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工作方案(10年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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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管理制度劳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劳务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三条单位负有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义务。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四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五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08:00-11:00 13:00-17:00第六条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一)休息日为每周的星期六、星期日。

(二)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八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一)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

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增加奖励假七天。

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在内。

(三)丧假:员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在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

到外地奔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四)产假:女员工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

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担负50%,此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费。

劳务管理实施方案

劳务管理实施方案

劳务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在管理劳务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了有效管理劳务,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劳务管理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设定1. 提高劳动力素质: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使其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2. 提高劳动力效率:通过设定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的生产力。

3. 保障劳动力权益: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等,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2. 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定标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3. 健全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流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4. 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的员工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意见,促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

5. 定期评估与调整:定期对劳务管理实施方案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四、实施效果1. 提高员工素质:经过培训和教育,员工的专业技能得到提升,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2. 提高工作效率:绩效考核制度的实施激励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

3. 促进企业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和稳定的员工队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总结与展望劳务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不断完善和提升,劳务管理实施方案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未来,我们将继续优化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项目劳务管理方案

项目劳务管理方案

项目劳务管理方案一、项目概述。

项目劳务管理方案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劳务进行管理的一套完整的方案。

通过科学合理的劳务管理,可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项目劳务管理的重要性。

项目劳务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项目进度,项目劳务管理可以有效地协调和管理项目劳务资源,保障项目的进度和节点的完成。

2. 提高项目质量,通过合理的劳务管理,可以保障项目的质量,减少因人力资源不足或不合理配置而导致的质量问题。

3. 降低成本,合理的劳务管理可以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降低项目的成本。

4. 提高员工满意度,通过良好的劳务管理,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项目劳务管理方案的制定。

1. 项目劳务管理团队的建立,项目劳务管理团队由项目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劳务分配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项目劳务管理方案。

2. 劳务需求分析,在项目启动阶段,对项目的劳务需求进行分析,确定项目所需的劳务资源类型和数量。

3. 劳务资源招募与配置,根据项目的需求,通过招聘、外包等方式获取所需的劳务资源,并对劳务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和分配。

4. 劳务管理流程的建立,建立完善的劳务管理流程,包括劳务需求确认、劳务资源招募、劳务资源配置、劳务绩效考核等环节。

5. 劳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制定劳务管理相关的制度和规定,明确劳务资源的权责和管理要求,确保劳务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

6. 劳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建立劳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劳务资源的全面管理和监控,提高劳务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7. 劳务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劳务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劳务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项目劳务管理方案的执行。

1. 项目劳务管理团队要严格执行项目劳务管理方案,确保项目劳务管理的顺利进行。

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是指企业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用工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1. 劳务用工的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依法。

2. 劳务用工的管理范围:涵盖招聘、培训、劳动合同签订、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务用工关系解决等方面。

3. 劳务用工的招聘:明确招聘渠道、招聘程序及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的原则进行招聘。

4. 劳务用工的培训:建立培训计划,确保劳务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

5. 劳务用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明确劳务用工的工作内容、工时、薪酬、福利待遇等。

6. 劳务用工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合理确定劳务用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

7. 劳务用工的劳动保护:为劳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劳务用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

8. 劳务用工关系的解决:建立劳务用工关系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劳务用工之间或者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和问题。

9. 劳务用工的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体系,确保劳务用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10. 劳务用工的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劳务用工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汇报,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

以上是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以确保劳务用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活动,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范围和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一般按照以下步骤制定:1. 初步调研:对于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状况、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查研究。

2. 起草:在加入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基础上,进行起草。

3. 审批:对起草好的制度进行审批,由最高管理人员决定是否实施。

4. 发布:将制度在公司内部进行发布。

5. 实施:落实到公司劳务派遣管理中去。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临时工的合同时间和合同期限、工资等问题。

2.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并规定了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工资、休息时间等问题。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主要是对劳动监管体系进行了全面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行政管理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保障公正、公平和公开的行政管理。

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主要指,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的与劳务人员相关的各项制度。

四、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 制度名称: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目的:规范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活动,保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内容:劳务派遣规定、聘用流程、责任主体、薪资福利、保险及补贴等规定。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

执行程序: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公司制度和法规程序执行。

责任追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追究责任。

2. 制度名称:临时工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未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临时工。

目的:规范公司内部临时工人员的聘用、管理、薪资福利等方面。

内容:聘用流程、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绩效考核等规定。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绩效考核部门。

执行程序:人力资源部门和绩效考核部门进行执行。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管理方案一、前期准备1.1 项目组织结构建筑工程项目的劳务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到项目人员配备、劳务合同管理、班组管理、劳动保护和安全等方面。

在项目启动之初,需要建立一个适当的项目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好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确保各部门之间合作顺畅、协调一致。

1.2 人员配备及培训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需要事先确定好项目所需的各类专业人员的配备标准,并在项目启动之初即着手招聘和培训相关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务管理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施工现场管理的要点等,并确保项目所有相关人员在开始工作前都已经接受了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1.3 劳动合同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涉及到大量的劳动力,劳动力的合理调配和合同的签订是建筑工程项目劳务管理的关键。

在项目启动之初,需要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合同的起止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和安全条款等,并严格执行,确保各方利益合理保护。

二、施工期间管理2.1 班组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大量的班组工人,班组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和进度。

在项目施工期间,需要建立健全的班组管理制度,明确各班组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工作标准和相互协调配合等,确保各班组工作有序进行。

2.2 劳动力调配项目施工过程中,劳动力的调配是一个关键环节。

合理的劳动力调配可以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

在实际操作中,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各班组工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2.3 安全生产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是劳务管理的重中之重。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率降低到最低程度。

2.4 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劳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现代施工作业必须要严格执行的一项制度。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劳务管理方法一、总那么为了严格劳务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山西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劳务管理方法有效实施,优化各工程工程劳动力资源配置,完善劳务管理体系,保证作业层管理扎实,稳定有序,特制定本考核方法。

〔一〕分公司部门职能分工工程科下设劳务管理专职人员,主管劳务管理工作;分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分工程部本方法的实施,具体职能分工如下:工程科:工程科〔劳务管理专职人员〕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施工现场劳务的协调与调配;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

综合室:主要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劳动厅及总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

预算科:负责劳务的审核、管理和结算,以及劳务结算引起的纠纷的处理。

财务科: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工程科: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其它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程部职能工程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务用工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1、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平台为确保各工程工程的劳动力需求,确保特殊季节的正常施工,各级劳务管理专职人员应广泛收集劳务队的信息,并对其进行筛选,对技术力量强、无不良记录的劳务队,建立分作业工种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以供在劳务招标时选择。

对业绩良好的劳务作业队伍和劳务作业班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制度和方法分公司劳务招投标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工程科,下设劳务管理专职人员。

劳务管理方案

劳务管理方案

劳务管理方案近年来,劳务管理成为了企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随着全球化竞争的加剧,企业对于劳务管理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为了更好地管理劳务,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许多企业开始制定劳务管理方案。

首先,劳务管理方案应该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

培训是提高员工工作技能的关键环节。

通过为员工提供系统的培训计划,企业可以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

此外,企业还应鼓励员工参与各种培训和学习机会,如参加行业研讨会,进修课程等。

这不仅能够提高员工的能力水平,还能够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忠诚度。

其次,劳务管理方案还应注重员工的福利待遇。

员工的福利待遇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对企业的忠诚度。

因此,企业应该合理设置薪酬制度,确保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其工作贡献相匹配。

此外,企业还可以加强员工健康保障,提供弹性工作时间和灵活的工作条件等,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三,劳务管理方案还应注重员工的沟通与合作。

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应该建立起一个开放、透明的沟通机制,鼓励员工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企业还应注重团队合作,鼓励员工之间的互相支持和合作,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创造力。

另外,劳务管理方案还应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

企业应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能力。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起完善的绩效评估体系,公正、公开地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以激励优秀员工,同时及时帮助和引导那些需要改进的员工。

最后,劳务管理方案还应注重员工的心理健康。

企业应该重视员工的压力管理,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员工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挑战。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举办文体活动、员工福利等方式,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

总之,制定一个科学、全面的劳务管理方案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注重员工的培训发展、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加强沟通与合作、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心理健康,企业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从而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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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务管理及劳动用工规范工作方案(2010年修订版)一、指导思想为规范首都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务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企业合法利益,杜绝工资拖欠现象,确保行业和社会稳定,针对朝阳区各施工项目劳务管理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各施工项目要建立完善的劳务管理体系和劳动用工规范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流程顺畅、责权清晰、措施到位。

2、继续推行专职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劳务区住房建设委二次备案制度,实现劳动用工规范管理。

3、全面推行“劳务及用工标准化内业资料”,彻底理清施工项目劳务用工及劳务费、工资结算情况。

4、积极参加区住房建设委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开展项目内部学习,着力提升各级参建单位劳务管理水平。

5、定期进行施工项目劳务纠纷隐患自查,及时化解内部矛盾,尽快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杜绝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要求(一)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体系及制度1、施工项目各参建单位均须设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并持证上岗。

2、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建立、健全项目劳务管理体系和劳务管理制度;成立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各参建单位专职劳动力管理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劳务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监管等各项工作。

开工后1个月内,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组织项目各参建单位,接受区住房建设委员会开展的《朝阳区建设项目劳务及用工规范管理交底》,并进行签认;施工过程中后续进场的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该分包进场3日内对其进行交底,并完成《交底书》的相关签认工作。

3、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参照本《方案》“附件1”格式,编制本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体系图》”,并在项目部上墙公示。

4、“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劳务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开展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劳务用工、工资发放、资料归档、隐患排查等工作。

5、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体系执行层由本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相关各级管理人员组成。

6、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对本月施工项目劳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排查,并制定整改方案。

例会内容须作详细记录,且在总包项目部留存备查。

7、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体系图详“附件1”8、专职劳动力管理员职责详“附件2”9、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详“附件3”10、本《方案》标准化内业资料详“附件4”(二)建设单位工作要求1.建设单位须监督其直接分包(甲直)、指定分包(甲指)单位在入场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管理协议》,将现场各项工作纳入总包管理;对甲直、甲指分包工程,建设单位须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配合下,落实相关企业对本《方案》的执行工作。

2.建设单位须严格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过程中及时完成变更、洽商确认,按进度审核工程量,按时、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制定付款计划并严格执行。

3.在部分施工项目开展推行“劳务费建设单位直付”试点工作。

具体实施方式为:在区住房建设委施工管理科监督下,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三方签订《劳务费支付协议》,约定在《劳务分包合同》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建设单位依据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当期“劳务费结算书”和“劳务费拨款申请”,定期向劳务分包单位直接拨付劳务费;同时,劳务分包单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出具相应劳务费专用发票,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款发票;“直付劳务费”自施工总承包单位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建设单位“直付劳务费”总额以满足《劳务分包合同》金额为原则;禁止建设单位向个人支付任何款项。

4.未试行“劳务费直付模式”的施工项目,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费支付困难的,由建设单位专项支付,并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将该笔资金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

5.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建设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解决问题。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工作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执行责任:1.施工项目劳务管理实行“总包负责制”,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自管体系”牵头单位。

2.施工总承包单位禁止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包工头”;杜绝“以包代管”。

3.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要在进场前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劳务费结算方式、支付时间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4.在具备条件的施工项目,试点推行“劳务费建设单位直付”模式。

具体实施方式详本《方案》“三—(二)—3”条。

5.施工总承包单位禁止向包工头或班组长支付任何款项。

6.禁止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劳务分包单位发包材料和大型机械,包括采取“材料代购”等形式变向发包材料和大型机械,如由此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共同承担责任并解决问题。

7.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洽商变更或合同外增量,施工总承包单位须依法及时予以确认。

8.施工现场出现群体性纠纷,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须立即向行业主管、劳动保障等部门及上级公司汇报;项目负责人须立即赶赴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问题。

9.每月30日前,按本《方案》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属地办事处城建(规划)科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附件4中CYLW-GD-ZB-01)、《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台帐》(附件4中CYLW-GD-ZB-02)。

10.每月定期牵头召开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并按本《方案》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编制《会议纪要》(附件4中CYLW-GD-ZB-02),留存项目部备查。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管责任:11.农民工进场3日内,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核实每名农民工《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情况,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班组承包协议》,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12.按本《方案》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总包单位须在每月25日前收取、备案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的《花名册》(附件4中CYLW-GD-FB-01)、《工资公示表》(附件4中CYLW-GD-FB-02)、《考勤表》(附件4中CYLW-GD-FB-03);每周五前收取、备案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附件4中CYLW-GD-FB-04、05)和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

13.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劳务分包合同》、人员及施工队长的市住房建设委备案; 15日内,施工总承包单位携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及劳务分包单位市住房建设委备案手续(复印件)到区住房建设委施工管理科进行二次备案,联系电话:65016210。

14.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并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其“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的建立工作。

15.施工总承包单位须监督劳务费专款专用,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

16.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对甲直、甲指分包落实本《方案》的情况行使日常检查责任,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上向建设单位提出,由其落实监督整改。

(四)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工作要求1.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是施工项目劳务管理执行单位,对劳务管理及用工等各项工作负直接责任。

2.《劳务分包合同》签订3日内,劳务分包单位须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劳务队长身份、职责、权限。

3.劳务分包单位须在农民工进场后10日内,完成《劳务分包合同》、人员及施工队长的市住房建设委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提交《班组承包协议》,由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4.在具备条件的施工项目,试点推行“劳务费建设单位直付”模式。

具体实施方式详本《方案》“三—(二)—3”条。

5.禁止劳务分包单位承包材料和大型机械,包括采取“材料代购”等形式变向承包材料和大型机械,如由此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共同承担责任并解决问题。

6.劳务分包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主责单位,须按有关文件规定,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杜绝因工资拖欠引发群体性事件。

7.农民工进场3日内,劳务分包单位须与每名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合同》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劳动者各持一份。

8.劳务分包单位须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

9.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洽商变更或合同外增量,劳务分包单位要及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相关材料。

10.劳务分包单位须按本《方案》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以班组为单位每月编制《花名册》(附件4中CYLW-GD-FB-01)、《工资公示表》(附件4中CYLW-GD-FB-02)、《考勤表》(附件4中CYLW-GD-FB-03),并在当月25日前,报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每周五前将各班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附件4中CYLW-GD-FB-04、05)和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报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11.劳务分包单位须加强对现场各施工班组的日常管理。

班组长权限仅限于组织生产、记录考勤、核算工资。

劳务分包单位须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严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班组长代发。

12.劳务分包单位须按有关规定要求,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的建立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三个帐户”相关办理资料。

13.劳务分包单位要尽快解决内部出现的劳资纠纷,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如出现群体性纠纷,劳务分包单位法人代表须及时到场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问题。

14.专业分包单位(含甲指、甲直分包)如采取劳务发包,按施工总承包单位各项工作要求执行。

15.专业分包单位(含甲指、甲直分包)如直接用工,按劳务分包单位各项工作要求执行。

四、监管措施区住房建设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各省驻京建管处等部门将对全区各建设项目落实本《方案》情况加大检查监管力度。

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相关单位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向市住房建设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上报,由市行政主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因违法发包或拖欠工程款,导致劳务费或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建设单位,暂停办理其新建项目招标及施工许可手续;对在建项目,暂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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