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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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种类

法律意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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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对特定法律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后,向委托人提出的一份书面意见。

根据不同的需求和情况,法律意见书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法律咨询意见书:委托人需要了解某一特定法律问题的法律意见。

律师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法,分析问题并提供建议。

2. 合同法律意见书:当委托人需要签订合同时,在签订前寻求律师对合同条款和法律风险的意见。

律师会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给出是否有必要修改或新增条款的建议。

3. 公司法律意见书:当公司需要进行重大业务决策,如合并、收购或股权融资时,律师会根据相关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在法律层面上的合规性和法律责任进行评估和建议。

4. 劳动法律意见书:雇主或劳工会在劳动问题上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会分析劳动合同、劳动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就某一劳动纠纷或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 刑事法律意见书:犯罪嫌疑人、律师事务所或检察机关可能会要求律师提供刑事法律意见书,对某一刑事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

6. 知识产权法律意见书:当公司或个人需要知识产权保护、许可或转让时,律师会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
的合法性和维权建议进行分析。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对特定法律问题的权威认定和建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意见书仅供委托人参考,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补充。

因此,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建议委托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和全面的法律建议。

中伦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中伦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中伦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中伦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致:尊敬的客户主题:关于xxxx的法律咨询和建议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中伦律师事务所。

我们特别为您准备了以下法律意见书,旨在解答您对xxxx相关法律问题的疑问,并向您提供适用的法律建议。

一、事实背景XXXX是_______(以下简称“被咨询人”)。

XXXX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涉及_______(以下简称“争议事项”)。

二、法律分析和建议根据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我们对XXXX的法律问题做出如下分析和建议:1. 相关法律法规(在这个部分,我们介绍适用于XXXX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法庭判例等,为接下来的分析和建议提供法律依据。

)2. 法律分析(在这个部分,我们对XXXX案件中争议事项进行逐一分析,列举相关事实,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并指出可能存在的争议点和法律风险。

)3. 法律建议(在这个部分,我们根据法律分析的结果,为XXXX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操作方案,旨在最大程度地降低法律风险,保护被咨询人的合法权益。

)三、免责声明根据我们在法律咨询过程中的法律职责和相关法规规定,特此向您说明免责事项:1. 在提供法律意见时,我们所依赖的信息主要来自于被咨询人提供的材料和事实,因此,我们无法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我们建议被咨询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以便我们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

2. 尽管我们会尽力提供准确、全面的法律意见,但是由于法律的复杂性,以及具体案件的特殊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提供意见在全部情况下都是完全适用和最佳的。

3. 法律咨询意见是依据被咨询人提供的资料和声明进行的,我们在提供法律意见时无法预见未来事件的发展和变化,因此,不能保证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在未来仍然适用。

4. 法律咨询意见是基于当前法律和司法实践的理解和解释,随着法律的改革和司法实践的变化,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可能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免责声明的目的在于提醒被咨询人,法律意见书所提供的法律意见并不代表中伦律师事务所对争议事项的最终判决。

法律意见书的效力与作用(二十篇)

法律意见书的效力与作用(二十篇)

最新法律意见书收费标准法律意见书的效力与作用(二十篇)法律意见书收费标准法律意见书的效力与作用篇一(以下简称“承销商)敬启者:______股份以供股形式向股东配发(以下简称“供股”)。

我们以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参谋的身份作如下法律意见书。

本意见书是根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司与承销商间达成的承销协议第___条___款指明的中国法律作出的。

本意见书仅以协议签署之日前生效的法律与规定为准。

为出具本意见书我们审阅了:我们假定:(1) 所有提供应我们的文件副本都与正本一致,所有提供应我们的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都是确定的,所有我们审阅的文件上的签名都是真实的;(2) 本次供股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签约的权利才能和履约的行为才能。

本意见书的出具受以下条件的制约:(1) 我们对供股协议和其他文件中的事实、保证和陈述的准确性和完好性不作评论;(2) 公司在供股协议项下的义务必须始终遵守中国有关破产、资不抵债或清算的法律和其他事关债权____益的法律和司法程序。

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本意见书呈送给各位,仅供各位参阅,未经我们事先同意,本意见书不作其他用处。

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律意见书收费标准法律意见书的效力与作用篇二公司(发行人):按照《股票发行与管理规定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贵公司与хх律师事务所签定的委托协议书,хх律师事务所指派хх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作为贵公司хх年度向社会定向发行股权证工作的特聘法律参谋,就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委托协议书》,本律师审查了如下事项:(1)发行人发行股权证的主体资格;(2)发行人的章程(草案);(3)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4)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5)发行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分;(6)发行人的税务问题;(7)本次募股资金的运用;(8)本次股权证发行的批准;(9)本次定向发行股权证的本质条件;(10)涉及的其他中介机构等。

法律意见书的声明与承诺

法律意见书的声明与承诺

法律意见书的声明与承诺尊敬的先生/女士:我代表本律所,向您提供下述法律意见书。

在此,我特此声明并承诺:1. 客户利益优先:本律所坚决遵循以客户利益为中心的原则,保证为您提供前瞻性、权威性的法律意见。

我们将基于善意和诚信的理念,确保我们的意见基于对客户诉求的充分理解和对法律的准确解读。

2. 专业知识和技能:我们的律师团队在相关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并且不断更新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

我们将根据您的需求和事实情况,结合法律标准和案例法规,提供准确、可靠、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意见。

3. 保密和合规:我们将绝对保密您所提供的信息,并严格遵守与客户相关的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和政府法规。

我们承诺不会将您的信息透露给第三方,除非根据法律规定、经过您的明确授权或为了履行我们与您达成的协议的目的。

4. 独立性: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本律所将始终保持其独立性,并且不受任何个人、组织或利益集团的干扰。

我们将为您提供客观、公正和中立的法律意见,而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

5. 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我们的法律意见基于适用的法律和司法管辖,具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然而,由于法律的变动和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差异,您需要知悉在一定时间段内,法律可能发生变化,以及法院可能对我们的意见有不同解读。

6. 免责声明:在提供法律意见时,我们会尽力确保意见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然而,由于法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对意见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因此,在依据我们的法律意见采取行动之前,您应当综合考虑自身的具体情况,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寻求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

最后,通过提供此法律意见书,我们承诺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来处理您的法律问题。

请您阅读上述声明与承诺,并在确认同意后签署该意见书。

如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律所的信任与选择。

此致歉请律所。

法律意见书 律师签字

法律意见书 律师签字

法律意见书律师签字
尊敬的委托人:
我律师事务所已经对您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并基于我对相关法律的理解和判断,给出以下法律意见供您参考。

请您注意,此意见仅仅是基于我对相关法律的了解,不能排除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最终的判断权应由法院或其他相关审判机关来决定。

首先,您提出的问题是关于XXXX的,根据我律师事务所对
相关法规的研究和我对相关案例的了解,我认为以下是您所提出问题的法律意见:
1. 针对问题一,根据《XXX法》第XX条的规定,XXXXXXXXXXXXXXX。

因此,您XXX,您可以XXXXX。

2. 针对问题二,根据《XXX法》第XX条的规定,XXXXXXXXXXXXXXX。

因此,您XXX,您可以XXXXX。

在给出上述意见时,我事务所对相关法规以及相关案例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评估,并尽可能地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

然而,法律和案例有时会发生变化,并且因具体情况的不同,法律适用也可能会有偏差。

因此,为了使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护,建议您在做出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并获得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我们将继续为
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如果您对上述意见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
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签字:XXX
日期:XXX。

法律意见书的(4篇)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的(4篇)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的(4篇) 意见书专家论证意见书篇一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监督意见:联系电子话: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你单位提出如下监督意见:1、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2、立即委托有水质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水质进行检验;3、15日内配备水质消毒设施,如二氧化氯发生器等,对水质进行消毒处理;4、15日内配置浊度、色度、ph以及二氧化氯余量检测等仪器,开展水质日常性检测。

5、立即组织供管水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合格证明以后方可上岗。

被监督人签收:赣榆县卫生局(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监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上市公司法律意见书篇二金百利对于出具境外公司法律意见书素有经验,已经为多个在中国申请上市的集团提供所须法律服务。

1.法律意见书内容(a)一般而言,国内须要就境外公司以下各个范畴出具法律意见:一般母公司上市,其子公司需做以下7点调查1.该公司设立的合法性;2.该公司存续的合法性;3.该公司的股权情况及历次股份变动的合法性;4.该公司境外投资的情况;5.该公司现行的章程及其历次修订的合法性;深圳金百利国际商务顾问有限公司6.该公司有权机构已经做出的决议的合法性;7.该公司及董事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b)有一些当事人可能要求一些特别的法律查证,在法律许可下,敝所的法律意见书亦可包含一些特别的查证要求。

(c)您所提供的法律意见书范本内容是可行的。

2.办理程序(a)首先,须要客户确定委聘,然后敝所将会出具一委聘函。

(b)客户须在敝所委聘函上签署确定指示,并缴付前期律师费按金。

(c)当事人提供所须文件,包括:境外公司的法定记录(statutoryrecords)﹑公司2年内的核数报告﹑及其他所须资产证明(假若法律意见书须要就有关资产作出确定)等等。

不批捕法律意见书(精选18篇)

不批捕法律意见书(精选18篇)

不批捕法律意见书(精选18篇)不批捕法律意见书篇1XX区检察院批捕科:受苏某某的委托和山东中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涉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我们认为苏某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不应对其批捕,理由如下:一、苏某某保管的邵某某20xx年1月份交付的回款万和20xx年2月份王暂放苏某某丈夫处的XX万元,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苏某某没有挪用资金的客观表现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但邵某某20xx年1月份交付苏某某保管的回款万和20xx年2月份王海涛暂放苏某某丈夫处的XX万元,苏某某即未归个人使用也未借贷给他人。

至于苏某某在保管期间将款项存入银行,只是保管款项的一种合适的方式;至于存为定期还是存为活期,也只是保管款项的一种基本方式的不同,是尽可能地保证保存款项期间的孳息。

需要说明的是,孳息不同于经营利润,孳息的产生具有客观性,属于法律事件,利润的产生具有主观性,属于法律行为。

将款项放在银行里以合适的方式保管所产生的孳息,是客观上必须产生的,不是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

20xx年2月份王暂存在苏某某丈夫处的XX万元,除上述理由外,也仅是苏某某的丈夫给朋友帮忙而已,不能认定是苏某某所为。

(二)苏某某也没有挪用资金或者侵占上述款项的主观表现由于苏某某提交给侦查机关的《经营部报备单》证明单位欠苏某某奖金拒不支付这一事实的存在,可以印证苏某某保管上述款项,是因为邵某某表示将以此为法码与公司谈判争取个人应得的合法利益,其目的非常明确,是为了在争取权益的谈判中争取主动,证明其有占为己有或者挪用的主观故意的证据不足。

由于谈判时间不能确定,为最大限度地保证款项的孳息,存为定期也并无不当。

法律意见书和审查意见书区别

法律意见书和审查意见书区别

法律意见书和审查意见书区别
法律意见书和审查意见书都是法律文书,用于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和建议。

然而,它们在内容和用途上存在一些区别。

首先,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向委托人提供的法律分析和建议的文件。

它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对特定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分析,为委托人在处理案件或采取行动时提供法律指导。

一般来说,法律意见书是由委托人主动请求的,通常用于预防法律风险,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审查意见书是由专业人员对某个项目、交易或合同等进行全面审查后所提供的意见书。

其主要目的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定法律合规性和风险。

审查意见书一般是由业务方面提出的,用于确认交易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以及交易是否包含任何法律风险。

此外,法律意见书和审查意见书在内容上也存在区别。

法律意见书通常包括特定法律问题的法律分析、适用法规和法律条款的解释、相关判例的引用以及针对委托人可能采取的行动提供的建议。

审查意见书则更加综合,并对相应交易或合同的方方面面进行详细分析,包括法律合规性、风险评估、合同条款的审查、适用法规的解释等,旨在提供对交易或合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最后,法律意见书和审查意见书的用途也有所不同。

法律意见书可作为委托人在面临法律问题时采取行动的指南,具有法律效力。

而审查意见书则可帮助委托人全面了解交易或合同所涉
及的法律风险和合规性,并在决策过程中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

总结起来,法律意见书和审查意见书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前者是针对特定法律问题的法律分析和建议,后者是对交易或合同等全面的法律评估和风险分析。

它们在内容和用途上有所区别,但都是为了帮助委托人做出符合法律要求和最有利于其利益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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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法见字第号致:xx事业单位受xx事业单位之委托,xx律师事务所张志鹏律师现就当事人对其参股单位湖北xx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方针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阅了当事人提供的下列文件之原件或复印件,包括:1、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2、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3、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4、其他工商登记文件;根据贵单位所提供的上述文件及主动陈述和本律师就相关事宜有针对性地询问,本律师了解到如下事实:贵单位为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9730万元,属于发起设立形式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了公司的9730万全部股份。

该股份公司现有5个股东:A公司、贵单位、C 公司、D公司、E公司。

该股份公司尚有部分优良资产,土地和投资股权,但同时也负债,尚未出现资不抵债。

贵单位从未参加过该股份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也从未获得公司分红。

目前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构成为:(1)A有限责任公司实物出资价值人民币4300万元,占股44%,虽然有验资出资到位报告,但在工商部门查不到实物出资清单的备案登记资料;(2)贵单位实物出资价值人民币3000万元,占股30%,有验资出资到位的报告,也在工商部门查到有实物出资的清单的备案登记资料;(3)C有限责任公司实物出资价值人民币400万元,占股4%,此股权属受让获得,原始出资人虽然有验资出资到位报告,但在工商部门查不到实物出资清单的备案登记资料,原始出资人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4)D有限责任公司实物出资价值人民币400万元,占股4%,此股权属受让获得,原始出资人虽然有验资出资到位报告,但在工商部门查不到实物出资清单的备案登记资料,原始出资人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5)E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出资人民币1630万元,占股17%。

该公司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虽然有验资出资全部到位报告,可能有部分货币未实际出资。

贵单位向本律师咨询的主要问题可归结为:1、贵单位是否应该实质性进入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加经营管理?2、贵单位如果需要实质性进入该股份有限公司,应该如何依法进入?3、贵单位如果想要得到该股份公司的控股权,应该如何依法实现?4、如果贵单位想要达到实质性进入公司参加经营管理并逐步取得控股权这一目的,贵单位应该如何与其他股东谈判?由于贵单位提供的材料有限,本律师现在尚无法确定但可能影响到意见结论的事实主要有:1、关于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的相关事实。

2、关于贵单位自身的投资计划和发展规划的相关事实。

3、关于贵单位在该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领域社会资源的相关事实。

贵单位已向本律师做出承诺:贵单位为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陈述和说明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法律意见书失实或产生误导的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并对所有文件资料、陈述及说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在审查上述文件时,本律师做出下列假定:1、贵单位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均与其正本相符,且至今未被替换、补充或修改;2、所有文本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至今未被撤销;3、所有文件及相关陈述均为真实、完整、有效,无任何隐瞒、遗漏和虚假之处;4、相关当事人的民事行为系依照现行法律及各自章程所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实施。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本律师声明:1、本律师发表法律意见是依据出具日之前发生或存在的有关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是基于本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做出的。

2、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律师仅对当事人本次咨询的相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受制于其他没有向本律师透露的资料所可能产生的影响,本法律意见书中力求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对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和默示的保证。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当事人作为确定对其参股单位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经意方针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经本律师同意,不可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假定成立的前提之下,根据所掌握的事实进行法律分析,本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贵单位是否应该实质性进入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加经营管理由于贵单位未提供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及贵单位自身的投资计划和发展规划、贵单位在该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领域社会资源等相关事实材料,本律师暂无法给出结论性建议。

但考虑到该股份公司尚有部分优良资产,土地和投资股权,且尚未出现资不抵债,因此若贵单位有进一步的投资计划,或在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领域有相关人才、渠道或政府关系等社会资源,则可以考虑实质性进入该公司参加经营管理。

若贵单位缺乏上述资金、计划、资源等优势,或是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当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毫无扭亏盈利的可能,则可考虑退出该公司。

鉴于市场经营存在不可预知的风险,以及其他股东存在出资不到位的可能、E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事实,不建议贵单位维持现状。

二、关于贵单位依法实质性进入该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法贵单位是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但由于贵单位一直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该公司目前实际由其他股东(A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因贵单位持有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30%的股份,依法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向董事会提出临时议案,要求更换部分董事、监事或公司经理,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提出建议。

实施步骤:1、查阅公司近期的财务会计报告、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等,若有必要还应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全面掌握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对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系统的评估分析,指出当前经营策略的不足和管理中的失误,并提出改进的方案,做成完整的方案报告。

3、暗中与E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其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应根据其清算情况联系清算组或股东,视情况也应考虑C、D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沟通,通过上述报告方案及其他利益保障,争取E有限责任公司(C、D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单位取得一致认识,以保证在股东大会上审议贵单位的议案时该公司能与贵单位立场一致。

4、单独或联合C、D、E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临时提案,要求更换部分董事、监事或公司经理,或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提出建议。

5、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力争贵单位的提案获得通过,以达到更换属于己方的董事、监事或经理,更改公司经营策略等目的,从而获得湖北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甚至控制权。

注意事项:因贵单位只占有30%的股权,仅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提出议案,但却无法保证议案能够顺利获得通过,因此取得其他小股东的支持成为成功的关键。

因此必须深入调查了解公司当前的经营失误,并弄清A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才能充分利用失误和矛盾,争取到小股东的支持。

同时在议案正式获得通过前,必须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三、关于贵单位依法实现取得该股份公司的控股权的途径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的多少决定表决权的大小,因此贵单位取得该股份公司控股权的形式有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两种。

1、相对控股(协议控股)目前贵单位持有湖北某商贸有限公司30%的股份,而A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4%的股份,处于相对控股状态;其余股东的股份分别占17%、4%、4%,因此,贵单位只需联合E有限责任公司,即可达到公司全部股份的47%;或联合E有限责任公司和C、D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任何一家,三家结成联盟即可达到公司全部股份的51%;或者直接收购E有限责任公司17%的股份,使得贵单位所持有的股份达到47%,从而占据公司的多数表决权,达到相对控股湖北某商贸有限公司的目的。

2、绝对控股贵单位也可直接收购E有限责任公司17%的股份和C、D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任何一家的股份,若A有限责任公司有意退出湖北某商贸有限公司,也可收购其部分或全部股份,从而使贵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达到51%或更高,从而绝对控股湖北某商贸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通过联盟的方式相对控股湖北某商贸有限公司的优点是只需让渡部分利益即可与小股东达成协议,成本低。

但联盟存在不稳定性,同时也存在其他股东结盟或反收购的风险。

绝对控股的缺点收购成本较高。

贵单位可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投资计划等综合做出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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