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环保管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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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0.12.05•【文号】•【施行日期】1990.12.0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1990年12月5日)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但是,随着人口增长和现代工业的发展,向环境中排放的有害物质大量增加,还有局部地区人为造成的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损害,致使环境质量逐步恶化,当前,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为促使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改革开放中进一步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特作如下决定: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变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权代法的状况。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政府法制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及时处理和纠正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权限,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规定和实施办法,健全环境保护法制。

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污染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经济效益差、严重污染环境、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企业,必须停产治理;对浪费资源和能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特别是小造纸、小化工、小印染、小土焦、土硫磺等乡镇企业,根据管理权限,必须责令其限期治理或分别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对直接危害城镇饮用水源的企业,必须一律关停;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环境敏感地区及自然保护区新建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凡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反消除污染、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作为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的决定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的决定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2•【字号】临政发[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的决定(临政发〔2010〕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二届七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临汾市科学发展纲要》要求,进一步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市环境质量不断巩固、持续改善、全面提升,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就2010年环境保护工作暨“蓝天碧水”工程作出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临汾市科学发展纲要》,紧紧围绕“负重转型、绿色崛起、统筹城乡、科学发展”总体要求,坚持“巩固、改善、提升”工作思路,全面开展“环境质量提升年”活动,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宗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以解决大气污染、水污染为重点,以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为突破口,大力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各项环保工作,确保“蓝天碧水”工程和“十一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面提升我市环境质量和水平,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环境优美新临汾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2010年,临汾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稳定在330天以上,大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到1.8以下,其余县(市)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0天以上,所有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标准。

汾河流域地表水水质实现大幅改善,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V类标准,浍河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V类标准,沁河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Ⅲ类标准。

关于各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各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各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1500字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工作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我们不仅要履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更应该站在环境保护的前沿,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环保工作的落实。

因此,特向各位发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环保思想贯穿企业经营活动始终环保思想应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贯穿始终,贯穿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之中,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因此,各部门和岗位都应该意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落实环保工作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环保工作,我们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责任、要求和管理流程。

同时要加强培训,提高员工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和意识,营造良好的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企业文化,倡导环保理念。

三、落实常态化的环保检查和评估我们应该建立常态化的环保检查和评估制度,对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源和危险源进行排查与管理,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加强整改落实,及时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四、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我们应该依据国家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详细的排放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测污染物的排放量;在检测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以达到控制企业排放、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五、实施低碳环保生产我们应该积极探索低碳环保的生产模式,并严格要求各部门和生产车间遵循环保要求,在能耗、资源利用、废气废水的处理等方面,实现科学高效的生产模式。

六、强化环保宣传我们应该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广大员工的环保意识、环保知识和环保责任,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亲自带头参与环保工作,加强环保宣传引导,全面提高内部和外部人员的环保意识。

七、加强环境保护投入我们应该加大环境保护投入,逐步提高环保设备的更新和改造,优化环境保护设施,实现企业高效、环保、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各位同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历史责任。

我们应当积极落实企业的各项环保工作,坚持保护环境,减少资源浪费,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题注】(一九九0年十二月五日)【章名】决定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但是,随着人口增长和现代工业的发展,向环境中排放的有害物质大量增加,还有局部地区人为造成的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损害,致使环境质量逐步恶化。

当前,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为促使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改革开放中进一步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特作如下决定: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变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权代法的状况。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政府法制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及时处理和纠正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权限,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规定和实施办法,健全环境保护法制。

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污染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经济效益差、严重污染环境、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企业,必须停产治理;对浪费资源和能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特别是小造纸、小化工、小印染、小土焦、土硫磺等乡镇企业,根据管理权限,必须责令其限期治理或分别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对直接危害城镇饮用水源的企业,必须一律关停;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环境敏感地区及自然保护区新建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凡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把消除污染、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作为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

有关部门应将保护环境作为考核企业升级和评选先进文明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

具体考核办法由国家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

企业治理污染、开展综合利用的资金,有关部门应优先给予保证。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部门: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环境保护是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严峻形势,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刻不容缓。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

二、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一)总体目标到具体年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等污染物的治理力度,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强化水污染治理加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保障饮用水安全。

3、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4、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

5、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维护生态平衡,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三、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一)严格环境准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标准,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上马,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信息公开平台, 及时向社会公布环保工 作相关信息,保障公众 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加大投入力度
01
总结词
02
增加资金投入
03
加强科技支撑
04
推进生态建设
05
鼓励社会参与
增加资金投入、加强科技 支撑、推进生态建设、鼓 励社会参与
加大对环保工作的资金投 入力度,确保环保工作有 足够的资金保障。
02
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的破坏日益严重,导致生态系统退化、生
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
环保法规执行不力
03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环保法规和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
存在诸多问题,如地方保护主义、违法成本低等。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必要性
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提高环境质量
加强环境保护可以改善空气、水、 土壤等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健康。
严格问责
对于环保工作不力的政府和企业,要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鼓励社会监督和参与
加强信息公开
政府要及时公开环保工作信息,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鼓励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对环保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
加强宣传教育
政府要加强对环保的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05
监督和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强化政府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环保监督机构,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管 和管理。
加强企业自律
鼓励企业建立环保自律机制,通过自我监督和管理,实现环 保合规和可持续发展。
加强考核评价与问责
实施绩效考核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01
运用在线监测技术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监管效率
和准确性。
实施大数据分析和应用
02
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环保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为监管执法
提供决策支持。
探索信用监管机制
03
建立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将环保守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体
系,实施联合惩戒。
05
企业责任落实及公众参与机制 构建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06
考核评估与责任追究机制设计
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生态环境质量指标
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土壤质量等,确 保各项环境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生态保护与修复指标
考核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生态修复工 程实施等情况,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
工作。
污染物排放指标
针对企业、工业园区等,设定严格的 污染物排放限值,降低排放强度。
国际影响
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 理,履行国际环保义务, 提升国际形象。
02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与原则
总体目标设定
生态文明建设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 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污染防治
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提高环境质量 ,保障人民健康。
应对气候变化ຫໍສະໝຸດ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 发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对认定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进行调查、 取证等工作。
根据责任主体和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等,采取行政处分、经 济处罚、法律追究等适当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及时公开责任追究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警示其他责任主体。
THANKS。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进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浙政[1994]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浙政[1994]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浙政〔1994〕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环境状况基本保持稳定。

但是,由于近年来,我省污染防治与人口增长和经济快速发展不够协调,“三废”排放还相当严重,环境形势仍十分严峻。

防治环境污染已是当前我省一项紧迫任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保持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的稳定发展,争取到本世纪末使我省的环境质量有较大的改善,特作如下决定:一、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利益、民族的长远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和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起责任。

在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时,要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将环境保护的目标和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环境保护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解决环境问题。

各地要继续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

要建立起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参与,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体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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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公司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强安全环保管理的决定》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司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督促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经公司研究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环保管理的决定》。

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XXXXX公司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环保管理的决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扭转公司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的稳步推进。

经公司研究,现决定如下: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置相应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XXX常务副主任:XXX副主任:XXX成员:XXX2、成立公司安全环保部,并配置专职人员部长:XXX安全主管:XXX环保主管:XXX现场监察:XX3、二级单位设兼职安全员,名单如下保全部:XXX综合部:XXX品质部:XX矿山车间:XX原料车间:XX烧成车间:XX制成车间:XX发电车间:XX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原则:全员参与、齐抓共管。

2、直线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

3、属地管理原则:即每个员工都是属地主管。

都应对属地内的安全负责。

对自己岗位涉及的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环保负责,对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和施工作业活动的安全环保负责。

4、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

三、实行佩戴“安全袖标”的管理制度为增加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公司决定实行佩戴“安全袖标”的管理制度。

1、班组长应佩戴“班组安全责任人”的袖标。

2、车间主任、部门部长应佩戴“部门安全责任人”袖标。

3、安全员应佩戴“安全监督”袖标。

4、第三方人员进场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应佩戴“外委项目安全责任人”的袖标。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与考核1、班长除召开班前、班后会外,每周应组织1次班组专题学习活动,以记录为准。

每少开展1次扣该班组5分。

2、车间(部门)每月应开展1次安全专题会议,以记录为准。

每少开展1次,扣该车间(部门)部门5分。

3、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应开展1次安全会议,以会议纪要为准。

每少开展1次,扣安环部5分。

五、不断修订完善规程与制度,使岗位员工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1、车间(部门)应根据工种特点、危险源(点),每半年进行1次修改,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保全部应根据设备、设施的特点和技术要求,每半年进行1次修改完善设备检修、维护、保养规程。

3、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艺特点和技术要求,每半年进行1次修改,完善工艺操作纪律。

4、对于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不健全在而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首先追究编制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管理与考核1、安环部以公司出台的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工艺纪律、设备检修维护规程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为内容,拟定考试试卷。

考试时间控制有15分钟左右。

2、部门、车间、班组应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讲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工艺纪律、设备检修维护规程的相关规定,不断提升岗位员工的安全素质。

3、安环部定期对各部门(车间),随机抽出参考员工,进行书面考试。

得分为100分的,奖励部门(车间)10分,该员工20分。

得分低于90分的,扣部门(车间)10分,该员工20分。

七、事故管理与考核1、在查明事故原因的同时,确定事故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和管理、领导责任者(管理、领导责任者系指各级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确定对安全生产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安全生产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规程、规范,造成伤亡事故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应负党纪或行政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发生险肇事故,对责任单位考核30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发生轻伤事故,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5、发生重大人身险肇事故、重伤事故1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6、发生死亡事故,对部门及责任人员的处罚按国家安监部门的处罚决定书执行。

八、隐患排查整改的管理与考核1、公司实行“岗位员工时自查,班长天抽查,车间周检查,安环部月检查”的隐患排查体系。

2、岗位员工开展“时自查”安全活动。

每一位员工在作业期间,时刻检查作业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时刻杜绝违规作业,时刻提醒自己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班组日常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对作业场所开展检查,做到班前警示安全、作业期间巡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做好记录。

未做记录的,扣2分/次。

4、车间(部门)每周应当开展1次安全检查。

对重点岗位,重要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

未做记录的,扣5分/次。

5、安环部每月应当组织1次隐患排查工作,并书面通报。

未出通报的,扣10分/次。

6、凡通报或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的项目,应当立即组织整改。

凡逾期仍未整改,也不能说明原因的,扣该单位20分/次。

九、应急管理的检查与考核1、车间每半年应当按照公司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习。

2、对于未组织开展培训、演习的,每少1次扣5分。

十、现场危险源辨识的管理1、公司所有设备、设施应当悬挂醒目的标示牌。

内容应当包括: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编号、管理责任人、操作人、设备点检人。

2、公司所有设备、设施应当悬挂醒目的危险源告知牌、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3、公司所有的设备“启动、停止”按钮以及电源分、合闸开关,应当悬挂相应的告知牌,以防误操作。

4、工业管道应当按照GB7231-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进行管道介质、流向标识。

5、钢楼梯、钢平台栏杆,应当符合国家GB4053-2009《固定式钢梯与平台安全要求》标准的规定。

6、各种阀门应采用不同颜色和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有表明开、闭状态的标志。

7、现场安全标识应当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规定。

8、窑、磨、烘干机、篦冷机、电除尘器、大型袋除尘器等金属导体设备内检修用手提灯电压,不应超过12V;煤磨、煤粉仓等CO 聚集区域内部照明电压不应超过6V。

9、厂区内地面人员容易接触的沟、井应设置盖板。

10、所有电器柜、室均应在操作完毕后关门;闸盒必须上锁。

十一、危险性作业的管理1、公司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高处作业;4)吊装作业;5)预热器清堵作业;6)篦冷机清大块作业;7)料仓、清库作业;8)交叉作业;9)其他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许可制度,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3、危险作业应当严格按照作业票的安全防范措施,逐项落实。

十二、安全环保的管理与考核1、评优、晋级中的安全环保否决:1)在一个工作年度内,工伤事故次数超标的或造成环保事故的,在评定年度公司各类先进单位或晋级时,予以否决。

2)在一个工作年度内,发生轻伤事故的,或被环保部门查出问题的,在评定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时,予以否决。

3)每年年初,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年度的《安全环保管理责任状》的考核条款,兑现奖罚。

并开展安全环保先进单位和安全环保先进个人的评比和表彰。

2、月度安全工作奖励为进一步调动各级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公司实行月度激励机制。

实施办法如下:1)一个月内无轻伤以上事故并且无环保管理问题的,奖30元,次月也无轻伤以上事故,并且也无环保管理问题的,再奖30元,以此类推,最高300元/月。

2)发生轻伤事故,或出现环保污染事故,停止此项奖励。

2个月之内无轻伤以上事故,第3个月开始恢复此项奖励政策,从奖30元开始执行;3)发生重伤事故的,停止此项奖励。

6个之内无轻伤以上事故,第7月恢复此项奖励。

4)发生死亡事故的,停止此项奖励,1年之内无轻伤以上事故,再恢复此项奖励。

3、安全环保管理方面的考核1)凡危险作业项目,未执行工作票制度的,扣该车间20分/次;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扣10分/次。

2)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不落实,逾期不整改的,扣该车间20分/次。

3)发生工伤或险肇事故,不采取措施或对事故隐瞒不报的,扣10分/次。

4)环保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无组织排放的,扣10分/次。

5)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扣5分/次;6)无故不参加安全环保活动的扣5分/次。

4、违章行为的管理与考核1)按照安全直线管理原则,对各安全管理网络节点进行逐级考核;2)部门内上级检查下级:处理责任人以上至检查人以下各网络节点责任人;3)部门内下级检查上级:处理责任人以上至部门主要领导;4)部门间的检查:处理责任人以上至部门主要领导;5)现场“三违”按如下A、B、C三类管理和考核。

现场“三违”查处标准(A类)现场“三违”查处标准(B类)现场“三违”查处标准(C类)十三、第三方(外委)施工的监督与考核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第三方(外委)施工企业的部门,有权代表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2、公司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会议纪要等规定,是安全生产法的延伸,具有法律效力。

3、公司对口部门应当履行职责,加强对第三方(外委)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4、公司安全环保部出具的考核通知单,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由对口部门负责考核,财务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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