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务员行测常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点精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资料一、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本文档将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和要点,帮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学会有效维权。
二、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以下基本权益:1.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上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交易。
2.个人信息保护权: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应受到保护,不得被他人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
3.商品和服务质量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合格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
4.选择权: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5.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商品和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6.安全权: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和使用的服务应保证安全,不得对消费者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
7.环境健康权:消费者有权生活在良好的环境中,不受污染的侵害。
三、常见消费者维权方式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常见的维权方式:1. 投诉或举报消费者可以将自己遇到的问题通过投诉或举报的方式反映给相关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
2. 请求赔偿当消费者遭受到损失时,可以向经营者请求赔偿。
在合理的范围内,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司法救济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四、消费者应该注意的问题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 保留相关证据在遇到问题时,消费者应尽量保留相关的购物凭证、合同、发票、照片等证据,以便给自己的维权行动提供有力的支持。
2. 寻求权威机构支持当消费者无法通过投诉或举报解决问题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找律师咨询或请求消费者协会的支持。
3. 了解法律法规消费者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自己的权益和维权的方式,提高自己的维权能力。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效果与展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知识,并探讨其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秩序而颁布的法律法规。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安全权。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1. 信息公开消费者有权获取商品或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及时、充分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行为。
2. 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者有权享受到安全、合格的商品和服务。
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保证生产和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的商品或服务。
3. 订单履行和售后服务消费者与生产者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应按照约定履行,不得拖延、拒绝或者以不合理的方式推迟交货或提供服务。
对于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维修、重做、退款或赔偿等合理要求。
4. 不公平的交易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制止和投诉不合理的交易行为。
不公平的交易行为包括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强制交易、捆绑销售等。
消费者对此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应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际生活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案例:1. 虚假宣传小明购买了一款被宣传为“全新改良版”的洗衣机,但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了故障。
经过检查,小明发现该洗衣机并非全新改良版,而是老款的翻新产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明可以要求退货并要求退款或者更换全新的洗衣机。
2. 商品质量问题小红购买了一台电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屏幕存在色差和噪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红可以要求商家进行退换货或维修,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3. 不合理的售后服务小李购买了一款手机,发现在购买后的几天内就出现了信号不稳定的问题。
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禁止强迫、欺诈等不当手段。
2.公平交易原则: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交易应当公平,并保证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商品或服务的信息。
3.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与经营者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交易,遵守合同约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知情权原则:消费者有权获得商品或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能够自主决策。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禁止了不正当竞争和销售欺诈行为。
2.广告法:对商业广告的发布、内容和形式进行了规定,保护消费者不受虚假、夸大宣传的误导。
3.合同法:规定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契约关系,保护消费者的合同自由和合同权益。
4.售后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后应履行的义务,如质量保证、维修、退换货等。
三、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与维权途径1.权益一:权益保护和救济机构。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形式包括___和消费者委员会,可以提供服务和帮助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
2.权益二:知情权和决策权。
消费者有权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并且可以自主选择。
3.权益三:质量权和安全权。
消费者可以对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出要求,有权要求退换货或索赔。
4.权益四:维修、退换货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维修、退换货或者进行赔偿。
5.权益五:消费者教育权。
消费者有权接受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识别和维权能力。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与义务1.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经营者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质量保证、信息披露、退换货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政府的责任与义务:政府应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机制,推动消费者维权和消费环境的改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务员考试

一、消费者的权利(一)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三)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四)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五)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六)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七)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八)其他权利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经营者的义务(一)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法基本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法基本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现代社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国家法律法规中一个重要的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个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目的的特别法,于1993年颁布实施,为我国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法的基本知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相关法规。
一、消费者权益的定义与保护原则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财产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主要包括平等自愿、自由选择、知情选择、安全保障、质量保证、公平交易、诚信经营等。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消费者基本权益保护: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益。
商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保证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同时,商家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消费者的安全权。
2.虚假广告和不合理销售行为的禁止: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时,常常会受到虚假广告和不合理销售行为的误导。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进行不合理销售。
3.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保障:商家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提供优质的服务,并按照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有权利进行检查和投诉。
4.违法行为的处理:消费者发现商家存在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时,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5.消费者组织权益保护:消费者组织对于维护和促进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消费者组织可以通过举办培训、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同时也可以代表消费者参与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与方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和方法进行:1.加强自身的消费者法律知识:了解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和理解。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答案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答案1.【解析】C。
“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意思是说:“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A选项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网站并接受网络举报是畅通监督渠道的行为,它架起了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但并未体现题干提到的法律内涵;B选项明显与题干无关,征求城市规划意见,是民主的体现,不能体现“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的法律内涵。
C选项,近几年,我国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质疑和危机。
在此严竣的形势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完善“司法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裁判文书的公示对司法公正无疑有一种保证或促进作用。
正所谓“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需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裁判文书是对当事人争议焦点、辩论观点的归纳,是对法院裁判观点形成的逻辑阐释,是司法过程的最终载体。
故裁判文书公示不仅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也将法院的司法过程、司法结果置于社会所有公众的监督、审视之下,接受公众的评判。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无疑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符合题意,当选。
D选项,交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执法过程,是行政机关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的监督,不能体现题干提到的法律内涵。
故本题答案选C。
2.【解析】C。
英国法学家麦克莱有句至理名言,“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张三从拒不偿还到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这都体现了人性的善,在调解下解决了纷争,体现了“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这一调解精神。
ABD三项都不是调解精神,是法的精神和举证责任原则。
故本题答案选C。
3.【解析】D。
《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第15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公共基础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核心考点3篇

公共基础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核心考点3篇公共基础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核心考点1公共基础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核心考点随着中国经济的逐步发展,消费力也随之不断增强,消费者保护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各种考试、招聘等领域中,涉及到消费者保护相关知识的考点也越来越多。
因此,本文将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考点出发,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律适用范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本法适用的范围,包括我国境内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生产者、经营者以及从事商品或者服务销售、代理或者引进的贸易商等。
同时,本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含义,即指购买、使用、受益、接受服务的个人、单位。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规定了多项基本原则。
其中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而这一原则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公开、公正、公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要求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公开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并不得虚构或者隐瞒其质量、性能、用途、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
(二)先责任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先责任原则”,即当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性能、安全等问题时,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诚信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生产者、经营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和商业道德,不得欺诈消费者,制造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等。
三、消费者保护措施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多种消费者保护措施。
(一)质量保证生产者应当保证其生产的商品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健康等标准;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生产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商品信息公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商品的名称、产地、规格、售价、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并标明是否存在质量风险。
(三)设置消费者投诉处理机构经营者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构,并及时回应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
司法考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考点精粹

⼀、消费者的概念 消费者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件: (1)是消费者的消费性质必须是⽣活消费。
包括商品的消费,服务的消费。
(2)是消费者的消费对象、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商品既包括⼯业产品也包括农产品。
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必须进⼊流通领域;第⼆,就是与⽣活消费有关。
(3)就是消费者的消费⽅式,包括购买、使⽤和接受。
(4)就是消费者主体只限于公民个⼈。
⼆、《消法》的特征 三、《消法》的适⽤范围 就是《消法》第2条、第3条和第54条所规定的三个适⽤范围: (1)《消法》第3条规定,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本法保护。
这是第⼀个适⽤范围,是从消费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消费者消费⾓度来讲的; (2)《消法》第3条,即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遵守本法,这是第⼆个范围,这是从消费法律关系当中的另⼀⽅主体——经营者⾓度来讲的; (3)《消法》第54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直接⽤于农业⽣产的⽣产资料参照本法执⾏。
这是《消法》的特殊的适⽤范围。
四、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可考性80%) (1)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就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权能。
我国《消法》规定了消费者九项权利: (2)经营者的义务 经营者就是向消费者提供其⽣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公民、法⼈或其他经济组织。
经营者的义务有⼗种: 1.履⾏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2.接受监督的义务。
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
7.保证质量的义务。
8.履⾏“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
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等⽅式单⽅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
10.不得侵犯消费者⼈格权的义务。
五、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可考性50%) 这⾥主要应掌握经营者的民事责任。
包括以下⼏⽅⾯的内容: (1)⼈⾝伤害的民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伤害的民事责任包括4种: 1.⼀般伤害的民事责任,包括:⽀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减少的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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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公务员行测常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点精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常识精讲一、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居民。
此处的居民是自然人或个体社会成员。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其行为受该法规范。
此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亦参照该法执行。
二、消费者的权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保障权。
(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
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该权利包括以下内容:(1)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的权利。
(2)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的权利。
(3)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权利。
(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所享有的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和按照自己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予以拒绝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求偿的内容包括:(1)人身损害的赔偿,不论是生命健康还是精神方面的损害均可要求赔偿。
(2)财产损害的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6.依法结社权。
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最具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者协会。
7.求教获知权。
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权利。
它指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知识主要指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主要是指有关消费权益保护方面及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有效解决方面的法律知识。
8.维护尊严权。
维护尊严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此外,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三、经营者的义务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3.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实现消费者的保障安全权,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于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表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应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4.不作虚假宣传。
为了保证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的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否则就构成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具体问题提出询问时,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在价格标示方面,商店在提供商品时,应当明码标价。
5.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买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由于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具有重要的证据价值,对于界定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明确经营者出具相应的购货凭证和单据的义务,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6.保证质量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7.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
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货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经营者在格式合同、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减轻、免除经营者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8.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的义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四、争议的解决A.争议解决的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提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一)销售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责任归属1.销售者先行赔偿制度。
2.销售者与生产者之间连带赔偿制度。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二)变更后的企业仍应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随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三)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任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四)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特殊责任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五)虚假广告的广告主要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当消费者用虚假广告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要求赔偿。
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典型真题解析1.甲借用乙的营业执照销售商品,消费者丙从甲雇佣的营业员丁处购买商品时合法权益受损。
消费者丙就其损失请求赔偿的对象是:A.只能是甲B.只能是乙、甲C.只能是丁D.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答案】D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本题中甲是营业执照的使用者,乙是营业执照的持有人,正确选项为D。
2.小周在一家商店选购某电视机时觉得该电视机的款式、质量不合心意,打算离开时,被该产品的促销员拦住,称小周必须要买一台,否则不允许离开。
促销员的行为侵犯了小周的:A.公平交易权B.自主选择权C.受尊重权D.知情了解权【答案】B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可见,B项为正确答案。
A、C、D选项虽是法定的消费者的权利,但不符合题意,不选。
3.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一次规定了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例。
对下列经营者的哪一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法按其所支付价款的两倍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A.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B.所售产品包装上未注明出厂日期和保质期C.谎称某国内私营企业产品为"美国进口原装"D.出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答案】C解析: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只有C项的行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本题考查的是惩罚性赔偿责任,这也是我国立法史上的一个特例,考生应予以掌握。
欺诈经营的,加倍赔偿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
我国民商法上的民事赔偿责任多是补偿性赔偿本条是我国法上惟一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并为《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重复和肯定。
4.下列店堂告示,哪一个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A.“本店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B.“购买总额在十元以下者,请恕本商场不开发票”C.“钱物请当面点清,否则后果自负”D.“如售假药,包赔顾客20,000元”【答案】D解析:D属于有效的服务承诺,ABC均属店堂告示,从内容上看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5.某甲喜好品酒,某日花500元向乙商场购茅台酒一瓶,饮后产生种种不适症状,住院治疗共花费1000元。
经检验,某甲所购茅台酒为假酒。
甲不能以下列哪种方法实现救济?()A.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返还500元价款,并依法要求乙赔偿损失B.要求乙给付真茅台酒一瓶,并赔偿损失C.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乙给付相当于价款二倍的罚款,并赔偿损失D.主张乙违约,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答案】A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C正确。
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可知,B、D均正确。
从题干所给的材料可知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并非无效合同。
A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