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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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毕业是每位大学生人生的重要时刻,对于党员同学来说,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也是必要的一步。

下面,将为各位毕业生党员详细介绍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须知。

一、办理时间为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毕业生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时间原则上为毕业前一个月至毕业后一个月。

请各位同学提前了解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确保顺利完成手续。

二、办理地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地点为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

在办理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和转移手续。

三、办理须知1.准备材料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请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党内材料:个人思想汇报、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请务必带齐材料,并保持材料的完整和正确。

2.信息登记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需进行信息登记。

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特别注意姓名、党员证号、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转移手续在信息登记完成后,党员同学需进行转移手续。

具体操作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相关工作人员将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审核通过后,党员同学将获得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结的证明文件,以及个人党籍证明。

四、注意事项1. 提前了解建议各位毕业生党员提前了解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于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党委组织部门公告或直接咨询相关负责人了解详情,以免耽误办理进度。

2. 材料准备请提前准备好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所需的材料,并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有遗漏或错误,请及时补充或更正,避免手续办理不全或被退回。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详细说明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详细说明

各位支部书记,大家前段时期上报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我已经汇总整理完了,问题比较大,很多毕业生党员介绍信的“抬头”和“最终所去单位”都是不对的。

我在下面先发布一些说明,请各位支部书记自己先把概念再清晰一下,这样传达给毕业生党员的时候会更加准确并有说服力。

然后我再将总名单上传,后面备注中标明不合格原因,请各位书记根据备注提示,再联系自己支部的毕业生党员,让他们重新与接收党组织联系,询问正确的“抬头”和“最终所去单位”后,再重新上报。

同时上次统计没有落实现在已经落实组织关系去向的也可这次一并报上来。

请各支部二次上报的时候,仍是在总表中将自己支部的部分复制下来独立建表,注意排序一定不要改动,直接填写和修改就好,重新上报的时间为5月21日(下周一)之前。

另:可以建议毕业生党员与接收党组织询问介绍信“抬头”的时候按照这样的口径叙述:“ 我从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你单位,介绍信的抬头应该填写什么,组织关系最终所去单位的名称的全称是什么??”下图为组织关系介绍信样本,每年毕业之前发给每个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根据它来转接组织关系:一、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包括:(一)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三)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四)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五)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署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六)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doc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doc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因此申请入党的人一经批准入党,接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务必由本人在有效期内落实组织关系,不能拖至稳定工作、落实户口后再去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超出有效期,介绍信将自行作废。

1、毕业生离校前分党委、各党总支(学生支部)应做的工作各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至少要安排一次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重点学习《党章》第一章的内容,并对毕业生党员进行党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教育,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希望;毕业生离校前,各党总支应该召开一次全体毕业生党员大会,就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挂靠等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指导。

各学生党支部对毕业生申请入党者、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以及党员发展的材料要集中整理后装入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后要通过党组织询问自己的入党材料(或积极分子考查材料)是否齐全,对不全者应及早向原党组织报告并补齐。

2、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安排1〉毕业生党员应当填写《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登记表》,确保所填栏目信息详实准确,6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连同电子版)。

2〉党委组织部将统一印制“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各学院负责发到每一个毕业生党员,请毕业生党员务必认真阅读。

3〉本次组织关系接转采取组织部分校区现场指导,分党委、各党总支集中办理的办法。

各总支指定2-3名负责老师统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从2015年开始将我校将统一采取电脑打印的形式开具介绍信,手写的介绍信无效。

如何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如何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如有遗失,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向接收 方和学院组织人事处说明,由学院组织人事处 核实后予信上注明的有效期内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因个人原因超过有效期的,组织部门不予办 理 尽量不要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四、注意事项:
3、党员在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 所去单位反映,要求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如何办理毕业生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组织人事处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基本原则
两种情况: 落实工作单位
未落实工作单位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
该单位有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该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一般转移到所去单位的上
级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 组织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
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 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组织关系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 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 务机构党组织
三、所有毕业生党员
学生务必与所去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人才服务机构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取 得联系,确认转入党组织的准确名称。
如考取本科一般转至其所考取学校的 党委组织部门。
由于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导致超 过6个月不与党组织联系、不缴纳党费、或不 过党组织生活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在人才服务中心、父母居住地托管党组织关系 的,要按时与中心联系,按其党员管理办法执 行。
四、注意事项:
4、离校时预备期尚未满的党员应牢记自己的转
正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 请。特别是托管党组织关系的党员,一定要按 期与党组织联系。
四、注意事项:
5、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
的依据。 入党材料作为档案的一部分,由各二级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1)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1)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各系(分院)先摸清底数,分清类别:首先填写2010年党员调出情况登记表,于5月20日前交学工部,由学工部和组织部核对信息后,各系(分院)派专人到组织部开具介绍信,各单位于毕业典礼那天将介绍信发给各毕业生党员,作好领取登记,再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严格教育,强调按时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增强党员意识。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1、在宁波大市内工作或学习的(即宁波江东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北仑区、镇海区、科技园区、保税区、慈溪市、余姚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党员组织关系可以直接转至宁波大市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机关党工委,宁波大学等高校,宁波市局级机关党委等(党的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系统所属基层党委,如宁波移动分公司党委转北仑分公司)。

例如,到象山县石浦镇的企业或单位工作的,关系转往填写“中共象山县石浦镇党委转**公司”,如想转到自己村的,关系转往填写“中共象山县石浦镇党委转**村支部”。

又如,到宁波大学学习的,介绍信开到宁波大学党委;到宁波市保税区某公司工作的,介绍信开到宁波市保税区企业党委(即组织关系主管党委)。

2、在宁波大市外浙江省内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组织关系可以直接转至省内各区、县党委组织部,省级党政机关、省级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党委(不含分党委)。

3、到浙江省外工作的,关系转往填写所去省的地、市、州、县(区)党委组织部。

例如,到深圳市南山区某单位工作的,填写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

又如,到吉林省某县某单位工作的,填写中共吉林省某县委组织部。

4、凡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应当将其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5、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转接到留校部门党总支,告之组织部,只要校内调拔单就行。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已落实工作单位并已签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在核准主送单位后,应及时上报所在党支部,并由本人到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取、签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转交至所去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应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按照工作单位的要求参加党的活动,以便按期办理转正手续。

2、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党组织。

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无特殊原因,学校一般不留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3、免试、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对于免试、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转移组织关系;对于免试、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校内人员流动方式进行组织关系转移。

4、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参照“暂未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办理。

5、党员组织关系改派的办理方式已到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由现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新工作单位。

未到工作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应在有效期内向原就读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备案,并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校正手续。

超过有效期或未备案的,组织部一般不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反馈毕业生党员到所去党组织办理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后,应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通过传真或邮政挂号信反馈给原就读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

毕业生党员如何转接党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如何转接党组织关系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的工作。

能否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检验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的重要标志。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明确如下: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基本要求1、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由本人携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党费证》亲自办理(具体时间另定),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2、党员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到。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要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党员不按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权限1、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可在全国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2、市直属单位党(工)委(包括宁波工程学院等在甬高校)均可在全市范围内直接转接组织关系。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方法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必须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单位党组织)。

2、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

如果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在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流动人员党支部(学校党委组织部→挂靠单位党组织或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即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本人也可以自行联系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单位(须对方党组织书面或电话证明);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入校前所在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学校党委组织部→本人、父母居住地党组织或流动人员党支部、或挂靠单位党组织)。

4、少数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且能够按时返回学校参加党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的,可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同意、党总支批准、报组织部备案后,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暂保留在所在党支部,这些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由各党总支负责落实,党员需定期向党总支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高级党课必考题毕业生党员应如何转接自己党员组织关系

高级党课必考题毕业生党员应如何转接自己党员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应如何转接自己党员组织关系?在转接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常见的问题和处理方法有哪些?(必考题,答不对此题者不及格,近几年,在这一环节出现问题较多,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引起重视)
答:(一)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主要包括三步:
①毕业前通过所在团总支向学校组织部提供个人准确的信息,离校前向团总支索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相当于党员的身份证)。

②认真学习与党员组织关系一起下发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并严格按照其内容办理。

③由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所开具抬头党组织报到、转接并将介绍信回执及时邮寄或传真回我校党委组织部。

(二)需要注意的问题:
①毕业时,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离校且不可遗失。

②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无效,有效期一般省内不超过30天,省外不超过50天。

③预备党员要在预备期满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并提出转正申请。

④组织关系留校的同学要按时回校参加组织活动、交纳党费,并在保留时间内及时转出,超过6个月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⑤组织部是“党员之家”,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要及时与学校组织部负责老师联系。

(三)近几年毕业时组织关系转接出现的问题:①毕业离校时没有索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②因个人原因导致介绍信过期。

③因接收单位原因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

④介绍信丢失。

出现这些问题多是由于党员自身组织观念淡薄,对组织关系不够重视造成的。

(四)处理方法:出现问题后及时与学校组织部联系,学校组织部根据情况予以补救,如因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出检讨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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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2012)
连续六个月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即毕业离校六个月后未落实组织关系的,
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是党员身份的证明。

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应按规定及时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我校学生党员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是装入本人学籍档案袋一并转递。

档案转递单位与介绍信抬头可以是同一个单位,也可以是不同的单位。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不能代替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果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是指入党申请书、推优对象审核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函调材料、入党志愿书等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总称。


二、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现就中央组织部这一原则性规定作点解释: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注意:党员本人要与单位联系,了解确认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明确介绍信抬头。


2、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①杭州市或浙江省流动人员党委(要求单位的人事档案由杭州市或浙江省人才开发中心管理);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③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注意:党员本人须事先与相关党组织联系并征得同意。


3、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②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关问题处理
有效期限问题:党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一般为90天,10月1日前)转接好党员组织关系,超过3个月未满6个月未落实组织关系的,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视情况依程序可以到校组织部进行补办手续。

因本人原因造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超过6个月,年底前)未落实的,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责任由本人承担,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改派问题:毕业离校后90天之内,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单位需要改派的,本人应凭原介绍信和新的就业报到证到现科党委,开具新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丢失问题: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旦丢失,党员应立即向学院党总支、现科党委组织员老师报告,组织员老师应对丢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情况进行审查。

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表格在校组织部网站表格下载处)、学院党总支、现科党委签署意见,省内转接的由各学院党总支、现科党委办理补转手续,省外转接的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补转手续。

对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之外丢失介绍信的不在申请补转之列。

四、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容易疏忽的五六个问题
列举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出现的相关问题,供毕业生党员对照检查,以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1、单位人事部门或村支部书记未将学生介绍信及时上交上级党委,办理接收手续,造成介绍信遗失或过期等事件。

学生本人若没有亲自到党委组织办理接收手续,就应跟踪组织关系落实情况。

2、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未能认真核对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正式/预备党员弄错,造成来回更正。

3、长期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放在自己身上,成为“口袋党员”,造成介绍信过期失效。

学生应及时与学院组织员保持联系,确保有效期内,落实组织关系。

4、预备党员离校后,未落实组织关系,造成无党组织转正。

预备期满前不及时向党组织主动提出转正申请,致使预备期严重超期,待另一用人单位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审查时,无法审查,造成无法挽回的状况。

5、把组织关系与组织发展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组织发展材料随档案转出就是组织关系已转出,或认为组织关系开到哪里,组织发展材料就会转到哪里。

6、组织观念淡薄,转接至村或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与组织活动,直到落实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此时以因未联系时间太久造成自动脱党的事实。

五、毕业生预备党员应注意什么问题?
毕业生预备党员应主动向所属党组织亮明身份,实事求是地按时(每季度一份思想汇报)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在预备期满前20天左右向所属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如果所属党组织需要本人提供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的,请回信息系党总支办理。

档案存放在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如果因预备党员转正等原因需要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到人才(劳动)服务机构按规定借取。

中国计量学院组织部
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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