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测评——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 004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
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
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
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
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
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2、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3、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
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
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理论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理论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不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54题)A.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也是义务性规则B.是用“规范语句”表述的C.规定了否定式的法律后果D.规定了家庭成员对待老年人之行为的“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正确答案:A,B,D解析: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该条款“应当”、“不得”的规定,显然是明确具体的,且为法律义务的规定,A、D选项正确。
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但也可用陈述语句来表达。
所谓规范语句,是指使用“应当”(或“必须”)、“不得”(或“禁止”)或者“可以”等道义助动词的语句。
该条款使用了“应当”、“不得”等道义助动词,B选项正确。
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
所谓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所谓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当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
该条款仅是“应当”、“不得”的规定,即行为模式的规定,不存在法律后果的规定,C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法理学2.关于二条文规定的内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2012年卷一第87题)A.均属委任性规则B.均属任意性规则C.均属准用性规则D.均属禁止性规则正确答案:C解析: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司考2013年真题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2.关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成员要知法、信法、守法、用法,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B.依法治国需要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C.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加快解决公共卫生保障、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现实问题D.依法治国要求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3.某市实行电视问政,市领导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以电视台开设的专门栏目为平台,接受公众质询,以此“治庸问责”,推动政府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电视问政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员的监督B.电视问政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C.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有效法律手段D.电视问政有助于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A.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C.某县政府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D.某区法院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推行“网上立案”、“社区开庭”等措施5.某市检察院运用电子设备双路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监督检察官办案过程,推动理性文明执法。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考(一)试卷四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考(一)试卷四第一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考(一)试卷四万国教育研发中心司法考试资料精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卷(一)试卷四一、(本题18分)材料一:民众之声,乃容百姓情怀;执法为民,集忠诚履职之责。
过去的一年,检察院始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群众路线,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深化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理念,制定出台《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护民生》实施意见,开通“阳光检务”平台,推行涉检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搭建检民沟通桥梁。
材料二: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在会见检察院、公安主要干部时指出:“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一切行动要以广大人民群总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要反应人民的愿望,要切实的为人民的幸福而努力。
”问题:根据上述材料,论述为什么要把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3.不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案情:甲(1994年1月22日出生)因2008年8月7日以暴力、胁迫方式抢劫去少年宫上课的学生张某500元学费,于2008年10月1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2010年1月21日,甲在网吧上网,肚子饿了想买些东西吃,却发现自己“囊中羞涩”,此时看见李某正放学回家,便心起歹意,走上前去抓住李某的领口将其拽到隐蔽处,要李某给保护费,李某非常害怕,就将身上仅有的10元零用钱全部上交,甲看到李某身上并无其他财物,就放李某回去了。
次日,甲向朋友乙(1991年11月30日出生)说起该事时,乙告诉甲李某的父亲是个富商,整天一副自以为了不起的样子,乙十分看不惯,想和甲一起把李某抓起来,吓唬吓唬其父亲,甲表示同意。
于是,当天下午,乙与甲就一起把李某拽到乙的家中,软禁起来,并打电话给李某的父亲说已经把李某绑架,威胁其不得报警。
李某的父亲在接到电话后马上报了警。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一、简介2013年司法考试是司法部举办的一项重要考试,旨在选拔优秀的法律人才,提高司法系统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本文将介绍2013年司法考试的一套真题,包括试题内容和解析。
二、试题内容1. 基础知识题该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能力。
以下是一道典型的基础知识题:1.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法律的分类:A. 宪法法律B. 行政法律C. 民法律D. 刑法律2. 判断题该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理论的理解和逻辑推理能力。
以下是一道典型的判断题: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享受人权和自由时是不受限制的。
3. 案例分析题该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实际应用的能力。
以下是一道典型的案例分析题:3. 某市有一小区,小区内有一个公共花园。
小区业主组成了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维护公共花园。
一位业主花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了花园的美化和维护工作。
后来发生了一起纠纷,该业主要求物业公司给予相应奖励。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该要求是否成立?三、解析1. 基础知识题解析根据我国法律的分类,宪法法律是最高法律,行政法律是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刑法律是刑事犯罪方面的法律,而民法律是涉及民事关系的法律。
因此,答案为C. 民法律。
2. 判断题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享受人权和自由时是受一定限制的,特别是涉及到婚姻、劳动等方面的权利。
因此,答案为错误。
3. 案例分析题解析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管理和维护公共花园,而业主个人进行的额外工作一般不属于合同关系,因此没有法定奖励。
所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要求不成立。
四、结论通过对2013年司法考试的真题分析和解析,我们可以看到该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基础知识、法律理论和法律实际应用能力的掌握情况。
对于考生来说,提前准备好相关知识,并进行多样化的解题训练是提高考试成绩的关键。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司法考试是我国法律行业从业者必须通过的一项重要考试。
它不仅考察了考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还对其理解和应用能力进行了全面的测试。
在2013年的司法考试中,出现了一些有趣和具有挑战性的试题,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其中的一些题目和解答。
一、刑法题1. 在刑法中,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是两个基本概念,请问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答: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种后果,但仍然故意为之;而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由于疏忽、不谨慎等原因,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种后果。
2. 在刑法中,有一个概念叫做“累犯”,请问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一个人为累犯?答: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人。
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那么他就可以被认定为累犯。
二、民法题1. 在民法中,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叫做“合同”,请问什么样的协议可以构成合同?答: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具有相互约束力的法律行为。
为了构成合同,协议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协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协议内容合法、协议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等。
2. 在民法中,有一个概念叫做“侵权”,请问什么是侵权行为?答:侵权行为是指一个人违反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给对方造成了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可以包括侵犯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名誉权益等。
当被侵权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赔偿或其他救济措施。
三、行政法题1. 在行政法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叫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请问这个原则的具体含义是什么?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时应当平等对待,不分贵贱、强弱、地位高低。
也就是说,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都应当受到平等的对待。
2. 在行政法中,有一个概念叫做“行政许可”,请问什么是行政许可?答: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人的行为或者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的行为。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考(一)试卷四答案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考(一)试卷四答案解析第一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考(一)试卷四答案解析万国教育研发中心司法考试资料精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卷(一)答案解析试卷四一、【答案】1、执法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在法治事业中的具体贯彻。
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为民,就是要把这种理念贯彻到国家的治理过程中,特别是通过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保障人民群中国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逐步满足,更好地兑现党对广大人民作出的政治承诺。
2、执法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必然要求和实际体现。
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内在地规定了我国执法为民这一品质。
3、执法为民是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实践创新的必由之路和重要内容。
执法为民就是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充分关注民情,着力改善民生,切实保障民权,努力扩大和发展民主。
4、执法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动力。
执法为民是我国法治赢得广大人民认同、支持和参与的重要前提和条件。
从执法为民理念中,人民群众可以明确地意识到他们在法治社会中的主体地位,真切地感受到他们合法的权利和正当利益在法治社会中所受到的保护,从而把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
二、【答案】1.(1)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构成非法拘禁罪。
甲在其生日当天出于吓唬李某父亲的目的,而将其自李某软禁起来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行为。
虽然生日当天甲未满16周岁,对非法拘禁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其非法拘禁行为一直延续到第二天凌晨2点,甲此时已满16周岁,应负刑事责任,构成非法拘禁罪。
(2)乙的行为构成犯罪,构成非法拘禁罪。
因为乙与甲合谋出于吓唬李某父亲的目的,而把其自李某软禁起来的行为是非法拘禁行为,而不是绑架行为。
2.甲与乙为共同犯罪,共同构成非法拘禁罪。
3.对甲应当以非法拘禁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因为甲还在抢劫罪的缓刑考验期内,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直接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将非法拘禁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关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义务B.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坚持平等、自愿原则C. 当事人可以预先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D. 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答案: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原则和自愿原则,因此选项B正确。
选项A 中“公平原则”是合同履行的原则,而非订立原则;选项C中,当事人不得预先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选项D中,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确实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但该选项没有涵盖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 下列关于侵权责任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 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 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以实际损害为前提C. 侵权责任的承担不以过错为前提D. 多人共同侵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以过错为前提,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因此选项C错误,其他选项均正确。
3.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刑事诉讼应当坚持无罪推定原则B. 刑事诉讼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C. 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D. 刑事诉讼应当以侦查为中心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坚持无罪推定原则。
因此选项A、B、C均正确。
选项D中提到的“以侦查为中心”并非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应当以审判为中心。
4.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民事诉讼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B. 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C.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D. 民事诉讼应当以调解为首要目标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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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题库&在线云笔试平台 试卷名称: 2013国家司法考试试卷004试卷描述:【在线考试】、【招聘考试】、【司法考试笔试题】、【微信考试】试卷使用说明:将试卷导入到-->生成试卷二维码 --> 学生扫码练习 --> 自动排名。
也可查看分数,巩固知识后重答。
更多试卷,请访问百一测评网。
点击链接开始考试:/cand/index?paperId=AWS0FN试卷限时:90分钟一.材料分析问答题每题分值:5分是否题目乱序:是是否选项乱序:是是否可回溯:是1.[问答][材料分析]材料一: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
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
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摘自新华社北京2013年2月24日电)材料二:到2010年底,中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职业技能题库&在线云笔试平台 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
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
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摘自2011年3月10日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内涵,从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的角度谈谈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的意义和要求。
(答题要求: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在治国理政方略上作出的重大抉择,实现了我党治国理政的重大转变和历史性飞跃。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包含着我国社会运行的制度、体制、机制、方式以及意识和观念等多方面的重要变化,更汇聚着全党、全国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智慧与努力。
3.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要求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
故此,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形成,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4.如习近平总书记职业技能题库&在线云笔试平台 指出,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仍然需要不断完善。
这就要求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保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科学地进行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继续完善立法程序和方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
2.[问答] [材料分析]案情: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
某日凌晨,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
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
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仓皇逃离。
(事实一)逃跑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查。
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领,试图将其带走。
甲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
甲的朋友乙开黑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
程某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
”甲对乙说:“别听他的,假警察该打。
”程某被打倒摔成轻伤。
(事实二)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
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
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
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
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
(事实三)在甲、乙被起诉后,甲父丙为使甲获得轻判,四处托人,得知丁的表兄刘某是法院刑庭庭长,遂托丁将15万元转交刘某。
丁给刘某送15万元时,遭到刘某坚决拒绝。
(事实四)丁告知丙事情办不成,但仅退还丙5万元,其余10万元用于自己炒股。
在甲被定罪判刑后,无论丙如何要求,丁均拒绝退还余款10万元。
丙向法院自诉丁犯有侵占罪。
(事实五)问题:职业技能题库&在线云笔试平台 就事实一,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参考答案:1.甲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应当成立盗窃罪。
如暴力行为不是作为压制财物占有人反抗的手段而使用的,只能视情况单独定罪。
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才能定抢劫罪。
甲并非出于上述目的,因而不应认定为抢劫罪。
在本案中,被害人并未发现罪犯的盗窃行为,并未反抗;甲也未在杀害被害人后再取得财物,故对甲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不能对甲定抢劫罪。
3.[问答]就事实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参考答案:甲、乙的行为系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视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
在本案中,甲、乙在程某明确告知是警察的情况下,仍然对被害人使用暴力,主观上有过失。
但是,过失行为只有在造成重伤结果的场合,才构成犯罪。
甲、乙仅造成轻伤结果,因此,对于事实二,甲、乙均无罪。
4.[问答]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参考答案:在被告人高速驾车走蛇形和被害人重伤之间,介入被害人的过失行为(如对车速的控制不当等)。
谢某的重伤与甲乙的行为之间,仅有条件关系,从规范判断的角度看,是谢某自己驾驶的汽车对乙车追尾所造成,该结果不应当由甲、乙负责。
5.[问答]就事实四,丁是否构成介绍贿赂罪?是否构成行贿罪(共犯)?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理由分别是什么?参考答案:①丁没有在丙和法官刘某之间牵线搭桥,没有促成行贿受贿事实的介绍行为,不构成介绍贿赂罪。
②丁接受丙的委托,帮助丙实施行贿行为,构职业技能题库&在线云笔试平台 成行贿罪(未遂)共犯。
③丁客观上并未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主观上并无收受财物的意思,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6.[问答]就事实五,有人认为丁构成侵占罪,有人认为丁不构成侵占罪。
你赞成哪一观点?具体理由是什么?参考答案:(1)构成。
理由:①丁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完全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②无论丙对10万元是否具有返还请求权,10万元都不属于丁的财物,因此该财物属于“他人财物”。
③虽然民法不保护非法的委托关系,但刑法的目的不是确认财产的所有权,而是打击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如果不处罚侵占代为保管的非法财物的行为,将可能使大批侵占赃款、赃物的行为无罪化,这并不合适。
(2)不构成。
理由:①10万元为贿赂款,丙没有返还请求权,该财物已经不属于丙,因此,丁没有侵占“他人的财物”。
②该财产在丁的实际控制下,不能认为其已经属于国家财产,故该财产不属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据此,不能认为丁虽未侵占丙的财物但侵占了国家财产。
③如认定为侵占罪,会得出民法上丙没有返还请求权,但刑法上认为其有返还请求权的结论,刑法和民法对相同问题会得出不同结论,法秩序的统一性会受到破坏。
7.[问答] [材料分析]案情: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
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
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侵吞了全部现金并伪造外人盗窃现场。
李某用该款购买了一套公寓。
李某的反常行为被单位举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职业技能题库&在线云笔试平台 关反贪技术侦查部门当即实施技术侦查措施,查明系李某作案并予以立案。
在刑事拘留期间,李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鉴于本人最终认罪并将赃物全部追回,根据本案特殊情况和办案需要,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3年7月该案提起公诉。
李某及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李某在拘留期间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
问题:检察机关对李某贪污行为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参考答案:不正确。
①技术侦查措施只能在立案后采取。
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履行严格的批准手续。
③检察机关不能实施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交有关机关执行。
8.[问答]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措施在使用主体、案件范围和适用程序上有哪些特殊要求?参考答案:①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
②适用范围: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检察机关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侦查措施。
③适用程序上,技术侦查措施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有关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职业技能题库&在线云笔试平台 9.[问答]检察机关对李某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参考答案:正确。
符合逮捕条件,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办案机关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于无固定住处的,以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等三类案件,本案李某虽然不符合三类案件,但他没有固定住处,符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规定。
10.[问答]法院处理李某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步骤是什么?参考答案:①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及时将申请书及相关线索、材料的复制件送交人民检察院;②人民法院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出示有关证据材料等方式,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说明;③庭审对非法证据的调查,可以在当事人及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后进行,也可以在法庭调查结束前一并进行;④调查程序主要是由公诉人出示、宣读、播放有关证据材料,提请法庭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出庭说明情况,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⑤人民法院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后,应当将调查结论告知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