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ugwa5t9mac
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

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裁员解雇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年班: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北京;年月日广州年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讲师:钟律师学费:参加其中任意一个班:元人,元人元人;参加其中任意两个班:元人;参加全部班:元人(含学习费、资料费、午餐、茶点、税费)注明:该课程天为一个班,各班的内容是完全独立的,不分先后顺序;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参加【;博传咨询热线(微信号);企业:】【学员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课程背景】年至今,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工伤保险司法解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或修订,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了井喷、爆发等现象!近几年来,沿海发达地区及一二线城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旧“稳中有涨”“持续递增”,而内地欠发达地区及三五线城市的劳动者维权意识亦逐步增强,维权技能逐步提升!年至今,大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均以用人单位败诉告终!这些案件充分说明,“传统式、粗放式、随便式”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已经被完全否定,已经彻底落后,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广大用人单位很有必要尽快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掌握证明劳动者“不合格、不胜任、严重失职、严重违纪”的实操策略,以迅速构建行之有效的劳动争议风险防范机制,以迅速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及败诉的概率,以重新树立与持续维护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威!综上,我们特邀请我国著名的劳动法、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实战专家钟永棣老师主讲此课程。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课程大纲:一、劳动合同订立、变更技巧1、用人单位不使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是否有效?2、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继续留用劳动者,但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否也需支付两倍工资?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5、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建立劳动关系?6、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如何区别,能否把劳动关系转化为劳务关系?7、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8、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等于难以解雇员工?9、不签劳动合同,是否等于无须缴纳社会保险?10、法律禁止2次约定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该如何约定?11、用人单位收购其他组织时,如何与被接收的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1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继续聘用的,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签订其他协议?13、合同的关键核心条款及操作技巧(1)企业安排员工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以外的任务,属于单方违约,该如何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以化解违约侵权带来的法律风险?(2)如何约定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以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及单方变更其工作岗位?(3)如何约定劳动报酬,以避免约定不明确带来的风险?(4)如何约定工资总额,以合法降低经济补偿的基数?(5)如何约定薪酬结构,以利于企业灵活地调整工资?(6)《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应如何设计?(7)《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应如何设计?二、如何有效调岗调薪1、企业通常根据经营需要而调整员工的岗位或地点,但是员工可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能化解风险或避免案件败诉?2、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实际上发生变化,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到新岗位一段时间后,却要求恢复到原岗位,往往成立,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该如何预防?3、绩效目标不合法合理的,往往不能作为衡量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企业该怎样设定绩效目标,才能作为衡量标准?4、即使企业能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但是在之后的调岗调薪争议中还是被认定单方非法变更劳动合同,企业败诉,为什么?企业该如何防范?5、劳动者对绩效目标不确认,是否意味着该目标无效?如果必须经劳动者确认才生效,那么企业的日常管理将何去何从?6、员工认同绩效考核结果,但是企业在“基于不胜任工作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的案件中还是败诉,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能避免败诉风险?7、企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扣减员工绩效奖金,很多时候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能化解风险或避免败诉?8、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能否调整其岗位,调岗后能否单方降低其薪酬?如何操作,才能调岗降薪?9、假设女员工固定月薪为3000元,浮动月薪为2000元,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800元,怀孕期间究竟该按什么标准支付,公司希望按3000元,员工希望按5000元,仲裁结果可能是4800元;企业该如何控制用人成本?10、女职工休产假完毕后,往往原岗位已经有其他同事负责,女职工往往不接受新岗位,为此发生劳动争议,企业该如何做,才能化解败诉的风险?三、如何有效解雇辞退1、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2、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3、企业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操作?对“经济型裁员”作出规定的法律文件到底有哪些?4、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数额,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机构很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5、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仲裁期间往往被认定属于提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6、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是否构成劳动者违法解除?企业该如何做,才能降低风险成本?对于劳动者的辞职环节,有哪些必须注意的风险控制点?7、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才提出补办相关手续,但是员工却提出赔偿要求,企业风险非常大;那么企业该如何做,才确保规避上述败诉风险?8、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是否构成非法解除?9、《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企业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10、哪些情形下属于非法解雇员工,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是承担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1年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代通知金是否要承担,劳动者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四、基本养老保险新规定与旧法规定的异同及亮点分析1、基本养老金是否可以提前提取2、个人跨地区就业可以随个人转移,又是如何领取的3、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4、因提前退休引发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与风险防范手段5、职工退休后与企业的关系如何处理6、当前养老保险实践中的矛盾与疑难问题处理7、职工档案丢失纠纷应如何处理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8、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五、企业社会保险筹划策略1、社会保险法关于保险费征缴有哪些变化2、社会保险基金剖析3、社会保险法对企业实操经办社会保险有哪些变化4、社会保险监督解读与企业主意事项5、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如何享受?6、社会保险法颁布对企业规章制度设立的影响。
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裁员解雇

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裁员解雇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时间地点】04月10-11广州04月17-18上海【参加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授课方式】讲师讲授+ 视频演绎+ 案例研讨+角色扮演+ 讲师点评【学习费用】2800元/1人,5000元/2人(含课程讲义、午餐、税费、茶点等)课程背景:2008年,国家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9年,国家出台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0年,国家出台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及修改了《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国家出台了《社会保险法》及《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012年,国家出台了《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修改了《职业病防治法》;2013年,国家出台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劳务派遣若干规定》;2014年……上述法律法规政策的持续实施,客观上要求企业精打细算,否则无法承受与日俱增的用工成本;客观上要求用人单位做到“精细化”管理,否则难以证明劳动者“不合格、不胜任、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也难以进行合法有效的“调岗调薪、裁员解雇”。
如果用人单位依然实施“传统式、粗放式、随便式”的管理,那么用人单位必将面临巨大的用工风险和赔偿责任,其管理权威也将受到严峻的挑战!为帮助广大企事业单位了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以实现低风险、低成本、高绩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特邀请我国知名的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钟永棣老师主讲此课程。
欢迎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此培训课程!培训收益:1、全面了解劳动用工过程的法律风险;2、理解与劳动用工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3、培养预测、分析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思维;4、掌握预防和应对风险的实战技能及方法工具……课程特色:稀缺性:此课程将劳动法体系和薪酬绩效管理体系紧密相结合,国内极少出现此类课程。
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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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裁员解雇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2020年01月02--03日-------广州(C单元)2020年03月06--07日-----深圳(A单元)2020年03月12--13日-----上海(A单元)2020年03月16--17日-----广州(A单元)2020年03月26--27日-----北京(A单元)2020年04月13--14日-----深圳(B单元)2020年04月20--21日-----上海(B单元)2020年04月23--24日-----广州(B单元)2020年04月27--28日-----北京(B单元)2020年05月11--12日-----深圳(C单元)2020年05月18--19日-----上海(C单元)2020年05月21--22日-----广州(C单元)2020年05月28--29日-----北京(C单元)2020年06月11--12日-----深圳(A单元)2020年06月15--16日-----上海(A单元)2020年06月18--19日-----广州(A单元)2020年07月02--03日-----北京(A单元)2020年07月13--14日-----深圳(B单元)2020年07月16--17日-----上海(B单元)2020年07月20--21日-----广州(B单元)2020年08月03--04日-----北京(B单元)2020年08月13--14日-----深圳(C单元)2020年08月17--18日-----上海(C单元)2020年08月20--21日-----广州(C单元)2020年09月03--04日-----北京(C单元)2020年09月14--15日-----深圳(A单元)2020年09月17--18日-----上海(A单元)2020年09月21--22日-----广州(A单元)2020年10月22--23日-----北京(A单元)2020年10月26--27日----深圳(B单元)2020年10月29--30日----上海(B单元)2020年11月12--13日----广州(B单元)2020年11月23--24日----北京(B单元)2020年11月27--28日----深圳(C单元)2020年12月10--11日----上海(C单元)2020年12月21--22日----广州(C单元)2020年12月28--29日----北京(C单元)注明:该课程2天为一个单元。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

送票部经理与江某充分沟通后,江某表示没有问题,可 以马上办理工作交接。当天下午江某填写《离职申请表》, 填写了姓名、入职时间、离职时间、所在部门及岗位,但空 缺了“离职原因”。可能是因为送票部经理对江某过于信任, 或者是对之前的协商解除过程非常满意,送票部经理对于 《离职申请表》没有仔细审阅,便在上面签字,并返还给江 某让其到其他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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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营,需要经济法顾问;内部管理,需要劳动法顾问!
6月上旬,公司发现该管理师证书是伪造的,便以张某 “提供虚假资料,应聘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解雇了 张某。 1、张某可能提出哪些仲裁请求? 2、企业胜诉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3、如何防范核心员工“应聘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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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营,需要经济法顾问;内部管理,需要劳动法顾问!
五、调岗降薪
A公司采购经理刘芳因上半年不能胜任工作,8月1日起被 公司降为采购部文员(经理下面还有主管、专员岗位),工 资从6000元降低到3000元。刘芳提出异议。
公司解释说:你不胜任工作,企业有权调整岗位,而工 资是与岗位对应的,公司内部的《薪酬级别表》明确规定采 购部文员的工资就是3000元。
� 审批环节需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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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营,需要经济法顾问;内部管理,需要劳动法顾问!
二、个人原因辞工
(一)7月1日,小明向单位递交《辞职通知书》,载明: “本人依法提前30天通知单位辞职,本人最后工作日为7月 31日,特此通知”。7月15日,在单位的安排下,双方交接 完毕,同时单位要求其当天离职,工资计至离职当天。随后 小明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时间地点:2011年12月09-10日北京时间地点:2011年12月16-17日深圳时间地点:2011年12月23-24日上海时间地点:2012年01月07-08日广州课程费用:2500元/2天/人(含培训、指定培训教材、午餐、茶点费等)学员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课程背景】2008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实施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等法律法规。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客观上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做到“精细化”,否则将难以证明劳动者“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更难以进行合法有效的“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如果用人单位强行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那么用人单位将面临巨大的赔偿风险,其管理权威也将受到严重的挑战!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和《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必然进一步提高,如何在合法的基础上,规范用工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是广大用人单位迫在眉睫的问题!双方协商一致不参加社会保险,是否有效?发生工伤事故,如何有效应对,双方进行私了,是否被法律认可,当中存在哪些风险?为了规避上述用工风险,不少企业采用了“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但随之而来的用工管理状况却越来越混乱,随之引发的法律风险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劳务派遣”成为了2011年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现阶段,国家正在积极制定《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下,“劳务派遣”将何去何从,能否“异地参保”,能否规避一些敏感的法律风险?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中,应该如何理顺各方关系,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为帮助广大企业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掌握协调员工关系的技巧以及防范劳动争议,有效调整用工结构,完善管理手段,降低用工法律风险和成本等问题,特邀我国深谙管理之道的知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钟永棣老师主讲“《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高级研讨会。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

关于劳务派遣、如何解雇辞退及处理违纪问题、有效调岗调薪和企业常见劳动争议处理对策暨《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专场【报名详情】【培训时间】4月27-28日深圳、5月11-12日北京、5月18-19日成都【承办单位】企 业 学 习 网【培训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 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培训费用】¥2600元/人 (包括授课费、资料费、会务费、午餐等)【热线电话】4006688321【深圳/市场部】0755-61289820【上海/市场部】 021-51870612【北京/市场部】 010-51295409【广州/市场部】 020-61133775【课程背景】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等法律法规的实施,而《工资支付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在草拟中,国家对企业用工关系的调控将不断加深,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将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导致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中无所适从。
如: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调岗调薪;如果劳动者拒绝到新岗位报到,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如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薪酬与企业的经营效益之间如何平衡;如何加强薪酬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如何在原有薪酬水平的基础上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劳务派遣能否规避一些敏感的法律风险;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管理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如何制订合法、有效、实用的规章制度;如何处理违纪员工;如何解雇违纪员工;如何应对劳动争议案件等等。
为帮助广大企业掌握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政策,特邀我国深谙管理之道的知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郑建和老师主讲 “如何解雇辞退及处理违纪问题、 并有效调岗调薪和企业常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对策暨《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专场”研讨专场。
《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汇总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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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报名详情】【培训时间】2012年3月9-10日上海、3月16-17日深圳、3月23-24日北京【承办单位】企 业 学 习 网【培训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 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培训费用】2500元/2天/人(包括培训、培训教材、两天午餐、以及上下午茶点等)【深圳市场部】0755--61282360【苏州市场部】0512--67137520【北京市场部】 010--51669310【上海市场部】 021--51602030【课程背景】2008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实施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等法律法规。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客观上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做到“精细化”,否则将难以证明劳动者“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更难以进行合法有效的“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如果用人单位强行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那么用人单位将面临巨大的赔偿风险,其管理权威也将受到严重的挑战!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和《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必然进一步提高,如何在合法的基础上,规范用工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是广大用人单位迫在眉睫的问题!双方协商一致不参加社会保险,是否有效?发生工伤事故,如何有效应对,双方进行私了,是否被法律认可,当中存在哪些风险?为了规避上述用工风险,不少企业采用了“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但随之而来的用工管理状况却越来越混乱,随之引发的法律风险问题也越来越复杂! “劳务派遣”成为了2011年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现阶段,国家正在积极制定《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下,“劳务派遣”将何去何从,能否“异地参保”,能否规避一些敏感的法律风险?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中,应该如何理顺各方关系,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为帮助广大企业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掌握协调员工关系的技巧以及防范劳动争议,有效调整用工结构,完善管理手段,降低用工法律风险和成本等问题,特邀我国深谙管理之道的知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钟永棣老师主讲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高级研讨会。
欢迎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研讨学习,以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并解决实际劳动用工问题!【导师简介】[钟永棣]国内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劳动仲裁员,国内第一位倡导、传播、实施“国家劳动法与企业薪酬绩效有机整合”的先行者,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培训导师,国内原创型、实战型、顾问型的职业培训师。
现任劳动法讲师,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深圳外商企业协会等50多家政府机构、培训机构、顾问公司、行业协会的签约讲师、特聘顾问。
钟老师精通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诉讼程序,擅长劳动用工风险的有效预防与劳动争议案件的精准应对,善于把劳动法律法规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机整合,通晓企业劳动争议防范机制的构建和劳动用工管理体系的修正完善。
钟老师经常在客户办公现场、培训现场为客户、学员即时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制度、合同、文书,或分析具体案件的应对思路;钟老师独到的现场的专业功底,每次都赢得广大客户、学员发自内心的好评与100%的信服!钟老师曾任专职劳动仲裁员,曾获“广州市优秀劳动仲裁员”称号,审判劳动争议案件400多宗;代理劳动争议500多宗,参与或主持薪酬绩效咨询项目20多个,审查完善30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个人长期担任30多家(累计20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顾问; 以钟老师领衔的专家队伍,长期为企业提供劳动法常年顾问及各种专项咨询服务,客户满意度高达95%。
2004年开始钟老师全国各地巡讲劳动法、劳动关系课程,受益企业达30000家,直接受益学员70000多人,培训地点涉及20多个省会城市及沿海地区大城市。
钟老师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溶入实际管理案例当中,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有机地整合在一起; 课程内容80%为真实案例、20%为必备的重点法条;学员参与讨论、互动,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实战型超强, 让学员即时学以致用!课程满意度高达95%,众多学员均表示:“第一次听到如此实战、实用、 实效的劳动法课程!钟老师非常务实、不说教、没有商业味道,终于听到了让我不再后悔的精彩课程!”钟老师先后在《人力资源》、《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等专业杂志、 媒体发表劳动关系类文章20多篇,曾为以下客户提供咨询顾问(非公开课)服务:中国人寿、广发银行、携程旅行网、华鼎担保、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铁集团、深圳机场、黄河水电开发、中烟集团、南粤物流、新南方集团、深圳爱施德股份、深圳酷动数码、合生创展、中海地产、方圆地产、珠江监理、珠江投资、三新地产、养生堂药业、一品红药业、晶苑集团、广州电信、国讯通信、松厦冷气、益海集团、旺大集团、中远物流、日晖园林、欧时力服装、广州蔬果集团、佰搭果餐饮连锁、广东交通集团、中山华泰、珠海口岸广场、纵横天地、蛇口船务运输股份、北京得信佳和医疗、风神集团、中咨工程监理、广药集团、高士线业、利海集团、化建集团、深圳水务监理、运发集团、新广国际集团、美的集团、江苏大全集团、沿海地产、深圳华侨城、信源集团、京城控股、中国邮政等千余家企业。
【课程大纲】一、如何有效调岗调薪1、企业通常根据经营需要而调整员工的岗位或地点,但是员工可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能化解风险或避免案件败诉?2、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实际上发生变化,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到新岗位一段时间后,却要求恢复到原岗位,往往成立,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该如何预防?3、绩效目标不合法合理的,往往不能作为衡量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企业该怎样设定绩效目标,才能作为衡量标准?4、即使企业能证明劳动者 “不胜任工作”, 但是在之后的调岗调薪争议中还是被认定单方非法变更劳动合同,企业败诉,为什么?企业该如何防范?5、劳动者对绩效目标不确认,是否意味着该目标无效?如果必须经劳动者确认才生效,那么企业的日常管理将何去何从?6、员工认同绩效考核结果,但是企业在“基于不胜任工作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的案件中还是败诉,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能避免败诉风险?7、企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扣减员工绩效奖金,很多时候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能化解风险或避免败诉?8、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能否调整其岗位,调岗后能否单方降低其薪酬?如何操作,才能调岗降薪?9、假设女员工固定月薪为3000元,浮动月薪为2000元,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800元,怀孕期间究竟该按什么标准支付,公司希望按3000元,员工希望按5000元,仲裁结果可能是4800元; 企业该如何控制用人成本?10、女职工休产假完毕后,往往原岗位已经有其他同事负责,女职工往往不接受新岗位, 为此发生劳动争议,企业该如何做,才能化解败诉的风险?二、如何有效解雇辞退1、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2、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3、企业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操作?对“经济型裁员”作出规定的法律文件到底有哪些?4、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数额,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机构很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 才避免案件败诉?5、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仲裁期间往往被认定属于提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6、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是否构成劳动者违法解除?企业该如何做,才能降低风险成本?对于劳动者的辞职环节,有哪些必须注意的风险控制点?7、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才提出补办相关手续,但是员工却提出赔偿要求,企业风险非常大;那么企业该如何做,才确保规避上述败诉风险?8、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是否构成非法解除?9、《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 企业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10、哪些情形下属于非法解雇员工,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是承担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1年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代通知金是否要承担,劳动者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三、如何有效处理违纪违规员工1、处分、解雇劳动者,往往由于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的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2、劳动者欺诈应聘,事后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抗辩观点,企业该如何回应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3、对于违纪违规的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的事实,企业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4、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纪员工,部门经理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5、对于违纪员工,事发后什么时间处理,如何书写《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6、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何在《惩罚条例》中详细明确违纪违规的“一般违反”、“较重违反”及“严重违反”?7、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 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直线经理越权处分员工?8、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 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9、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10、采用“录音录象”方式创制、保留的证据,法院是否采信, 企业内部OA系统或ERP系统上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四、《社会保险法》实务应对策略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拖欠社保费的,有什么法律责任?2、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3、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或员工自愿降低投保基数,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4、试用期间,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5、因第三方的责任而产生医疗费用的,能否报销?6、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怎样理解“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7、企业协助辞职员工骗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法律风险?8、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9、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有什么法律责任?10、跨地区就业的,社会保险如何对接,现阶段的做法有哪些?11、未缴足15年的人士,能否退休,如何处理退休事宜?12、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五、《工伤保险条例》实务应对策略1、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2、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样控制期间的风险?3、因工作需要应酬喝酒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4、异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如何认定工伤?5、停工留薪期间过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6、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如何处理?7、工伤员工借故拒绝配合做伤残鉴定,如何处理?8、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严重违纪,企业能否解除合同?9、对于第三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因第三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我方司机受伤,如何处理?受害人司机能否要求工伤待遇又要求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赔偿?10、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理赔款项替代职工工伤赔偿待遇?1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与劳动者私下和解,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12、从工伤事故的发生到全部法定程序完结,时间可能超过3年,是利还是弊?六、劳务派遣实务应对策略1、新法下劳务派遣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2、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如何划分?3、用工单位如何规避同工同酬风险?4、用工单位如何行使对派遣员工的退还或退换权?5、用工单位如何追究派遣员工的损失赔偿责任?6、怎样规定派遣员工的辞职程序和离职责任?7、用工单位如何应对派遣合作争议和劳动争议?8、派遣员工退回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如何设计?9、劳务派遣下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保、工伤问题如何处理?10、如何处理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进一步提高,国内原创型、携程旅行网、、松厦冷气、常细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