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产出管理办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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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08•【字号】渝国资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构建“一利四率”质量标准体系,引导企业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持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经市国资委2018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对原《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渝国资发﹝2016﹞1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3月8日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构建“一利四率”质量标准体系,引导企业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等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重点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董事长。

第三条董事长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突出考核导向,明确考核标准。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最新版】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最新版】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管理程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投资活动的非常设决策机构。

公司规划部是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也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长期投资。

投资管理的方式通过投资项目管理方式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经营单位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任务、原则和内容第五条投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确保投资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保证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六条投资项目管理的总原则是规范、透明、归口集中管理,并根据项目单位(实施投资项目的主体)的性质进行分类管理。

其中:对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公司直属企业、区域性派出机构以及新事业的投资项目(以下简称直属单位投资项目),实行集中管理;对于控股、共同控制以及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的投资项目,通过合资公司董事会进行决策管理,同时通过调研、股东直接磋商、派出高管人员内部协商等方式,介入重大项目的立项阶段管理以加强事前管理。

对于上市公司的投资项目按《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管理。

第七条投资项目可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对内投资项目是指不涉及项目单位以外的投资项目,其主要形式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对外投资项目是指将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到项目单位外的投资,包括组建合资经营(合作)企业,兼并重组、收购以及证券投资等。

第八条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规划部对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管理。

投资管理主要内容:1、投资项目的立项管理(包括政府报批、项目核准(备案)报告的审批以及合资经营(合作)、兼并重组、收购等对外投资项目合同和章程的审批);2、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管理;3、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管理;4、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5、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管理。

第九条规划部负责受理和组织审议项目单位所有投资项目(包括信息、技术引进、研发等投资)。

建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则顺利进行,保证投入产出效益,防范风险,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公司董事会或经董事会授权的总经理办公会是固定资产投资的立项和决策机构,工程部是固定资产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

二、决策1、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组织专业力量进行编制,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并交由总经理执行。

2、公司按照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报董事会审批认可后交由总经理进行项目的建设和控制。

三、项目投资决策权限项目投资权限按工程总投资的大小进行划分,工程总投资由工程静态投资和建设期贷款利息(如有)构成,凡工程总投资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都应纳入审批范围。

项目审批权限划分如下:1、1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请示董事长审批。

2、1万元-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制定详细项目计划经董事长审批。

3、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4、已审批通过的项目,若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需按上述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四、项目的实施(一)年度固定资产计划编制总经理办公室依据公司审核通过的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年度的投资计划,公司的主要投资活动应纳入年度预算。

年度投资计划的主要内容:1、总投资规模;2、资金来源、比重结构、进度安排、投资方式;3、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内容、投资额、资金构成,投资预期效益、实际年限等);4、年度投资计划由董事会批准后下达执行。

(二)项目的勘察与设计1、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潜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调查,编写调查报告,调查内容有: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技术及设施配置、企业性质、业绩排位、市场占有率、信誉度和价格水平。

2、将调查报告提交总经理审核,并与2-3家勘察设计院分别进行勘察与设计谈判,研商确定最优设计院,对未选中的勘察设计院给予成本补偿。

3、由工程管理部审核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作计划、项目概算、质量计划,均要附合同要求,做好事前控制。

投入产出管理办法(文件)

投入产出管理办法(文件)

东风(十堰)车用灭火器有限公司文件东风(十堰)车字〔2006〕 39 号关于下发《东风(十堰)车用灭火器有限公司投入产出(试)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规范东风(十堰)车用灭火器有限公司投入产出运行管理,理顺各单位生产环节投入产出关系,结合公司实际,现将《东风(十堰)车用灭火器有限公司投入产出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产品生产跟班单2.产品合格单3.产品生产跟班单的使用说明4.产品合格单的使用说明2006年10月13日主题词:生产管理规定通知东风灭火器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2006年10月13日印发共份东风(十堰)车用灭火器有限公司投入产出(试)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东风(十堰)车用灭火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入产出(试)运行管理,理顺各生产环节间投入产出的关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有投入产出管理指标或管理职责的所有单位。

第二章投入产出的控制第三条投入产出的控制方式1、投入产出注重过程的控制,相关单位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对其进行认真的分析。

2、强化投入产出过程中产生的记录,严格按照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其中公司生产单位所领用的原材料一律采用《产品生产跟班单》。

第四条公司生产单位的投入控制1、生产计划及组织的控制1.1 冲压零件的计划与组织生产尽可能地实施多批次小批量的生产方式,以减少在制品的储备,降低资金占用。

1.2 各生产单位必须按生产部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确保品种率、均衡率100%。

1.3 为保证以上目标的实现,生产部、装备部以及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生产单位的辅助生产活动进行优化、缩短生产调整时间,为按需生产创造条件。

1.4 出国车零件、新开发的产品以及其它对外发交数量较小,周期较长的产品,各单位必须执行按需生产的要求,严禁超计划生产。

2、原材料投入的控制2.1 原材料范围是指用于各生产单位用的板材、圆钢、管材和工艺余料等。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1•【字号】宿政发〔2014〕65号•【施行日期】2014.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十八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2014年4月21日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运作机制第三章无偿奖补资金的项目管理第四章有偿使用资金的项目管理第五章绩效管理与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扩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市政府在现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整合设立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导资金来源于整合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新兴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基金、酒业发展引导资金、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引导资金、其他服务业引导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水运和物流发展专项资金、全民创业发展资金。

其他扶持对象特定、用途相对独立、不宜统筹安排使用的现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旅游产业引导资金、金融业引导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暂不纳入整合范围。

第三条根据纳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主要用途和市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将引导资金划分为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全民创业以及标准化建设等子项引导资金,分别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质监局等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

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国资营[2009]4号

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国资营[2009]4号

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国资营〔2009〕4号)各市属国有企业: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开展预算管理工作,使全面预算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现将该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反映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规范全面预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市国资委监管的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和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的组织、编制、报告、执行、调整与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国资委负责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全面预算的监管工作;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负责所属的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预算的监管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预算是指市属国有企业通过货币形式表现预算年度内生产经营、投资决策、资本运营等各方面的总体计划,并按出资人的要求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而形成的一整套预计的财务报表、附表及编制说明书。

本办法所称全面预算报告是指市属国有企业反映预算年度内企业经营效益、资本运营、现金流量等重要事项预测情况的文件。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务约束能力,使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统一管理、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的整体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

各成本中心都应树立成本观念和成本意识,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涉及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建设、不计成本、不重效益的随意行为。

2、统一管理原则。

按照财务统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关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计划投资工作,由中心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

各部、室成本费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3、监督制约原则。

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通过预算分解、定额包干、适度奖惩、财务监控的手段,达到监督制约的效果。

各部门班子成员应对部门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合规的原则。

中心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和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依法理财,照章办事第三条:中心成本费用项目按性质分为变动费用和刚性费用(相对)两类。

对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对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

第四条: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工资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防寒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绿化保洁费、水电消耗、各类税金及附加等项目。

第五条: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理费、燃料动力、器材配件、运输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

第六条: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及历年数据采取“零基预算”与“定基预算”相结合方法编制,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门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根据预算批复情况,考虑中心生产运行实际,预留部分机动经费作为中心总预备费,以应对临时性、专题性、实发性、大额性的相关经济事项。

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规范省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出资企业是指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省出资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告、执行与清算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和出资人的有关调控要求,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目标,根据企业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因素,按照省政府发布的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要求,对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做出预算安排并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工资总额预算应纳入企业全面预算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省出资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组成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按照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出资人依法调控、社会有效监督"的收入分配总体要求,开展省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

省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效益为前提。

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相适应,职工工资水平应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

(二)以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依据。

按照省政府发布的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要求,参照同行业、所在地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资总额增长幅度。

(三)以企业人工成本承受能力为条件。

在企业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允许的条件下,科学编制工资总额预算,加强人工成本的控制与管理。

(四)以劳动力市场价位为导向。

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建立科学的内部岗位价值体系,根据职工的岗位职责和绩效,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形成"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工资能增能减的机制。

湖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7.26•【字号】鄂国资规〔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国资规〔2017〕4号省出资企业:《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湖北省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鄂国资规〔2011〕8号)同时废止。

省政府国资委2017年7月26日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进一步深化省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提高发展质量、提升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收入分配有关政策,结合省出资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出资企业是指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

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制、申报、执行与清算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省出资企业在省政府国资委依法调控下,围绕企业发展战略与功能定位,依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情况,按照省政府发布的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要求,对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做出预算安排并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职工,是指劳动关系或工作岗位在本企业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含生活费)的人员,包括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未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为本企业提供服务并由本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离岗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投入产出报告格式

实验报告一、详细记录实验过程。

1、将原始数据输入excel,并将原始数据进行备份;2、计算直接消耗系数;实验原理:直接消耗系数表示每生产j单位产品需要消耗i产品的数量。

公式为:aij?xij xj?i,j?1,2,?,n?。

实验操作:将第一象限和第三象限的列向的每一个数字除以该列的总投入即可。

3、计算完全消耗系数;实验原理:完全消耗系数bij表示第j个部门每提供一个单位最终使用时,对第i部门产?1品或服务的直接消耗和间接消耗之和,b??i?a??i。

?1??i?a实验操作:计算列昂惕夫逆矩阵与单位阵之差即可,结果见excel。

4、计算影响力系数和感应度系数。

实验原理:影响力系数表示国民经济某一个部门增加一个单位最终使用时,对国民经济各fj?部门所产生的生产需求波及程度,?bi?1nnnij1bij??ni?1j?1?j?1,2,?,n?。

感应度系数是表示当国民经济各部门均增加一个单位最终使用时,某一部门由此而?bei?受到的需求感应程度,j?1nnnij1??bijni?1j?1?i?1,2,?,n?。

?1??i?a实验操作:先计算出列昂惕夫逆矩阵的各行和、列和;再将各行和、列和分别除以行和平均和列和平均;即可得到感应度系数和影响力系数,结果见excel。

二、运用专业知识对实验结果作分析与说明。

受篇幅限制,先只将影响力系数和感应度系数排前6名的部门列举如上,完整结果请见excel。

从上图可以看出科学研究事业的影响力系数最大,表明科学研究事业对其他部门的拉动作用最大。

若要扩大内需,则应该加大对科学研究事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投资力度,以拉动该地区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从上图可以看出文化体育娱乐的感应度系数最大,即其他部门增加一个单位最终使用量时,要求文化、体育、娱乐的供给投入量最大。

因此要发展该地位经济,文化、体育和娱乐,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应该是其“瓶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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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十堰)车用灭火器有限公司文件东风(十堰)车字〔2006〕 39 号关于下发《东风(十堰)车用灭火器有限公司投入产出(试)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规范东风(十堰)车用灭火器有限公司投入产出运行管理,理顺各单位生产环节投入产出关系,结合公司实际,现将《东风(十堰)车用灭火器有限公司投入产出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产品生产跟班单2.产品合格单3.产品生产跟班单的使用说明4.产品合格单的使用说明2006年10月13日主题词:生产管理规定通知东风灭火器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2006年10月13日印发共份东风(十堰)车用灭火器有限公司投入产出(试)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东风(十堰)车用灭火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入产出(试)运行管理,理顺各生产环节间投入产出的关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有投入产出管理指标或管理职责的所有单位。

第二章投入产出的控制第三条投入产出的控制方式1、投入产出注重过程的控制,相关单位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对其进行认真的分析。

2、强化投入产出过程中产生的记录,严格按照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其中公司生产单位所领用的原材料一律采用《产品生产跟班单》。

第四条公司生产单位的投入控制1、生产计划及组织的控制1.1 冲压零件的计划与组织生产尽可能地实施多批次小批量的生产方式,以减少在制品的储备,降低资金占用。

1.2 各生产单位必须按生产部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确保品种率、均衡率100%。

1.3 为保证以上目标的实现,生产部、装备部以及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生产单位的辅助生产活动进行优化、缩短生产调整时间,为按需生产创造条件。

1.4 出国车零件、新开发的产品以及其它对外发交数量较小,周期较长的产品,各单位必须执行按需生产的要求,严禁超计划生产。

2、原材料投入的控制2.1 原材料范围是指用于各生产单位用的板材、圆钢、管材和工艺余料等。

2.2生产部应根据月末库存和本月生产计划制定出合理的原材料需求计划。

2.3 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编制材料采购计划以满足生产需求计划。

2.4 原则上采购部必须在生产投入前三天将材料准备到位。

2.5 采购部在原材料采购期间,应严格按工艺规定规格供应材料。

2.6 生产部物资计划员根据日进度计划和技术质量部的剪切工艺提前开出《产品生产跟班单》交下料班领料。

2.7 下料班根据《产品生产跟班单》上的要求直接去材料仓库取料,经检查合格后,双方在《产品生产跟班单》上签字确认。

2.8 下料班取回材料后依据《产品生产跟班单》内容安排剪切生产。

2.9 剪切完成后,下料班根据剪切的实际数量在《产品生产跟班单》上签字。

2.10 利用废、余料生产的产品,技术质量部应制定剪切工艺卡或废料利用卡,并纳入到正常的工艺管理中,下料班必须建立废料利用台帐,每月底上交至综合管理部汇总分析,若采用正规料生产必须在《产品生产跟班单》中说明原因,一并反映在废料利用台帐上,上述过程采购部配合。

2.11 技术质量部将采购部材料投入情况纳入日常的工艺纪律检查工作中,每月工艺纪律检查情况通报必须有材料使用情况的专项内容。

3、原材料交接的控制采用取货制3.1 生产单位每天上午9:00前将三天要料清单以书面的形式送往生产部、采购部,以指导采购部的生产。

3.2 若因特殊情况引起的实际要料需求与实际发料内容不符(如:急件、追加件、零件模具损坏等)、相关单位应及时传递急件信息,采购部接到急件信息后,立即组织生产,快速发料。

3.3 采购部的剪切作业必须按日剪切计划内容操作,严禁除上述规定情况以外的超前、滞后作业。

3.4采购部下料班剪切完以后的毛坯料,必须堆码整齐,并放置于毛坯料专用工位器具中或捆扎好,并按规定做好标识后入库。

3.5采购部下料班与各生产单位的材料交接地点在采购部剪切阵地规定的区域内。

原则上当天剪切完的材料,当天必须领走;双方对材料的相关内容进行验证,并在《产品生产跟班单》上签字认可;杜绝先领用、后签收的现象。

4、灭火器分厂和喷塑分厂化工原料的投入4.1 生产单位根据日计划到生产部开料。

4.2 生产部物资计划员根据工艺消耗定额开具《出库单》交生产单位领料人。

4.3 生产部仓库根据《出库单》上的数据量化后发货。

4.4 生产单位核实《出库单》上的数据后,提取原料准备生产。

5、生产单位领用原材料后的生产控制5.1 生产单位领用的毛坯材料一般情况是当天或隔天投入生产的材料(即:上午领的材料供当天白班或夜班使用,下午领的材料供夜班或第二天上午使用);若毛坯材料在生产场地堆放超过三天,各生产单位必须做书面登记,并说明原因;若堆放超过五天的,在说明原因的同时,必须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纳入考核。

5.2 冲压车间对多工序零件可采取平行、顺序、平顺等多种生产组织方式,但从投入到冲压工序全部完成的时间不能超过顺序移动生产方式所耗设备时间。

若确因特殊原因(如:其它急件占用设备,下道工序模具损坏等)造成的时间间断(或者工序在制品积压)分厂必须做好台帐登记,并说明原因。

若工序间断超过三天,在登记说明原因的同时,必须对责任单位纳入考核。

5.3 生产单位所有完工产品,检查后都应立即如实填写《产品生产跟班单》相关记录。

5.4 生产单位内部返修必须如实地在《返工(修)品通知单》及《产品生产跟班单》上反映;并对返修、报废等零件建立台帐,每月将汇总结果及原因分析上报生产部及技术质量部。

5.5 综合管理部投入产出管理人员随时到生产现场对投入产出相关环节进行指导疏通并对相关记录检查或抽查,以便月底做投入产出分析。

6、各生产单位成品的交接控制6.1 冲焊分厂冲压车间白班完工的产品,当天必须转序,并在《产品生产跟班单》上签字。

6.2冲焊分厂焊装车间和灭火器分厂白天完工的产品当天必须转序和入库并在《产品合格单》上签字。

6.3 喷塑及其它单位夜班完成的产品,次日上午必须入库并在《产品合格单》上签字。

6.4 各生产单位的交接采用送货制,经质量部检验合格的产品,分厂与成品库必须及时办理零件数量的交接,并在《产品生产跟班单》或《产品合格单》上签字,不允许未办理交接手续而直接入库的现象存在。

6.5 在夜班生产后作为急件发交的产品,由分厂直接与生产部送件员之间办理交接手续,方能送件;第二天上午分厂凭《产品合格单》与库房补办零件入库手续,库房保管员以外厂实收数量为准进行下帐。

6.6 《产品生产跟班单》在完成成品交接手续后,按《产品生产跟班单使用说明》(附件3)返到相应单位。

第五条外委、外协加工及外购零件的控制1、外购零件的控制1.1生产部每月依据公司的生产计划制定对外购零件的需求计划,确定经济采购批量并报采购部一份。

尽量要做到多批次小批量以减少资金和仓储面积的占用。

1.2计划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每月检查采购部对外零件采购的合理性以控制投入的增加。

2、外委、外协零件的控制2.1外委、外协零件的范围是指机加车间、冲焊分厂的镀锌产品和工序外委产品以及喷塑分厂对外加工的零件等。

2.2外委、外协产品的流程生产单位------生产部仓库------外委、外协厂------生产部成品库生产单位零件加工完后入库并在《产品生产跟班单》或《产品合格单》上与库房保管员签字。

生产部通知外委、外协厂,出库时生产部开具《东风汽车公司收发清单》后到计划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将零件提走。

2.3表面处理工序要求从公司提走到表面处理结束返回公司的时间最多为48个小时。

生产部仓库要准确及时的做好零件的品种、数量,以及发出和返回时间的登记台帐工作,异常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馈。

2.4生产部仓库负责控制表面处理零件发出与收回的产品数量的相符性,每月将差异数量报生产部、采购部各一份。

第六条调试用产品的投入产出控制1、新工装、模具的调试,由产品研发部部对需调试单位下发《技术问题通知单》,并注明材料数量,生产部发放材料时同样办理跟班单交接手续,之后控制方式与冲压车间相同。

2、新产品的试制,由产品研发部下发《技术问题通知单》,生产部发放材料时办理《产品生产跟班单》交接手续,之后控制方式与冲压零件相同。

3、生产部建立相应零件投入产出台帐。

第七条产品发交管理1、生产部发交联络员根据发交计划或接到发交信息后,登记信息台帐开具《东风汽车公司收发清单》交成品库保管员。

2、成品库保管员接到《东风汽车公司收发清单》后备货并放置于备货区域。

3、发交员接到《东风汽车公司收发清单》核实品种数量后凭此单据到生产部开具出门证。

4、门卫接到出门凭证后方可放车通行。

5、财务部每月需核对出库零件数量(对外发交)与结算数量的符合性。

对不相符的零件通知生产部,并配合生产部查明原因。

6、生产部必须建立零件发出台帐,每月底核对财务部帐面库存数和实际库存数。

第三章投入产出的考核第八条考核1、投入产出管理考核采用《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方式。

2、在分厂或部门月末投入产出汇总中,经确认由于任何不正当原因造成分厂或部门数量差异的,按《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责任单位。

3、冲压零件的落料件数应与工艺保持一致,凡核实由于剪切工艺不准,导致投入产出出现差异的,按照由此造成品种差异资金总额的5%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4、由于计划控制不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生产单位数量差异的按《目标责任制》相关条例考核责任单位。

5、由于各种不明原因导致冲压车间出现负差异的,一律按废品损失报质量部处理。

并按《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6、由于生产部(库房)收发料控制不严造成各生产单位产品投入产出出现数量差异的,按其产生数量差异资金总额的5%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7、公司各生产单位将当月投入产出报表及分析在下月第三个工作日之前汇总上报综合管理部,要求数据准确,分析清楚;对于数量差异原因分析不清、错报、漏报一项次考核20元;迟报一天考核50元,累计计算。

8、各生产单位接收原材料之前应对发交数量进行清点抽查,对原材料实际清点数量与标识数量差异超过指标(A类:2‰,B 、C类:3‰)的每品种考核发货单位50-500元。

9、生产部库房应对冲焊分厂、喷塑分厂、机加车间每天入库的零件在入库之前进行清点抽查,要求上午、下午至少各一次,对清点中发现的实际数量与标识数量差异超过规定指标(A类:2‰,B、C类:3‰)的,每品种考核相应分厂50-500元。

10、各生产单位之间在签收零件之前要进行数量抽查,对清点中发现的实际数量与标识数量差异超过规定指标(A类:2‰,B、C类:3‰)的,每品种考核责任单位50-500元。

11、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单据规定的规格材料组织生产,凡出现私自进行材料代用的,每发现一项次考核责任单位200-500元。

12、产品出入库时,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出入库程序办理相应手续,私下进行补件、换件、取件、虚签虚报的每发现一项/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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