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时民事权利和义务及人身权、财产权_图文.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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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五版)教学课件U3

2.国家保护(公力救济)
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
第四节 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一、民事义务的含义和分类
含义:民事主体即义务人在权利限定的范围内应为一定行为 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约束。 特点:约束性,义务主体须依法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分类
(一)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民事义务的发生根据) 法定义务: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义务。 约定义务:非由法律直接规定而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义务。
(五)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两项相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而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两项相关联的权利中依赖另一权利的存在而存在的权利
(六)原权与救济权
原权:基础性权利,人身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都属于原权 救济权:由原权派生的权利
(七)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无移转性的权利。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一般都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具有移转性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债权一般为非专属性权利
赔偿责任既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与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并存。
4.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民事责任的主体人数)
(1)单独责任是指由一人独自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同于单 方责任,单方责任是相对于双方责任而言的。 (2)共同责任是指由二人以上共同承担的民事责任。
按份责任:各个责任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相互间没有 连带关系 连带责任:各个责任人不分份额地共同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补充责任:在责任人不能承担全部民事责任而应由他人承担不足部分责任的 情形下发生的共同责任
注意:《民法典》第179条中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方式,有的属于预防性的责 任,既不属于财产责任,也不属于非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 危险。
3.履行责任、返还责任与赔偿责任 (财产责任的范围)
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
第四节 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一、民事义务的含义和分类
含义:民事主体即义务人在权利限定的范围内应为一定行为 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约束。 特点:约束性,义务主体须依法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分类
(一)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民事义务的发生根据) 法定义务: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义务。 约定义务:非由法律直接规定而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义务。
(五)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两项相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而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两项相关联的权利中依赖另一权利的存在而存在的权利
(六)原权与救济权
原权:基础性权利,人身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都属于原权 救济权:由原权派生的权利
(七)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无移转性的权利。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一般都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具有移转性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债权一般为非专属性权利
赔偿责任既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与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并存。
4.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民事责任的主体人数)
(1)单独责任是指由一人独自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同于单 方责任,单方责任是相对于双方责任而言的。 (2)共同责任是指由二人以上共同承担的民事责任。
按份责任:各个责任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相互间没有 连带关系 连带责任:各个责任人不分份额地共同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补充责任:在责任人不能承担全部民事责任而应由他人承担不足部分责任的 情形下发生的共同责任
注意:《民法典》第179条中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方式,有的属于预防性的责 任,既不属于财产责任,也不属于非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 危险。
3.履行责任、返还责任与赔偿责任 (财产责任的范围)
教科版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 14课 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共27张PPT)

新知学习
物权
所有权 益物权 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 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 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 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 值为内容的权利。
新知学习 债权债务关系
• (1)所谓“债”,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 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2)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 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按照法律的规定 履行义务。 • (3)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发生的债,叫合意之债;基于一 定事实,由法律设定权利义务而发生的债,叫法定之债 。合意之债主要有合同,此外还有遗嘱。法定之债主要 有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
1.能够明辨生活中的侵权行为,并以法律规范自 己的行为,不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事。 2.树立权利意识,学会用民法更好地保护我们的 生活。 3.了解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知道侵犯民事权利 的后果,培养对法律的敬畏精神。
新知学习
民法的出发点及主要内容
出发点:民法以确认和保护民事权利为出 发点。 主要内容: 民法赋予民事主体权利,并为 实现这些民事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根据 我国民法,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和财 产权。
新知学习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 一物一权原则 公示公信原则
新知学习
物权的价值和意义
价值:赋予民事主体物权,明确 物学习
民事权利除物权外还有债权等,通俗来说 就是要求义务主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 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 一定行为的权利。体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所借债 务的权利。继承权的概念则更加简单,简言之 ,就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指指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所创作的 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任何未经允许盗用创作 成果的行为都被称为侵权。
高考政治总复习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课件

(2)专利权 专利种类: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获得:发明人或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向国家知识产 权局申请,获审查批准后授予专利权。 保护:他人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 造,即使是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专利保护期限: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保护 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A3演示文稿设计与制作 信息技术2.0 高考政治总复习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课件
微能力认证作业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考点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之 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 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Jessica! She was the most talented dancer of all!
9. The boy is __t_a_le_n_t_e_d__ (talent) in music. He wants to be a musician.
10. The man was __se_r_i_o_u_s_ly__ (serious) hurt in the traffic accident.
民事法律责任,也简称为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 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责任包含两种:一是不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 而引起的民事责任;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引起的民事责任,即侵 权的民事责任。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受法 律保护,民事义务受法律约束。民事责任以违反民事义务为前提,一方 主体不履行义务就可能侵犯另一方主体的权利,因而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共26张ppt)

【任务二】民法(典)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社会关系
人身关系
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人格权和身份权
财产关系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比如:遗产
民事法律关系 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法人 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 像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亲权、监护权、著作权,等
人身关系—与“人”身不可分离—具有专属性,人身关系基于人身利益而产生 人身关系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主要体现精神利益、道德利益
财产关系的产生— 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比如:遗产
民事 ——不是刑事、行政、政治等领域 法律 ——不是道德
【答疑】法人与非法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盈利性法人 所有的公司都是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法人可以理解为一个组织被法律赋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资格 不论哪种法人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
非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 不以公司冠名的企业都是非法人
答疑
人身关系产生 基于人格 基于身份
人身关系的主体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3)什么是——民事平等主体 (4)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 【任务三】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与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异同
【任务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任务五】解析民法基本原则—阅读课本P6,回答 (1)为什么需要制定该原则(2)其适用范围是什么(3)其具体内容有什么
积极维护人身权(共35张PPT)

高某制止王某对张某人身权的侵害,这种行为既合法,也符合社会主义道德。
小涛的父母于2008年9月将石家庄三鹿集团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等15万元。
①②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均属侵权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本人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灯,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被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
逮捕。该火锅店侵害了顾客的( )
A.人身权
B.生命健康权
C.隐私权
D.肖像权
B
河南郭小涛自2007年7月出生后,一直选择三鹿奶 粉。2008年6月,郭小涛经北京儿童医院诊断,确认患
肾结石、尿道结石等结石病,并导致孩子急性肾功能衰 竭和肾积水。其发病原因就在于小涛服用含有三聚氰胺
诸暨中学高二学生王某,嫌父母给自己取的 名字太土,想换个名字,可以吗?如果对所改 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再改吗?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为了防止滥用姓名权, 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实施后,我国年满十八周 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条 例》还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姓名登记或者 姓名变更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给予警告,并处500元 以下罚款。骗取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处800元以 下罚款。
费5359元。当高某要
求王某赔偿损失时,王某说:“我打张某与你无关,你 自己伸手挡棍,我没有责任。”
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高某损失的民事责任
二、生命健康俱可贵
1、生命健康权的地位
生命健康权是最基础的权利。生命只有一次,身 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 件。
2、法律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保护
如果侵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 精神损害、经济损失。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优秀课件

法律禁止用侮 辱、诽谤等方 式损害公民、 法人的名誉
禁止干扰公民正 常生活,禁止以 口头、书面等形 式宣扬他人隐私
QQ相约自杀谁来负责?!
两个年轻人通过QQ相约在丽水烧炭自杀,一人中途放
弃,另一人死了。死者小范的父母将放弃自杀的小张
及QQ运营商腾讯公司告上法庭。
被告小张在QQ群上发布自杀邀请,在小范到丽水后 开宾馆,实施自杀,中断自杀后未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小范继续自杀而独自离开,这一系列行为是小范 死亡的直接原因之一。腾讯公司一直未采取措施停 止传输“相约自杀”这一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健康身 体权的信息,长期放任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的存在, 不履行监控、事后处理的法定义务,对死亡事件发 生也有过错。因此小张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腾 讯公司被判赔10%。
违反义务需承担法律责任
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可不赔偿
刚刚工作不久的小林为了在跑业务的时候能够 比较方便,就买了一辆二手车,但并没有立即办理 过户和告知保险公司。在一次出差过程中,车辆发 生了碰擦,在和保险公司沟通中,保险公司以“标 的车发生转让的,投保人须向保险人办理批改,否 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为由拒绝赔付。新 《保险法》现已正式实施,小林想咨询一下,在新 《保险法》下,保险公司的上述理由是否还能成立?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 义务
女编剧状告《金婚》侵权,上诉索赔120万。
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 身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 容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 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 象
继承权诉讼时效两年超过二十年不能诉讼
金某与妻子范某均系农村户口,育有二子一女。女儿 出嫁后,大儿子也分家另过,金某和妻子一直和小儿子共 同居住。1998年和2001年,二老相继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