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涉农专项资金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4年街道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4年街道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工作目标及任务本年度,街道设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二、工作措施(一)加强制度建设1. 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流向、监管责任等。
2. 设立专门的涉农资金管理团队,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资金管理政策及措施。
3. 建立健全资金审批、使用和监管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二)加强资金监管1. 完善对农户身份、土地流转、农产品产销等信息的核实和登记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防止资金流失和浪费。
3. 建立健全资金监控和预警机制,定期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优化项目管理1. 加强对项目申报及审批流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推行项目管理信息化,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便于资金的监管和决策。
3. 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工作成效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以下成效:(一)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得到大幅提升1. 完善的制度建设和监管机制,有效促进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2. 健全的资金监管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保障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果1. 涉农资金的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
2. 通过项目的优化管理和跟踪,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益,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三)农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1. 经过涉农资金的精确投入和有效使用,农民收入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
2. 通过产业扶持和农产品产销的优化,推动了农民收入的多元化和稳定性。
四、问题与不足1. 资金监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控还不够全面。
2. 对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的规范化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审批效率。
涉农资金整治实施方案

涉农资金整治实施方案为了有效整治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农业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农民利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资金监管。
1.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控和审计。
2.加强对农业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二、优化资金使用方式。
1.鼓励农业生产者和合作社利用资金进行现代化农业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2.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利用资金,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三、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对农民资金使用规范的宣传,提高农民对资金使用的认识和意识。
2.加强对涉农资金整治实施方案的宣传,引导各方共同参与,形成良好的资金使用氛围。
四、建立激励机制。
1.建立健全农业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对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加大对农业资金使用效益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的督促和指导力度,引导其改进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监督检查。
1.建立健全农业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对发现的资金使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确保农业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加强政策支持。
1.加大对农业资金整治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2.加强对农业资金整治工作的政策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政策支持的力度和范围。
七、加强协作配合。
1.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业资金整治工作的开展。
2.加强与农业生产者和合作社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推动农业资金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加强资金监管、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政策支持和加强协作配合等举措,全面提升农业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保障农民的利益,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农业生产者和合作社能够积极配合,共同落实本实施方案,取得良好的成效。
涉农资金整治方案

涉农资金整治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中,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一直是一个重要问题。
近年来,涉农资金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效果不明显、拨款手续繁琐、监管不到位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特制定一套涉农资金整治方案。
涉农资金整治方案的目标是: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效果,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二、主要措施2.1 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涉农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和政府监管职责。
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资金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化水平。
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对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2.2 简化涉农资金拨付和使用手续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手续进行简化,减少中介环节和审批时间。
建立便捷的资金拨付和使用流程,提高拨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得到有效使用。
同时,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完善资金使用的监管系统,实现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和追踪。
2.3 强化涉农资金的项目管理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评估工作,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项目的评估指标体系,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2.4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收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民组织发展农业合作社,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
提供技术培训和科技支撑,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2.5 组织实施农民就业培训计划加强农民就业培训计划的组织和实施,为农民提供就业培训机会,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21•【字号】兰政办发〔2015〕88号•【施行日期】2015.04.2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全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胥波副市长副组长:颜烨鲁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宗诚市委农办主任左龙市发改委主任张鹏举市财政局局长韦青祥市农委主任成员:魏孔仁市水务局局长马彬市生态建设局局长王恩瑞市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指挥张新辉市信访局副局长杨孔永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成宏市教育局副局长吴海芸市科技局副局长丁延辉市工信委副主任马俊源市民宗委副主任杜文艳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才让卓玛市人社局副局长李长江市国土局副局长常千宗市环保局副局长樊勤生市建设局副局长赵胜市交通委副主任王绍荣市商务局副局长赵忠东市文广局副局长郝明市卫计委副主任张永花市审计局副局长邓海燕市体育局副局长吴红市气象局副局长桑敏市妇联副主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局长张鹏举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市委农办副主任蒋伟传、市财监局局长钟铭生、市财政局副局长周伟、市农委副主任马万荣、市水务局副局长汪文丙、市生态建设局副局长魏云邦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涉农资金管理的处(科),市财政局预算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建处、城建处、农业处、社保处、企业处、财监局、税政局各确定一位科级干部担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兰州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21日兰州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市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整治,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
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整治报告3篇word精品模板

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整治报告3篇第一篇根据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自查,发现了一些问题,针对自查出的问题,我局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民政专项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自查出的主要问题:1、部分已故民政补助对象仍在领取补助。
主要原因是民政部门信息获取机制不健全,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无法及时退出已故对象的补助发放程序,造成发生少数补助对象死亡后继续领取补助金的情况。
2、农村低保有拆户分保情况。
3、医疗救助标准过高、范围过大,专项资金年度余额逼近警戒线。
二、整改情况:1、关于补助对象超期领取补助款问题,我局于5月份组织三个核查小组,由局领导带队,下到各乡镇、有关部门核实补助对象信息,查出共查出171人超期领取补助款,其中城市低保26人,五保对象21人,精简退职12人,高龄补贴106人,重点优抚对象6人。
目前,已停发这些人的补助款。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核查机制,动态掌握补助对象信息,尽量减少超期发放补助款现象。
2、关于农村低保拆户分保问题。
加强对各乡镇上报的低保户审核,对部分拆户严重的乡镇或村退回相关资料,重新申报。
3、关于医疗救助资金发放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救助病种范围,严禁随意扩大范围。
二是严格控制一般对象的救助起付线(5000元),研究制定提高起付线标准。
三是执行市局发文规定的统一救助标准。
第二篇一、强化宣传、制定方案,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为扎实开展好“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首先在局领导班子中形成共识,先是召开了局班子会议进行了文件传达和部署,9月13日又召开全局股级以上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其精神和要求,并成立了局治理收送“红包”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清理审核把关,确保专项治理收送“红包”工作落到实处。
民政民生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泸州市QQQ区民政局关于民政资金、民生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民政民生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加强民生项目及民政资金监管,应遵循从严执纪、从严治政的原则;尊重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监管与方便工作相合的原则;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制度预防与教育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监管范围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政资金(含物资),是指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资金中,尚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用于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资金和民政局机关经费支出。
已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民政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民生工程,是指由中央、省、市、区财政资金中以民政局为主体实施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新建和维修改造及设备设施购置等工程、以各镇(街道)为主体实施的敬老院、社区阵地建设、城乡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和由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退役士兵培训等社会福利、政策优待的服务类工程.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民生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的分管领导及职能股室对民生资金监管负主体责任,负责与本股室职能对应的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资金流向、动态和管理、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在民生资金管理平台上进行公开,做到补贴补助类公开到户到人,工程项目类公开到项目点。
第六条纪检组负责对民生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对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股室或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对违纪违法犯罪的依法移动有关部门处理,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虚报项目、虚列开支骗取民生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并实行责任倒查制度。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方案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及意义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是我国最基层的劳动者,农业生产关系到国计民生,农民的生产生活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农业生产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而农业资金的使用情况直接关系到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农业资金的使用存在不少问题,如乱收费、挪用资金、滞留款项等现象较为突出,这已经成为了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农业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对农业资金进行专项整治,并制定相关的整治方案。
二、整治目标1. 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形成科学严密的资金使用流程。
2. 严格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农业资金的监督和审计。
3.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整治,有效减少农业资金的浪费和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保障农业生产:通过整治,确保农业资金的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保障农业生产的需求。
三、整治措施1. 加强管理制度建设(1) 制定农业资金管理细则,明确农业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
(2) 建立农业资金使用流程,包括资金申请、审批、发放和使用等全过程的规范操作流程。
(3) 加强农业资金的申请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杜绝擅自挪用资金的现象。
2. 完善监督体系(1) 建立农业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农业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2) 核实农业资金使用的真实性,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3) 强化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3. 加强信息公开(1) 加强对农业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资金使用的情况。
(2) 加大对资金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资金使用规定的知晓度和遵守度。
(3) 鼓励农业资金使用单位成立专门的公开监督机构,对农业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开监督。
4. 加强教育培训(1) 对农业资金使用单位的管理干部、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资金管理规定的知晓度和遵守度。
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实施方案

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实施方案一、前言为了更好地加强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明确规范资金的使用流程与规定,保证民政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各级民政部门应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资金管理使用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必要性1.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制定实施方案能够明确处理民政资金申请、拨付和使用、总结和评估工作的流程,从而使得民政部门的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化、标准化,避免出现资金管理流程上的混乱和问题。
2.提升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在制定的同时,还会从预算编制、资金审批、项目立项、实施、支付结算等全面建立起一套安全保障机制,从而保障民政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果,避免资金管理中的“漏洞”。
3.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减少资金浪费和滥用,实现民政资金的有序使用。
三、实施方案的内容1.资金分类制定实施方案时,首先要对民政资金进行分类,即对各类民政资金的来源、用途、管理、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等进行系统性的管理和分类,明确民政资金的种类和用途,使得资金使用能够更加精准。
2.资金预算编制实施方案应当完善民政预算编制管理,重点建立民政资金年度预算,明确资金用途、资金来源、扣除非税收入、财政补贴等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等因素将总预算合理分配到各项目、各单位,明确预算各项指标,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增加预算执行的透明性。
3.资金审核审批制定实施方案应加强资金审核审批工作,明确审核审批的标准和流程,加强对民政资金审批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建立健全的民政资金使用凭证,明确支出流程和管理方法,建立完整的资金核查机制。
4.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定实施方案时,应加强民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民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措施,对违规使用民政资金的行为进行追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5.资金评估和总结制定实施方案时,应设立民政资金使用评估和总结机制,及时总结民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民政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对使用不当而浪费或滥用的民政资金进行整改,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督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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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高新区)民政办,局相关科室:
根据区政府5月4日召开的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和区财政局、发改委、农委下发的《XX区涉农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制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区政府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以全面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
深入查处,纠正民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民政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民政惠农政策落地生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二、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1、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主要包括: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城乡低保资金、孤儿养育费)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等。
另外,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及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也纳入整治检查范围。
2、整治检查对象: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上述涉农资金的各业务科室(主要是救灾救济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科以及财务科)和相关乡镇。
三、整治检查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上述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6个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4日前)。
成立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各涉农资金项目业务科室于4月30日前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5月8日前)。
领导小组组织对民政领域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有关业务科室和乡(镇)政府,以及使用涉农资金的有关单位、乡、村等情况。
自查过程中,要在摸清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业务科室及乡镇责任。
要突出边查边整改,
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
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
5月6——7日,由局领导带队,分片对各乡镇相关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相关检查表附后),各业务科室要在5月7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等材料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科要在5月8日前汇总上报区财政局。
(三)迎接省级重点检查阶段(5月20日前)。
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各乡镇、局财务科及相关业务科室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做好迎接省级重点检查准备。
(四)整改完善阶段(5月25日前)。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相关责任科室、乡镇和负责人予以督促或问责。
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业务科室要在5月20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及有关报表等材料,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月25日前,局财务科要完成汇总上报工作。
(五)迎接部级重点抽查阶段(6月1日—7月15日)。
各乡镇、局财务科、各业务科室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积极配合部级领导小组开展重点抽查工作。
对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从严问责。
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要在7月20日前形成报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22日前,财务科要汇报上报区财政局。
(六)全面总结阶段(7月15日-8月20日)。
各乡镇、各业务科室要在7月31日前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8月15日前,局财务科汇总上报区财政局。
局党委将综合各乡镇、各业务科室自查自纠情况、区级互查情况、省级重点检查情况、部级重点抽查反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制定完善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报送上级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周成海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勇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财务科长陈英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勇同志具体牵头办公室日常工作,财务科做好协调、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各自职责抓好任务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局领导小组领导下分类负责的工作机制。
一是统一领导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乡镇、各业务科室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
二是分工负责机制。
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本科室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协调配合机制。
各业务科室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与其他科室相关的问题,应及时向相科室通报,需要解决的,相关科室应积极予以解决。
重点检查阶段,各相关科室除做好分工联系乡镇的督导工作外,还应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派人参与重点检查工作。
四是定期通报机制。
各相关科室要主动收集、整理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业务科室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
告。
各相关科室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严肃财经纪律,务求工作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
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重点检查等过程中,发现各乡镇、各相关科室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四)推进涉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各乡镇、各业务科室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
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涉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涉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至少报送一条。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