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贷款业务培训及政策解读(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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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行业)零售授信业务放款审核操作手册(年版)

(零售行业)零售授信业务放款审核操作手册(年版)

(零售行业)零售授信业务放款审核操作手册(年版)零售授信业务放款审核操作手册(2007年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6第一条放款审核部门定位 (6)第二条放款审核工作内容 (6)第三条放款审核工作纪律 (6)第四条放款审核工作原则 (6)第五条放款审核工作标准 (6)第二章职责范围和岗位设置7第一节职责范围 (7)第六条放款审核工作职责 (7)第七条放款审核资料范围 (7)第二节岗位设置 (8)第八条岗位设置 (8)第九条岗位编制 (8)第十条岗位兼职要求 (8)第十一条主任岗B角 (8)第十二条零售放款审核岗岗位职责 (9)第十三条出入库管理岗岗位职责 (9)第十四条零售档案管理岗岗位职责 (10)第十五条放款审核主任岗岗位职责 (10)第十六条放款审核人员资格要求 (10)第三章放款审核转授权11第十七条放款审核转授权的范围 (11)第十八条放款审核转授权的权限 (11)第十九条放款审核转授权的核准程序 (11)第二十条转授权支行无权向下转授权 (12)第二十一条转授权内放款人员任职要求 (12)第二十二条转授权内岗位兼职要求 (12)第二十三条转授权内双人复核制 (12)第二十四条转授权的第一责任人 (12)第二十五条转授权业务在个贷系统的操作 (13)第二十六条有转授权的同城支行业务归档要求 (13)第二十七条有转授权的异地支行业务归档要求 (13)第二十八条转授权内业务的监控和管理 (13)第四章业务审核流程14第二十九条审核材料清单的使用 (14)第三十条合作企业担保额度启用的审核流程 (14)第三十一条循环贷款额度及其项下单笔贷款的审核流程 (15)第三十二条单笔单批业务的审核流程 (17)第三十三条政策例外项目的审核流程 (18)第五章业务审核内容及要求19第一节基本审核要点 (19)第三十四条合作企业的审核要点 (19)第三十五条抵押的审核要点 (20)第三十六条公证的审核要点 (21)第三十七条保险的审核要点 (22)第二节各产品审核基本内容及要求 (22)第三十八条个人额度循环类贷款审核材料清单及要点 (22)第三十九条循环额度项下的单笔提款需要的材料和审核要点 (23)第四十条个人住房/商业用房类贷款审核材料清单及要点 (24)第四十一条个人汽车贷款审核材料清单及要点 (26)第四十二条个人工程机械贷款审核材料清单及要点 (27)第四十三条小企业主/助业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材料清单及要点 (28)第四十四条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审核材料清单及要点 (30)第三节审核内容的其他要求 (31)第四十五条向放款审核中心移交贷款档案的要求 (31)第四十六条签章核对确认方式 (31)第四十七条放款资料核对要求 (32)第四十八条合同文本填写要求 (32)第四十九条自然人担保的审核要求 (33)第五十条境外人士担保的审核要求 (33)第五十一条法人担保人决议要求 (33)第五十二条更换抵(质)押物或保证人的审核要求 (35)第五十三条对有疑义批复的处理流程 (35)第五十四条对经办单位的反馈流程 (36)第五十五条批复的有效期限 (36)第六章抵质押品入(出)库操作流程36第一节总则 (36)第五十六条抵质押品的定义 (36)第五十七条代保管品的定义 (36)第五十八条保管库的定义及要求 (37)第五十九条代保管品的保管地点 (37)第六十条在支行保管的认定 (38)第六十一条在支行保管的管理职责 (38)第六十二条抵质押品和代保管品核算部门及要求 (38)第六十三条抵质押品的交接 (39)第六十四条抵质押品入出库凭证 (39)第六十六条代保管品的账实核对 (40)第二节代保管品集中分行的入库管理 (41)第六十七条代保管品入库操作流程 (41)第三节代保管品集中分行的出库管理第六十八条借款人先结清贷款/授信协议后出库流程 (43)第六十九条用质押存单归还贷款的质押品出库/结清流程 (44)第七十条贷款非结清情况下的代保管品出库流程 (44)第七十一条代保管品出库后的管理 (46)第四节代保管品集中分行的续入和部分出库管理 (47)第七十二条代保管品续入与部分出库的基本规定 (47)第七十三条代保管品的续入的操作流程 (47)第七十四条代保管品的部分出库的操作流程 (47)第五节经办支行对保留在支行管理的代保管品管理要求 (47)第七十五条代保管品入(出)库使用的凭证 (47)第七十六条代保管品的入(出)库流程 (48)第七十七条代保管品的管理 (49)第七章个贷系统放款操作49第一节落实授信条件操作 (49)第七十八条个贷系统审核内容 (49)第七十九条个贷系统操作 (49)第二节贷款发放及放款时入库 (50)第八十一条个贷系统审核内容 (50)第八十二条个贷系统操作 (50)第八十三条凭证的传递(集中分行保管) (51)第八十四条凭证的传递(支行保管) (51)第三节贷款发放及放款后入库 (51)第八十五条个贷系统审核内容 (51)第八十六条个贷系统操作(贷款发放) (52)第八十七条个贷系统操作(收入抵押物) (52)第八十八条凭证的传递 (52)第四节出库操作 (53)第八十九条结清出库 (53)第九十条非结清出库 (53)第八章零售授信档案管理53第九十一条档案管理的范围 (53)第九十二条即时移交制 (53)第九十三条授信业务贷后合同变更档案的移交 (54)第九十四条授信业务档案向分行档案库的移交 (54)第九十五条档案借阅的审批 (55)第九十六条档案借阅后的收回 (55)第九十七条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 (55)第九章附则55第九十八条制定、解释和修改 (55)第九十九条实施细则 (55)第一百条生效日 (56)附件一览表5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放款审核部门定位分(支)行放款审核中心是为控制授信业务放款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而设立的重要部门;该部门设置在分行一级。

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

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

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目次前言II引言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与定义 14 资金存管基本原则 35 资金存管业务规范 3参考文献9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 20004。

1—2016《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业务指导。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懒猫联银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人人贷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书春、朱勇、吕罗文、许其捷、杨彬、沈一飞、辛路、肖翔、陈则栋、苏莉、耿进波、王威、郑丽娜、许现良、李均柠、张景燕、卢洁、刘鑫、王娟、郦丹丹、金晓烨、李多志、钱伟华、成蕾、罗伟、李壮、李舒扬、高路、邹丹莉、马腾、林涛。

引言2017年2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各相关机构在执行该《指引》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且市场上资金存管业务模式种类繁多,各相关方迫切呼吁出台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相关规范。

为规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明确参与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主体的责任义务及合法权益,建立客观、公平、透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环境,依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等政策文件,编制了《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和《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系统规范》,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相关机构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时的指导性文件。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风险点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风险点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风险点1、享受营业税优惠税率的企业,是否存在营业税优惠政策到期后,仍按优惠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财税【2022】 101 号)规定: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 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营来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2】 67 号)第一条规定: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 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普通贷款利息收入、押汇、透支利息收入(1)纳税人是否按利息收入的全额计征营业税(包括加息、罚息、罚款等价外费用)。

(2)纳税人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的行为,也属于贷款业务,是否按税法规定计征营业税。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 (国税发【2002】 9 号)第五条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有偿贷与他人使用(包括以贴现、押汇方式)的业务。

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的行为,也属于这里所称的贷款业务。

(3)享受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优惠的利息收入,涉及的贷款额度、农户性质、单独核算条件是否满足免征营业税的条件。

根据《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2】102 号) 文件的规定:四、本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零售贷款

零售贷款

等额本金还款法相比等额本息还款法所付利息少,但两者 的差额会随着贷款金额的降低及贷款年限的缩短而减小。等额 本息法每月的还款额一样,便于记住每月还款额;而等额本金 法开始的还款压力大,后期压力较小,每月还款额递减,利息 总支出较小,但每月还款额变化。
四、零售贷款举例说明
(一)汽车消费贷款 A.定义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 贷款。 法人购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发放的人民 币担保贷款。 B.条件 个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住所和详细 住址;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社会 信用良好; 4、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5、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抵、质押物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 或单位提供第三方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限额的首期购车款; 7、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零售贷款
张吟
一、零售贷款定义 二、零售贷款种类 三、零售贷款计息方式 四、零售贷款举例说明
一、零售贷款定义
零售贷款是专门的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或居民家庭提供的,为 满足取得消费资料或小额投资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
二、零售贷款种类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法 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 款、个人投资经营贷款、国家教育助学贷款、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 出国留学外汇贷款、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 记帐式国债质押贷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 款、 家居装修贷款、度假旅游消费贷款、柯达创业宝贷款等。
F.提供资料 1、资格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营业 执照等; 2、贷款用途证明文件,如购销合同等; 3、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收入证明)、税单及其他还款能 力证明等; 4、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抵(质)押担保须提供抵(质)押物清 单、权属证明、价值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证明; 信用担保须提供保证人同意履行连带责任保证的文件及有关资信 证明材料; 5、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6、借款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借款人简历、工作业绩、投资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还款来源、担保情况、申请借款的金额和期限); 7、不低于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的30%的自有资金或付款证明; 8、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合规管理培训

合规管理培训
公布时间
• 银监会、省级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 起草主体 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
一、监管动态(III续)
概述《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
适用范围
• 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应遵循原则及应履行的义务
禁止从事的活动
• 十三项
二、合规内涵与价值
合规风险:
是因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 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 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因合规风险,可能使公司受到的处罚为:监管机构对公司 发出监管函、降低公司分类监管评级、限制或暂停部分业 务、停止新增业务或营业网点审批,甚至取消经营业务许 可、关闭营业网点、吊销经营执照。合规风险的发生不仅 会影响到公司的声誉,更会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及持续发展。
什么是合规?
合规:
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 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 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合规不仅包括遵守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还应该包括更广义上的 诚实廉正和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
二、合规内涵与价值 (续)
什么是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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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规内涵与价值 (续)
合规管理本身虽并不能直接为公司增加利润,但是系列的合规活动 至少能够产生以下几个重要价值:
1、避免因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所导致的声誉或财务损失。 2、有效规避不必要或可能的操作失误、客户投诉、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各类经 营风险,避免直接或间接财务损失。 3、为公司争取到有利于未来发展和业务创新的外部政策环境和业务机会; 4、通过内部制度的持续修订和完善,形成一整套具有较强执行力的、程序化 的、高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将日积月累的各种良好做法沉淀下来,将大大降 低公司管理运营成本并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5、直接或间接提升公司声誉和品牌价值,吸引和赢得客户资源,提高业务回 报,最终为公司创造价值,员工受益。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近期政策汇总及初步解读
2006年6月5日


讨论纲要
05-06年政策总体回顾 近期房地产新政细则解读 应对方案讨论
1 3
2
3

一、02-06年政策总体回顾:土地
02年政策回顾
国土资源部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5月9日 补充北京的两项政策: 33号令:《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
5月8日,央行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8个百分点;
5月10日,市建委下发《加强商品房交易市场动态监管的通知》,公 示53种开发商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业内称为“53条军规“

二、06年新政细则解读:重点政策解析
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 发展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过速增长和房地产市场泡沫危机,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从政策的意图来看,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较高的行业,一方面满足了自住房制 度改革以来的市场化运作要求,也在一定程度带动了建材、机电、建筑等多行业的发展, 因此,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合理调控、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从近两年的相关政策来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较大,考验开发企业的资金实力和
市场将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

二、06年新政细则解读:重点政策解析
在解读别墅用地封杀令的同时,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的问题:北京的绝大多数 别墅供应在五环外,别墅在五环外发展突飞猛进,在转移部分城市购买力的同时,也带 动了郊区普宅项目的发展,从而极大的促进了郊区的发展,而如果在五环外建其他类型
开发能力以及整合能力,而对代理行业而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高度整合可能会对代理 行业的依赖性有所降低,对市场拓展工作的难度加大,而对于已经签约操作的项目而言, 更考验代理公司的专业水平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5.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银保监管政策解读及培训

5.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银保监管政策解读及培训

因企业性质、规模、领导等因素,党的领导程度和党的建设成效在各个企业是不一样的,国有企业可能比 较完善一点,其他性质的企业中党的作用可能未能得到充分体现,甚至有部分企业是没有党组织的或者党 组织的力量较为薄弱和松散,尤其是党在企业经营决策或企业业务发展中怎么领导、怎么建设、怎么发挥 作用不是很清晰。
2
2 预防重点领域金融违法犯罪-银行金融机构
8.严防资产管理业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营销人员的监督管理,防 范超授权违规开展理财业务、修改理财产品说明 书、承诺回报、掩饰风险、误导客户等行为。
营销人员
严防套取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资金进行高利转贷 的行为。
高利转贷
非标投资
民间借贷
强化非标投资业务风险管控,防范表外风险传导 至表内。
岗位权限控制
管库、记账、清分,调拨等岗位管理。 切实落实双人管理,岗位分离 权限控制、监督 检查等制度要求。
技术手段控制
加强款箱交接,流转跟踪管理,结合机构实际,探 索利用技术手段提高交接人员身份验证、款箱 核实等环节的规范性、安全性和运转效率
前面三个部分基本是银行机构的常规管理,只是管理的细致程度和管控有效性方面有所不同,再次提 出是要求银行金融机构要重视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执行有效。这里着重要求银行金融机构提高技术防 范手段,人工防范往往是事后的处置,而技术手段比人工更精确、更快速、更高效,技术手段预防效 果会更好
防范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伪造合同、印章、产品
2 预防重点领域金融违法犯罪-银行金融机构
7.严防资产处置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不良资产管理
加强债权管理
防范利益输送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不良资产管理,
着重防范对转让债权作出隐性回购或兜

自贡邮政金融2020年“学制度,讲合规”知识竞赛

自贡邮政金融2020年“学制度,讲合规”知识竞赛

自贡邮政金融2020年“学制度,讲合规”知识竞赛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您所在的队伍: [单选题] *○自流井区支行○富顺县支行○荣县支行○市分行○市公司○自流井区分公司○贡井区分公司○大安区分公司○沿滩区分公司○荣县分公司○富顺县分公司1.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办发〔2017〕110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统一产品信息查询平台,统一的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应收录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基本信息,凡未在平台上收录的产品,()。

[单选题]可根据情况选择销售一律不得销售(正确答案)可以销售可以销售,但销售后须补录信息2.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8〕16 号),同一银行法人为同一个人开立Ⅱ类户、Ⅲ类户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个。

[单选题]5(正确答案)61033. 人民银行的综合评价包括()、执行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和管理规定等情况。

[单选题]审慎经营落实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正确答案)业务发展结构资产质量4. 各机构要按照总行要求报送反洗钱监管信息,及时整理本机构接受监管情况,并在收到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查通知书、事实确认书、监管意见书、处罚决定书等)后()个工作日内录入反洗钱系统。

[单选题]3510(正确答案)155.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承担最终责任;()承担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实施责任。

[单选题]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正确答案)高级管理层,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董事会6. 金融机构发行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坚持()和()的经营理念,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资产管理产品。

[单选题]了解客户,了解市场了解产品,了解市场了解客户,了解业务了解产品,了解客户(正确答案)7. 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委托人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经营贷款业务机构的()业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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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在信用风险评估时考虑信用风险调整后收益这一因素。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11年版)对各环节的要求
贷款支付管理
应当按照受托支付为主、借款人自主支付为辅的原则对个人贷款资 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借款人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为特殊情形,可采取自主支付方式: 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 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客户身份真实性
婚姻状况真实性
工作单位真实性 收入证明真实性 偿债能力的稳定性
风险防控
重点环节风险防控
严格执行面谈、面签、面测、居访制度 严格首付款审查 注重实地调查 严格执行信息核查和押品核查 严格抵质押流程
加强贷款用途及支付方式管理
加强合作方管理
目录
2、鲁中银贷(2015)4号《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2015 年3月4日)
3、鲁中银个贷产品电邮(2015)第6号《关于对住房贷款定价政策进行 明确的通知》(2015年3月4日)
4、鲁中银贷〔2015〕8号《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二套房政策的通知》 (2015年4月23日)
5、鲁中银贷(2015)18号《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2015年10月19日)
操作风险(合同签署、抵押担保措施落实、抵押物处置风险)
法律风险(抵押物涉及共有、未成年人时的情形,租赁) 道德风险(第三方道德风险)
借款人收入风险(工资收入、经营收入、租金收入、投资收入审查)
购房购车贷款(“假按揭”风险) 开发商风险、项目风险(项目准入)
风险识别
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分析及风险识别,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3、借款人家庭最近12个月有逾期记录,但没有连续3次逾期记录:首付比例最低 60%,贷款利率最低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4、借款人家庭最近12个月有连续3次或以上逾期记录:不得发放住房贷款。 (二)家庭名下有两套或以上住房,且有房贷未结清:不得发放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其他说明
一、“家庭”的认定标准 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套数(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借款 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非本地居民”的认定标准 以户口本、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的登记为依据,以山东省 为地域界限。 三、“套数”的认定标准 对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统一调整为“以征信报告中的信息查询结果 为准,不再强制要求提供房管部门查询证明。”若借款人对征信报告中 贷款信息(包括已结清、未结清)显示的住房套数有异议的,可通过提 供对应贷款信息的贷款合同、购房合同及房管部门住房信息查询结果或 其他有效资料等予以证明。对于经证明征信报告信息有误或原购房已出 售等不在借款人家庭名下,该住房不计入借款人家庭现有住房套数。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11年版)对各环节的要求
——贷款受理与发起
个人贷款发起人员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借款人进行贷 前调查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借款人基本信息核实和查询,包括身份、年龄、工作、家庭状况、信 用记录等; 收入水平的真实性,还款来源的稳定性,还款方式的合理性,以及收 支分析和还款能力测算; 保证人基本信息、担保意愿和担保能力,抵(质)押物权属、价值及 变现能力; 贷款用途、资金需求、首付款或自筹资金到位情况; 贷款背景企业的管理和经营情况; 借款人家庭及其背景企业在我行的已有授信情况,包括信用卡、个人 贷款、公司贷款等各类授信; 我行认为有必要调查的其他情况。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掌握要点
债务收入比
银发(2007)359号文规定:“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 高于其月收入的50%”。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应着 重考核借款人还款能力。应将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 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 (含55%)。 注:控制借款人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是考核借款人还款能力 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保证我行贷款资产质量的有效控制手段,在受 理和上报材料时应重点审查。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掌握要点
住房贷款期限
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其中二手房贷款贷 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物剩余 土地使用年限。 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65周岁,符合我行规 定的中高端客户可延至70周岁。


(青岛、济南、烟台、威海、临沂5家为总行级个人业务重点行, 其辖内机构办理二手住房贷款时,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最长可放宽至 40年)。
信用风险评估——个人授信风险管理政策(2009年版)
在资料真实的基础上,进行信用风险评估须考虑以下因素: 是否符合我行准入标准;
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我行信贷政策;
借款人收入是否稳定,是否具有偿还授信的能力; 借款人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及还款意愿;
是否存在信用风险缓释,信用风险缓释的有效性,抵押物评估价值是 否高估。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三、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一)家庭名下有两套或以上住房,且无房贷或房贷已结清:根据客户偿付能力 和信用状况差别化对待,具体如下: 1、借款人家庭最近12个月无逾期记录,且无其它个人贷款:首付比例最低40%, 贷款利率最低执行基准利率。 2、借款人家庭最近12个月无逾期记录,但有其它个人贷款:首付比例最低50%, 贷款利率最低执行基准利率。
6、鲁中银个贷产品电邮(2015)第2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个贷产品定 价政策的通知》(2015年11月10日)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
一、购买首套房 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 低于25%。关于“首次购买”的认定标准,须同时满足下述两项条件: (一)在当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的居民家庭房产套数为0;若当地政府房产管 理部门不提供居民家庭房产套数查询,客户经理需在贷前调查报告中予以确认, 并由借款人签字承诺为首次购房。(二)借款人及配偶的人行征信报告中,无个 人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结清)。 对于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首套房贷的首付款比例最低30%。 贷款利率:最低执行基准利率的0.85倍。 二、购买第二套住房 1.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且无房贷或房贷已结清:首付款比例最低30%,贷 款利率最低执行基准利率的0.85倍。 2.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且有房贷未结清:首付比例最低40%,贷款利率最 低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零售贷款业务培训及政策解读
省行个人信贷部 2015年11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零售贷款概述及我行零售贷款发展状况 零售贷款业务品种分类及审批流程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零售贷款风险管理要点
第四部分
零售贷款产品政策要点
第五部分
个人贷款业务政策解读
பைடு நூலகம்录
第一部分
零售贷款概述及我行零售贷款发展状况 零售贷款业务品种分类及审批流程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掌握要点
住房贷款还款方式
一手住房贷款: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等额 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或其他灵活还款方式。 二手住房贷款: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主要有一次性还本付息法、等额 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递减(增)还款法。其中,一次性还 本付息法只适用于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个人二手住房贷款。贷款 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可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或到期一次偿清贷款 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应按月并自使用贷款后第二个 月开始按月偿付贷款本息。
目录
第一部分
零售贷款概述及我行零售贷款发展状况 零售贷款业务品种分类及审批流程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零售贷款风险管理要点
第四部分
零售贷款产品政策要点
第五部分
个人贷款业务政策解读
零售贷款业务品种分类
根据授信用途、还款来源及信用风险度,并考虑我行历史沿革等因 素,零售贷款业务分为以下几类:
个人消费类贷款,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PLAA] (一手房)、个人 住房散户贷款 [PLAB](二手房)、个人汽车贷款[PLBA]、汽车信用卡分 期付款[PLJA]、商业教育助学贷款[PLDA]、国家教育助学贷款 [PLDB]等 。 个人经营类贷款,包括个人经营贷款 [PLCA] 、商铺按揭贷款 [PLCB] 、工程运输车辆贷款 [PLCC]、个人信用循环贷款额度[PLFB]、个人抵质 押循环贷款额度[PLGA] 等。
住房贷款业务常见差错类型
(一)未按现行政策发起业务 1、借款人资格、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以及其他贷款 条件等不符合政策要求。 2、未对共同债务人(联名客户)、保证人的配偶进行调查取证。 3、未对客户曾用名下征信报告进行查询及说明。 4、债务收入比不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
零售贷款概述及我行零售贷款发展状况 零售贷款业务品种分类及审批流程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零售贷款风险管理要点
第四部分
零售贷款政策要点
第五部分
个人贷款业务政策解读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政策链接: 1、鲁中银发(2014)294号《关于落实政策要求 进一步做好我行个人 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2014年11月3日)
• 单笔金额60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消费类授信、单笔金额300万元( 含)以上的个人经营类授信须逐笔进行授信评审。
• 对于需由省行信贷风险总监审批的个人授信,须报风险管理部,由授 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鲁中银发〔2012〕1056号附件:山东省分行个人授信审批授权与审批 流程方案(2012年)
零售贷款主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用途主要 用于消费者个人购买住房、汽车消费品或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或 用于投资经营。 批发贷款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贷款用途一般用于解决 建设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口。 从还款来源及风险度看 零售贷款的还款来源一般为借款人的工资性收入或个人经营收入, 个人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批发贷款一般以公司经营收入归还贷款,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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