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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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

综合办公室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

综合办公室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信访稳定工作是综合办公室的重要职责之一。

为了保证信访工作的高效、稳定,并及时解决信访问题,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责任制。

本文将通过剖析综合办公室信访稳定工作的责任制,总结经验,提出建议,进一步推动信访稳定工作的发展。

一、明确责任主体综合办公室作为信访稳定工作的牵头单位,应明确工作责任主体。

首先,综合办公室主任应担负起总体责任,对信访稳定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必要时可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

其次,信访稳定工作的具体执行由综合办公室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例如信件收发、信访接待等。

同时,综合办公室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共享和问题的协同解决。

二、落实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之后,综合办公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制度。

首先,建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绩效考核标准。

目标要具体、切实可行,任务要细化、明确。

其次,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督查机制。

在督查过程中,要注重事后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激励优秀人员,推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沟通和协调信访稳定工作需要与各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综合办公室应主动与信访群众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问题,并及时给予回应。

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也非常重要,可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派出工作组等方式进行。

在沟通和协调过程中,要遵循信息共享、问题互助的原则,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四、加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培训信访工作是一项繁琐且具有一定专业性的工作,综合办公室应加强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宣传工作可以通过内部刊物、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向全体员工普及信访工作的知识和要求。

同时,可以组织培训班、开展业务交流,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综合办公室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的建立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意见

201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及时妥善解决各类信访问题,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为目标,以解决问题为核心,按照中央、省市对信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和措施,把依照政策和法律妥善解决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落脚点,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越级访、集体访,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总目标:通过建立机制,强化制度,努力构建大信访格局,把信访工作逐步纳入依法、有序、规范的轨道,最大限度减少进京赴省到市集体访和非正常访,确保全县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

三、工作制度:(一)定期排查、报送制度。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特别要坚持日常排查,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四明确”的要求,一般问题一般干部分包,重要案件领导分包,并限期解决。

各单位每月要将所辖区及下属单位的信访稳定情况(领导干部分包案件解决情况)由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5日前,由专人报送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

对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要在30分钟内上报县联席办。

(二)领导研判、安排制度。

县信访局对通过各条渠道排查出来的各类信访隐患、苗头分类汇总,建立详细台帐,采用打捆交办和单独交办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属于乡镇的问题交由乡镇办理;属于部门的问题交由部门办理;属于部门之间或部门与乡镇需要协调解决的,由信访局拿出初步意见,呈报主管部门和分包乡镇的县级领导审定,以确定主办及协办单位后,交主办单位办理,县联席办负责督导落实。

(三)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1、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每周二为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日。

县委书记、县长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公开接访,其他县级党政领导每周二轮流接访。

信访稳控包保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信访稳控包保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安全维稳工作措施
为了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和我校教育的良好形象,确保一方平安,切实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认负责”的责任意识,避免和减少不安定因素,以及聚众上访、重信重访、越级上访、非法上访等不良行径,把上访事件控制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青堆子小学努力做好控访保稳工作,要求学校领导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并切实做好控访劝返工作。

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全面部署信访稳定工作。

我校校长对信访稳定工作提了以下几点要求:一要高度关注,锁定重点对象;二要在系统内部自觉履行信访职责;三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实行人盯人;四要加大政策宣传,努力化解过激情绪。

领导做到高度重视,亲自过向,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是制定了稳控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学校领导处理信访突发事件进行了分工。

三是落实“包保”责任制。

学校班子成员主动到重点对象家中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积极化解上访者心中的激愤。

四是学校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退养民师的稳控工作。

五是及时向县教育局报送信访稳定工作情况。

通过学校制定越级上访和突发信访问题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值班和信息工作,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班,校长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苗头信息和预警信息,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一直是国家工作重点,为了更好地加强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裙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全稳定,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法治观念1. 落实“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的原则,通过案例分析、宣传片等形式,深入解析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中的典型案例,引导广大裙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2. 加强信访和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构建起一个完善的工作体系。

三、加强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3. 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绝不姑息,确保法律的威严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裙众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4. 在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领域,要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法律法规的完善力度,为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5. 加强对信访和安全生产领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确保工作能够更加高效地开展。

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是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上述工作意见,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做出积极的贡献。

六、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合力6. 在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的工作中,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各种挑战和风险。

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协调,建立起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推进。

七、加强风险防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7. 针对可能出现的信访纠纷和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风险防范工作,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做出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八、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8. 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社会舆论关注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增强社会对相关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凝聚起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共识和力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08•【文号】•【施行日期】2016.10.08•【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治理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2016年10月8日)《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适用本办法。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督查、考核、惩戒等措施,依法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确保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信访工作顺利开展;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导致信访问题的矛盾和纠纷。

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阅批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六项制度

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六项制度

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六项制度一、落实好例会排查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例会排查制度,通过例会,对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苗头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建立台帐,认真研究、主动解决。

对属于本级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做到“四定一包”,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包稳定。

对因受职权限制,本级、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帮助群众到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解决。

各镇(街道)例会要求镇(街道)包村负责人参加,对排查出的一般矛盾要当场拿出处理意见,明确责任人和处理期限;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和重大不稳定因素,要调查研究,拿出处理意见,由区信访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包案。

二、落实好信访评估制度各镇、街道在出台政策、作决策、上项目以及推进其他工作前,要对可能产生的信访因素进行科学评估,充分考虑是否会引发信访问题,是否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特别是涉及面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和项目要通过公示、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凡是多数群众不同意、不赞成的事情,要认真分析原因。

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坚决停办;对条件不成熟的,要缓办;对群众不理解的,要先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然后再办。

因建设项目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上访事件,该建设项目的责任人为包案第一责任人,负责处理因该建设项目引发的一切不稳定因素。

三、落实好首办责任制度对群众初信初访提出的问题,不管是客观存在的问题,还是思想问题,都要实行责任制。

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应当而且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应当解决而一时条件不成熟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抓紧制定方案,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党委和政府决策,政策不理解,要求过高,甚至无理上访的,也要千方百计做好思想工作,使之不再无理上访;对确属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害了群众利益的,要尽快纠正。

在处理问题时,要依法依规办理,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界限和政策底线。

凡在基层能够解决的,决不能推给上级;能够在部门内部解决的问题,决不能推给党委和政府;凡是一次性能够解决的,决不能进入复查复核程序。

关于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关于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关于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益,确保各类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稳妥地解决,努力减少我镇集体访、越级访,杜绝异常信访的发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孙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现就加强我镇信访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领导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信访工作是领导工作的一部分,领导干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因此,各单位应将信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

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把手”要对责任范围内的信访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深入信访工作第一线,听取情况,指导工作,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亲自抓落实,确保本村、本单位、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关键时候有人上。

要坚持领导干部包片、包案制度,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的“线”和“块”的信访工作负全责,对分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包案负责。

对进京上访和越级信访较多的重点人员、重点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责任明确,任务靠身。

要坚持党政领导阅处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主要领导对群众来信做到每信必阅,对有实际内容、情况属实的来信提出批办意见,并交办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处理和报结。

对直接找上门来访的群众要认真接待,不避让,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

二、完善信访预警报机制,切实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健全镇、村两级信访工作网络,各单位配齐信访信息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镇、村两级信访工作网络,保证群众信访有人受理,信访案件有人查处,疑难信访有人协调,越级上访信息有人报送,紧急情况有部门协作。

通过信息实、行动快、处置果断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使信访矛盾防范在未发,化解在初始,处置在源头。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_信函范例_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_信函范例_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各办事处、村、机关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信访条例》,进一步提高全镇信访工作质量,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创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及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为切入点,以“学习年”、“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凝心聚力,激情创新,重点突破,建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稳定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平安绣惠”建设。

二、目标任务(一)坚实一个目标:引导依法上访,解决重点信访,减少越级上访,控制集体上访。

(二)搞好二个服务:1、服务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三)确保“三个不出”:1、信访问题不出镇;2、不出现新的遗留问题(半年以上仍未处结)。

3、不出现因部门或工作人员因行政不当引发的信访问题。

(四)坚持四项制度:1、坚持首问负责制度;2、坚持信访公开承诺制度;3、坚持目标管理制度;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

(五)做好五项工作:1搞好日常接访,及时办理来信来访,力争初访处结率达85%以上;2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提高批示件办理质量,加快办理节奏,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3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信息报送准确及时;4快速反应地调处集体访和越级访;5继续与有关部门配合搞好下访,消除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切实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

三、运行程序信访办公室作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要立足本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具体负责信访案件的授理、登记、督办、上报、归档、回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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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信访工作的领导,促进信访稳定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在信访工作中的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全镇信访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信访工作制度,制定如下意见:
一、实行信访工作党政领导责任制
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信访助理员和信访办主任、管区书记、主任为全镇信访工作主要负责人;村级信访工作主要负责人为联系村的科级干部、村党支部书记;镇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负总责。

镇信访办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的调研督导协调工作。

二、实行信访工作组织网络建设规范制
重点抓好“一员、一片、一平台、一中心”建设。

“一员”即各村支部书记为信访信息员,负责本村信访问题的排查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一片”,即在管区建立信访办公室,由管区书记任主任,管区主任任副主任,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

管区信访办公室负责做好本管区各村的矛盾排查及调处、整理、上报工作,及时协调化解有关矛盾问题,形成“信访稳定工作片”,实现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向基层延伸。

“一平台”,即把镇信访办公室作为及时掌握基层稳定情况、妥善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的社会平台,协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中心”,即镇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指挥中心,及时把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上访隐患分解到镇直有关部门、管区、村。

三、实行领导公开接访和定期下访长效制
镇所有党政成员按照值班顺序,在指定接访地点实行公开接访,所分管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接访,群众信访涉及到谁的部门由谁出面答复释疑。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归口办理、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实行接待办理制。

建立和完善领导下访制度。

镇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分管工作,带着问题有重点深入基层,开展下访活动,帮助基层群众切实解决信访稳定的实际问题,实地了解情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
及时协调化解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
镇直各部门、管区、村对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力争做到“四无”,即无越级集体上访,无进京赴省到市重复上访,无信访老户,无丢丑滋事事件发生。

对镇直各部门、管区、村年度内出现1起到市级以上集体访的,予以通报批评,出现2起的,予以黄牌警告,出现3
起的,一票否决;对信息报送不及时或漏报、瞒报的,按年度信访考核细则规定予以扣分;对因漏报、迟报、瞒报发生越级集体访的,一次给予通报并扣分,两次给予黄牌警告,三次予以一票否决;对因漏报、迟报、瞒报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一票否决。

一般信访案件的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中央和省、市、区交办的重点案件、上访老户、写信大户结服率要达到90%以上,结案率低于80%、结服率低于70%的,予以一票否决。

五、实行信访隐患排查台帐制
要按照定期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经常性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镇、管区、村”三级信访隐患网络建设。

镇直各级各部门要随时排查隐患,上报信访隐患信息;要增强信访敏锐性和超前防范意识,对上级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前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发现并上报信访苗头,以便各级信访部门提前了解相关情况,做好解释稳控工作;镇信访办公室根据镇直各部门、管区、村排查出的信访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将情况报至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在各级“两会”、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做到随时发现隐患随时上报,绝不能迟报、漏报、瞒报。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要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建档并建立台帐,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解决时限。

六、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
对重点难点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越级上访的案件、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案件,实行镇级领导包案制度。

由包管区科级干部、管区书记具体负责本管区信访稳定工作,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该部门、单位、村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

领导包案实行“四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

镇科级干
部在接到包案通知后,要亲自听取有关责任单位的汇报,组织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

包案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如因情况复杂疑难,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的理由。

案件办结后,责任单位要及时写出结案报告报包案领导,并书面告知信访人,确保“案结事了”。

七、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每月定期排查信访隐患,将排查出的问题和信访案件处结情况实施一月一通报。

八、实行信访问题分级归口负责制
根据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属于镇、镇直部门的案件由镇、镇直部门负责解决;属于村、企事业单位的案件由村、企事业单位负责解决,确保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严格落实部门、管区、村的责任,出现上访问题,包管区科级干部、管区、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上访地点并做好解释稳控工作,出现到区级以上信访部门上访的,一律由责任单位出钱、出车,相关责任人员带队接访。

九、实行劝返上访人员责任制
对于正常上访,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予以接待和处理。

凡发生到区到市5人以上10人以下集体访,所在管区、村的负责人要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对人数较多、重大疑难上访问题的,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镇主要领导亲自出面接待上访群众。

十、实行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稳控责任制
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等敏感时期,对重点上访人员的稳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各部门、管区、村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稳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信访问题隐患排查力度,落实稳控责任,强化稳控措施,24小时对其进行监控,全力将重点人员稳控在本辖区内,确保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不发生任何问题。

对稳控期间出现非正常上访或重复访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十一、实行信访责任倒查制
对出现的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特别是丢丑滋事事件,实行逐级责任倒查。

按照《信
访条例》,中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凡是被黄牌警告的部门、管区、村由镇主要领导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凡是被一票否决的镇直部门、管区、村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凡是发生滋事丢丑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镇纪委、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对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实行信访工作奖罚制
能有效疏导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事纠纷,科学稳妥地处理好工农关系,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年无信访的村,奖励村干部300元。

每出现一起到镇上访的村,从村总奖金中罚50元;若出现到区、上市、赴省、进京上访的,将分别从村总奖金中扣除100、200、300、400元的罚款;出现集体上访的,加倍处罚。

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出现两次以上区级信访和集体越级到区及区以上上访的村不能被评为先进集体,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调委会主任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十三、加大对违法上访人员的打击力度
要教育上访人必须依法上访,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上访人在上访过程中,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的,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的;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都属于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正常上访、无理缠访闹访和衅滋事的上访人员,公安部门要收集、相关证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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