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立法、政策引导等方式加强消防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管理和消防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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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使消防危害从根本上消除和控制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的基本原则是将消防安全的要求通过立法、标准、规范的实施,进行系统、科学的管理,从而防止消防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包含了消防安全设施、防火技术、安全检查、培训等方面。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有三个核心内容:首先是法律法规体系,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应当建立在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劳动法及其他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消防安全的责任,其次是政策法规体系,要将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等政策体系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并以科学的技术支撑;最后是技术标准体系,要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和操作规则,对消防设备、设施、防火技术等进行标准化管理,确保消防质量和安全程度。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环境,严格执行政策,使政府、市场主体有更多的参与;并应当积极引入技术和管理手段,提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水平,充分挖掘市场基础上的新思维新方法;同时,也应当正确引导市场主体,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供质量保证和安全保障,并强调管理中的技术、技术保证及质量控制。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石,也是消防事故防治的有效手段,对于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是完善具备很重要的意义,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标准的配套和执行,尽严肃责任,及时制定、完善有关消防安全标准。

只有坚持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才能有效防控消防事故,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安全第一”的原则。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准入制度第三章产品质量责任第四章产品评价责任第五章监督管理职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为加强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保证消防产品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使用和评价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定义及特殊性)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预防、扑救火灾和火灾现场防护、逃生的产品。

消防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应当实行强制性管理。

第四条(监管原则)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单位负责、行业自律、中介评价,政府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市场准入制度第五条(准入制度)国家对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

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型式认可证书的消防产品,应当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型式认可标志。

尚未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管理的消防产品,暂时采用强制检验制度。

采用强制检验制度的消防产品,应当经省级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抽样,并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型式检验合格。

进口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与境内生产的消防产品实行相同的市场准入制度。

不符合上述市场准入制度的消防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安装、维修和使用。

第六条实行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制定、调整,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会同公安部共同实施。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确定的市场准入制度的消防产品信息由公安部通过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信息同时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其政府网站上发布。

第七条(执行标准)消防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时,生产单位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作为市场准入的评价依据时,应当委托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组织对其安全和使用要求进行评审确认。

消防服务机构管理制度

消防服务机构管理制度

消防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消防服务机构的管理行为,提高服务品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依法为社会提供消防服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提升管理水平,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效率;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构建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行为。

三、管理范围适用于消防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各项工作流程、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管理规定等。

四、管理机构1.设立管理委员会,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消防服务机构的管理方针、政策;2.设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3.设立服务部门,负责消防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包括消防应急和灭火救援等;4.设立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监督全面工作,保障消防服务机构的稳定运作。

五、管理制度1.人员管理(1)确保员工持证上岗,定期进行消防培训;(2)建立岗位职责清晰,工作任务明确的管理制度;(3)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权益;2.财务管理(1)制定明确的财务制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合理;(2)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按时申报纳税;(1)建立规范的办公秩序,加强文件管理,保证信息安全;(2)建立健全的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4.业务管理(1)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工作流程,确保消防服务能够及时响应;(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5.监督检查(1)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确保消防服务机构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2)定期进行内部审查,深入分析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六、管理要求1.积极参与行业准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提高服务质量;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实现共赢;3.推行标准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4.依法开展社会消防服务,确保服务质量;5.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员工素质,建设和谐团队。

七、管理效果1.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2.提高消防服务机构的社会影响力;3.确保消防服务机构的良好运行;4.加强内部建设,提升员工素质,构建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

行业自律与规范化管理建议

行业自律与规范化管理建议

行业自律与规范化管理建议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各行各业都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经营环境和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

在这样的背景下,行业自律和规范化管理成为了维护企业形象、提升行业声誉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就行业自律与规范化管理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对广大企业和从业者有所启示。

一、行业自律的意义与价值1. 行业发展秩序行业自律是指由企业自主约束、遵守诚信原则并共同制定和遵守既定规章制度的管理方式。

它能够帮助整个行业建立健康有序的发展秩序,有效防止市场乱象,提高竞争能力。

2. 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行业自律,企业可以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树立良好公信力和口碑。

借助全体从业者的共同努力,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实现更高水平标准,并确保消费者得到最佳体验。

3. 增强行业合作行业自律有助于增强企业间的信任度和合作意愿,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与共同发展。

通过建立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和内部竞争规则,能够实现正向竞争,推动整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化管理的关键要素1. 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对于一个行业而言,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这些制度应覆盖从企业运营到人力资源管理各个方面,并经过广泛讨论和验证,确保适用于大多数企业。

同时,还需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2. 完善信息沟通渠道为了实现规范化管理,行业内的各个利益相关者需要保持紧密联系并及时交流信息。

可以通过成立专门协会、组织定期会议等方式来加强沟通渠道,并促使各方关注并探讨行业热点问题。

3. 提升从业者素质与技能提高从业者的素质与技能是规范化管理不可忽视的一环。

除了进行必要培训外,还可以鼓励从业者参与行业内资质认证,通过评估和考核来评定其能力水平,激发他们的职业荣誉感。

三、行业自律与规范化管理的具体建议1. 建立行业标准为了推动行业自律与规范化管理,行业内可以制定统一的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等。

这些标准应当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并尽可能兼顾各方利益,以促进企业共同遵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08•【字号】渝府办发〔2020〕73号•【施行日期】2020.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持续推进消防“放管服”改革(一)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技术服务结论不再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消防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制定我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标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办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从业管理办法》等。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二)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消防部门通过互联网、办事窗口等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公众聚集场所在取得营业执照或依法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后,利用“渝快办”等网络平台或当面提交申请,向消防部门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部门应制定我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事项抽查实施细则》,并依法实施抽查,对未作出承诺或承诺失实的,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营业并依法依规从重处罚,相关信用信息纳入“信用重庆”“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学习贯彻新《消防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学习贯彻新《消防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新《消防法》的主要内容
原《消防法》是1998 年9月1日开始实行的,总 共六章五十四条。而新《 消防法》共七章七十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2000年洛阳12.25火灾吞没309人的现场
第一章
2002年6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对《消防法》执法情况的检查后,提出 了修订《消防法》,健全社会主义消防法律体系的要求。
2002年10月,公安部正式启动了《消防法》的修订工作。确立修订的基本思路 是:从我国消防工作实际出发,全面总结历史经验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主线, 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市场调节和社会服务机 制,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002年10月至2006年4月,公安部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调 研、修改,数易其稿,形成了《消防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并报请国务院审议。 国务院法制办收到修订草案送审稿后,进一步研究、修改,并征求了有关部门、单 位和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 2008年3月, 《消防法(修订草案)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全国 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消防法》修订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工委多次组织有关单位座谈研究,并将《消防法(修订草案) 》上网征求全社会 意见。 《消防法(修订草案) 》于2008年4月和6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修改进 一步完善后,于2008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第三次审议后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六号主席令予以公 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如何通过立法政策引导等方式加强消防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管理和消防部门监管

如何通过立法政策引导等方式加强消防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管理和消防部门监管

如何通过立法、政策引导等方式加强消防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管理和消防部门监管周详杨永志黄振兴(天津市消防协会, 天津300090)摘要:天津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发育较晚,在性质定位、资格准入、设立规程、运行机制、政策引导、监管体系、公共责任等方面尚不完备,消防部门有责任结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消防工作社会化趋势,在培育消费中介服务机构上开展研究解决阻碍发展的问题,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论文力求在加强立法和政策引导、推动行业自律管理、完善消防部门依法监管三个方面进行创新,提出培养和发展天津消防服务中介机构的工作建议,最终起到促进天津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作用。

关键词:消防;消防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中介1 引言消防中介服务机构是众多类型中介服务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依法设立、独立性、公益性、专业性、自律性等主要特征。

它的成立减轻了消防部门的负担,进一步转变消防行政管理职能。

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可靠的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开展专业化消防技术检测服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服务、提供消防安全远程监控。

目前来看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以下问题,即:消防中介服务市场有待引导、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人员数量缺乏素质不高。

2 天津市发展现状2.1 消防中介服务市场发展滞后在新修订的《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条例》中,对消防中介服务机构使用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来表述,列举有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检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评估、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等机构类型。

从全国情况来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目前和今后的还可能包括有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材料和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检验、消防保安管理、消防设计审核、火灾隐患整改咨询、火灾财产损失鉴定、火灾痕迹物证鉴定、火灾风险评估、消防设施施工监理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防部门如何做好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的建议

防部门如何做好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的建议

一、完善监管制度1. 建立健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制度,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标准和监督检查机制等,确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合规运营。

2. 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立条件、资质要求、从业人员的资质标准等,提高门槛,防止无资质无能力的机构进入市场。

二、加强监管力度1. 增加监管部门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及时和有效性。

2. 定期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净化市场环境。

三、加强监管技术手段1. 引入先进的监管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和监控。

2. 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信用体系,记录和公示机构的信用信息和不良行为,增强监管的震慑力和有效性。

四、加强监督和评估1. 建立健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机制,包括市场监管、行业协会监督等,形成多方合力,共同监督机构的运行和服务质量。

2. 对监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不断完善监管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1. 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提高机构的合法合规意识,引导机构自觉规范经营。

2. 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确保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主动性。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1. 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如公安部门、消防救援部门等,形成多部门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全。

2. 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相关部门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得到充分支持和配合。

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1. 积极引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自律和协作,建立行业自律组织,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和公序良俗,共同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

2. 加强对行业发展的研究和指导,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完善监管政策和措施,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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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立法、政策引导等方式加强消防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管理和消防部门监管周详杨永志黄振兴(天津市消防协会, 天津300090)摘要:天津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发育较晚,在性质定位、资格准入、设立规程、运行机制、政策引导、监管体系、公共责任等方面尚不完备,消防部门有责任结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消防工作社会化趋势,在培育消费中介服务机构上开展研究解决阻碍发展的问题,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论文力求在加强立法和政策引导、推动行业自律管理、完善消防部门依法监管三个方面进行创新,提出培养和发展天津消防服务中介机构的工作建议,最终起到促进天津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作用。

关键词:消防;消防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中介1 引言消防中介服务机构是众多类型中介服务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依法设立、独立性、公益性、专业性、自律性等主要特征。

它的成立减轻了消防部门的负担,进一步转变消防行政管理职能。

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可靠的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开展专业化消防技术检测服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服务、提供消防安全远程监控。

目前来看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以下问题,即:消防中介服务市场有待引导、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人员数量缺乏素质不高。

2 天津市发展现状2.1 消防中介服务市场发展滞后在新修订的《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条例》中,对消防中介服务机构使用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来表述,列举有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检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评估、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等机构类型。

从全国情况来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目前和今后的还可能包括有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材料和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检验、消防保安管理、消防设计审核、火灾隐患整改咨询、火灾财产损失鉴定、火灾痕迹物证鉴定、火灾风险评估、消防设施施工监理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目前,天津市消防中介服务市场还不成熟,从业领域尚待拓展,服务范围还不宽泛,除了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领域开展业务较多,时间跨度较长外,其他服务领域由于缺乏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力支撑,市场主动需求还不强烈,加之运行不规范和缺乏有效监管,则开展业务较少或尚未开展,有待逐步发展培育。

2.2 法律、法规保障作用不明显目前,社会整体消防安全意识不高,单位和个人主动要求中介服务的意识还不强,没有消防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作为保障,消防中介服务很难顺利开展。

如《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30号令)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作为申报消防验收的受理要件后,相关中介机构在短时间内便得到了迅速发展。

目前,新修订的《消防法》对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职业依据和法律责任做了基本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对行业自律管理、消防部门监督备案、职业责任也进行了原则规定,但还需要配套法规进行衔接。

《天津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市政府89令),针对的是各类依法设立的市场中介机构,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以外,只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

现阶段,在消防法律、法规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法定资质、资格和市场准入条件不明确,行业自律管理不完善,消防部门执法依据不具体的情况下,实际上一家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购买了相应的仪器设备、招聘了相应人员,不论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规范运行保障体系,即可开展消防中介技术服务,良性有序发展和规范管理无从谈起。

2.3 消防技术服务质量不高引进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完善社会化消防管理,但部分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商业化的倾向日益突出,靠信誉求生存,靠质量谋发展的氛围尚未形成。

个别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背了中立性、公益性、公正性的原则,谋取不正当利益,运用不法手段抢业务,不顾职业道德参与恶性竞争,有的甚至故意弄虚作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同时,由于专业人才的缺乏和执业资格要求的不明确,部分从业人员在专业技术上不专、不明、不精,业务素质和技术能力难以适应消防科学技术需要。

加之,社会单位选择消防中介服务机构是市场化行为,受法律意识淡薄的影响和经济利益的驱使,低价胜高价汰,不管中介机构的服务资信和质量如何,谁的价格优惠就用谁,谁提的意见少就用谁;反之,个别中介机构不管服务对象存在多少问题,谁用我就给他优惠的价格,就少提意见和问题,只要消防部门通过审查就万事大吉,根本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2.4 缺乏科学的管理评价体系消防中介技术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共消防安全、人身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部门执法监督,提供客观、公正、准确的消防中介服务是其法定的基本义务。

但目前,对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的运行和服务还缺乏全面和完善的科学评价体系,主要表现在对机构的法人资格、资金、场地、人员、仪器设备、质量保障体系等基本条件还没有明确要求,直接导致了各类机构的良莠不齐;除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城市远程消防监控、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等有相应的国家、地方标准作为服务依据外,其他服务领域则缺少必要的国家、地方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依据,不能保证服务过程的科学性、做出结论的权威性;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具有法律地位的独立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消防部门不能随意对其进行干涉,但目前还缺乏完善的行业自律管理架构,引导整个行业规范发展。

2.5 消防机构依法监管力度有待提高《消防法》明确了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消防部门决定。

目前,只能依据《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的情形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消防行政处罚,而“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的处罚,由于消防中介服务机构除工商登记外无其他法定“资质、资格”,消防部门无从查处。

另外,《天津市消防条例》明确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设立后,应当向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由于依法成立和市场准入不是消防部门决定,备案只是形式上的告知性备案,即使不备案,消防部门也不能依法处罚和认定其服务无效。

目前,天津市消防局仅对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开展了监督抽查,对其他领域的服务机构未进行执法监督,由于天津市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准确情况不掌握,消防监督抽查如同大海捞针,虽然依法处罚了一起“出具虚假文件”的消防中介服务机构,但执法针对性不强、执法效果不好。

3 工作对策3.1 加强立法和政策引导3.1.1报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天津市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意见》2006年6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要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律机制,鼓励发展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

”的要求。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抓住新《消防法》改革消防行政管理体制的机遇,切实优化和转变消防行政管理职能,通过报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天津市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意见》,努力营造培育消防中介服务市场的氛围,科学规划机构发展规模,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共同参与服务社会化消防工作,努力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和互动。

3.1.2制定规范性文件拓展服务领域针对天津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价、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材料和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检验、火灾隐患整改咨询、火灾财产损失鉴定、火灾风险评估等尚未成熟发展的服务领域,应立足消防工作发展和市场需求,积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依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引导性要求,为消防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消防领域提供政策性支持的保障平台,打通进入消防产业市场的通道。

3.1.3报请天津市公安局制定《天津市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消防局已报请市局向社会发布《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天津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通告》,但由于受《通告》形势和内容所限,相关要求还不十分具体,作为消防监管的执法依据有待完善。

可以依据《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天津市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通过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对各类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要求,明确消防监督备案的形式、期限、申报、审查、撤销、变更等相关方面内容,并完善各级消防部门职责分工和监管手段,确保消防监管有规可依。

3.1.4完善消防中介技术服务地方技术标准应逐步建立完善的服务标准和质量科学评价体系,保证消防中介技术服务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对缺乏国家、地方标准作为提供技术服务依据的,要结合不同服务领域的专业技术特点,研究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技术标准或操作规程,明确组织机构、技术条件、人格资格、仪器设备、工作程序、判定标准、记录格式、文件内容等相关内容,依靠统一、科学的技术标准确保提供服务的质量。

3.2 推动行业协会自律管理3.2.1建立完善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天津市消防协会要依法履行天津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行业自律管理职责,坚持以服务社会为本位,以培养社会自主运行机制为目标,在行业组织与成员之间建立约束机制,相互监督,规范竞争行为。

通过建立自律组织,出台管理办法,明确准入条件、业务范围、执业准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自律管理机制,引导消防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严守职业道德、职业准则和工作规范,自觉服从行政和行业自律管理。

要结合行业自律特点,采取跟踪、抽查、考核的等方式强化行业管理,不断提高全行业的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及综合竞争力,切实规范天津市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

同时,要把提高消防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除能纳入国家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外,还应积极组织行业内的各种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考核,逐步消除行业普遍存在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大、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

另外,还要全面掌握相关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和行业动态,为消防监督执法提供参考依据,为社会提供优质消防服务。

3.2.2不断提升消防协会服务社会能力天津市消防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人才优势,积极拓展自身技术服务范围,更好地发挥行业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一是完善质检二十二站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年内完成国家实验室申报认可,扩大建筑防火材料、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服务,提升服务权威性;二是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的评估、评价,重点工程消防性能化涉及评估,消防监督执法中疑难问题的咨询和专家论证,以及备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等技术服务工作;三是依据《关于加强天津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天津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通告》,进一步落实重点单位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扩大联网范围;四是充分利用天津消防网平台,开发消防产品管理软件,对在天津市生产、流通、使用的消防产品实施网络化管理,推行消防产品网上验证、清单查询管理,为企业和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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