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具体操作程序
各种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各种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立项、规划、设计、环评等多个环节的审批过程。
下面是一般建设项目审批的流程,供参考:1.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项目申报书,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效益等内容;-立项初审:由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对项目的技术性、经济性、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估和审查;-立项批复: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报告和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该项目立项。
2.规划设计阶段:-工程规划:由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等;-初步设计:项目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纸等;-设计审查: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评估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设计批复:主管部门根据设计审查报告和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的初步设计。
3.环境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单位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环境评审: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判断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环评批复:主管部门根据环境评审报告和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施工许可阶段:-施工图设计:项目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具体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评估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施工许可:主管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报告和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的施工许可。
5.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项目单位按照施工许可证要求完成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向主管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竣工验收: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验收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竣工备案:主管部门根据验收结果,决定是否予以竣工备案。
以上是一般建设项目审批的流程,不同类型的项目可能存在一些差异。
同时,各地区的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也有所不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评流程

建设项目环评流程附件1附件2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程序说明“环评”执行情况检查局监察大队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历年来“环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未履行“环评”手续的违法单位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限期不履行的单位和私营、个体业主,依照法律程序予以行政处罚,并督促其补办“环评”手续。
窗口申请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审批需提供下列资料交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一、申请报告(内含建设单位名称,拟建设地址、总投资、主要生产产品、规模等基本情况);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环保篇章);三、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
现场勘察窗口受理申请后,当日反馈到新项目办,新项目办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
勘察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选址、选项、布局是否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二、对处于环境敏感区,可能严重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须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项目确认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制度,由新项目办确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分管局长审批认可后,由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项目确认单。
对不宜建设的项目,写出书面通知,由窗口通知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建设单位填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包含下列内容:一、项目概况;二、周围环境现状(人文、经济、遗产、文物保护、水文、气象、环境质量现状等);三、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四、环境保护拟采取的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五、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六、评估结论。
环境风险评价对辖区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区以及化工行业、电镀业等,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评价资料初审新项目办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如下: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指在国家或者地方政府的指导下,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批准的一系列程序。
该流程旨在确保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以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
普通而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1. 项目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项目申请人需要进行项目的初步策划和准备工作。
这包括确定项目的规模、目标、预算、时间表等,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人还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立项申请阶段:项目申请人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
这通常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
政府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评估。
3. 环评审批阶段:在这个阶段,项目申请人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政府部门会对报告进行审查,并进行公众参预,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评价结果符合要求,政府部门会发放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4. 规划审批阶段:在这个阶段,项目申请人需要向规划部门提交项目规划申请。
规划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进行评估。
如果评估结果符合要求,规划部门会发放项目规划许可证。
5. 土地审批阶段:在这个阶段,项目申请人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土地使用申请。
土地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评估。
如果评估结果符合要求,土地管理部门会发放土地使用证。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在这个阶段,项目申请人需要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规划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评估。
如果评估结果符合要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部门会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施工许可阶段:在这个阶段,项目申请人需要向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提交施工许可申请。
建设工程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评估。
项目报批报建工作流程

项目报批报建工作流程项目报批报建工作流程是指在进行建设项目前,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申报和报建手续,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同时保证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本文将介绍项目报批报建工作流程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项目前期准备在进行项目报批报建前,有必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这些文件需要在后续的审批中被提供。
同时,还要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为后续的建设做好准备。
二、项目审批流程1.立项申请项目的立项申请是项目报批的第一步,需要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立项报告。
在立项报告中,需要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期等信息。
一旦通过立项申请,项目才能正式进入报批阶段。
2.环评报告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项目建设前的必备文件,需要在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在环评报告审批中,环保部门会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需要用地,因此需要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中,城市规划部门会对项目的用地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建设项目必须获得的一种许可证,需要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
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中,城市规划部门会对项目的建设规划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是指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以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
在安全评估的审批中,相关部门会对项目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6.建设用地审批建设用地审批是指项目建设所需的用地必须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批。
在建设用地审批中,国土资源部门会对项目的用地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7.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是指项目建设所需的施工图必须经过城市规划部门的审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二、责任人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科长、分管副局长、局长和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
三、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2009年)第四条、第六条。
(三)《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省环境保护厅黑环发[2009]51号)及《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四、须提交的资料(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书面申请1份;(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文字版6份,电子版(光盘)1份;(三)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核准、备案准予文件;(四)建设项目所在地县区环保局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管理意见;(五)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区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意见;(六)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审批条件(一)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该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并依法征得有关机关同意;(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标准或者要求;(三)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布局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2877 / 60划;(四)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五)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六)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六、审批程序1、申请与受理(一)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承办人A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工程建设的项目审批程序

工程建设的项目审批程序工程建设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和支撑,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公共资源利益、环保、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各种因素,项目审批程序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工程项目申报、评审、批准、施工等环节,为大家介绍工程建设的项目审批程序。
首先,工程项目的申报是整个审批程序的第一步。
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规划报告等。
这些材料能够帮助审批部门进行初步的了解和分析,从而判断工程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接下来,审批部门会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过程中,专家和相关部门会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在于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为后续的审批环节提供科学依据。
一旦通过评审,工程项目即可获得批准。
批准的过程包括审批部门对项目的评估和决策。
审批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因素,做出是否批准的决策。
获得批准后,工程项目即可进入实际的施工阶段。
施工前,需要进行汇总、计划和安排工程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
同时,施工前还需要进行项目环境保护、安全评估等相关工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还需要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符合预期。
监督和检查的过程包括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现场巡查、质量抽查等。
这些工作能够帮助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并降低各种风险。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的项目审批程序包括项目申报、评审、批准和施工等多个环节。
每个环节都十分重要,缺一不可。
项目申报能够让审批部门初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评审过程中的科学分析能够评估项目的可行性,批准后的施工则能够让工程项目真正落地。
同时,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能够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需要强调的是,工程建设的项目审批程序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具体操作程序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具体操作程序为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制定本操作程序。
本程序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一、预申报与审查(一)为把《意见》中关于限批和禁批的要求落到实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实行预申报与审查。
预申报与审查和总量审核同时进行。
通过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限批和禁批范围、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项目的环评文件编制提出初步意见,便于环评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登陆山东环境网站(网址:)查询有关事项和要求,如实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表),通过网络向省环保局进行预申报,也可以将填写好的《申报表》直接报送省环保局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室。
省环保局将对项目建设单位填写的《申报表》进行审查,五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查意见在山东环境网公告栏予以公告;不同意做环评的,将同时说明理由。
二、总量审核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之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省环保局总量办报送《山东省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由总量办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一)市、县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分配文件;(二)填报的《山东省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是否符合要求;(三)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关于项目建设是否影响本县(市、区)减排任务完成的意见;(四)市级环保部门对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关于项目建设是否影响本县(市、区)减排任务完成的意见的审查报告;(五)该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来源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分配的技术指导意见,总量指标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完备;(六)该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数量是否满足项目规模和生产能力;(七)替代削减项目总量的工程措施、主要工艺、削减能力以及完成时限;(八)企业纳入国家和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及国家、省污染治理计划的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环评整套流程程序及注意细节
环评整套流程程序及注意细节环境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IA)是指在实施建设项目前,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评价、预测、评估和管理,并制定有效措施以减轻或消除不良环境影响的一种环境管理工具。
其流程一般包括项目申报、环境影响评价,作出环评文件,审批,实施和监测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说明环评的整套流程程序和注意细节。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是环评的起点,申报者应向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规模、选址等内容。
此外,申报者还应提供必要的材料,如地理、水利、生态等方面的资料。
2.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是环评的核心内容,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确定评价因素:评价因素包括土地利用、水资源、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等。
评价因素的确定需参考相关环保法规和技术规范。
-收集资料:需要收集项目选址区域的现场调查资料、环境基础资料和社会经济基础资料等。
-评价分析:根据收集的资料,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预测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确定措施:对于评价发现的不良环境影响,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计划,以减轻或消除不良环境影响。
3.编制环评文件:环评文件是环评的成果之一,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环境现状、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和管理计划等。
环评文件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要注重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和实施。
4.审批:环评文件的审批是保证环评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
申报者需将编制好的环评文件提交给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审查包括对环评文件的内容和实施方案的审核。
审查的结果会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的建设。
5.实施和监测:经过审批的项目开始实施,施工单位应按照环评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同时还需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的环境影响进行实时监测。
监测结果应及时报送给环保部门。
在环评整套流程中-环评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具体操作程序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具体操作程序为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制定本操作程序。
本程序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一、预申报与审查(一)为把《意见》中关于限批和禁批的要求落到实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实行预申报与审查。
预申报与审查和总量审核同时进行。
通过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限批和禁批范围、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项目的环评文件编制提出初步意见,便于环评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登陆山东环境网站(网址:)查询有关事项和要求,如实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表),通过网络向省环保局进行预申报,也可以将填写好的《申报表》直接报送省环保局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室。
省环保局将对项目建设单位填写的《申报表》进行审查,五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查意见在山东环境网公告栏予以公告;不同意做环评的,将同时说明理由。
二、总量审核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之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省环保局总量办报送《山东省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由总量办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一)市、县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分配文件;(二)填报的《山东省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是否符合要求;(三)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关于项目建设是否影响本县(市、区)减排任务完成的意见;(四)市级环保部门对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关于项目建设是否影响本县(市、区)减排任务完成的意见的审查报告;(五)该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来源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分配的技术指导意见,总量指标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完备;(六)该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数量是否满足项目规模和生产能力;(七)替代削减项目总量的工程措施、主要工艺、削减能力以及完成时限;(八)企业纳入国家和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及国家、省污染治理计划的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完整版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完整版)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X环发[2010]156号)(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高效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操作程序。
本程序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县行政审批大厅环保局窗口统一办理。
一、预申报与审查(一)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图、企业名称核准书(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填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报表》;上级审批的,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
(二)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勘验,写出现场勘验报告。
(三)环保部门通过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限批和禁批范围、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审查。
同意做环评的,对项目的环评文件编制提出初步意见,便于环评工作的开展;不同意做环评的,说明理由。
二、申报.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登记表(纸质版一式6份);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纸质版1份)。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三、审查与审批开发科标科科长组织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主要把握以下要点:1、是否符合《意见》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的六条原则和违反建设项目“禁批”、“限批”的具体规定;2、是否符合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评等级的要求;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4、按照分级审批权限规定,申请事项是否属于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权限范围。
5、报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是否符合技术导则的要求;6、是否影响本县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7、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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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具体操作程序附件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具体操作程序为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规范化、制度制定本操作程序。
化和程序化.本程序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一、预申报与审查(一)为把《意见》中关于限批和禁批的要求落到实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实行预申报与审查。
预申报与审查和总量审核同时进行。
通过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限批和禁批范围、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项目的环评文件编制提出初步意见.便于环评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登陆山东环境网站(网址:)查询有关事项和要求.如实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表).通过网络向省环保局进行预申报.也可以将填写好的《申报表》直接报送省环保局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室。
省环保局将对项目建设单位填写的《申报表》进行审查.五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查意见在山东环境网公告栏予以公告,不同意做环评的.将同时说明理由。
二、总量审核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之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省环保局总量办报送《山东省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由总量办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3—(一)市、县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分配文件,(二)填报的《山东省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是否符合要求,(三)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关于项目建设是否影响本县(市、区)减排任务完成的意见,四)市级环保部门对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关于项目建设是否(影响本县(市、区)减排任务完成的意见的审查报告,(五)该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来源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分配的技术指导意见.总量指标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完备,(六)该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数量是否满足项目规模和生产能力,(七)替代削减项目总量的工程措施、主要工艺、削减能力以及完成时限,(八)企业纳入国家和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及国家、省污染治理计划的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一)申报1、建设单位可将建设项目申报材料通过登陆山东环境网进行网上申报.需要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2、建设单位也可将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环保局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室办理。
3、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纸质版一式2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3)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环保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意见(纸质版),—4—(4)省环保局总量办对该建设项目出具的《山东省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纸质版),(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电子版或纸质版)。
(二)初审与受理省环保局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室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应于当日或次日送至监督管理处.由处长按照工作人员职位分工组织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主要把握以下要点:1、是否符合《意见》确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的原则,2、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评等级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34、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是否符合技术导则的要求.环境影响登记表是否符合环保总局公布的格式,5、按照分级审批权限规定.申请事项是否属于省环保局审批的权限范围,监督管理处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提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意见.不予受理的要同时说明理由或需要补正材料的内容.报处长审核.不予受理的须报分管局长同意。
受理或不受理的意见在山东环境网站上公示。
四、技术评估通过初审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技术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受委托的技术评估机构对报告书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报告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不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修改时间)完成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主要把握以下要点:—5—1、建设项目情况或环境现状描述是否属实,2、污染源、环境现状数据是否经过核实.有无错误使用,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是否正确、客观,4、重点专题是否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或支持评价结论,5、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有关规划要求.报告书是否仍给出项目可行结论,6、是否存在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出更改有关规划、功能区划建议,7、评价内容是否足以支持评价结论或有没有明显矛盾,8、是否把握关键工程技术问题.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9、对项目选址合理性等关键问题论述是否合理或对选址、选线不可行的项目是否从环境角度提出替代方案或进行比选,10、对改扩建项目的污染现状分析是否清楚.“以新带老”措施是否充分、合理和可行,11、环评结论是否明确,12、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五、环评文件审查(一)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审查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评估报告的审查。
审查主要把握以下要点:1、是否符合《意见》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的六条原则和违反建设项目“禁批”、“限批”的具体规定,2、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规范要求,3、源强和物料平衡是否准确.工艺是否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是否符合实际.主要环境问题是否阐明.环境—6—影响预测参数选择是否合理.预测结果是否正确,5、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6、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7、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是否明确.评价和评估结论是否正确。
(二)监督管理处审查监督管理处在各职位工作人员审查完毕后每月5日前召开处务会对需要提交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的项目进行审查。
对报告书编制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全面、工程分析是否清晰、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环评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符合省环保局《意见》规定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提交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研究审批.同时将项目名单在山东环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
六、审批(一)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由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研究审批.每月10日召开会议.节假日顺延。
一般建设项目由局长专题会研究审批.局长专题会每月20日、30日(2月份为28日)召开.节假日顺延。
(二)对拟批准的项目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对意见的.审查委员会或局长专题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和有关批复文件的起草、审核和签发工作。
同时在山东环境网站公告已审批的建设项目名单。
收到反对意见的.经环评、评估单位调查核实后.符合审批要求.重新提交研究。
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经研究决定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经研究决定暂缓审批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和局长专题会的要求通知申报单位补充完善有关材料后.重新进行申报。
—7—附表:编号:(200 )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申报时间: 年月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二??七年制—8—一、项目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建设地点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是? 否? 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是? 否? 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环保投资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比例 (万元)计划投产日期年月年生产天数主要产品名称产量(吨/年) 主要建设内容: —9—二、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填写企业所在地、企业性质、上年销售收入、上年上缴税收、上年利润、主要产品名称及产量:三、预计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名称产生量治理削减量排放量排放去向 COD (吨/年) NH3-N (吨/年)SO2 (吨/年)主要污染防治措施:—10—四、是否有企业限批的情况(一)上年和当年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上年减排任务指上年实际减排当年减排任务指当年实际减排污染物名称标量标量 COD (吨/年) NH3-N (吨/年) SO2 (吨/年) (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实际排放浓河流规划目污染物名称排放标准排放去向水质现状度标 COD (mg/L) NH3-N (mg/L)3SO2 (mg/m) ―― ―― ――(三)近三年内已建、在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序环评批复部门及批复时竣工环保验项目名称项目进展情况号间收时间在建?试运行?已 1 投产?在建?试运行?已 2 投产?在建?试运行?已3投产?在建?试运行?已4投产?—11—五、是否在局部禁批或限批和区域限批范围之内是? 否? (一)是否属于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是? 否? (二)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是? 否? (三)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是? 否?业园区之外是? 否? 是否属于有污染的新上项目是? 否? (四)是否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是? 否? 是否有污水排放是? 否? (五)是否处在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限批的园区和流域是? 否? (六)是否在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限批的区域范围之内—12—县环保部门审查意见(签名) 年月日市环保部门审核意见(签名) 年月日省环保局经办人 (签名) 年月日审核 (签名) 年月日审批 (签名) 年月日。