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规范省广播电视局所属各级单位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国家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国家财政法规及其她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财务监督得主要任务就是:监督省广播电视局所属各级单位就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经法规与省广电局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得范围、用途、标准开支各项费用;预防与及时纠正各种违反财经纪律得行为,提高国有资产得使用效益,促进我省广电事业发展。
第三条本财务监督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得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省广播电视局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财务监督得主体及职责第五条省广播电视局下属各单位财务部门、财会人员为财务监督得主体。
建立局本级规划财务处对局下属各单位财务部门进行监督得财务监督体系。
第六条局规划财务处根据需要,有权随时对局下属各单位财务部门得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检查,特殊情况报局领导批准后进行。
第七条局下属各单位财务部门有权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办理财会业务,履行财务会计得权利:(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得财务收支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二)对审批手续不全得财务收支凭证不予受理,并要求补充;(三)对不真实、不合法得财务收支凭证不予受理;(四)对弄虚作假、违纪违法得财务收支凭证,在不予办理得同时,有权扣留其凭证,并及时向所在局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得责任;(五)对严重违纪违法得财务收支行为或涉及到单位弄虚作假、违纪违法得,财会人员有权制止与纠正,并及时向局规划财务处负责人及局领导报告。
第八条任何单位与个人对违反国家或省广电财经纪律得行为有权检举。
局下属各单位财务部门、财会人员收到群众举报材料后,有权处理得,应及时处理;无权处理得,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同时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得姓名与举报材料透露或转给被检举得单位与被检举人。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财务安全,促进事业单位经济建设和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包括财务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公开等内容,适用于所有涉及财务事务处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加强监督,依法合规经营,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等各项内容。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包括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流程控制、权限分配等内容,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防止资金浪费和挪用。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三章财务监督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应当由财务部门、审计机构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履行报送财务报告、开展财务审计等义务。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配合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工作,接受审计结果的监督。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法律诉讼等手段。
第四章财务信息公开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动公开财务信息,包括年度预算、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内容。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信息发布途径、信息更新频率、信息保密等内容。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一、财务管理总则1.事业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强财务管理,明确财务责任和财务权利,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财务管理部门,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财务报表、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等工作。
3.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4.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财务文件和凭证,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预算管理1.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全年预算,并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2.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全年预算,制定月度、季度预算,并定期进行调整,确保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3.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支和挪用公款,对超支和挪用公款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4.事业单位应当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预算的制定和执行质量。
三、会计核算1.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规定,制定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2.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会计核算机制,明确会计核算责任和程序,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事业单位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4.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会计凭证和账簿,便于审计机构对其进行审计。
5.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进行。
四、资金管理1.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2.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资金计划,制定合理的资金调度和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广播电视财务集中管理模式分析

广播电视财务集中管理模式分析广播电视财务集中管理模式,是指在广播电视行业中,将财务管理的职能集中到一个专门的管理部门或机构中,实现对财务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控制,以提高财务管理效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广播电视财务集中管理模式进行分析。
一、背景和特点二、模式优势1. 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通过集中管理,消除了由于分散管理带来的信息不对称和沟通成本高的问题,加快了决策的速度,提高了财务管理效率。
2. 降低成本:集中管理能够充分利用规模经济效应,实现资源的统一配置和利用,减少了重复投入和浪费,降低了成本。
3. 加强内部控制:集中管理模式能够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了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控制,降低了风险,提高了内部控制的效果。
4. 便于监管和审计:通过集中管理,能够实现对财务活动的集中监管和审计,方便了监管部门对广播电视行业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模式存在的问题1. 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广播电视财务集中管理模式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机制,但目前一些地方广电部门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还较为薄弱,存在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的问题。
2. 绩效考核机制不明确:部分地方广电部门在财务管理绩效考核方面存在问题,缺乏明确的考核指标和目标,造成了绩效管理的困难。
3. 信息系统不完善:广播电视财务集中管理模式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来支撑财务管理工作,但目前一些地方广电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还有待加强,影响了财务管理的效果。
四、改进措施1. 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加强对广播电视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和机制,明确各职责和权限,提升财务管理的水平。
2. 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指标和目标,激励财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推动财务管理工作的提质增效。
3.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对广播电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完善系统功能和性能,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升财务管理的效果。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录第⼀章总则第⼆章预算管理第三章收⼊管理第四章⽀出管理第五章财产物资管理第六章资⾦管理第七章财务活动分析与监督第⼋章财会机构和财会⼈员第九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播电视部门担负着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针、政策,传播科技知识的任务,是教育、⿎舞全国各族⼈民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明和物质⽂明的最强⼤的现代化宣传⼯具;也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对外宣传的最有效⼿段之⼀。
为促进⼴播电视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必须加强⼴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作。
根据1989年财政部第2号令《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规定》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的原则,并结合⼴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播电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包括:开⽀⼴播电视事业费的各级⼴播电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播电台、电视台、⼴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实验台、差转台、微波站,乡(镇)全民和集体所有制⼴播站,⼴播电视部门举办的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播电视事业单位以及⼴播电视部门所属的按事业性质管理的附设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附营单位”)。
第三条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预算内、外资⾦,财务收⽀计划,规章制度建设等财务⼯作要实⾏统⼀领导,分级负责,归⼝管理,对所属单位的财务⼯作负有指导、检查和监督的责任。
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是⼴播电视系统管理⼯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基本任务是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针政策,坚持“⼀个中⼼、⼆个基本点”,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位和勤俭办⼀切事业的原则,正确处理事业发展和资⾦供应之间的⽭盾;合理安排和使⽤经费;并对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进⾏管理和监督,努⼒保证单位各项⼯作任务的完成,不断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管理、收⼊管理、⽀出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资⾦管理、财会机构和财会⼈员、财务分析和监督等。
第六条单位的财务管理⼯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必须接受财政、税务、银⾏、审计等有关部门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5篇)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管理体系(一)单位领导人职责: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
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
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完整版)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完整版)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运用和安全,实现财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的规章制度。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会计核算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需要确保正确、全面、准确地记录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发生和变动,并向内外部提供相关信息。
因此,会计核算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
该制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以及会计核算政策、会计准则的遵循等。
第二,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
它主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环节。
预算编制要求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和任务制定年度预算,明确收入、支出、拨款等各项指标。
预算执行要求事业单位按照预算进行经费使用,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预算监督要求监测和评价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三,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事业单位资金收支的管理要求。
包括拨付管理、资金使用、收入管理、费用支出、财务报销等环节。
拨付管理要求事业单位接收拨付资金时,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执行。
资金使用要求事业单位进行合理的资金安排和管理。
收入管理要求事业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收缴各项收入。
费用支出要求事业单位严格控制费用开支,确保费用的合理性。
财务报销要求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销各项费用,并及时进行核查和结算。
第四,资产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的管理要求。
包括资产的采购、使用、评估、报废等方面。
资产采购要求事业单位根据需求制定购置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资产使用要求事业单位对资产进行登记、存放和保管,防止滥用和浪费。
资产评估要求事业单位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反映。
资产报废要求事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将报废资产进行处理。
以上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可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财务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完整版)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完整版)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够高效规范,需要建立制度来明确各项财务管理的原则、流程和责任。
本文将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定义和目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管理和监督事业单位财务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其目标是确保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促进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组织体系1. 财务管理机构:每个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或指派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有专人负责。
2. 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负责财务记录、核算、分析和报告等职责。
3. 内部控制机构:事业单位应设立内部控制机构,负责财务管理流程的设计、建立和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风险控制。
四、财务管理流程1. 预算编制和执行:a. 按照年度计划编制预算,包括收入、支出、资金运作计划等;b. 预算执行过程中,要进行预算控制和动态调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资金管理:a. 设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计划、融资、支付等环节;b.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滥用和浪费。
3. 会计核算和报告:a. 设立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b. 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开披露。
4. 财务审计:a.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效果;b. 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对财务报表进行独立评价,提高财务透明度和可信度。
五、监督和责任1. 内部监督机制:事业单位应设立内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2. 外部监督机制:社会公众、法律法规等作为外部监督主体,通过各种手段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3. 责任追究: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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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建立科学的财务核算和指标体系,实施绩效
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参与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和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等事项,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具备从业资格的财务会计人员。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规模较大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按照《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设置并履行职责。
第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全部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单位预算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国家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广播电视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确定。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预算编制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单位预算。
(二)坚持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将全部财务收支在预算中予以反映,并按照国家预算表格和统一的口径、程序及计算依据编制单位预算。
(三)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
单位预算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既要考虑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国家财力的可能和单位的收入状况、资产状况,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五)坚持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
挖掘内部潜力,努力增收节支,加强绩效管理,推进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预算年度收支增减因素、以前年度资金结转结余、人员和资产等状况,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年度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计划和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下同)。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
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