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出现药害时农民如何依法维权
农药药害事故处置措施

农药药害事故处置措施
农作物发生药害,种植者是直接受害者,如果处置不当,会引发社会矛盾。
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作为事故主管部门,不仅要制定农药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鉴定专家库,组建调查处置专班,对本区域发生的农药事故要迅速做好回应和处置,同时还要根据田间受害情况,提出补救措施,将药害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1)畅通投诉渠道。
农业主管部门要设立固定的投诉点,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值守。
2)成立由农业执法、农业技术(植保、土肥、粮油、果茶、蔬菜等)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的农业事故鉴定专家库。
3)组建调查专班。
农业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迅速根据事故类型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事故调查专班。
4)现场准确鉴定。
专家鉴定组在做好前期处置的同时,要深入调查,查找出药害的真实原因,出具鉴定报告,划清事故责任,为事故调处提供依据。
5)客观公正调处。
事故处理专班依据专家鉴定报告或检测报告,客观公正地进行调处,维护农药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6)依法维权。
司法途径是解决事故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双方如果在协商、调处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农药药害的赔偿案例

农药药害的赔偿案例# 农药药害的赔偿案例近年来,农药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地控制害虫、病害和杂草,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然而,不当使用和管理农药可能会导致农药药害,给人类健康和环境带来潜在的威胁。
以下是一些农药药害的赔偿案例。
## 案例一:农民误用农药导致环境污染在某个农业大县,一位农民错误地使用了一个高毒性农药来处理自家的农作物。
这种农药的使用方法和剂量被误解,导致草地上的多个地下水源受到污染。
这些地下水是周边地区农民饮水和灌溉的重要来源。
大量污染的地下水使得附近农作物无法正常生长,对农民的生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在这起案例中,受影响的农民及当地居民联合提起了民事诉讼。
法院最终判决农民必须支付损失赔偿金,包括农作物损失、环境修复费用以及受影响地区的经济补偿费。
## 案例二:农药残留导致健康问题某个农产品流通市场中,检测发现一批农产品中残留有违禁农药。
这种农产品已经流向消费者市场,经过培育等处理后购买者对其进行食用。
消费者后来因为长期摄入了这些含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导致健康问题,包括消化系统疾病和免疫系统退化等。
受害者进行了临床检查和医疗记录,并与相关部门和生产商沟通,要求赔偿。
在这起案例中,相关农产品的生产商因未经验证和不当标识而被认定违反了相关法规,被判决支付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赔偿金以及对受害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 案例三:农药企业发布虚假信息某个知名农药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宣称其产品对于农作物具有绝对的安全性,并且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任何危害。
然而,多次的实验和调查揭示了该企业所宣称的安全性并不属实,其产品在实际使用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
一些受害农民和个人进行了法律行动,并要求该企业公开道歉和赔偿。
法院认定该企业利用虚假信息误导了广大农民和消费者,对其产品造成了财产和声誉上的损害,判决该企业支付大额赔偿金,并公开道歉。
总结起来,农药药害的赔偿案例主要集中在误用农药导致环境污染、农药残留导致健康问题以及农药企业发布虚假信息等方面。
农作物出了农药药害怎么办(下)

农作物出了农药药害怎么办(下)作者:李洪刚金岩邱浩来源:《农业知识·瓜果菜》2013年第09期三、如何收集并保留维权证据农民朋友们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在农药购买、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并保留农药购买凭证、所使用的农药,记录农药造成的农作物田间损害情况等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是农民朋友依法维权的有力武器。
1.收集现场证据。
使用农药或发生药害的作物就是农药造成损害的现场证据。
因农作物药害的典型表现期短,农民朋友在保护好损害现场的同时,还应当立即向当地农业部门、工商部门或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并通过摄像、照相等手段来记录田间造成损害的情况,为下一步鉴定工作打下基础。
2.保存好购买农药的证据。
购买农药时一定要向经销商索取发票、收据等购销凭证并妥善保管,作为证明农药来源、出现问题时投诉和索赔的证据。
如果使用者不能出示该证据,则无法认定农药的生产经营者,在索赔及维权的道路上将处于被动地位。
3.保存好所用农药。
农民朋友应保存好产生问题的农药产品,包括已开启的农药、农药瓶或农药袋等。
最好保存一份未开启的同样农药样品。
这些农药样品经过鉴定,可以判断损害产生的具体原因。
4.核查产品有关信息。
主要有以下内容。
(1)查询该产品农药登记核准信息。
具备上网条件的农民朋友,可以登陆《中国农药信息网》()进行查询。
核对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农药登记证号、农药名称、适用作物、防治对象、使用技术要求、注意事项等农药登记核准内容。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农民朋友,也可到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农药登记公告》,核对产品的相关信息。
(2)对照该产品的登记核准信息,判断所购买农药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所使用的农药产品是否已经取得农药登记。
该产品农药登记批准使用范围与标签标注是否相符。
该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使用技术要求是否与登记核准相符。
该产品标签上标明的注意事项是否与登记核准相符。
该产品是否在当地农业局备案。
5.收集被误导或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
农药药害一亩赔偿标准

农药药害一亩赔偿标准农药药害一亩赔偿标准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药的使用已成为农田保护和作物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农药的不当使用和超量使用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农药药害指的是农药对农作物、土壤和水源造成的损害。
为了保护农民的权益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农药药害一亩赔偿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农药药害一亩赔偿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农作物损失:农药药害可能导致作物减产甚至完全死亡,因此农作物损失应是赔偿标准的主要考量之一。
农作物损失的计算可以基于市场价格和农作物的产量,以确保合理的赔偿金额。
2. 土壤损害:农药的滥用可能对土壤产生长期的不良影响,如土壤质量下降、微生物受损等。
因此,赔偿标准应该考虑到土壤损害可能对农田长期产量和质量的影响。
3. 水源保护:农药的过度使用可能会导致地下水和水源污染,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健康构成威胁。
赔偿标准应考虑到农药药害对水源保护的影响,以保证被污染的水源得到有效修复和补偿。
4. 侵权行为惩罚:除了赔偿农民的损失,赔偿标准还应考虑到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以起到威慑效果。
对于故意或恶意使用农药导致的药害事件,赔偿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以惩罚侵权者和促进农药的安全使用。
农药药害一亩赔偿标准的制定应该是一个多方参与的过程,包括农民、农药生产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和农药专家等。
他们应该就赔偿标准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公平性展开充分的讨论和协商。
此外,赔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是关键因素。
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建立有效的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农药药害事件,确保农民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同时,加强农药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提高农民的农药安全意识和技能,也是减少农药药害的重要途径之一。
总之,农药药害一亩赔偿标准的制定是保护农民权益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
通过合理的赔偿标准,可以促进农药的安全使用和环境保护,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作物出了农药药害怎么办

杀 虫 单 杀螟 丹 仲_ 丁威 异 丙威 混灭 威 甲 萘威 定虫 隆
米田除草剂 中掺 加烟 嘧磺 隆 、在 有机氯 乙草胺 等使 用条件 要求苛刻 的农药发 生
类杀虫剂 中掺 加有机磷 类杀虫 剂等 ,均 药害事故 。 易引发农作物药害 。
4 . 产 品 未 取 得 合 法 登 记 或 标 签 内容
违 规或者表述 不科 学、不具体 少
数农 药生产企业将 未经合 法试验登 记 、进 行安全性 评价的产 品在市 场
多种 作 物幼 茁 ( 高 温 条件 F) 玉米 、油菜 、马 铃薯 、瓜类 和蔬 菜 、 亚麻 、 向 日葵 、 烟 草 、 水稻 、 高粱 和 谷子 、甜 菜
丙 溴磷 水 胺硫 磷 氯 螭醇
杀 虫双 i唑锡
棉 花 、瓜 豆 类 、苜 蓿 和 高粱 、十 字 花 科蔬 菜 和 核桃 花 期
农 药一般是有 毒物质 ,使用不 当不
但达不 到防治农业病 虫草 鼠害的 目的 ,
2 . 未按 规定使 用农 药 。未 严格按 照 标签规 定的使用 方法和注 意事项使 用农
还将对 农作物产 生药害 。出了药害 怎么 药 ,如将灭生性 的 除草 剂用于作 物上 , 办 ,出现药害 的原因有 哪些 ,出了药害 将 农药用在敏 感作物上 等 ;此外 ,擅 自 如何 依法维权 ?这些都是 农 民朋友 关心 加 大用药量 或重复用药 、农药使 用过程 的问题 。
销售 或擅 自修 改核准标签 内容 ,扩
大 已登记农药 的适用作 物和 防治对 象 范围 ,使用 技术或注 意事项等 内 容 表述不科学 、或者不 具体 。在 未 经 正规试验 的情况 下大 规模推广 使 用 ,易造成衣作物药害。
蟹
农药药害的赔偿案例

农药药害的赔偿案例案例背景:某农民小王在2019年购买了一批农药用于自家种植的农作物。
他和家人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感觉到异常,包括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
经过就医,医生诊断为农药药害导致的中毒。
案例描述:小王经过对农药的研究和调查,发现试图在他当地销售的产品可能存在潜在的安全问题。
他查阅了农药的使用说明,正确按照说明进行施药,并采取了预防措施,例如穿戴工作服和戴防护手套等。
他在施用农药后仍然出现了上述中毒症状。
小王认为农药制造商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未充分提供必要的注意事项,因此导致了农药药害。
他决定向制药厂提起索赔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等。
小王找到了一名专业的律师,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和医疗记录,支持他的诉讼要求。
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准备了索赔文件,并将相关证据提交给当地法院。
律师在文件中详细列出了小王和家人的中毒症状以及导致这些症状的医学证据。
律师还详细描述了农药的使用过程,包括小王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农药制造商在产品说明书中提供的安全指导。
律师指出,尽管小王正确使用了农药并采取了预防措施,但仍然遭受了农药药害。
律师采用了专业的语言和法律条款支持他的辩护观点。
他强调农药制造商在产品质量、安全性和提供必要警示方面存在疏忽,导致了小王和家人的中毒事件。
律师还向法庭说明了小王和家人所遭受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以及精神损失等经济和非经济损失,并请求法庭判决制药厂赔偿。
法院收到律师提交的案件后,将对案件进行审理。
法官将根据相关证据、法律规定和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判决。
如果法院认定制药厂存在责任,并确认小王和家人的索赔合理有效,就可能判决制药厂进行赔偿。
结案:最终,法院判决制药厂赔偿小王和家人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和精神损失等。
小王和家人成功获得了法律赔偿,同时也提醒了农药制造商在产品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重要性。
农药出现问题,如何收集并保留维权证据

农药出现问题,如何收集并保留维权证据作者:来源:《农业知识·乡村季风》2013年第11期寿光市的徐先生问:我种的蔬菜,用药后出现了大面积干枯、死亡,我感觉是农药的问题,应该怎么维权?专家解答:农民朋友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在农药购买、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并保留农药购买凭证和所使用的农药,记录农药造成的农作物田间损害情况等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是农民朋友依法维权的有力武器。
1.收集现场证据。
施用农药或发生药害的作物就是农药造成损害的现场证据。
因农作物药害的典型表现期短,农民朋友在保护好损害现场的同时,还应当立即向当地农业部门、工商部门或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并通过摄像、照相等手段来记录田间造成损害的情况,为下一步鉴定工作打下基础。
2.保存好购买农药的证据。
购买农药时一定要向经销商索取发票、收据等购销凭证并妥善保管,作为证明农药来源、出现问题时投诉和索赔的证据。
如果使用者不能出示该证据,则无法认定农药的生产经营者,在索赔及维权的道路上将处于被动地位。
3.保存好所用农药。
农民朋友应保存好产生问题的农药产品,包括已开启的农药、农药瓶或农药袋等。
最好保存一份未开启的同样农药样品。
这些农药样品经过鉴定,可以判断损害产生的具体原因。
4.核查产品有关信息。
(1)查询该产品农药登记核准信息。
具备上网条件的农民朋友,可以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进行查询,核对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农药登记证号、农药名称、适用作物、防治对象、使用技术要求、注意事项等农药登记核准内容。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农民朋友,也可到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农药登记公告》,核对产品的相关信息。
(2)对照该产品的登记核准信息,判断所购买农药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所使用的农药产品是否已经取得农药登记。
该产品农药登记批准使用范围与标签标注是否相符。
该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使用技术要求是否与登记核准相符。
该产品标签上标明的注意事项是否与登记核准相符。
农作物药害损害赔偿案例

农作物药害损害赔偿案例
案情概述:
某农民李某经营一块位于某县X农田的水稻种植基地。
为了保证农田的产量和质量,
他按照农业专家的建议使用了一种农药,但不幸遭遇药害,导致农田作物严重受损,给李
某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海事仲裁调解:
李某于20XX年将此案提交县海事仲裁委员会,并申请对该农药公司进行药害损害赔偿。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农药公司同意支付李某一定的赔偿金,作为对其农作物药害损害
的补偿。
赔偿争议:
在对赔偿金数额的商议过程中,双方产生了争议。
李某主张损失金额为200,000元,
包括因农作物死亡和减产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中断经营的损失以及不可预见的损失。
农药公司则主张仅赔偿150,000元,只承认直接经济损失的损失金额,并认为其他主张属
于无法证实的损失。
调解结果及原因:
经过调解委员会的公正评估,最终给予李某的赔偿金额为180,000元。
仲裁委员会考
虑了李某的主张,并在权衡各种因素后,认可了李某提出的损失项,但对其中一部分是无
法完全预见的损失进行了适当的减少。
仲裁委员会也依据《农作物药害损害赔偿条例》和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进行了合理划定。
结案:
农药公司支付180,000元的赔偿款项给李某后,双方皆同意结案。
李某准备重新进行
农田种植,并采取更谨慎的农药使用方式,避免以后再次发生类似药害损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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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出现药害时农民如何依法维权?
《农民日报》(2012年11月02日06 版)
农民朋友如果在施用农药后,发现对病虫草害无明显防治效果或者出现农作物药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投诉,以便有关部门及时到现场进行勘验、处理,准确认定药害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有关责任问题。
农民朋友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通过下列途径进行维权。
与农药生产、经营者协商和解
农民朋友应根据所使用农药的购买凭证、药害损失程度、有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作出的技术鉴定,依法要求农药生产、经营者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农药经营者需要对农药使用者予以先行赔偿,对属于生产者责任造成的损失,农药经营者可以向生产者进行追偿。
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要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有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等。
对于有可能涉嫌犯罪的农药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查处农药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协调赔偿事项。
消费者投诉电话是12315,农业部门的投诉电话是12316。
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通过上述方式或途径无法解决争议时,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过,同其他方式相比,诉讼的周期较长,程序也较为复杂。
受害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写好起诉状,并提供相关的证据。
受害的
农药使用者较多并且受害原因一致时,可以选取几个代表,联合起诉,避免重复取证或分别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