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与房产测绘面积计算规范细则的区别

20
设备管道夹层
不计算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永久性围护结构,层高够2.2m的部分,计算面积
21
飘窗
不计算面积
1.不落地飘窗不计算面积。
2.飘窗,其窗台台面与房屋地面持平(落地)、具有房屋同等使用功能、净高在2.10m以上,按外墙的外边线与飘窗围护之间范围内的水平投影计算面积。
封闭阳台计算全面积,不封闭阳台计算半面积。
4
飘窗
不计面积
落地飘窗计算面积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高度不足2.20m者不计算面积。
11
门廊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2.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无上盖的架空通廊不计算面积,架空通廊与其上盖超过二个自然层以上,视为无上盖;
4。无永久性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16
立体车库
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2
室外梯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最上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
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上层室外楼梯水平投影能覆盖下层室外楼梯,下层室外楼梯视为有顶盖,按有顶盖的室外楼梯计算面积。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一)GBT 50353-2013新版《建筑面积规范》的实施,不仅将直接影响容积率的计算和工程造价的计算,更将大大影响开发商以往对户型设计的思路和工程造价预算,所谓“偷面积”的方式将很难行得通了。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明确阳台飘窗恕不赠送(新算法)送飘窗、送露台、送地下室等以往开发商在房源销售环节管用的推销手段,随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于7月1日的正式实施,或许将成为历史。
一、新规范大量修订“免费”面积计算规定随着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新《规范》)的实施,旧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也随之废止。
新《规范》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包括: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以往最常赠送、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在新《规范》中有了明确要求: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另外,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而在地下室方面,新《规范》中: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一般规定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建筑物自然层的层高在2.2m以上(含2.2m,下同)者,方可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和多层建筑物首层的建筑面积,均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其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层,以及多层建筑物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层,层高在2.2m以上者,均计算建筑面积。
有围护外墙的,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外墙的,按自然层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单层仿古建筑或多层仿古建筑的两自然结构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同一建筑物的结构、层数不同时,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5.设有围护结构(或围栏)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按其底板面的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设有围护性幕墙的建筑物,按幕墙主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7.单层仿古建筑,有台明者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以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的,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面积。
8.多层仿古建筑,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者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
9.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的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碉台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全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多层建筑物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 引言建筑面积是衡量建筑物大小和使用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
准确计算建筑面积对于规划和设计建筑工程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介绍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的规范和方法。
2. 基本概念2.1 总建筑面积(Gross Floor Area,GFA)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地上或地下所有层的总面积,包括室内和室外空间。
总建筑面积是计算建筑物整体大小和容积的重要指标。
2.2 建筑占地面积(Building Footprint)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的水平投影面积。
2.3 建筑净面积(Net Floor Area,NFA)建筑净面积是指除去公共空间、建筑构件和其他非可利用面积后的实际可使用面积。
建筑净面积是计算建筑物实际使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2.4 建筑公摊面积(Common Area)建筑公摊面积是指建筑物内的公共空间,包括走廊、楼梯、电梯间、储藏室等。
建筑公摊面积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分摊给各个业主或使用者。
2.5 住宅建筑面积计算住宅建筑面积的计算一般采用套内建筑面积和建筑公摊面积的方式。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住宅实际可使用的室内空间,不包括走廊、阳台和公共空间。
建筑公摊面积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给各个业主。
3. 计算方法3.1 总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总建筑面积 = 地上建筑面积 + 地下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地上各层的面积之和,地下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地下各层的面积之和。
3.2 建筑净面积计算建筑净面积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建筑净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建筑公摊面积建筑公摊面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3.3 住宅建筑面积计算住宅建筑面积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住宅建筑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 + 建筑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是指住宅实际可使用的室内空间,不包括走廊、阳台和公共空间。
4. 其他注意事项4.1 参考规范和标准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参考相关的国家或地区规范和标准,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简介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 仓库等),层高超过2.20m者。(3.0.5条)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 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 。(3.0.6条)
建 筑 物 的 门 厅 、 大 厅 , 层 高 超 过 2.20 m 者 。 ( 3.0.7条)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层高低于2.20m者。(3.0.7 条)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层高低于2.20m 者。(3.0.8条)
建筑立体书库、仓库、车库,高层低于2.20m者。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层高低于2.20m者 。(3.0.9条)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 廊、檐廊、其层高低于2.20m者;对于其有永久性顶 盖虽无围护结构的,也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着手起草初稿。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二是明确计 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物高度;三是补充和修订建筑外 保温厚度计算建筑面积和坡屋顶建筑物、电梯井、 立体仓库、临时简易建筑、吊脚架空等计算建筑面 积等。
2、编制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
在初稿基础上,编制征求意见稿。为使“计算规 范”准确可行,2002年6月至7月印发征求意见稿在 全国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20多个省、市40多条意见; 2004年6月7日和17日分别在北京市和黑龙江省召开 了两次征求意见会议;2003年4月17日在北京召开 了第三次征求意见会议。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0.24-2条)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 布景的天桥、挑台等。(3.0.24-3条)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天游泳池。(3.0.24-4 条)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 平台。(3.0.24-5条)
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0.11

简介: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关键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最新版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对建筑领域中建筑面积计算的规范化标准。
这一规范通过统一的标准和方法体系,确保了建筑面积计算在各个项目中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最新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在之前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修订和补充,以适应当前建筑行业发展的需求。
1. 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是客观真实、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统一标准。
根据最新版规范的要求,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面积计算应基于建筑设计的实际情况,不得人为夸大或缩小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计算公式和方法进行,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建筑面积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结构、功能分区、使用面积等因素,进行全面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应统一使用规定的计量单位和标准,避免混淆和计算错误2. 建筑面积计算的具体要求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对建筑面积的计算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2.1 建筑总体面积计算规范建筑总体面积的计算应包括建筑的总平面面积、总建筑面积、总使用面积等。
在计算总体面积时,需要遵循规范规定的计算方法,考虑建筑结构、功能分区等因素。
2.2 功能分区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功能分区面积的计算应按照规范要求,将建筑按照功能分区进行划分,分别计算各个功能分区的面积,确保每个功能分区的面积计算准确无误。
2.3 使用面积计算规范建筑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理面积和有效使用面积之间的关系,根据规范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净高、净面积等指标,确定使用面积。
3. 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中建筑面积的计算。
在使用规范时,需注意以下事项:-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建筑面积计算,不得随意变动计算方法或数据 -在建筑面积计算过程中,需确保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造成计算误差 -建筑面积计算应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和确认,确保计算结果的真实可靠综上所述,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建筑领域中一个重要的标准化文件,对建筑面积的计算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有助于确保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

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2011年3月22日版本随着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新建筑结构形式和设计风格不断涌现,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成为共同关注的焦点,这对房屋面积计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目前,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以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洪规技字[2007]第1号)使用已多年,为我市的规划管理面积计算的规范化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一是原有的条款是原则性的,不够细化;二是专业术语较多,难以理解;三是有些新出现的建筑形式,比如阳光屋、入户花园、飘窗等如何计算,未予以明确,导致实际操作中出现各种计算方法进而引发纠纷。
为统一规范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做到有章可循,参考无锡、深圳、福州等城市制定的有关操作办法和规则,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洪规技字[2007]第1号)》进行了修正。
具体如下:一、建筑物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各层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1、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半地下)车库、杂物间等,均按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2、地上建筑物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层高不足2.2米者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3、坡顶建筑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部位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4、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5米的地下室,其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场地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室外地坪以周边城市道路标高加上0.3米计算。
因特殊原因(人防、地质、管线等)地下室整体抬高作为停车使用的,经规划部门认定,可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但应进行竖向设计并组织好排水并与相邻地块平接5、主体建筑物周边地下室下沉庭院及采光井的面积不得大于地下室除停车部分的可利用面积的30%;临下沉庭院及采光井的周长不得大于地下室除停车部分的可利用部分的周长的30%;实际开窗的窗地比不得大于1/7。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1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
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图2 坡屋顶下空间利用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不应计算面积。
图3 地下室示意图5、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回廊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回廊是指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6、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变形缝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部分的面积内。
(图4)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图4 高低联跨的厂房示意图7、室内楼梯、井道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并入建筑物面积内。
自然层是指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如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
(图5)8、建筑物顶部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9、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建筑物,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图5 户室错层剖面示意图10、外墙(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建筑物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图6)如遇到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则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内空间有关条文计算面积。
图6 某楼层剖面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1、挑廊、走廊、檐廊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走廊是指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挑廊是指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檐廊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图7)图7 檐廊示意图2、架空走廊建筑物之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不计算面积。
架空走廊是指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3、门斗、橱窗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门斗是指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建筑过渡空间,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图8);落地橱窗是指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4、阳台、雨篷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阳台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雨篷、独立柱雨篷,其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者,应按其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宽度在2.1m及以内的不计算面积。
雨篷是指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5、室外楼梯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则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但上层楼梯可视作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即少算一层)。
6、舞台灯光控制室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特殊的房屋建筑1、立体库房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2、场馆看台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场馆看台下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图9),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
如图9: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注:这里所谓“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篮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物相关规定计算面积。
3、站台、车(货)棚、加油站、收费站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在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文计算面积。
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其他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除上述已提到的除外):1、建筑物通道,包括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建筑物通道是指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骑楼是指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过街楼是指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
5、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6、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7、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8、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