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名单
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详细名单汇总

有关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名单汇总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更好地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
现将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我委公告批准的新资源食品(现已改称新食品原料)名单和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名单汇总如下。
一、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
二、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名单
三、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四、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药食同源食品目录及新资源食品名单

药食同源食品目录及新资源食品名单
(1)中草药和其他植物
人参、党参、西洋参、黄芪、首乌、大黄、芦荟、枸杞子、巴戟天、荷叶、菊花、五味子、
桑椹、薏苡仁、茯苓、广木香、银杏、白芷、百合、山苍籽油、山药、鱼腥草、绞股蓝、红景天、莼菜、松花粉、草珊瑚、山茱萸汁、甜味藤、芦根、生地、麦芽、麦胚、桦树汁、韭菜籽、黑豆、黑芝麻、白芍、竹笋、益智仁
(2)果品类
大枣、山楂、猕猴桃、罗汉果、沙棘、火棘果、野苹果
(3)茶类
金银花茶、草木咖啡、红豆茶、白马蓝茶、北芪茶、五味参茶、金花茶、胖大海、凉茶、罗汉果苦丁茶、南参茶、参杞茶、牛蒡健身茶
(4)菌藻类
乳酸菌、脆弱拟杆菌(BF-839)、螺旋藻、酵母、冬虫夏草、紫红曲、灵芝、香菇
(5)畜禽类
熊胆、乌骨鸡
(6)海产品类
海参、牡蛎、海马、海窝
(7)昆虫爬虫类
蚂蚁、蜂花粉、蜂花乳、地龙、蝎子、壁虎、蜻蜒、昆虫蛋白、蛇胆、蛇精
(8)矿物质与微量元素类
珍珠、钟乳石、玛瑙、龙骨、龙齿、金箔、硒、碘、氟、倍半氧化羧乙基锗(Ge-132)、赖氨酸锗
(9)其它类
牛磺酸、SOD、变性脂肪、磷酸果糖、左旋肉碱。
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名单

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名单一、分类目前我国食品按照监管部门及审批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普通食品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监管,生产需要时需要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对纳入QS监管的还需要通过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认证,取得QS证书。
适用法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包括:(一)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二)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三)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四)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
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物品,如需开发用于普通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批准。
卫生部主管全国新资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资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适用法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等。
(三)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的3个主要特征:食品性、功能性和非药物性。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
目前发布的保健食品功能范围有27项,同时相关调整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稿确定的保健食品功能范围为18项。
二、普通食品原料1、常规原料:常规原料是指传统食用的食品,如:大米、小麦、马铃薯、玉米等。
此类产品品种众多,主要特点是在我国具有食用习惯和较长的食用历史。
2、药食同源食品名单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卫生部批准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食品新资源名单

卫生部批准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食品新资源名单第一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85版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编著的《食物成份表》(1981年第三版,野菜类除外)中同时列入的品种:八角、茴香、刀豆、姜(生姜、干姜)、枣(大枣、酸枣、黑枣)、山药、山楂、小茴香、木瓜、龙眼肉(桂圆)、白扁豆、百合、花椒、芡实、赤小豆、佛手、青果、杏仁(甜、苦)、昆布、桃仁、莲子、桑椹、菊苣、淡豆豉、黑芝麻、胡椒、蜂蜜、榧子、薏苡仁、枸杞子二、乌梢蛇、腹蛇、酸枣仁、牡蛎、栀子、甘草、代代花、罗汉果、肉桂、决明子、莱菔子、陈皮、砂仁、陈皮、乌梅、肉豆蔻、白芷、菊花、藿香、沙棘、郁李仁、青果、薤白、薄荷、丁香、高良姜、白果、香橼、火麻仁、桔红、茯苓、香薷、红花、紫苏第二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麦芽、黄芥子、鲜白茅根、荷叶、桑叶、鸡内金、马齿苋、鲜芦根第三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蒲公英、益智、淡竹叶、胖大海、金银花、余甘子、葛根、鱼腥草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食品新资源名单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蚕蛹卫生部批准作为食品新资源使用的物质,共分为九类:(1)中草药和其他植物人参、党参、西洋参、黄芪、首乌、大黄、芦荟、枸杞子、巴戟天、荷叶、菊花、五味子、桑椹、薏苡仁、茯苓、广木香、银杏、白芷、百合、山苍籽油、山药、鱼腥草、绞股蓝、红景天、莼菜、松花粉、草珊瑚、山茱萸汁、甜味藤、芦根、生地、麦芽、麦胚、桦树汁、韭菜籽、黑豆、黑芝麻、白芍、竹笋、益智仁(2)果品类大枣、山楂、猕猴桃、罗汉果、沙棘、火棘果、野苹果(3)茶类金银花茶、草木咖啡、红豆茶、白马蓝茶、北芪茶、五味参茶、金花茶、胖大海、凉茶、罗汉果苦丁茶、南参茶、参杞茶、牛蒡健身茶(4)菌藻类乳酸菌、脆弱拟杆菌(BF-839)、螺旋藻、酵母、冬虫夏草、紫红曲、灵芝、香菇(5)畜禽类熊胆、乌骨鸡(6)海产品类海参、牡蛎、海马、海窝(7)昆虫爬虫类蚂蚁、蜂花粉、蜂花乳、地龙、蝎子、壁虎、蜻蜒、昆虫蛋白、蛇胆、蛇精(8)矿物质与微量元素类珍珠、钟乳石、玛瑙、龙骨、龙齿、金箔、硒、碘、氟、倍半氧化羧乙基锗(Ge -132)、赖氨酸锗(9)其它类牛磺酸、SOD、变性脂肪、磷酸果糖、左旋肉碱广东省报卫生部加药食品名单淮山药、葛花、玉竹、艾叶、沙参、桑叶、黄精、白术、银花、梅花、狗脊、槐花、白芍、麦冬、芦荟、天冬、苍术、益智、胖大海、何首乌、枇杷叶、夏枯草、淡竹叶、蒲公英、巴戟、绞股蓝、灯心草、鸡血藤、茵陈蒿、竹壳茶、木棉花、鸡蛋花、藤茶、广东凉茶、广东凉粉、冬虫夏草、白花蛇舌草、白茅根、芦根。
2017年新食品原料名单

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名单汇总(161种)
有关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名单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更好地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
现将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我委公告批准的新资源食品(现已改称新食品原料)名单和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名单汇总如下。
一、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
二、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名单
三、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四、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仅限用于1岁以上幼儿的食品。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按照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85版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编著的《食品成分表》(1981年第三版,野菜除外)中同时列入的品种:
刀豆山药百合薏苡仁赤小豆生、干姜紫苏木瓜枸杞子昆布海藻山楂(红果)桑椹杏仁(苦)白果莲子牡蛎榧子(香榧)花椒蜂蜜佛手藿香(小)扁豆(白)龙眼肉(桂圆)芡实(鸡头米)莴苣淡豆豉桃仁黑芝麻八角茴香。
二、乌梢蛇蝮蛇酸枣仁牡蛎栀子甘草代代花罗汉果肉桂决明子莱菔子陈皮砂仁乌梅肉豆蔻白芷菊花藿香沙棘郁李仁青果薤白薄荷丁香高良姜白果香橼火麻仁桔红茯苓香薷红花紫苏
第二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麦芽黄芥子鲜白茅根荷叶桑叶鸡内金马齿苋鲜芦根
第三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蒲公英益智淡竹叶胖大海金银花葛根鱼腥草。
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食品新资源名单: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蚕蛹。
药食同源、新资源食品(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普通食品等汇总(截止2019年1月1日)

目 录(截止2019年1月1日)序号内容页码1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药食同源)、新资源食品(新食品原料)名单1-2 2可用于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3 3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目录4-6 4公告、复函等明确为普通食品 / 不(宜)是普通食品的名单7-8 5出处、依据9-210类别明细出处备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药食同源)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卫法监发[2002]51号共计87种(另一说法是86种。
这个说法的来源是2014年的征求意见稿,并没有官方正式发布)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卫法监发[2002]51号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卫法监发[2002]51号嗜酸乳杆菌、低聚木糖、透明质酸钠、叶黄素酯、L-阿拉伯糖、短梗五加、库拉索芦荟凝胶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2号低聚木糖2014年第20号有变更低聚半乳糖、副干酪乳杆菌(菌株号GM080、GMNL-33)、嗜酸乳杆菌(菌株号R0052)、鼠李糖乳杆菌(菌株号R0011)、水解蛋黄粉、异麦芽酮糖醇、植物乳杆菌(菌株号299v)、植物乳杆菌(菌株号CGMCC NO.1258)、植物甾烷醇酯、珠肽粉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0号植物甾烷醇酯2014年第10号有变更蛹虫草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3号2014 年第10 号有变更菊粉、多聚果糖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5号γ-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Ⅲ)、杜仲籽油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茶叶籽油、盐藻及提取物、鱼油及提取物、甘油二酯油、地龙蛋白、乳矿物盐、牛奶碱性蛋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8号DHA藻油、棉籽低聚糖、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花生四烯酸油脂、白子菜、御米油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诺丽果浆、酵母β-葡聚糖、雪莲培养物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9号蔗糖聚酯、玉米低聚肽粉、磷脂酰丝氨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5号蔗糖聚酯2012年第19号有变更新资源食品类别明细出处备注雨生红球藻、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7号翅果油、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号元宝枫籽油、牡丹籽油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9号玛咖粉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蚌肉多糖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2号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小麦低聚肽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6号菊芋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6号菊粉的原料人参(人工种植)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蛋白核小球藻、乌药叶、辣木叶、蔗糖聚酯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9号茶树花、盐地碱蓬籽油、美藤果油、盐肤木果油、广东虫草子实体、阿萨伊果、茶藨子叶状层菌发酵菌丝体卫生部公告2013年第1号裸藻、1,6-二磷酸果糖三钠盐、丹凤牡丹花、狭基线纹香茶菜、长柄扁桃油、光皮梾木果油、青钱柳叶、低聚甘露糖卫计委公告2013年第10号显齿蛇葡萄叶、磷虾油、马克斯克鲁维酵母卫计委公告2013年第16号壳寡糖、水飞蓟籽油、柳叶蜡梅、杜仲雄花、乳酸片球菌、戊糖片球菌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6号塔格糖、奇亚籽、圆苞车前子壳、蛹虫草、植物甾烷醇酯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10号塔罗油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10号植物甾烷醇酯的原料线叶金雀花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12号茶叶茶氨酸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15号番茄籽油、枇杷叶、阿拉伯半乳聚糖、湖北海棠(茶海棠)叶、竹叶黄酮、燕麦β-葡聚糖、清酒乳杆菌、产丙酸丙酸杆菌、低聚木糖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20号乳木果油、(3R,3'R)-二羟基-β-胡萝卜素、宝乐果粉、N-乙酰神经氨酸、顺-15-二十四碳烯酸、西兰花种子水提物、米糠脂肪烷醇、γ-亚麻酸油脂(来源于刺孢小克银汉霉)、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木姜叶柯卫计委公告2017年第7号黑果腺肋花楸果、球状念珠藻(葛仙米)卫健委公告2018年第10号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类别明细出处备注一、双歧杆菌属Bifidobacterium(青春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adolescentis、动物双歧杆菌(乳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animalis(Bifidobacterium lactis)、两歧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bifidum、短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breve、婴儿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infantis、长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longum)二、乳杆菌属Lactobacillus(嗜酸乳杆菌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干酪乳杆菌Lactobacillus casei、卷曲乳杆菌Lactobacillus crispatus、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保加利亚乳杆菌)Lactobacillus delbrueckii subsp. Bulgaricus(Lactobacillus bulgaricus)、德氏乳杆菌乳亚种Lactobacillus delbrueckii subsp. Lactis、发酵乳杆菌Lactobacillus fermentium、格氏乳杆菌Lactobacillus gasseri、瑞士乳杆菌Lactobacillus helveticus、约氏乳杆菌Lactobacillus johnsonii、副干酪乳杆菌Lactobacillus paracasei、植物乳杆菌Lactobacillus plantarum、罗伊氏乳杆菌Lactobacillus reuteri、鼠李糖乳杆菌Lactobacillus rhamnosus唾液乳杆菌Lactobacillus salivarius)三、链球菌属Streptococcus(嗜热链球菌Streptococcus thermophilus)卫办监督发〔2010〕65号1.传统上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菌种允许继续使用。
有关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名单

有关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名单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08-06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更好地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
现将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我委公告批准的新资源食品(现已改称新食品原料)名单和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名单汇总如下。
一、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
二、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名单
三、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四、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一、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
二、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名单
三、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四、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仅限用于1岁以上幼儿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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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食品新资源名单:
1998年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蚕蛹。
针叶樱桃果2010年第9号、
2、2010第3号: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 cv. Plena)、凉粉草;布渣叶(破布叶Microcos paniculata L.)、鸡蛋花(Plumeria rubra L.cv.Acutifolia)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
卫生关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原料有关问题的说明2010-11-10
一、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原料的界定与管理
1.我部于2007年发布《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6号),规定新资源食品包括:(一)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二)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三)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四)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
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物品,如需开发用于普通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批准。
2.我部2002年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公布《既是食品又
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名单当中的物品,可用于生产普通食品。
又于2010年发布《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名单中的菌种可用于生产普通食品。
3.我部1998年下发《关于1998年全国保健食品市场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卫监法发…1998‟第9号),将新资源食品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蚕蛹列为普通食品管理。
4.已经获批使用的新资源食品原料名单,可访问卫生部网站《新资源食品名录》栏目查询。
二、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原料的界定与管理
1.《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公布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保健食品原料的具体管理规定,请参照该通知。
2.我部2007年、2009年分别发布《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2007‟274号)、《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326号),规定我部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仅限用于保健食品。
除已公布可用于普通食品的物品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中的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
如需开发《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应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批准。
对不按规定使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的,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0号),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有关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问题,请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
(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2010年11月9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