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筑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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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 国家教委、建设部[88]教基字108号文文档

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 国家教委、建设部[88]教基字108号文文档

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1988年7月1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使城市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合理的园舍和用地标准使城市新建设、扩建、改建幼儿园编审基本建设设计任务书、进行总体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定额。

第二条本定额从我国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平出发。

本着既要保证幼儿保教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勤俭办园、提高回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本定额依据城市幼儿园的规模、在园幼儿总数和教职工人数制定、城市幼儿园规模按6班、9班、12班三种,在园幼儿总数按180、270、360人,教职工人数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四条本定额适用干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全日制幼儿或示范性、实验性等类幼儿园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提高定额。

寄宿制幼儿园可按附件一《城市幼儿园园舍面积定额分项参考指标》附注中的规定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第二章园舍建筑面积定额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筑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以及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活动及辅助用房(一)活动室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进餐之用、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二)卫生间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平方为,内设大小便槽(器)、盥洗地和淋浴池。

(三)衣帽、教具贮藏室每班一间。

使用面积9平方米,供贮藏中型教玩具、衣被鞋帽等物之用、也可兼作活动室的前室。

(四)音体活动室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0、140、160平方米,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活动之用。

第七条办公及辅助用房(一)办公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75、112、139平方米,包括园长室、总务财会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

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

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

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

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

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

农村幼儿园宜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

服务人口不足3000人的,宜按3班规模人均指标设办园点。

幼儿园建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幼儿园建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幼儿园建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需要考虑到儿童的安全、舒适和教育需求。

以下是建筑设计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1.1建筑面积指标:根据幼儿园的规模和功能需求确定总建筑面积,包括教学区、生活区、后勤及公共区域等。

1.2建筑布局指标:合理规划教室、活动室、食堂、卫生间、游乐场等功能区域的布局,保证各个功能区域之间的交通便利和卫生合理。

1.3建筑结构指标:选择合适的建筑结构类型,保证建筑的安全性、耐久性和环境适应性。

1.4采光与通风指标:根据幼儿园的位置和场地特点,确定合适的自然采光和通风设计方案,减少幼儿园的用电量和节约能源。

1.5防火防盗指标:设置消防设施,合理布置防盗系统,确保幼儿园的安全性。

幼儿园的设备配置需要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教育需求来确定,以下是设备配置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2.1教学设备指标:包括教学用桌椅、黑板、幻灯机、投影仪等设备,根据课程设置和教学需求进行配置。

2.2游戏设备指标:包括室内游戏设备和室外游戏设备,满足儿童的游戏和运动需求。

2.3安全设备指标:设置安全设施,包括防护网、防滑地板、防摔柔软垫等,保障儿童的安全。

2.4厨房设备指标:根据食堂的规模和日常饭菜的制作需求,配置合适的厨房设备,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

幼儿园的场地规划需要考虑到儿童的活动和学习需求3.1操场规划指标:根据幼儿园的规模和儿童的活动需要,规划合适的室内和室外操场,包括足球场、篮球场、游泳池等。

3.2花园规划指标:规划合适的花园区域,种植适合幼儿园的植物,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3.3停车场规划指标:对于需要停车的幼儿园,规划合适的停车场位置和数量,方便家长和教职工停车。

幼儿园的人员配备需要根据教职员工数量和能力要求进行合理配置,以下是人员配备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4.1教师配备指标:根据班级数量和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合理配置教师数量和教育背景要求。

4.2后勤人员配备指标:根据幼儿园的规模和功能需求,配置合适数量的后勤人员,包括保洁员、厨师等。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用房名称
标准类别
6班
9班
12班
面积小计
面积小计
面积小计
教工餐厅
基本指标
——
——
——
规划指标
15
20
25
厨房
基本指标
69
87
107
规划指标
70
90
110
辅助用房
规划指标
39
37
45
规划指标
40
45
50
小计
基本指标
98
124
142
规划指标
125
155
185
25
30
30
储藏室
基本指标
36
42
48
规划指标
36
48
48
传达值班室
基本指标
22
22
22
规划指标
25
25
25
教工厕所
基本指标
12
12
12
规划指标
20
30
30
小计
基本指标
209
277
313
规划指标
266
366
392
注:基本指标中“保健及观察室”仅考虑保健室部分用房。
五、幼儿园生活用房使用面积表(m2)
绿化用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1 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2 m2/生。
二、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幼儿园规模
6班
9班
12班
使用面积(m2)
基本指标
1171
1667
2123
规划指标
1345
1912
2425
建筑面积(m2)

幼儿园建筑面积指标

幼儿园建筑面积指标

附件1:
幼儿园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表1—表4)
表1:幼儿园园舍总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农村幼儿园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城镇幼儿园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表2: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间、㎡
注: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3: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4:生活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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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

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

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

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

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分类服务人口(人)3班(90人)30006班(180人)3001~60009班(270人)6001~900012班(360人)9001~12000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

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教育部管网

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教育部管网

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1988年7月14日)(88)教基字10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使城市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合理的园舍和用地标准使城市新建设、扩建、改建幼儿园编审基本建设设计任务书、进行总体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定额。

第二条本定额从我国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平出发。

本着既要保证幼儿保教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勤俭办园、提高回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本定额依据城市幼儿园的规模、在园幼儿总数和教职工人数制定、城市幼儿园规模按6班、9班、12班三种,在园幼儿总数按180、270、360人,教职工人数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四条本定额适用干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全日制幼儿或示范性、实验性等类幼儿园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提高定额。

寄宿制幼儿园可按附件一《城市幼儿园园舍面积定额分项参考指标》附注中的规定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第二章园舍建筑面积定额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筑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以及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活动及辅助用房(一)活动室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进餐之用、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二)卫生间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平方为,内设大小便槽(器)、盥洗地和淋浴池。

(三)衣帽、教具贮藏室每班一间。

使用面积9平方米,供贮藏中型教玩具、衣被鞋帽等物之用、也可兼作活动室的前室。

(四)音体活动室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0、140、160平方米,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活动之用。

第七条办公及辅助用房(一)办公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75、112、139平方米,包括园长室、总务财会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1 总则……………………………………………………………()2 术语……………………………………………………………()3 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3.1 建设规模……………………………………………………()3.2 设点布局……………………………………………………()3.3 选址…………………………………………………………()3.4 总平面设计…………………………………………………()4 用地面积指标……………………………………………………()4.1 一般规定………………………………………………………()4.2 用地面积指标…………………………………………………()5 建筑面积指标……………………………………………………()5.1 一般规定………………………………………………………()5.2 活动及辅助用房…………………………………………………()5.3 办公及辅助用房…………………………………………………()5.4 生活用房…………………………………………………………()5.5 建筑面积指标……………………………………………………()6 园舍主要建筑标准…………………………………………………()1总则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普通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和扩建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新建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和建设标准可适当提高。

1.0.3 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节约用地的原则。

新建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必须满足各项用地指标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

1.0.4 幼儿园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2 术语2.0.1 普通幼儿园除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和特殊教育以外的一般全日制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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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5
684
2.53
12班(360人)


4046
11.24
795
2.21
注:农村幼儿园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城镇幼儿园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表2: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间、
用房名称
每间
使用
面积
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6班
6班
9班
12班
6班
9班
12班


面积


面积


面积
6班
9班
12班
办公室
30
75
115
150



图书资料室

20
25
30



会议室




20
25
30
教具制作兼陈列室




20
25
30
保健及观察室
15
20
25
30



晨检兼接送室
15
18
21
24



教师值班室




12
16
20
配电室
5
8
10
12



网络控制室




10
10
10
活动器械储藏室
1
40
2
80
2
80
使用面积
合计


630

1028
——
1512

1976

40

80

80
建筑面积
合计


900

1713
——
2520

3293

67

133

133
注: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3: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用房名称
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6班
6班
9班
12班


面积






面积


面积
活动室
45
6
270
60


6
360
9
540
12
720
寝室
45
6
270
54


6
324
9
486
12
648
卫生间
15
2
30
6
90
9
145
12
180
衣帽及教
具储藏室
9


6
54
9
81
12
108
音体活动


1
60
1
120
1
140
1
160
兴趣活动

40


2
80
3
120
4
160




20
25
30
总务储藏室

20
25
30



门卫室

18
18
18



教职工卫生间

16
20
24



使用面积合计
65
195
259
318
82
101
120
建筑面积合计
93
325
432
530
137
168
200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4:生活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附件1:
幼儿园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表1:幼儿园园舍总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指标 规模'、
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总建筑 面积
生均 建筑面积
总建筑
面积
生均 建筑面积
总建筑
面积
生均 建筑面积
6班(180人)
1097
6.09
2200
12.22
492
2.73
9班(270人)


3145
277
建筑面积合计
104
162
193
223
288
383
462
单位:m2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
用房名称
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6班
6班
9班
12班
6班
9班
12班
厨房
61
77
90
102



教职工餐厅




15
20
25
开水、消毒间
6
8
10
12



炊事员更衣休息室
6
12
16
20



洗衣房




8
10
12
其它生活用房




150
200
240
使用面积合计
73
97
116
134
173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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