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公司被罚 “百日行动”持续整顿保健品乱象
中国经营报:药监局欲整饬保健食品乱象,行业洗牌在即

中国经营报:药监局欲整饬保健食品乱象,行业洗牌在即会销人网中国保健品会议营销行业第一资讯平台,更多内容请浏览会销人网!文章转载自惠小仁。
通用域名格式(记者陈伟)2021年10月7日高悬在保健品市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即将砍下。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召开了全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现场会。
会议指出,药监局将从生产许可、日常检查、建立机制等多方面严格把关,整饬保健品市场。
此前,6月21日,中国卫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华峰向媒体透露,《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在第三稿和第四稿中进行了修订,预计将于今年内发布。
这意味着在行业监管的“恐慌”下,保健品行业即将洗牌。
市场混乱烟台市民小赵的孩子感冒,某药店销售人员向她推荐了合生元益生菌。
小赵花了170多元买了一盒合生元益生菌,回家服用了一段时间却没见孩子的病情好转。
于是小赵上网一查,发现这个合生元竟是保健食品。
而保健食品只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并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
销售人员宣称的功效神奇能治病的合生元显然是在误导消费者。
“这就是保健食品行业的现状。
虽然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发展迅速,但它仍然只是一个产业规模小、市场混杂的新兴行业。
”中国卫生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张大超在全国卫生保健原料发展高峰论坛上告诉记者。
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国人的健康意识的提升,中国的保健食品市场正在飞速发展。
据中国保健协会不完全统计,2021年保健食品行业产值约为600亿元,2021年达到800亿元。
而到了2021年,中国保健食品的市场产值已经达到2000亿元以上,并且仍以每年15%的的速度增长。
然而,在繁荣的市场背后,却是一个混乱的市场环境。
张大超认为,保健品市场的“混乱”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概念混淆,对于保健药品和保健食品未作出明确界定。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保健食品行业起步较晚,受传统的“药食同源”经验的影响,使得很多保健食品多带有“药品”的色彩,如三株口服液等。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典型案例作者:暂无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9年第12期文/本刊记者李颖11月19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总局连续两天发布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典型案例,共计20起。
记者注意到,在已公布的20起典型案例中,涉案人员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在此次公布的20个典型案例中,浙江省查处案例共有9起,涉及虚假宣传案、保健食品违法会销案、无证经营食品案等。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此次还公布了河北、吉林、内蒙古、河南、江苏和安徽等地查处的11起典型案例。
今年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3个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对“保健”市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8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相关部委下发通知,自9月1日起组织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回头看”工作,派出工作组对各地“百日行动”整治成效进行抽查。
一、河北定州市查处定州市吉康医疗器械经销处发布虚假广告及非法经营医疗器械案基本案情: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有多名老人正在体验温热理疗仪,并有“老师”介绍产品。
同时店内张贴多张温热理疗仪、健康净水器的宣传牌、宣传画。
经调查,该场所经营的温热理疗仪属于二类医疗器械;该场所负责人宋翠娟只能提供营业执照,不能提供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手续。
当事人为增加销售,一方面在店内通过宣传刊版对“康宝电解还原水机”做出“美容杀菌,防蚊虫叮咬”等宣传,对其产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等信息与实际说明书不符;另一方面以每节课500元共计10000元聘请所谓“讲师”对店内顾客,尤其是老年人进行产品过度宣传,引诱老年人购买。
至案发时,共销售健康宝电解还原水机2台,5980一台,共计11960元;销售温热理疗仪2台,售价17800元一台,共计35600元。
甘肃14部门联合启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特别报道 | HOT SPOT·20· 食品安全导刊 2019年1-2月甘肃14部门联合启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本刊记者 戴国亮1月17日,甘肃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忠习在会上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实际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重点场所及区域、突出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强化案件查办,把握时间节点,扎实稳妥推进,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主持会议并宣读14个部门联合制订的《甘肃省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等部门领导对所属部门开展“百日行动”作出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王忠习指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百日行动”。
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百日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好落实,充分利用现有手段,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对“保健”市场出现的任何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问题,坚决整治、依法打击,全力以赴抓好监管。
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百日行动”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突破口抓好落实,创新监管方式、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完善基础制度、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落实监管责任,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要坚持执法为民理念,把“百日行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抓好落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人民群众筑牢生命健康安全屏障,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王忠习要求,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部门联动,提升监管执法合力。
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初见成效

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初见成效作者:徐兴利黄家伟来源:《食品界》2019年第03期多部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自2019年1月8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对“保健”市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经过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已初见成效。
2月13日,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联合工作组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工作组会议。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广播电视总局、中医药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信办等13部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和市场监管总局“百日行动”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立案1298件,案值21.8亿元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进展。
截至1月30日,全国市场监管、工信、公安、民政、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广播电视、中医药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网信13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8.8万人次,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其中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3.2万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4万个,检查“保健”类店铺8.9万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2.5万个。
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9128次,开展宣传活动1.5万次,开展协作执法4679次,受理消费者(关于“保健”市场的)申诉举报5099次。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21.8万元。
清理虚假信息1287条,整改网站、APP、公众号170个,关闭网站、APP公众号1799个,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6户,吊销营业执照43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0个,移送司法机关55件。
截至1月30日,全国共立案1298件,案值21.8亿元,结案287件,罚没款5666.6万元。
开展“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一)重点行业及领域1、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食品);2、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3、日用消费品;4、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5、玉石器等穿戴用品;6、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二)重点场所及区域1、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2、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3、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4、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
(三)重点时段各类节假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
(四)重点行为1、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2、虚假违法广告行为;3、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4、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5、无证无照经营行为;6、价格违法行为;7、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8、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9、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10、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三、方法步骤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从x年1月8日开始,为期100天,至x年4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及排查阶段(1月8日至1月13日)1月8日正式启动“百日行动”。
“春雷行动”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春雷行动”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大精神,加强节日、“两会”期间市场监管,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的“保健”市场乱象等热点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拟从X年1月11日至X年4月30日在全县开展“春雷行动X”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力量开展统一执法行动,有效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以“大市场大监管”为工作目标,确保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更加规范,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更有驱动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买得舒心。
(二)行动主题。
本次行动的主题是“亮剑市场监管,护航经济发展”。
亮剑市场监管: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要准确把握省、市、县“春雷行动X”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定位和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敢于亮剑,勇于担当,以专项行动的成果检验各部门亮剑市场监管、维护群众利益、服务经济发展的效果。
护航经济发展:通过聚焦节日消费高峰期,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保健”市场和以商贸集市为重点的各种市场乱象,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切实防范市场安全风险,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坚持落实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强化竞争中立原则,为国有与民营、大公司与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执法行动。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书桌上,我开始构思这个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这个行业,曾经繁荣一时,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今是时候来一场彻底的清理整治了。
一、背景分析1.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的关注也越来越高,保健食品市场迅速扩大。
2.然而,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3.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决定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二、目标设定1.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保障消费者权益。
2.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具体措施1.加强监管力度a.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统一指挥、协调各项工作。
b.对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等问题。
c.加大对虚假宣传的处罚力度,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
2.完善法规体系a.制定《保健食品行业管理办法》,明确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宣传等环节的监管要求。
b.修订《广告法》,加大对虚假宣传广告的处罚力度。
c.建立保健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对守法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对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3.提高消费者认知a.开展保健食品知识普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让消费者了解保健食品的常识。
b.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警惕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c.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4.强化企业自律a.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自觉抵制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行为。
b.鼓励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c.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守信企业给予奖励,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
四、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1-3个月):开展调查摸底,了解保健食品市场现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2.第二阶段(4-6个月):全面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打击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保健品的反面教材

保健品的反面教材
11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典型案例(二)的通告。
在10大典型案件中,南都记者发现邀请了中国女排和女星赵丽颖代言的微商品牌颜如玉的最高级别代理商金华市梨大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梨大胆”)涉嫌虚假宣传,被浙江金华市场监管局罚款百万。
对于代理商被罚款,颜如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颜如玉”)曾在8月23日回应称,被处罚的主体为梨大胆,违法行为系其个体行为,并不能代表公司。
但值得注意的是,颜如玉的表态被人民网等媒体质疑其在推卸责任。
通告显示,以上宣传内容为颜如玉系列产品最高级别代理商梨大胆在推销推销颜如玉系列产品时,在线上微信、微博、百度网盘、手机APP,以及线下组织培训会、印制的宣传品等所采用的宣传语。
据悉,梨大胆所推销的颜如玉系列产品,被监管部门确定为普通食品。
据悉,梨大胆因此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其被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被罚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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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公司被罚
“百日行动”持续整顿保健品乱象■郭秀娟姚倩
权健事件后,国家启动“百日行动”对保健品市场乱象进行整顿。
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公告,包括中源协和子公司天津百乐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百乐思”)、兆阳医疗器械(沈阳)有限公司以及康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涉嫌虚假宣传。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最新一批“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公告,虚假宣传案件偏多。
其中,天津百乐思自行编辑内容制作了宣传牌,宣传内容中有“富硒麦芽粉,同类产品含硒最高,科学安全,防癌抗癌,抗氧化衰老,营养修护细胞”、“诺丽原液,取自水果皇后诺丽果,富含227种最强营养成分,消炎抗菌,清体润肠,修复细胞”等用语。
经天津市东丽区有关部门查处,“富硒麦芽粉”、“诺丽原液”等均为普通食品,天津百乐思宣称的上述内容是虚构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公告中表示,天津百乐思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天津百乐思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此外,兆阳医疗器械(沈阳)有限公司通过虚假宣传销售家用量子按摩器250台,被罚款120万元;康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老年人参加养生知识等各类会议进行产品宣传虚假宣传,处以45万元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天津百乐思是由中源协和以及丰盛集团两大上市公司打造的一家“健康管理与服务体系”的健康管理平台。
针对公司目前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被罚的影响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天津百乐思,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相关回复。
针对子公司被罚对公司的影响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中源协和,证券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尚未听说此事,需落实后才能进行影响的评估。
权健事件以来,国家加大了对保健品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
此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其中明确提出,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
2019年1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工信部、公安部以及民政部等13个部委共同开展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的“百日行动”,食品(保健食品)以及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为整顿重点。
截至目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公布了三批“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
在日益趋严的监管政策以及国家对违法案件不断加大曝光度的背景下,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在“百日行动”期间进行严格自检自查、并对问题进行整改的企业将会留下来。
反之,不合规的企业将会被淘汰。
一位保健品企业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的“百日行动”对于行业来说不是坏事,全面整顿和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能够肃清整个行业,未来行业将会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淘汰赛,一些不合规的企业将会被淘汰,而留下的企业会更加健康地发展。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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