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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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知识

一、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1/2面积。

4、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

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

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

二、人防工程等级的划分:

人防工程的有3个规范:

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 年版)

我国人防等级按其抗力从高到低共有八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仅适于下列级别: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等8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下面可以看下人防等级的划分的相关知识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久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搭配搭配调节” 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讯信息. (2)中心医院同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食物食品食物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三、人防工程面积基准按什么?是按城市总人口数?还是城市战时留守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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