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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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 会计档案是医院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证据,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财务科要指定专人对各种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整理,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

2.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财务科要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根据工作需要,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财务科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长期归档保存。

3. 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院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同意后,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调阅理由等。

4.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进行复制的,要经院领导同意后,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办理。

5. 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由本院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XX财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

6. 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和会计部门共同
派员监督,监督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由档案室长期保管。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统计、利用、编研及鉴定销毁等一系列环节,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一:一、医院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通过会计核算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专业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

二、医院的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作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负责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档案的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工作,档案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医院具体情况,确定会计档案资料的具体内容。

四、当年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档案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五、建立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制度。

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本医院,如由特殊需要,须经院领导批准。

六、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其保管期限(永久定期)。

七、建立会计档案的销毁制度。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编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送市卫生局计财处或有关上级部门批准后派人监督销毁。

2、保管期满但尚未了结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债权债务结清为止。

3、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以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院领导、市卫生局计财处保存销毁记录资料。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二:第一,会计档案管理现状及其原因。

一是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不高。

会计资料是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执行情况的资料,是会计档案的组成要件,其收集装订是由会计机构的会计人员来完成的,因此会计档案的质量取决于会计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审核监督及收集装订。

会计资料的审核是确保其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会计人员的职责,但实际工作中由于会计职能的弱化,会计的监督职能未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不能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或者是合法的会计资料掩盖了非法的经济行为。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会计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也是医院的经济核算中心。

会计档案管理是医院预防和解决经济问题的重要手段,有效的会计档案管理可极大地保障医院的经济安全。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是医院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项任务。

二、管理原则在建立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稳妥性原则: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应以稳妥为原则。

即医院会计档案应核对清晰、真实可信、完整无缺、保密安全。

2.规范性原则: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原则。

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标准进行管理,确保医院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3.纪实性原则:医院会计档案应遵循纪实性原则。

即应当真实显现医院会计业务的经济事实和账务处理的程序。

4.便捷性原则: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便捷性原则。

即医院会计档案管理的凭证、账簿等应当设置合理、简易、方便查询。

三、管理职责1.财务主管:负责制定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工作。

2.会计人员: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会计制度进行会计账务的处理,建立和管理医院会计档案。

3.审核人员:负责对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审核。

4.分管领导:定期对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管理流程医院会计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资料存放、修改和废弃、安全管理、备份管理和销毁管理等。

1. 档案资料存放医院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主题、业务性质、时间等多重标准进行分类、编号,标明存放的份数、保管期限和负责人,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无遗漏。

2. 档案资料修改和废弃医院会计档案修改和废弃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修改和废弃认真审批、加盖印章,同时留有修改原因和废弃理由的备案材料。

3. 安全管理医院会计档案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管制度。

如建立机房进出制度、特定区域权限管理、机房物品清单等。

4. 备份管理医院会计档案应当建立完善的备份制度,如应急备份计划、数据恢复计划等,确保数据安全。

5. 销毁管理医院会计档案的销毁需要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开展销毁审批、销毁记录和证明、相关通知或公告等程序。

公立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公立医院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部门、科室及下属单位,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会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全院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2. 财务科: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3. 档案室:负责会计档案的存放、保护和提供查阅服务。

四、会计档案管理要求1. 会计档案的收集(1)财务科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收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

(2)各部门、科室及下属单位应积极配合财务科收集会计档案。

2. 会计档案的整理(1)财务科按照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对收集到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号。

(2)会计档案整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真实。

3. 会计档案的归档(1)财务科在整理完毕后,将会计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归档。

(2)归档的会计档案应存放于档案室,由档案室负责保管。

4. 会计档案的保管(1)档案室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2)档案室应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5. 会计档案的查阅(1)查阅会计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财务科或档案室负责办理。

(2)查阅会计档案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6. 会计档案的销毁(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科、院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会计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彻底销毁。

五、奖惩措施1. 对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会计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院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会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第二条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结后,暂由财会部门保管一年。

期满后,原则上由财会部门编造清册,全部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第三条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会部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

第四条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应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丢失和泄密。

第五条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遵守借阅手续。

经院长批准并须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和复制,如有特殊需要,须报单位院长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完整归还。

第六条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具体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

对于其中包含未了事项的凭证,应单独提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事项结清时为止。

第八条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

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规范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特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财务部门和相关人员,包含会计人员、财务主管及其他相关人员。

3. 档案管理原则3.1. 整理原则:依照归档文件的性质、用途、形式、内容和关系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每个档案文件的归类清楚、有序。

3.2. 校对原则:对已完成会计档案的归档文件进行校对,确保文件齐全、准确,并记录档案所在位置。

3.3. 保密原则:对涉及机密的会计档案文件进行保密处理,严禁随便传递或泄露档案内容。

3.4. 留存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对会计档案文件进行合理留存,确保信息的可查性和完整性。

3.5. 销毁原则:对不再需要留存的会计档案文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4. 档案管理流程4.1. 档案归档4.1.1. 接收文件:财务人员在接收到会计档案文件时,必需核对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进行记录。

4.1.2. 文件登记:将接收的会计档案文件进行登记,包含文件名称、编码、存储位置和归档人员等信息。

4.1.3. 文件分类:依据会计档案的性质和用途,对档案文件进行分类,确保归档的文件具有较高的维度和归类准确性。

4.1.4. 文件编号:对归档文件进行编号,并进行记录和备份,以便日后查找和管理。

4.2. 档案查询4.2.1. 查询申请:在需要查询会计档案文件时,人员必需提交查档申请并注明查询的实在目的。

4.2.2. 核对文件:财务人员收到查档申请后,核对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查询人员和查询时间。

4.2.3. 档案提取:依据查询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会计档案文件提取出来并交付给查询人员。

4.3. 档案更新4.3.1. 登记更新:当会计档案的文件发生更改时,财务人员必需及时进行登记更新,并记录更改的实在信息。

4.3.2. 文件替换:对于会计档案中需要替换的文件,财务人员必需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替换,并进行记录和备份。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会计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医院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说明文字),其他财务报告。

4、其它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药库、设备总务库房各期盘点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的立卷1、每月定期将记账凭证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按序装订。

装订前要剔除金属物,逐一编写页号。

记账凭证及附件应折叠整齐、结实、美观。

会计凭证应一册作为一个案卷。

2、会计账簿按年度立卷。

活页账簿应撤出空白账页,编写页号,装订成册。

每本账薄要加贴封面。

3、会计报告应在年度决算之后将年报和季报、月报分别立卷。

装订成卷的会计报表应附加统一规定的报表封面。

4、工资及附件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部门盘点表等参照会计账簿整理方法。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1、会计档案分类整理,有序存放,妥善保管。

2、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指定专人或兼职保管。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如下表:四、会计凭证查阅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时,必须通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2、医院内部各科室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其主管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新版)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新版)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记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每年形成,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两年(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期满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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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的归档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⑴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⑵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等其他会计账薄。

⑶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⑷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是本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本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各项工作,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负责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会计档案的归档、组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2月份进行上年度会计档案的组卷工作。

会计档案组卷工作,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组卷工作由财务科负责。

二、对未归档会计资料进行日常管理
1、对各岗位记账凭证的编号、整理、装订等,提出规范化要求。

2、每月终了,整理各个岗位的会计凭证和资料,集中保管。

3、年终办完决算后,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全年会计资料收集齐全,并做好整理、装订、编号登记、分类及归档等工作。

三、会计档案的移交、保管制度
1、档案组卷后,由财务科负责保管一年,保管期限滿一年后,移交档案室。

2、会计档案移交,必须填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二份,由财务科长和档案室主任监交,交换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3、财务科设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保管未曾移交档案室的会计档案和本年度的会计资料,以及立卷归档移交工作。

4、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研究后拆封处理。

5、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散失和泄密,做到妥善保管,存入有序,查找方便。

6、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防鼠等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会计档案的外借、查阅制度
1、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2、本院有关部门人员查阅、复制、摘抄会计档案,须有该部门负责人批条,财务科长签署意见,档案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3、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需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科长签署意见,档案室主任批准,在财务人员的陪同下进行查阅。

4、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需复印、摘抄,应征得财务科长同意,必要时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同时须在档案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经审核无误,并盖上档案室公章方才有效。

5、上级有关部门需查询、检查时,应经分管院长同意,并在指定地点进行。

五、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制度
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五种。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天算起。

2、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满,拟销毁时,由财务科会同档案室提出建议鉴定报告,编制拟销毁档案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查鉴定,认为确无保存价值后,报请院领导批准,并上报卫生局审批同意和备案后,方能按要求进行销毁。

销毁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3、保管期限满需销毁的会计档案中,如有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以及其它有关部门规定需要抽出的凭证、资料,不得销毁,单独抽出立卷,
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4、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应由财务科、档案室保存,保存期限为二十五年。

5、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印留存。

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本制度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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