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湖北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湖北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湖北省教育厅规定,教师资格证申请者需通过体检后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
以下是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1. 身高体重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2. 神经系统:无神经系统疾病史,反应灵敏,无明显异常。
3. 心血管系统:无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等心血管疾病,心电图正常。
4. 呼吸系统:呼吸通畅,无哮喘、肺气肿等呼吸系统疾病。
5. 消化系统:无消化系统疾病史,无胃溃疡、肝炎等消化系统疾病。
6. 泌尿生殖系统:无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史,无尿毒症、前列腺炎等疾病。
7. 皮肤:无皮肤疾病,无传染性皮肤病。
8. 眼耳鼻喉:视力不低于0.6,无色盲、色弱等视觉障碍,听力正常,无鼻窦炎等疾病。
9. 其他: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
教师资格证申请者需前往当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教师资格证申请。
- 1 -。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退(离)休人员外,均需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先天性心脏病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患频发性前期收缩者,心电图不正常者、患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者;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使用降压药物后无治疗效果者。
3、结核病患者,但下列人员除外:患原发性肺结核、浸润肺结核,已硬结稳定者。
患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患肺外结肺(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两年以上经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患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者。
或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之后仍复发者。
5、患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原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者。
患血液病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患慢性肾炎者,或患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7、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8、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9、患类风湿性脊柱强直病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0、患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1、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或双耳全聋者(特殊情况除外)。
2024年教资体检实施方案

一、体检内容教资体检是对报考人员进行全面体检,以确保其身体健康程度适应教师工作的体检项目。
体检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一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指标的测量。
2.肝功能检查:包括血清谷丙转氨酶(ALT)、血清谷草转氨酶(AST)、总胆红素等指标的检测。
3.肾功能检查:包括尿常规、血尿素氮(BUN)、血肌酐等指标的检测。
4.血常规:包括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等指标的检测。
5.心电图:通过心电图检查,评估心脏功能是否正常。
6.胸部X光检查:通过胸部X光片,评估肺部是否存在病变。
7.眼科检查:包括视力检查、眼底检查等。
8.听力检查:通过听力测试,评估听力是否正常。
9.皮肤疾病检查:检查是否存在皮肤疾病。
10.口腔检查:检查口腔是否存在疾病。
11.其他:根据需要,可能会补充其他相关项目的检查。
二、体检机构教资体检由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实施,该医疗机构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资质,确保能够完成体检工作,并对体检结果进行专业的解读和评估。
三、体检时间具体的体检时间将根据招考机关的安排进行,招考机关将提前通知考生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考生需要按时参加体检。
四、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教育考试机构承担,考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五、体检注意事项1.参加体检前,考生需保持充足的休息和良好的心情,并避免食用刺激性食物或饮料。
2.参加体检时,考生需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查,且应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和病史。
3.体检过程中,考生应保持镇定,遵守医务人员的指示,以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体检结果将被记录在个人体检报告中,考生可向招考机关索取并妥善保存相关材料。
5.如发现体检结果异常,考生应及时就医并告知招考机关,以便进行后续处理。
六、体检结果处理根据体检结果,招考机关将按照相应的规定确定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如考生体检结果存在问题,可能会被取消资格或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复查。
具体处理方式将由招考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教师资格认定是指对教师的资历、能力和品德进行评定,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教师资格。
而体检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之一,其标准的制定对于确保教师队伍的健康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
首先,体检项目包括身体基本状况、传染病和职业病筛查、五官、心理健康等多个方面。
具体来说,身体基本状况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指标的检测,以及对各个系统的常规检查。
传染病和职业病筛查则是针对教师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对传染病和职业病进行筛查,以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健康安全。
五官方面的体检主要包括视力、听力、口腔健康等项目,以确保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够正常进行交流和教学活动。
此外,心理健康也是体检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教师的心理健康进行评估,以确保其在教学工作中能够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其次,体检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和实际需求进行制定。
体检标准应当科学合理,能够全面评估教师的身体健康和心理素质,确保教师在工作中能够胜任各项教学任务。
同时,体检标准还应当具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最后,体检结果应当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体检合格的教师,应当及时进行资格认定工作;对于体检不合格的教师,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体检档案管理制度,对教师的体检结果进行长期跟踪和管理,以确保教师队伍的整体健康水平。
总之,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制定对于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应当科学合理地制定体检项目和标准,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和实际需求进行制定,以确保教师在工作中能够健康、积极、阳光地开展教学工作。
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要求

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要求【原创实用版】目录1.教师资格认证体检的必要性2.教师资格认证体检的项目3.教师资格认证体检的标准4.教师资格认证体检的流程5.注意事项及建议正文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是评价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者是否符合教师身体素质要求的重要环节。
体检结果对申请教师资格认证具有重要影响。
下面我们将详细讨论教师资格认证体检的要求、项目、标准和流程等方面的内容,为准备参加教师资格认证体检的朋友们提供参考。
一、教师资格认证体检的必要性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旨在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为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身体健康是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也是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的重要因素。
因此,教师资格认证体检具有重要意义。
二、教师资格认证体检的项目教师资格认证体检主要包括以下项目:1.内科:心肺听诊、血压、脉搏等。
2.外科:身高、体重、皮肤、淋巴结等。
3.眼科:视力、色觉、眼底检查等。
4.耳鼻喉科:听力、鼻腔、咽喉等。
5.口腔科:口腔黏膜、牙齿、颞颌关节等。
三、教师资格认证体检的标准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较为严格,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体检标准:1.视力: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要求矫正视力不低于 4.8,其他类别教师要求矫正视力不低于 5.0。
2.色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者要求无色盲、色弱。
3.心理素质:要求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无精神病史。
4.脏器功能:要求无器质性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等。
四、教师资格认证体检的流程1.预约体检:根据当地教育局发布的体检通知,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准备材料:携带身份证、体检表等相关材料。
3.领取体检表:到达医院后,领取体检表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4.进行体检:按照体检表上的项目进行各项检查。
5.领取体检结果:体检完成后,等待医院将体检结果送至教育局。
五、注意事项及建议1.保持良好的作息和饮食习惯,以保证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2.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体检标准的严格执行对于保障教师队伍的素质和健康至关重要。
教师是社会的栋梁,他们的身体健康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教育质量和教学秩序。
因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包括全面的体格检查项目。
教师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教学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包括全面的体格检查项目,如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以全面了解教师的身体健康状况。
其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注重心理健康的检查。
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对于教学工作的开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样重要。
因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包括心理健康的检查项目,如心理测试、心理咨询等,以全面了解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
此外,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注重职业病的防控。
教师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容易受到职业病的影响。
因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包括职业病的检查项目,如喉部疾病、眼部疾病、肩部疾病等,以及相应的防控措施,保障教师的身体健康。
最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注重特殊岗位的体检要求。
教师队伍中存在着一些特殊岗位,如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等,他们的体检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体检标准,保障特殊岗位教师的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严格执行对于保障教师队伍的素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保障教师队伍的身体健康,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体检标准一、引言在我国,教师资格认定是一项重要的教育工作,为确保教师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相关体检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体检标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准备这一环节。
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概述1.体检项目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主要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产科、儿科、心理科等多个方面的检查。
2.体检标准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各项体检指标需达到规定的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具体标准如下:(1)眼科:视力、辨色力、眼部疾病等;(2)耳鼻喉科:听力、嗅觉、鼻喉疾病等;(3)口腔科:口腔疾病、牙齿健康状况等;(4)内科:血压、心率、肝功能、血常规等;(5)外科:皮肤、淋巴结、甲状腺等;(6)妇产科:已婚女性需检查妇科疾病、乳腺疾病等;(7)儿科:身高、体重、生长发育等;(8)心理科:心理健康、心理素质等。
三、具体体检项目及标准1.眼科:视力要求祼眼视力不低于4.8,或戴眼镜视力不低于5.0;辨色力正常。
2.耳鼻喉科:听力正常,无耳鼻喉疾病。
3.口腔科:口腔疾病治愈,牙齿健康。
4.内科:血压正常,心率正常,肝功能正常,血常规正常。
5.外科:皮肤无异常,淋巴结无肿大,甲状腺无肿大。
6.妇产科:已婚女性妇科疾病治愈,乳腺疾病治愈。
7.儿科:身高、体重等生长发育指标正常。
8.心理科:心理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四、体检注意事项1.体检前准备:(1)空腹:体检当天早上不进食;(2)着装:穿着宽松、易于穿脱的衣服;(3)休息:前一天保证充足的睡眠。
2.体检过程中注意事项:(1)遵循医护人员指导;(2)如实告知病情;(3)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
3.体检后注意事项:(1)检查结果出来后,如有异常,需及时就诊;(2)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相应的治疗和调整;(3)注意复查,确保体检合格。
五、结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体检,才能确保教师的健康状况符合教育教学的要求。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教师资格证认定是指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资格认定,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
而体检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之一,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教师队伍的身体健康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主要包括身体各项指标的检查。
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肺功能、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等多项指标的检查。
其中,身高、体重、视力和听力是最基本的身体指标,而肺功能、心电图、血常规和尿常规则是对教师身体健康状况的更为细致的检查。
其次,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还包括对一些特殊疾病和病史的检查。
比如对传染病、肝炎、结核病等传染病的检查和筛查,以及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检查。
这些疾病的检查是为了保障教师在教育工作中不会对学生和同事造成健康威胁,也是为了保障教师自身的身体健康。
再次,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还包括对精神健康状况的检查。
教师的精神健康状况对于教育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对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也需要进行检查和评估。
这一部分的检查通常包括心理测试、心理咨询等方式,以评估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
最后,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还包括对一些职业病的检查和防护。
比如对教师长期面对电脑屏幕的视力保护、对长期站立教学的腰椎保护等方面的检查和指导。
这些都是为了保障教师在教育工作中能够健康、安全地开展工作。
综上所述,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教师队伍的身体健康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严格的体检标准,才能保障教师队伍的身体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体检标准及办法
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退(离)休人员外,均需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先天性心脏病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患频发性前期收缩者,心电图不正常者、患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 (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使用降压药物后无治疗效果者。
3、结核病患者,但下列人员除外:
患原发性肺结核、浸润肺结核,已硬结稳定者。
患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患肺外结肺(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两年以上经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患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者。
或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之后仍复发者。
5、患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原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者。
患血液病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患慢性肾炎者,或患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7、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8、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9、患类风湿性脊柱强直病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0、患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1、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或双耳全聋者(特殊情况除外)。
13、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镜尺度数大于800度,或单盲、双盲者(特殊情况除外)。
14、口腔有生理缺陷或因耳鼻喉科疾病妨碍发音者(特殊情况除外)。
15、除以上各项外,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五、体检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是一项很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
在体检时,要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解决体检中的疑难问题。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好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
人员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检查队伍要相对稳定,便于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体检前应组织全体体检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对负责体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准让申请人员自带。
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
不要漏填或错填。
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
如确需更正的,应在更改的结果上面横腰划一条横杠,使原来更改的字迹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改后论断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后要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
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6、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
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上级医院复查。
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
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上级医院对体检站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
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资格认定健康状况的依据。
7、体检工作人员要准备好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
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8、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
医院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对资格认定健康状况下定“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员取体检表。
9、对申请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检时各个环节都要把好关,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外,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者,教师资格管理机构要及时取消其体检资格。
10、负责体检的医院要紧密配合,提高效率,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情况特殊者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