限公司”。
简称“文化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具体地址]。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整。
第五条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具体法人代表姓名]。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具体经营期限]年。
第七条公司的机构设置和职权如下:1.董事会:由不少于[具体人数]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监督经营活动。
2.监事会:由不少于[具体人数]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情况。
3.经理层:由总经理和其他经理组成,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八条公司依法用人,尊重员工的权益和人格尊严,在招聘、录用、培训、待遇等方面不歧视。
第九条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坚守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
第十条公司的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财务独立、真实透明。
第二章公司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具体任期]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董事会必须依法召开会议,形成决议,并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具体任期]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监事会必须依法召开会议,审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并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第十三条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产生,任期为[具体任期]年。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必须依法履行职责,负责形成公司的经营决策。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参加,其中股权比例达到[具体比例]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议股东大会召开。
股东大会需要达到全体股东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投票权和被选举权,按照股权比例参与公司的决策,同时有权要求公司按时分配利润。
文旅集团章程

XX市XX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市XX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证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条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
XX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资委)“以下简称市经信委(国资委)”根据XX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的授权,代表市政府对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出资人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遵守市政府和市经信委(国资委)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市政府和市经信委(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
第五条公司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公司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公司投资应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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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县人民政府出资设立XX县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一条集团公司名称:XX县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长沙市XX县××××路××××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建设投资融资、旅游商品开发经营销售、旅游景区开发经营咨询、旅游品牌策划营销推广。
第四条公司在XX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决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第七条股东用货币出资。
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依法行使股东的职权;
(二)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三)公司清算、终止后,享有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
(二)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回出资;
(二)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
(四)确保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当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职权、职责及行使规定
第十二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监事,决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的规定:
(一)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在相应的决定上签字;
(二)股东行使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涉及公司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报公司登记机关存档,不涉及到公司注册事项变更的,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置备于公司。
第六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董事长一人,董事4人。
董事由股东任命,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续任命可以连任。
董事长由股东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产生,任期三年。
董事长在任期届满前,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议,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六)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董事长报酬;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并决定经理报酬;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或: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第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5人,由出资人委派3人,职工监事2人。
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非职工监事由股东股东指定或委派。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对股东的决定提出质询和建议;
(六)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会。
第六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终止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或: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须股东决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五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十六条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取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二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公司章程所列条款及其他未尽事项均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则。
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并经股东决议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叁份,公司留存一份,股东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设立登记)股东签字或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