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转】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关于2006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各学院党总支:一、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学生党员毕业后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地党组织,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工委;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工委;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上四种情况,请学生事先向即将转往的目的地党组织联系,核实对方是否同意接收)。
三、接收毕业生组织关系所对应的党组织只能是“党委”。
各党总支在登记党员转出目的地时,不能只确定到市(县)委组织部一级,要明确到基层党委的名称。
如果毕业生就业单位的党组织为党总支或党支部,应注明其主管上级的党委名称。
例如:某毕业生工作单位为重庆长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该生了解,该公司为长安集团下属公司,党组织为党总支,故该生组织关系应转往中共重庆长安集团委员会。
如果市外的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级别不明,请毕业生事先向所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咨询清楚。
四、填写党组织关系清册时,请各党支部对所有毕业生党员作认真登记,不能出现错漏。
要仔细核实毕业生党员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此项内容以《入党志愿书》上党委审批意见为准,即党委是否在审批意见中写明该生为预备党员还是正式党员。
若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已到,但:①还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②已召开支部大会但党委还未审批,则该生仍为预备党员。
请各党总支认真核实后在转移清册上相应栏目签字。
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按党总支上报的组织关系转移清册填写后统一发到各党总支,毕业生党员在交清党费后(统一交到6月份)到所在学院党总支亲自领取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期限内交往组织关系转移目的地党委。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注意事项

毕业生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注意事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每个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到新的党组织,并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交给介绍信抬头所填写的党组织,以落实组织关系。
特别对预备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能否按期办理转正手续至关重要。
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外省的,应根据介绍信的抬头到当地省(市)、县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再由当地省(市)、县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具体接收组织关系的部门。
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党员本人必须清楚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名称(准确的全称),以便填写介绍信的抬头。
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独立的党委,而不是总支或支部。
三、党员本人可通过下述方法了解能够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全称。
1.工作单位或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上海市内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接受组织关系的独立党委的全称;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请询问该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单位的全称。
2. 工作单位或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上海市外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能够独立接受由上海市教卫党委开具的介绍信的党委的全称,或该党组织上级( 即省(市)、县级) 党委的全称”(此介绍信的开具由我处代办)。
3 .组织关系未落实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工作单位等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党组织,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名称应符合本注意事项第二条的要求。
四、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要求代理人在办理时出示自己的学生证、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五、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动(属改派性质),必须持原有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六、党员组织关系是随党员过组织生活所属党委的变化而变化的,组织关系的转接必须一环扣一环。
报到后,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动,或党员组织关系接受的部门有变更,请在已接受组织关系的单位办理再转出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
党员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时,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信件有两种:一种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通常叫做接转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一种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通常叫做接转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调入单位的党组织根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因此,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
各党组织必须熟悉接转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做好这项工作,以防止组织关系的误转、漏转而造成差错。
(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严肃对待,严格手续,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的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有以下基本要求: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复员、转业以及其他原因,经党组织批准,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2.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一律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能自造简化字,不得涂改;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完整填写介绍信中每项规定填写的内容。
党费交至的月份及接转组织关系的期限要大写;介绍信、证明信及其存根均要注明有效期限,最长不应超过三个月。
每张介绍信上只限一人。
介绍信和证明信必须盖支部的章印,设立总支部的加盖总支部章印。
如果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更,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但应另附名单,并另附的名单上加盖党组织或支部书记的章印。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新的单位后立即交给党组织,接收单位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立即填写“回执”,加盖党组织印章,并要求转入党员以可靠的方式将“回执”反馈给转出单位党组织。
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
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1、原则要求党员毕业离校,必须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可委托代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千万不可遗失。
2、注意事项1) 请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90天)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介绍信抬头与单位不一致的,先将介绍信交到单位,并询问转移手续办理)本次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至:2009年9月22日.逾期未办的,介绍信自行作废。
2) 党员毕业必须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党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一、什么叫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就是指党员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一般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当党员因某种原因离开原党组织时时,经党组织同意,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目的地党组织。
二、什么叫组织关系介绍信?它有哪几种形式?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就是指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组织关系分临时组织关系、正式组织关系和党员流动证三种。
三、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组织关系?党员短期外出在6个月以内的,可不转组织关系或只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既临时介绍信);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且地点固定的,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既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虽然超过6个月以上,但外出流动地点不固定的,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四、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途径有哪些?1、本单位内部转移;同城、同区转移。
指外出地为乌鲁木齐(本市)、自治区各厅、局、企事业单位、各地、州、县、市、兵团所属单位及解放军、武警部队;异地转移。
指外出地为本区以外的中央、地方各省(区)、直辖市、解放军、武警部队以及出国、出境。
2、本单位、同城同区转移时,组织关系可直接由学校转至目的地党组织;属异地转移时,均先开至自治区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经由该处再开往目的地。
3、接收本单位、同城同区转来组织关系,直接在校组织部办理;由异地来我校的党员,则由本人持外出地县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往自治区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换取落款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在校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五、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了如何处理?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无论何种原因,一旦发现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最后办理转移党员介绍信的党组织报告。
双方党组织都要对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的,可由最后办理介绍信的党组织补办,并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声明先前开出的介绍信作废。
2、对在有效期内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经查明确系本人不慎丢失的,且在丢失后15天以内及时向开出单位和接收单位报告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检查;对在有效期内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后隐瞒不报、不及时报告或造成的后果的,可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对丢失时间超过有效期6个月以上党员,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党支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_规章制度_

党支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店铺,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
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盛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示及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
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
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一、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类
⑥ 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
第一步:向学院党总支提供信息(姓名、性别、民
族、身份证号码、正式或预备党员、联系
电话、抬头:介绍信接收单位;去处:工 作单位或接收单位党委组织部)
第二步:办理离校手续当日在学院领取介绍信;
第三步:持介绍信到工作单位或接收单位党委组织
2、必须注意介绍信的有效期 介绍信上的“有效期”是指介绍信开出之日起 多少天有效,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持介绍信
到接收单位报到。否则,接收单位会拒绝接收党员
组织关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3、必须要注意介绍信回执的反馈
按照中央组织部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 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 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 在基层党委。所以,毕业生党员到接收单位报到后, 务必提醒接收单位党组织将回执联反馈给学校党委 组织部,否则组织关系转接不成功,按照规定,没 有反馈回执联的毕业生党员还归原党支部管理,还 要回校参加组织生活。
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协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组织关系的转接过程,毕业生 党员离校前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需要与学校 签署《北方工业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协
议》,该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党委组织部留存一份,
毕业生本人留存一份。
六、接下来的工作
1、毕业生党员问清楚接收单位,介绍信的抬头和 去处怎么写。将信息提交给支部书记,支部书 记交给学院党总支组织员。 2、学院党总支审核信息,6月10日前将《毕业生党 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纸质版(盖总支章) 和电子版交组织部。 3、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当天,毕业生党员持《离校 通知单》到学院领取组织部开出的《介绍信》 并签署《北方工业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 移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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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自动化学院全体毕业生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每个党员在离校、调动时都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员毕业生离校手续中的一个必要环节。
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或档案所在地的党组织。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递交,党员要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免遗失。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
对于因本人过错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三、请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交给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党组织。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转接手续的,介绍信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党员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因特殊原因需重新办理,可以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回学校组织部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
办理更改手续时,必须持有原介绍信。
四、党员转接组织关系以介绍信为凭证,入党组织材料一般随人事档案转接,相关问题可咨询所在学院。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242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